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秀
2010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一论断可以看作是对“科学发展观”的进一步解读,它明确了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明确了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幸福”、“尊严”、“公正”、“和谐”,这是有别于以往经济、物质增长的客观指标,是由广大人民群众评价的主观指标、心理指标。
显而易见,这一主观指标比经济增长的客观指标更难实现。我们知道,这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经济增长、物质财富的积累,但是,经济的增长并不必然给人民带来“尊严”和“幸福”,给社会以“公正”和“和谐”。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切实突出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这一核心,这是一个需要不懈努力才能实现的目标。
温家宝总理在“两会”期间引述过一句话,“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有尊严,更加幸福就必须为民解“忧”,为民所想。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研究我国社会心态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生活压力感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0年4月在全国进行的调查显示,有60.8%的城镇受访者认为通货膨胀程度严重,其中认为比较严重的比例为51.9%,认为非常严重的比例为8.9%。73.3%受访者对通货膨胀严重性判断的依据是“生活受到了物价上涨的直接影响”。
2010年10月中旬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再次进行了类似调查,结果显示,在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有49.8%、40.5%和47.7%的受访者表示当前的生活压力比较大或压力很大。在城镇和农村地区,分别有近六成(58.8%)和超过六成(64.%)受访者表示无法应对目前的物价变动;而在表示可以应对的群体中,绝大多数只是“基本可以应对”,完全可以应对者比例均不超过2%。
(二)安全与风险感受
在近年来的一系列调查中都发现,民众对于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医疗安全和社会治安很担忧,居民评价的各项安全感基本上处于“比较安全”的水平。
由于像存在于几乎中国整个奶业的三聚氰胺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食品安全感多年来一直很低;由于城市汽车数量的激增和农村公路的增加,城乡居民都感受到了交通隐患;这几年医疗的改革并未取得明显效果,医疗安全事故常见诸报端;社会治安问题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这些因素使得居民的安全感处于低位。
2010年6月,《小康》杂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对全国12个城市开展公众安全感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最担心食品安全的比例为72%,担心社会治安的比例为67%,担心医疗安全的55%,担心交通安全的51%,担心环境安全的占39%。
2010年“两会”期间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市的一项安全感调查中了解哪些因素影响居民安全感,结果显示,选择“生活成本高生活压力大”的最多,占27.5%,选择环境污染的占19.3%,选择城市治安的占13.7%,选择食品安全的占13.3%。
(三)社会信任特点
社会心态蓝皮书课题组在北京、上海和广州的社会信任最新调查结果显示,三市总体的社会信任状况堪忧,社会信任总体得分仅为62.9分,到了信任的底线,即“低度信任”的最下限。市民的特殊信任程度高,而普遍信任程度低,不适应以生人为主的工商社会生活,也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制度、规则、机构等的信任和对契约、规范等的遵从。
虽然我国的公共权力机构和管理部门的社会信任程度高于其他机构和组织,但市民对这些机构的社会信任评价水平并不算高,接近“中度信任水平”,而市民对商业行业则处于“基本不信任”的水平;对中央政府的社会信任度高于地方政府;对中央媒体信任程度高于地方媒体,电视媒体的社会信任高于广播媒体,广播媒体又高于报纸,报纸高于网站,民营性质的网站社会信任度低于政府政务公开网。对中央政府的高信赖,仍然是重要的社会整合的心理资源,但是,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地方政府的公信力较低、社会组织健康成长的环境比较差的现状。在不同行业中,银行的社会信任度最高,属中度信任水平,其次是计算机行业和家电行业,而社会信任度最低的是广告业、房地产业、食品行业和制药行业,前两者处于高度不信任水平,后两者属于基本不信任水平。在人际信任上表现出传统的人际观念,最信任的是“家庭成员”和“亲密朋友”,其次为熟人、单位同事、一般朋友、单位领导和邻居,最不信任的是网友和陌生人。人际信任退缩在家人密友中,说明信任一般人的风险过大,是一个影响社会正常发展的问题。
(四)利他行为
利他行为是亲社会行为中最高级别的助人行为,主要特征是没有利己的动机在其中。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的救灾过程再一次显示了民众的奉献精神和利他行为。
中国民众慈善捐助、志愿者行动等亲社会行为逐年增多,这些行为受到2008年汶川地震、2008年奥运会、2010年玉树地震、2010年上海世博会、2010年亚运会等重大事件的影响。
(五)公众参与
中国民众的社会参与热情逐渐提高,尤其是在一些重大事件发生的时候。根据公众参与卷入程度的不同可以把公众参与分为关注、交流与表达、行动三种类型。目前公众参与较多的是关注型参与,以信息获得为主,而真正的行动参与比例还不够高。
(六)矛盾冲突的应对策略
目前,沟通和上访是民众解决冲突和矛盾的主要策略,诉讼策略使用率很低。2006年和200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全国调查中发现,在遇到矛盾和冲突时人们首先采取的解决策略基本接近。2008年的调查显示,多数的策略是“无可奈何,只好忍了”和“没有采用任何办法”。
除了上面提到的不采用任何办法的放弃解决的策略外,尝试解决问题策略中用得最多的是沟通策略和上访策略,也就是“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和“上访/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与对方当事人/单位协商”在医患冲突、劳资冲突中使用的最多,比例分别为33.5%和29.2%,其次是遇到社会保障纠纷,比例为21.8%,比例最低的是遇到消费欺诈,比例仅为3.8%,遇到学校乱收费比例为8.5%,其余的如政府部门乱收费、征地拆迁等补偿不合理、司法不公、环境污染等的比例都在10%上下。采用上访策略最多的是遇到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问题,比例为26%,其次是社会保障纠纷和环境污染问题,比例分别为24.4%和16.7%,接下来是下岗安置问题、司法不公问题和劳资纠纷,比例分别为15.4%、13.2%和12%,比例最低的是消费纠纷,仅为0.6%,政府机关和学校乱收费、医患纠纷的比例在5%左右。
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比例很低,比例最高的是司法不公,仅为8.1%,其次是劳资纠纷为6%,医患纠纷为4.8%,社会保障纠纷为3.4%,消费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为3.1%。
找关系疏通的策略很少采用,比例最高的是遇到政府部门乱收费,比例仅为3.5%,总体上仅有不到2%的人会采用这种方法。
对抗性策略极少使用,但少数人在认为个人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有使用,如遇到司法不公、医患纠纷、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劳资纠纷和环境污染损害时,有人采取暴力反抗,比例分别为2%、1.6%、0.8%、0.8%和0.1%。在类似问题上也有极少人采用罢工、静坐、示威,比例最高的是劳资冲突,有5.2%,其余均在1%以下。通过互联网发帖曝光的比例极小,只有在遇到政府、学校乱收费,征地拆迁补偿不合理,医患纠纷和环境污染损害情况下有不到1%的人采取这种方法,消费纠纷中1.2%的人采取这种方法。
(一)生活压力加大与社会支持不足
分析一些现实社会发生的案例,如富士康的“连环跳”事件,联系生活压力感、社会支持的调查结果,我们认为当前社会存在生活压力加大和社会支持不足的尖锐矛盾。
社会学认为社会支持是一个可以运用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无偿帮助的社会网络。心理学则认为社会支持可以缓冲生活压力对个体的影响,保护个体在压力状态下免受伤害。心理学研究发现适度的压力可以起到增强动机、提高绩效的作用,成为良性压力,但过度的压力会对个体产生破坏性后果,称为恶性压力。在恶性压力下如果得不到社会支持,个体会产生无助感、绝望感,产生心理问题或出现极端消极行为。如2010年富士康员工发生连续自杀事件,前5个月发生了13起青年员工自杀事件,这些自杀事件与青年员工长期工作在缺乏人际交流、经常加班、无法回到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缺乏家人、朋友的关心和支持不无关系。根据我们的调查,人们获得社会支持最多的是家庭、朋友、同乡等传统社会关系,社区、工作单位和地方政府在社会支持系统中,基本上处于“没有帮助”和“帮助较少”水平。
(二)安全焦虑与风险漠视的矛盾
一方面,不断发生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使得民众长期处于焦虑状态,而另一方面,社会整体的风险意识并不高,导致一些安全事故、灾难频发。
当前风险防范的突出问题是对于关系个人的风险的意识较强,而对关系到群体或社会的风险重视不够,对于突发的、伤害性大的风险警惕性较高,而对缓释性的、无直接生命伤害的风险防范不足。
(三)社会信任困境
许多人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着信任的危机,毋宁说当前社会存在社会信任困境。
第一个困境是社会信任不断降低与社会信任重建艰难。
人们普遍承认,现代社会比以往社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了,而应对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重要的策略就是信任,正如社会学家卢曼所言,信任是简化复杂的机制。人们的信任虽然从过去和当下的经验中来,但却是指向未来的。有的学者指出信任是经济交换的润滑剂,一些研究者把低社会信任的文化与经济的落后相关联,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提高社会的信任度将极大地降低社会的交易和运行成本。现代社会是陌生人社会,我们多数情况下要与陌生人打交道,如果我们要先把陌生人放在骗子的角度去审视、去鉴别,则无形中增加了许许多多的交易成本。比如,国家的人口普查遇到的第一个难题是入户难,相关部门需要花很大力气做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张贴调查员的照片,通过相对“熟”的社区工作人员,提前入户预调查,这就使得调查的成本翻番。
社会信任的第二个困境是民主和信任的矛盾。沃伦指出,“民主的成分越多,就意味着对权威的监督越多,信任越少”。这说明,信任和民主之间有着内在的冲突。对于社会大众来说,他们的政治信任、组织信任、人际信任就是对信任对象未来可能性的投资,因此也是有风险的。这其中特别要区分出权威信任与政治信任。
研究者发现,信任在个人、组织等不同层次之间可以转移,人际信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层级化社会组织的信任,比如对各级政府机构和管理者权威的信任。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对于组织机构某些工作人员,公共权力机关某些权威的不信任也可能转化为对于机构、行业、组织和政治的不信任,这是需要特别注意的,要建立严格的规范制约体系和失信问责制度,避免个别公共权力执行者的不当、不法行为引发社会不信任转移为对公共权力机关的不信任,使得人际不信任转变为组织不信任,进而转变为政治不信任。
社会信任重建是全社会的事,人际不信任增加的是人际交往的成本,损失的是社会成本,而公共权力执行者和公共权力机关的失信不仅仅是成本的增加,而是意味着社会普遍规则的失灵,交易将无法进行。
(四)经济增长与幸福感提升不同步
18世纪英国哲学家边沁就认为,政府的唯一作用就是要提高人们的幸福程度,或净幸福程度,也就是用幸福的程度减去不幸福的程度。如果简单套用边沁的公式,今年幸福感调查中社会的净幸福比例是61.9%,是多数。但是,我们知道幸福的人数再多也抵消不了不幸福的人数,而反过来,很小比例的不幸福人群可能会消减很大的总体的社会幸福。
(五)底层认同可能导致群体极化
中国社会存在普遍的底层认同,但要警惕底层认同产生群体极化现象。
2007年一位记者要写一篇《中国中产阶级调查》,一个月时间采访了50位他认为属于中产阶层的人,但令他困惑的是这些人几乎都不认同自己是中产阶层。一位经济学家讲过两套房子算中产,统计部门把年收入六万作为中产标准,都曾招来无数批判。而与之相反,许多人都觉得自己是弱势群体,甚至是一些国家公务员也这样认为。多年来的调查都是类似的结果,好像这种阶层认同已经定型化,阶层认同一直偏低,出现了较大比例的底层认同。
这种现象可能与社会阶层的流动性低有关,较低阶层向较高阶层的流动机会越来越难,而长期处于低社会阶层的人在预期与现实的距离长期得不到拉近的情况下,更容易产生对社会不公平的看法,体会到一种人生的“挫败感”。
从2010年3月23日到5月13日 ,短短50天时间国内接连发生6起针对幼儿园或小学学生的恶性凶杀案件。这些血案的凶手的行为都属于报复性的攻击行为,符合心理学中的“挫折—攻击”模式,也就是具有受挫经历的人在被一些刺激因素激发下采取攻击他人的行动。受挫折后有的人会采取直接指向阻碍目标者的直接攻击,而这6起惨案中,多数的行凶者都采取了替代攻击。除了警惕产生“挫败感”后的极端行为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惨案后的社会反应,许多人流露出对于行凶者的理解和同情,只是觉得他们不应该把孩子作为报复对象,而应该是针对贪官。这种同情心态的出现与社会中相当一部分人具有相同的“挫败感”有关。一些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把自己的不成功归因于社会的不公正,表现出对社会现状的不满,他们更容易同情有挫败经历的人。
共同的底层认同会逐渐形成一种底层群体的群体心态,美国心理学家桑斯坦认为,“许多时候,一群人最终考虑和做的事情是群体成员在单独的情况下本来绝不会考虑和做的”,只不过他是用群体的极化现象来解释的,他指出,“当人们身处由持相同观点的人组成的群体当中的时候,他们尤其可能会走极端”。也就是说,群体中更容易强化原来的态度倾向,造成明显的一边倒,加强原来的态度强度,可能出现风险性更大的决定。我们看到一些所谓“无利益冲突”的群体性事件就是由具有共同态度的人聚集,逐渐使得决定和行为极端化,逐渐失控的。
(六)警惕群体性怨恨成为社会情绪
“我爸是李刚”这是2010年最触犯众怒的一句话,这个事件背后有着极其深刻的社会内涵,他反映了一个突出的社会心态——“群体性怨恨”。这种“群体性怨恨”是“官民冲突”和“贫富冲突”的反应。
我们从近年来民众不满情绪的指向进行分析,主要存在几个指向对象,一是对于贪污腐败、不作为的官员,一是“为富不仁”的商人,还有一个是针对一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以及造成这些不公平的公共权力机关。
群体心理中不可避免包含非理性,但是这种心态也是我们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些问题得不到解决积淀而成的。尽管,这些年国家反腐倡廉的力度在加大,但官员腐败依然是民众最不满意的社会问题之一。少数腐败官员造成民众对政府官员的信任降低、也波及到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有学者指出,“社会不公平的普遍蔓延和公权力不受制约的滥用是造成目前社会信任缺失的根本原因”。在公共权力运作缺乏公开、透明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官员—贪腐”的思维定势,产生不满情绪。
群体性怨恨也与社会存在的不公平、个人发展困难、个人生活状况得不到改善等因素有关。我们也看到“X二代”现象所折射出的社会不公平心态,民众对“富二代”、“官二代”的不满表达的是对于机会不平等、贫富差距过大的不满。
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虽然民众对贫富差距加大不满,但并不存在所谓的“仇富心态”。我们也可以看到那些列入富豪榜的人受到明星一样的追捧。也就是说,民众的怨恨是对于富人的不良行为。
要特别警惕这种“群体性怨恨”扩大化为整个社会的情绪。
(七)利他行为的主动性、习惯性不足
2010年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的灾难让民众看到了许多感人的助人故事,但发生在2010年下半年昆明、青岛、南京、北京等地区的“血荒”却拷问了我们社会的利他行为和鼓励利他行为的机制。
从调查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几个特点,一是大事件激发下的利他行为踊跃,二是经过组织的利他行为仍然是多数,也就是利他行为缺乏主动性。
一个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应该是助人、利他等亲社会行为成为一种习惯和民众的主动和自愿的行为,而不是等待政府或单位出面组织甚至是依靠政府或单位提出要求。留给民众表达爱心的空间,生成助人的内部动机,发展和扩大民间和社会组织,培育社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动员力,增加相关机构的公信力,从而改变政府不得不在其间扮演组织者角色的状况和助人行为依赖个人外部动机的状况。
(八)社会矛盾和冲突解决渠道低效
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各类矛盾和冲突不断暴露,但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旧矛盾和冲突,存在着解决渠道不通畅,解决措施不得力,致使一些矛盾不断升级。
从我们的调查中可以看到,对于各类矛盾广大民众的初期解决策略绝大多数是理性的,采取冲突性手段的极少。从一些发生的激烈冲突和演变为恶性事件来看,许多当事人都是尝试了多种解决策略无效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手段的。在一些较为激烈的矛盾和冲突中,最该起作用的法律途径被弃用或使用率低,这是值得关注的现象,而被采用最多的沟通和上访途径对于解决问题的效果很有限,这就造成许多人的极端行为,如系列校园惨案中许多人采取了暴力攻击的手段,一些人采取暴力、自焚的手段应对强制拆迁。
(一)减轻民众生活压力的同时,也要重视建立社会支持网络
近年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民生问题,社会保障不断完善,弱势群体的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是,民众的生活压力来自生活的各个方面,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有的问题需要通过政府的有效的服务体系来解决,如不久前国务院出台了十六条措施来应对物价上涨给人民生活带来的压力,而还有许多问题是政府无力解决的,需要政府支持建立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通过民间和社会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生活压力较大的民众。拓展家庭关系之外的社会支持力量,通过民政和其他社会服务部门完善社会应急救助体系,形成常态的应对物价上涨、灾害、失业、重大疾病、伤亡等困难、困境的援助体系,使民众在危难困境时可以得到来自社区、民间组织、志愿者和专业的心理援助、心理咨询和治疗、精神服务等机构和个人的帮助,减少身心的压力。
(二)防范社会风险,提升群众安全感
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我们不得不面对各种风险,在一定意义上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要把风险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限度以内,让人们有安全感。一方面要完善食品、交通、医疗等方面的监管体系,减少、杜绝食品、医疗等安全事件、事故的发生,加强交通管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提高人民群众的风险意识,提高人们防范风险的能力。要特别关注不同社会经济地位人们所面对风险的差异,防止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分化加剧、社会阶层差距加大情况下的“风险分配”不公平。
(三)完善诚信体系,重建社会信任
通过建立公民、企业和其它组织的诚信系统,通过有效的奖惩措施,强化公民和组织的诚信行为,逐渐建立人际信任和组织信任。提高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完善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约束和规范公共权力执行,严格问责失信的公共权力执行者和组织,提高公共权力机关的公信力。严厉打击个人和组织的欺诈行为,营造人际信任的文化和社会环境,逐步重建社会信任。
(四)致力阶层融合,消解不利的社会情绪
建立和完善公平、合理的分配体制和激励机制,缩小贫富分化,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为民众提供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不断扩大社会的中产阶级比例;增进不同社会阶层人群的互信、互助和相互理解,致力社会各阶层的和谐与融合,保持整个社会的活力,避免贫富差距、地位差别带来的阶层分化,防止长期底层认同带来的群体极化,进而产生群体性的社会怨恨。
(五)理顺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的机制
清理目前存在的各类社会矛盾和冲突,首先从制度层面建立解决这些矛盾和冲突的规则,落实责任部门彻底解决累积的问题。
建立了解和研究社会心态的系统,时刻关注社会心态的变化,及时发现存在的社会问题和矛盾,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来解决。
完善我国的法制体系,提高法律途径的效用,降低人们使用法律策略的成本,培养全社会利用宪法、法律框架解决问题的信心和习惯,使得行政、司法、信访可以高效互补和衔接,有效化解矛盾和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