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冯卓然
谈谈民主的具体性和特殊性
文/冯卓然
毛泽东在《矛盾论》中精辟地指出:“固然,如果不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普遍的原因或普遍的根据;但是,如果不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无从确定一事物不同于他事物的特殊的本质,就无从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的原因,或特殊的根据,也就无从辨别事物,无从区分科学研究的领域。”①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又科学地指出:“实际上,世界上只有具体的自由,具体的民主,没有抽象的自由,抽象的民主。在阶级斗争的社会里,有了剥削阶级剥削劳动人民的自由,就没有劳动人民不受剥削的自由。有了资产阶级的民主,就没有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②重温毛泽东关于民主自由的具体性和特殊性的论述,对于我们认识那种把“民主、自由、人权”空洞地抽象为所谓“普世价值论”的危害性和欺骗性,认识那种把某个西方国家的民主模式鼓吹为“普世价值”的样板的险恶用心,坚定不移地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当我们对民主进行具体研究的时候就会发现,当今世界,任何国家的民主,都涉及民主主体、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历史背景和民主任务、民族文化传统、内外环境和发展水平的具体性和特殊性。
民主主体的具体性和特殊性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同专制独裁统治相对立的一种国家制度或国家形态。民主主体的历史发展过程告诉我们,在原始社会,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因而也就没有“民主”问题可言。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出现,产生了阶级和国家,也就产生了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制和作为意识形态的民主观。世界上最早出现的是奴隶制社会的民主制。古希腊的雅典可算是奴隶制社会民主制国家的典型。在古希腊文中,民主一词的基本含义是“人民的权力”、“人民的统治”、“人民当家作主”等等,即民主是人民在国家权力中的统治地位,政治民主就是人民拥有管理国家事务、当家作主的平等地位和权利。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它主张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主张按照多数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决定国家制度和发展方向,管理国家,行使国家权力,保障人民权益;它拥有对敌对阶级、敌对势力实行有组织有系统的专政权力。
但是,什么是人民?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来,在不同社会形态和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这个概念的具体内容是各不相同的,具有明显的阶级属性。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在雅典奴隶制民主制下,真正拥有管理国家权力和享有民主权利的,只是少数奴隶主阶级和自由民中的男人。所谓多数人的统治和平等权利,也只是奴隶主阶级和自由民中男人的权利。至于奴隶,做人的资格都被奴隶主剥夺了,自然也就没有民主权利可言。在封建社会的城市民主制共和国中,掌管国家权力、享有民主权利的所谓“人民”,是只占人口极少数的封建主阶级。这种民主制只是封建主阶级内部实现其统治权的一种国家形式。创造社会物质财富推动社会进步的农民阶级,却处于被封建主阶级剥削和压迫的人身依附地位,食不果腹、衣不保暖,没有任何民主权利可言。尊重客观事实的人们都知道,资产阶级的民主制,虽然否定了君权神授、王权世袭的封建特权统治,是历史的大进步,但它却是狡猾的剥削者和压迫者。它一方面使无产者继续成为无产者受其剥削,甚至失业和无家可归,而且使农民失去维系生存仅有的一点土地,沦为新的无产者受其宰割;另一方面,又把资本主义民主制美化为全民普遍“民主自由”和“平等”管理国家的最好形式。然而,一个基本的事实是,资产阶级所标榜的选举民主,议会民主,实际上是“金钱民主”、“富人的民主”、权力与金钱结合的民主。例如,美国总统选举一届高过一届的选举费用表明(据统计:1860年林肯竞选总统时的花费是10万美元,1980年上升到10亿美元,2008年则达到24亿美元), 只有那些拥有雄厚经济实力的财团及其代理人,才能获得竞选国会议员,总统副总统的资格,获得实际上的被选举权,成为国家权力的掌控者,民主权利主体的实际享有者。无产者除了为生存而奋斗的苦恼之外,哪能参与国家权力管理,主宰自己的命运,成为当家作主的主人!
民主主体是人权的首要内容。邓小平指出:“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③在一切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实际上只能是少数剥削者及代理人当家作主,掌控国家权力。只有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消灭了剥削阶级,才有可能实现全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和人权制度。民主主体的不同表明了民主鲜明的阶级性,而不是不同阶级共同具有和享受的“普世价值”。
国家制度的具体性和特殊性马克思主义认为,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包括国体和政体两个方面。所谓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所处的地位及其相互关系。它表明哪个阶级是掌握国家政权、决定国家性质和任务、享有管理国家事务充分权力的统治阶级。这个阶级就是社会的主宰,民主的主体,也是对被统治阶级实行有组织有系统专政的主体。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制,都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民主是指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它表明统治阶级内部达到的平等程度。专政是指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关系,它表明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在多大范围内和程度上,以什么样的形式实行统治或使用暴力。任何实行民主制的国家,都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对哪些阶级实行民主,对哪些阶级实行专政,其阶级界限是很明确的。因而,国体标志一个国家的阶级属性和阶级本质,只要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民主总是统治阶级的民主和专政,不可能存在不同阶级共同享有的同等民主的“普世价值”,不可能存在一视同仁的超阶级的全民民主,只不过民主和专政的对象和形式有所不同罢了。
所谓政体是指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采用什么政治形式组织和管理国家政权,实现本阶级的统治地位和专政任务,巩固和发展本阶级的根本权益,使之不受侵犯或沦丧。民主制政体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实际上在国家政权处理政治事务、进行决策和实施管理的活动中,只是在统治内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组织政府,管理国家,实现本阶级的统治和权益。
作为国家形态或国家制度的民主制,都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即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国体内容决定政体形式,政体形式服从和服务于国体内容的需要。任何一种民主制政体形式,不管它叫什么名称,都是为实现一定统治阶级权益服务的民主制形式。人们把美国叫做资本主义国家,把中国叫做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一语道破了这两种民主制的不同阶级本质。
民主作为上层建筑,除了作为政治上层建筑即国家制度的国体和政体以外,还有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民主观。这是一定阶级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巩固和推行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服务,具有强烈的阶级性。美国对发展中国家用和平渗透和侵略战争手段推行其民主、自由、人权观念和制度,就是它垄断资本主义阶级性的重要表现。
资产阶级民主制,无论是政治上层建筑还是思想上层建筑,都是为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服务的。压迫和欺骗人民的工具,无论是物质性的工具还是精神性的工具,都不能作为解放人民的工具。所以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指出:“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④列宁在解读马克思的论断时指出:“马克思的意思是说工人阶级应当打碎、摧毁‘现成的国家机器’,而不能简单地夺取这个机器。”⑤这就是说,必须建立无产阶级的阶级统治代替资产阶级的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的民主制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制,用无产阶级的民主观代替资产阶级的民主观。邓小平基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科学态度,鲜明地反复地强调,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照搬英美的议会制度、三权分立来判断是否民主。他说:“一般讲政治体制改革都讲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义不十分清楚。资本主义社会讲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实际上是垄断资本的民主,无非是多党竞选、三权鼎立、两院制。我们的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制度,不能搞西方那一套。”⑥
经济制度的具体性和特殊性研究民主主体的特殊性,不能停留于社会政治制度的特殊性,还应深入到它的物质根源和物质基础,才能获得深刻的科学的认识。
马克思指出:“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的权力。”这两种权力的关系是怎样的呢?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已经夺得政治权力的国家里,政治统治已成为资产阶级对整个社会的统治,而不是个别资产者对自己的工人的统治。对于这些国家来说……无产阶级同政治统治当然毫无共同之点,因为政治统治直接属于财产。”⑦列宁也指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为生产服务的,并且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中的生产关系决定的。”⑧
马克思主义这些精辟的论述告诉我们,任何民主制都是为了保护和巩固赖以存在的所有制关系。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必然在政治上拥有国家权力,或要求拥有国家权力,实现政治上的统治地位。这就是民主制的阶级性最深刻、最根本的原因。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深知,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存在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是广大人民当家作主获得平等政治权力的根本依靠。失去了这个根本依靠,广大人民将无任何民主权利可言。资产阶级也深知,生产资料私有制即财产权力,是资本家阶级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失去了生产资料所有权,资本家阶级也就失去了剥削工人阶级发财享乐的物质依靠,从而也就必然在政治上失去统治权力。
离开经济基础特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孤立地考察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状况,论定社会政治制度的性质,必然离开民主制的客观物质基础,陷入抽象的主观随意性。否认民主的阶级本质和发展方向任务的区别,必然把民主歪曲成为社会各阶级享有的一视同仁的平等政治权利和一切人同等享有的所谓“普世价值”。这正是资产阶级学者和政客宣扬民主是“超阶级”的全民民主论、掩盖资本主义民主制的阶级本质所惯用的伎俩,也是资产阶级及其奴仆欺骗和愚弄人民惯用的手法。
历史背景和民主任务的具体性和特殊性17、18世纪,资产阶级在几个大国取得了反封建革命的胜利,世界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资产阶级民主制代替了封建主义专制独裁制,资产阶级成为这个时代的中心和主宰,对社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进步作用。然而,资产阶级毕竟是一个剥削阶级。它的阶级本性决定了它所建立的社会制度,只能是为实现资产阶级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和文化专制服务。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任务是:对内欺骗和愚弄人民,维护和巩固资产阶级全面统治被剥削者的地位和权力,充分实现资产阶级的根本利益;对外进行侵略和扩张,剥削和掠夺落后国家和民族人民的资源和财富,增强资产阶级统治和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竞争的实力。侵略扩张、掠夺殖民地、践踏落后国家人民的主权和人权,这是一切资本帝国主义“民主制”国家的共同特征,只不过在当今时代不得不改变其手法罢了,其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对于遭受资本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业已摆脱殖民统治的发展中国家人民来说,民主制问题就有着特殊的任务和要求。首先是要团结全国人民,从资本帝国主义及其在本国的代理人的反动统治下解放出来,获得民族民主革命的胜利,拥有国家独立、主权完整、民族解放、人民民主的权利。然后是团结全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新殖民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捍卫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维护世界和平的环境,以生存权和发展权为核心,稳步地发展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利。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的任务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科学发展观,为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在此基础上,为消灭剥削、消灭阶级和阶级差别、实现人民在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普遍平等、全面自由发展的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这样的民主制是人类最高类型的民主制,也是人类社会民主制发展的必然归宿。
民族文化传统的具体性和特殊性民族文化传统主要指精神文化,包括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指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及其普及程度,一个是指社会意识形态的文化。文化具有民族性的特征,民族语言、民族性格、民族习俗、民族生活方式的传统性等,都是民族文化的形式,各个民族都有其独特性。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反映,是一定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哲学理论、道德观念、宗教信仰、艺术观点、价值观念等。价值观念是民族文化传统的核心内容。它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世世代代观念的积淀,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承前启后的传统性。它植根于自己民族的土壤之中,代表着本民族的整体意志和价值取向,主导着一个民族对各种意识形态文化因素的理解、选择和基本态度。可以说,独立的文化传统及其特征,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内在根据,也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价值观与凝聚力的特殊根据。
各个国家和民族独特文化传统的特殊性和差别性,使它们对民主的认识和实践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现代世界,虽然不同国家和民族对民主的一些基本原则有着一定程度的共同认识,但由于民族文化传统不同,特别是价值观念的差异,对民主的基本原则在认识和实践上就存在着差异,甚至迥然各异,在发展方向和目标上则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例如平等原则,资产阶级从消灭封建特权的要求出发,提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产阶级则明确提出“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进而消灭阶级剥削、消灭阶级本身,才能有实际的真正的平等。⑨这种理解和要求上的不同,不仅源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对立,而且植根于民族的文化传统之中,植根于民族的整体心理和价值取向之中。
民主的内容、形式及其实现,既要受到民族文化传统的制约,又要通过文化传统特点来体现。承认民主与不同国家和民族文化传统的紧密联系,尊重其特殊内容和形式及实现过程、方式,是尊重别国主权和人权的重要方面。一个国家和民族如果否定文化传统特殊性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就只能说明它没有自己的文化传统可以珍惜;或者是它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劣根性,驱使它不懂得尊重别的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或者是它背叛了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甘当殖民主义、霸权主义的奴仆和走卒。
民主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具体性和特殊性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这里主要是社会环境,包括国内环境和国外环境。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主状况主要取决于内部环境或条件,这主要是国家主权独立和完整状况,社会安定和人民团结状况,民族构成和融洽状况,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状况,理想信念价值观状况。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的内容和形式有利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人民的和谐、社会的公平正义、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完整,这样的民主制就有利于推动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民生等民主生活的全面进步和发展,就是一种好的民主制。否则,就是一种不好的甚至坏的民主制,只能给人民带来祸害或灾难。国外环境和条件对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民主制内容和形式,起着一定的影响作用,有时甚至是很重要的作用。如果外部经济、政治、文化条件对一个国家民主制的发展,具有很好的积极作用,符合国内广大人民发展本国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需要,就应当积极加以吸取。反之,如果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模式,有害于国家主权独立完整、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发展道路和方向,就应当坚决抵制和反对。这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最根本的民主权利,不能有丝毫含糊。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⑩社会经济结构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生产力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界对任何人都是一视同仁的。然而,客观现实是,在同一生产力水平条件下,人们的民主自由权利却是不平等的,一些人是民主自由权利的主体,另一些人却被剥夺了享有民主自由的权利。问题的关键在于,人们的民主自由权利直接受到一定社会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总和即经济基础的制约。它直接决定社会的政治结构和文化结构,决定人们在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中的地位和权利状况。离开了人们在社会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中的地位和权利,特别是离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高谈什么普遍平等的政治民主、政治自由权利,这是资产阶级思想家及其奴仆掩盖民主的阶级性、欺骗人民群众惯用的手法。邓小平十分重视我国经济状况、人口状况和人民文化素质状况与发展人民民主的关系。他在谈到普选的条件时说:“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人口这么多,地区之间又不平衡,还有这么多民族,高层搞直接选举现在条件还不成熟,首先是文化素质不行。”(11)“我们是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但匆匆忙忙地搞不行,搞西方那一套更不行,如果我们现在十亿人搞多党竞选,一定会出现‘文化大革命’中那样‘全面内战’的混乱局面。”(12)所以,“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13)
民主的具体性和特殊性,这是任何国家和民族都具有的不可否认的客观事实。认识民主的具体性和特殊性的表现,可以帮助我们具体而不是空洞地抽象地谈论民主,特别是可以帮助我们认识民主作为国家制度、国家形态、意识形态、历史任务具有强烈的阶级属性和阶级本质,从而把不同民主制的特殊本质区别开来。在实践中,不存在千篇一律的民主制模式。各个国家和民族,根据本国的特殊性创建特殊的民主模式,这就是它存在和发展的特殊价值,也是它对民主制做出的具有国际意义的特殊贡献。✿
注释:
①《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9页。
②《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761页。
③《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25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页。
⑤《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2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0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70页。
⑧《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405页。
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48页。
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05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42页。
(12)《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85页。
(13)《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