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领导权面临的网络挑战

2011-12-24 21:17杨文华
理论导刊 2011年3期
关键词:领导权舆论信息

杨文华

(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意识形态领导权面临的网络挑战

杨文华

(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意识形态领导权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网络时代,它正在遭受一种“分子入侵”式的破坏。网络信息的泛滥导致信息壁垒的弱化、信息中心的消解、信息控制的失灵;网络技术的异化使得新的技术权威出现、技术控制逐渐形成、技术差距渐渐拉大;规模性、批判性的网络舆论的蔓延,使传统的操控舆论正在为现时的舆论操纵所取代。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意识形态领导权;网络信息;网络技术;网络舆论;分子入侵

意识形态领导权是一种文化权力,它通过对主流文化“核心”的坚守而为某一政党、组织或社会集团所持有。对于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而言,意识形态领导权是其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它主要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在实践层面上,意识形态领导权其实是一个权力问题。传统时期,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主要是借助于政权的物质力量,通过灌输的方式实现的。网络时代,它正在遭受一种“分子入侵”式的破坏。具体而言,网络信息、网络技术、网络意识等网络分子依靠自身的特质和力量,以无知无觉的方式渗透到主流意识形态之中,以分子渗透的方式进行着文化入侵。对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一、网络信息泛滥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消解

能够表征事物的属性和运动状态,是信息的固有本质和普遍价值之所在。通过网络传播信息,可以实现信息传递者的意图,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因此,对于信息传递者来说,他们所传递的信息都是有价值的;网络信息传播的过程,就是信息表征的过程,也是实现信息价值的过程。网络信息的泛滥从多重角度消解着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

首先,信息壁垒的弱化。信息化建设是21世纪全球竞争的焦点之一。这种竞争既是科学技术的竞争,也是文化和意识形态的竞争。阿尔温·托夫勒指出,“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和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1]在信息时代,谁先掌握了技术和信息资源库,谁就掌握了先机。对一个主权国家而言,失去了信息控制权,其政治、经济、文化命脉就会在无形之中受人牵制;保障有益信息的有序传播,防御有害信息的攻击破坏,其意义等同于把住国门。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信息边疆的控制是维护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的重要内容。

然而,网络信息是可以跨越国界自由流动的,普通人可以轻易参与到媒介生产的过程中。只要建立个人网站或拥有个人主页,任何人都可突破民族、国家、疆界、背景等外在因素,与全球网民进行信息和影像的自由交流。这样,网络媒介突破了国家和政府对媒体的控制范围,成为西方文化的倾销之所。目前,许多国家都已制定了网络管理条例,对组织或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对信息的流通实施技术上的监管。一些国家还对网上言论实行管制。然而,网络空间四通八达,即便政府能够对部分境外网址实行封堵,但传播者还是可以通过其它代理服务器登陆。对于自由流转的巨大信息流,任何垄断和封锁措施几乎都难以奏效。由此,网络空间成为超越传统地域界限的“超国家领域”。

其次,信息中心的消解。传统媒体时代,党和政府只需运用简单的行政手段就能确立信息中心。新媒体时代,无中心的数字技术却从两个方面颠覆了人们对信息中心的信任。一是思维的外化导致中心观念的解体。数字化网络,尤其是“万维网”(www)诞生以后的互联网,表现出典型的技术特征,即一方面它的结构是平面性的。万维网的使用倾向于降低大脑记忆体在人类理解过程中的作用,网络记忆体正在取代大脑记忆体。如同普遍使用文字使人们逐渐忘记了对生活的直接体验一样,普遍使用万维网使人的思维趋向平面化。平面化思维带给人类的是深度的丧失和随之而来的理性危机,理性的信仰被思维的“外化”所动摇。另一方面它的运作是非线性的。网络交流是超文本的,它将文本体系里的语词、陈述、判断等,在万维网网络体系中自足地获得注解和印证,人的大脑被万维网外化为网络思维的一部分,使人的思维多维化。结果,简单元素的复杂链接造成中心观念的解体。二是话语的自由导致中心权力的分散。网络的出现改变了大众被动地接受信息的方式,人们可以在网页上自由地搜索自己希望了解的信息,对这些信息的接受,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网络话语没有绝对的中心,用户可以自由、公开地发表自己的意见或评论。BBS、新闻组、聊天室等言论场所人人都可以进入,真正地实现了个人表达自由和言论自由。在网络中,每个人都可以成为自己的出版商,不受任何政治、意识形态、技术、文字和逻辑能力的审查。“人们在这里不必阅读来自一个信息源的信息,不必说一个话题,不必受编辑、新闻出版机构的控制,不必担心自己的言论是否离经叛道。一句话,网络使少数人垄断信息和文化的圣人时代宣告结束了。”[2]因而,“分权”被视为网络社会的一大特质,“传统的中央集权的生活观念将成为明日黄花”,[3]“意见的自由市场”成为了现实。互联网消解了信息中心,颠覆了主流意识形态的核心地位,它使信仰的质疑、裂变进一步演变为信仰的危机。

再次,信息控制的失灵。信息控制的失灵体现在网络传播源头和网络传播过程两方面。一是传播源头难以控制。网络是一个兼容体系,它包容了完全由个体参与、互动的大量信息,网上的信息难以追查其真实来源和核实其可靠程度。自由化、个体化是网络信息传播的特点。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认为,在网络空间“从来就没有什么核心的自我,在每个人的头脑之外,也从不存在什么客观的现实”。[4]45个体获取、发出信息的自由性和交流的互动性,使网络交流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在很大程度上,网络交流正是网络空间中的平等与自由的集中体现,它使多元文化并存,呈现出一派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景象。但恰恰在这个繁荣景象的背后,信息的可靠性、真实性受到置疑。网络交流的最大特点是,一切与现实社会身份、地位有关的个体表征都可以被掩盖起来,自我与他人、事实与虚构、真相与谎言的界线因而消弭殆尽。“事实上,发送者是什么人,这本身就是任何信息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作用之一就是帮助我们确定对该信息相信到什么程度。”[5]304当信息源不明时,信息的真实性也就难以保证。二是传播过程难以控制。网络传播的都是数字化信息,数字化信息一经产生,即被某种特定的符号所代替。这样,信息的传播实质上就成为某种符号的传播。在网络环境下,这种符号是易于复制的,当一个信息传播过程完成后,信息传播并未终结,而是开始了下一个信息传播过程。在网络传播过程中,人们不断地传递这种符号,其意义不断丰富,其位移不断变化。在传统媒体时代,广播和电视承载了双重的功能,既是国家的公共服务行业,又是塑造国家认同的中心机制。而在网络媒体时代,数字化传播的特点使网络媒体正经历一个由公共利益优先向市场需求驱动的解控过程。全球媒体巨头都试图利用这一解控过程来削弱国家对媒体的影响和对垄断的控制。匿名、无政府、碎片化的网络信息传播削弱了政府的控制力,极易为各种不法分子和敌对势力所利用。

二、网络技术异化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消解

网络技术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新的手段,但同时也带来了挑战。网络技术的异化,表现为以操纵信息为基础的权力游戏和计谋,它可能衍生出形形色色、变相而隐秘的政治控制手段。网络技术异化从多重角度消解着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

首先,技术权威的出现。数字革命在它的深层核心,是与权力相关的。[4]152其实,任何一种新媒介的出现,都成为政治、经济权力的争夺中心,不仅原有的社会强权们制定法律,新的社会势力也可能出现。在技术日益复杂的网络社会,手握行政权且又熟悉计算机技术的专业人员,凭借着双重优势,可以发挥巨大的政治能量。托夫勒认为,“计算机时代的信息、数据库、统计模式都控制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的手中,政府上层所作的几乎每一个决定都来自计算机专家操纵过的‘真实’。”而且其操纵手段比起保密、泄密这类传统的信息手法来,显得更加微妙而隐蔽。因此,托夫勒担心:所谓的“人工智能”加“专家制度”,很可能是一个“对民主具有重要影响的深刻过程”。[5]313这就预示着:技术专家将成为新兴的权力阶层。依靠传播技术获得的自由和以同等的技术予以的控制,是一种身影关系。再精密的机器,其操作者也永远是人,而且机器越精密,操作难度越大,权力也就越集中,操纵手法也就越隐秘。在网络时代,一个由技术人员和技术专家产生的更为隐蔽的权力集中现象已悄然来临。为此,荷兰学者E·舒尔曼提出了网络社会的未来之路:“人们必须用超越主观的规范性原则来约束自己……这些规范将不允许技术发展僵化为一种计算机统治,而是将为一个使用计算机的社会提供可能性,使得个人可以享受对于一种健康的民主制来说极为重要的自由和责任。”[6]

其次,技术控制的形成。网络减少时空限制,通过时空距离的缩短赋予了个人更为充分的自由,允许所有表达方式在网络中扩散。但这种自由也可以成为一个具有强制意义的支配力量,使人为技术所奴役。技术受到现实社会经济权力和政治权力的支配,技术的更新和扩散充满着各种复杂的利益格局和价值评估。正如哈贝马斯所说,“技术进步的方向在很大程度上依然是那些从社会生活的强制性的再生产中自发产生出来的社会利益决定的。”[7]人必须依靠计算机的软硬件支持才能获得所需信息,这些软硬件由设计者设计出来,渗透着设计者及其所代表的利益集团的技术理念,人们只能按照软件的程序指令被动地行动,没有“发言权”。这就表现了技术的权力性质。技术成为人的主体性的制约因素,对技术的依赖使人成为技术的奴隶。技术致力于让长期生活在不同文化中的人们用同样方式去看、去听、去思考,将他们的意愿、思想、情绪、欲望统统纳入同样的模式中。在一种高科技的幻影中,技术绝对主义逐渐兴起。一些人迷失在技术手段和目的的矛盾中,将追求信息最大化作为目标;或在技术洪流面前判断力瓦解,或沉溺于虚拟世界,不愿回到现实,导致传统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缺失。

再次,技术差距的扩大。开放的网络为实现多种文化的相互渗透和全面繁荣提供了可能,但同时它所引发的新的社会不平等为人类的自由和解放也带来了新的障碍。事实上,在互联网中,国与国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的差异所造成的技术差距十分明显。互联网的语言、技术都来自于美国,美国在全球信息化进程中占据明显的技术优势。严重的技术落差,容易在全球范围内形成文化殖民现象,使网络最终沦为美国意识形态的领地。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仅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而且在我国内部不同阶层的民众之间也存在明显的知识鸿沟。在信息决定一切的网络社会,社会分层将越来越取决于个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和文化能力能否为他提供享受新技术的可能。人将信息转化为知识的能力与其文化水平和科技素养成正比,素质高的人将掌握更多的信息,开发出更多更好的资源和财富,成为信息时代的富人。整个社会因此出现智力财富的贫富分化。由于我国大部分农民文化水平和科技素养相对较低,相当一部分人只是将所其接受的信息当作生活服务和娱乐消费使用,而没有使之成为增长智慧、积累知识的有效资源。信息不转化为知识就无法实现其真正的社会价值,无法成为财富的源泉。技术差距所造成的个体知识鸿沟的扩大,加剧了社会分化,导致社会紧张因素的增加,造成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仰度下降。

三、网络舆论蔓延对意识形态领导权的消解

“网络舆论”(Internet Public Opinion),是指在一定的网络空间内,民众围绕各种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社会问题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所表达的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的总和。网络舆论的形成与发展的路径一般是:一定社会群体由于受到社会现实的影响而产生某种社会情绪→这种情绪激发一些社会事件→这些社会事件通过网络传播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产生某种社会情绪→这种社会情绪在共鸣与互动中形成一定的思想观点→这种思想观点又进一步指导相关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使其影响扩大并形成巨大的舆论力量→一种新的网络舆论诞生。遵循着这样一种路径产生的网络舆论是一种较为广泛的民众情绪和心理,它从多重角度消解着党的意识形态领导权。

首先,网络舆论的批判性。哈贝马斯认为,市民社会的公众舆论建基于阅读和论争之上,“是在受过教育和知情的公众有能力形成某种意见之后在公众讨论中形成的”。[8]77因此,公众舆论是指“有判断能力的公众所从事的批判活动”。[8]108网络舆论则缺乏公众舆论的理智性,它通过网络,将某些社会情绪和观点迅速发展为主导性意见。这种主导性成立的前提不在于合理不合理,而在于道德不道德。舆论汇聚源自道德的价值感召,而不是来源于认知判断。这就使网络舆论的理智性大为降低,它没有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的稳固阵地,却表现出明显的批判色彩。网络舆论的批判性集中体现为参与者对社会资源分配状况的不满、对社会权威的质疑、对主流观点的对抗。

网络舆论与利益分配密切相关。马克思曾经指出:“‘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9]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网络舆论以一定的利益诉求为基础,希望问题得到较为满意的解决;它不只是反映少数几个人的意见和要求,而是在相当大的范围内产生了社会影响。网民在面对一个新的社会事件时,受潜意识中的不信任和不满情绪的左右,较少去理性核实事件的真实性,就一边倒地在网上发表偏激言论,对社会进行批判。从各种网络舆论事件中可以看到,同情的声音基本都指向社会中利益分享相对较少的群体,矛头的指向主要有三类:一类是控制着国家权力的政府工作人员,不管他们在处理具体事件上是否得当,网民往往都会首先提出质疑;一类是权威专家,不论他们的观点是否有根据,某些网民会表示出“就是不赞同”、“非拍你两砖”等逆反心理;一类是富人,不管他们在具体事件中是否有理,网民往往都会去指责,甚至还有进行攻击的帖子。这些质疑、指责、谩骂,有时已经超越了事件本身。这种批判的情绪化倾向非常明显。它其实尚未达到理性认识的层次,仍属于一种为非理性因素所主导的感性认识,实际上是一种极端情绪的表达。这种极端情绪孕育着诸多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否定因素。一个明显的表现是,网络舆论中出现了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反向解读和对抗式解读,为获得高点击率而哗众取宠、标新立异的观点屡见不鲜。这些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主流意识形态的信仰权威。

其次,网络舆论的规模性。传统的媒介批评报道话语权常掌握在媒体机构和少数专家、权威的手中,精英话语占据支配地位。而在网络平台中,公众比例大为增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居全球之首。网络的出现增加了公众政治参与的渠道,尤其是它使弱势群体通过网络政治参与能够团结更多的力量,增加政治影响力。在我国,农民、低收入者与青少年在网民总数中占据很大的比例,他们都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现实社会,他们的话语权没有得到充分保证,网络的出现就有可能成为他们宣泄情绪的途径,而且,这些人往往受教育程度较低,其言行容易脱离道德约束。弱势群体的网络舆论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来自一种集体心理。所谓集体心理并非是个体心理的简单相加,它的形成需要在心理学意义上具备一个条件:这些个人之间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如对某个现象有共同的兴趣,或在某种场合有相同的情感趋向,这种心理同质性的程度愈高,这些个人就愈容易组成一个集体,而集体心理的特征也就愈明显。

当前,草根性新闻事件往往能够成为网络舆论事件,究其原因,在于其触犯了弱势群体的集体情感,违背了常规的伦理道德。在网络舆论的传播过程中,身处群体中的弱势个体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力量感,网络的空间延展性又使这种力量感迅速膨胀。与此相对应的,是对本能的放任和不加节制。集体是无名的,人们不需为之负责,因此那种一贯控制个人的责任感也就不复存在了。一旦极端的情绪占了上风,无主见的群体成员就会被偏激的观点所感染,造成人多势众的局面,表现在网络舆论中就是语言暴力的泛滥,对他人乃至对社会的攻击在网络论坛、BBS、个人博客等网络空间中普遍存在。

再次,网络舆论的操纵性。在历史上,操纵舆论是中国的特有现象,具有时段性特征,即根据一个时期的需要,自上而下地组织宣传报道。早期的“舆论一律”和“造舆论”都是操纵舆论的典型表现,它使舆论成为上层建筑钳制社会下层意识的产物。网络时代,媒体传播的离散特征使组织舆论很难有效执行,舆论的被动性在很大程度上被消解。网民发言遵从的是个人兴趣和意愿,自上而下地组织舆论变得十分困难,而与之对应的自下而上的网民自发舆论表现出强大的干涉力量。网民的数量优势使批评意见很容易从分散到聚合,并上升为民意,通过民意的社会控制属性来强力干预社会生活。传统的操纵舆论正在为现在的舆论操纵所取代。

网络舆论的操纵性体现在群体压力作用下的群体感染。传播学认为,群体压力(GroupPressure)是指群体对其成员的一种影响力。当群体成员的思想或行为与群体意见或规范发生冲突时,其成员为了保持与群体的关系而需要遵守群体意见或规范时所感受到的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它使成员倾向于作出为群体所接受或认可的反应。网民在面对一个临时性的比较松散的集体和一个相对固定的集体时所感受到的群体压力有明显不同。当网民以游客的身份登录论坛或者BBS、个人博客时,他处在一个相对松散的集体之中,因为自身真实身份的隐匿性,网络群体压力相对较小,网民一般敢于发表自己不同的意见或看法;而当网民以正式会员注册参加论坛、BBS时,他必须接受某些共同规则的约束,持续参加的时间较长,在这种比较固定的集体中,成员之间的熟悉程度加强,隐匿性消失,群体压力就会增大,他在对某些问题发表见解时则倾向于向群体意见或规范靠近以获得相应的安全感。群体压力不仅能够改变网民的个体观点和意见,还能形成不同程度的群体感染,施行一种网络操纵。群体感染是在集合行为中,某种观念、情绪或行为在暗示机制的作用下,以异常速度蔓延开来的过程。经过这个过程,一种情绪、一种观点会迅速支配整个人群,并引发整个人群的激烈行动。当下,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民意诉求相对不畅,一种网络舆论压力倾向已经形成,即网络舆论力量是可以用来影响社会问题的解决的,只要自己或他人已经或有可能遭遇不公,都可以利用网络发布信息、宣泄情绪。这种网络意识一旦失控,将成为干扰行政运行和政治发展的不利因素。

四、结语

意识形态领导权是政治领导权的预备。政治领导权与意识形态领导权具有不同步性。对执政党而言,在她控制着政治领导权时,意识形态领导权可能并不是牢固地控制在她的手里。她试图巩固政治领导权前,必须先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在权力分散化、去中心化的平面网络之中,高高在上的官僚主义独白不可能获得网民的认同与支持,反而会使网民的对立情绪加剧。只有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自身的说服力和感召力,进而通过“分子播散”的方式,对网络信息、网络技术、网络舆论进行引导和矫正,才能获得一种“普遍赞同”。从这种意义上说,巩固意识形态领导权,其实是一场以和平方式进行的漫长的文化播散过程。

[1]阿尔温·托夫勒.权利的转移[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2:105.

[2]李河.得乐园失乐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7:50.

[3]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270.

[4]马克·斯劳卡.大冲击:赛博空间和高科技对现实的威胁[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

[5]A·托夫勒.力量转移——临近21世纪时的知识、财富和暴力[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6.

[6]E·舒尔曼.科技时代与人类未来——在哲学深层的挑战[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7:378.

[7]哈贝马斯.作为“意识形态”的技术和科学[M].北京:学林出版社,1999:108.

[8]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9.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7:103.

G20

A

1002-7408(2011)03-0030-04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0GJ009)。

杨文华(1970-)女,河北秦皇岛人,哲学博士,燕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文化哲学、公共伦理。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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