《大清律》规定:“(科举考试)考试官同考官,及应试举子,有交通、嘱托、贿买、关节等弊,问实斩决。”
史载,清朝查处科场舞弊大小案件数十起,被杀官员不下数百人。其中顺治江南科场大狱,是清朝最大的科场作弊案。
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秋,江南乡试,各县、州、府考生纷纷赶赴南京应试。这次乡试的主考官为方犹(翰林院侍讲)、副主考官为钱开宗(翰林院检讨)。
方、钱在乡试中徇私舞弊,利用取士之机广纳贿赂,替要员子弟拉关节。发榜后,不少豪富子弟榜上有名,而早有文名的尤侗、汤传楹等却名落孙山。由是举子群愤,撕破榜文,一时舆论为之哗然。
有人针对《贫而无谄》的考题,作《黄莺儿》词嘲讽道:“命意在题中,贱贫儿,重富翁,诗云子曰全无用。切磋未通,琢磨欠工,其斯之谓方能中。告诸公,多财子贡,货殖是家风。”
又有人作诗嘲讽考官云:“孔方主试副钱神,题义先分富与贫,定价七千方立契,经房十二不论文……”“孔方”与“钱神”指方、钱两正副主考官。
还有人讥刺得中举人的一二三名考生为“贾斯、程不识、魏无知”。另有不平举子刊出《万金记传奇》一书,流传街巷。将 “方”字去点为万,“钱”字去偏旁为金,用以讽刺主考官方、钱二人受贿万金。
11月25日,给事中阴应节将此情形报奏朝廷,顺治大怒:“方犹等经朕面谕,尚敢如此,殊属可恶,方犹、钱开宗并同考官俱着革职。”同时,饬刑部严力查究,务须真相大白。
次年3月,朝廷传江南乡试已中举人至京。顺治帝亲自命题复试,结果“黜落举人三十余名”。11月,刑部将查实案情上奏,因该案牵扯官员较多,审理极为复杂,遂由顺治帝亲自定夺,将方犹、钱开宗处斩弃市,妻子家产籍没入官;叶梦槐等18名同考官处以绞刑,妻子家产籍没入官;方章钺等8名考生责打40大板,家产籍没入官,与父母兄弟流徙宁古塔。
此案轰动一时,影响极大。顺治帝制裁严厉,累及犯官家眷似属过份,然确实狠狠打击了科场作弊的不法之徒。此后的50余年中,再也未曾发生过如此规模的舞弊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