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猫晒太阳

2011-12-19 02:08顾德宁
幸福·悦读 2011年8期
关键词:野猫做客晒太阳

顾德宁

近来,笔者在南京玄武湖公园散步,发现一些野猫竟然在人来人往的路边或热闹景点懒洋洋地晒太阳。

请注意笔者用了“竟然”,因为就在去年,我偶见这些野猫,它们还都是借夜幕掩护,急速穿行于草丛和树林之中,慌里慌张,对人类的恐惧和戒备,显而易见。

这些野猫以前对人的恐惧和躲让,当然是经验积累,有着它们独有的心理和生理创伤。

在国外的一些城市,身在闹市的野生动物是可以自由自在地晒太阳的。如希腊、不丹、印度、南非等;在美加和澳大利亞,如果鹿和袋鼠占了车道,人们不会用喇叭催它们,都会耐心等待;路上相遇,人也会主动让道,大人孩子都如此。

以前,我们每每说起野生动物在一些国家城市的宁静和自由,多有感叹和羡慕。可现在,在我们开放的公园里,野猫不是也可以晒太阳了嘛。

人与动物的关系,有法律约束,如保护野生动物的法规。还有法律约束之外的更广泛的联系,如公园里的野猫,我们对它们的态度和行为,实际折射出社会文化一种变迁。可以说,这些年,我们常鼓励人们珍爱自然和保护环境,也多少起到一些效果。

我们说,公园里野猫晒太阳有点意义,还因为此事也反映出我们不再事事要求“以人为本”,即,在蓝天白云下,人不是在任何地方总要做骄傲的“老大”和“主人”的,有时也要做规矩的“客人”或谦卑的“仆人”。

比如,加拿大落基山脉国家公园旅游资料上就写道:“落基山脉国家公园是生活在这里的动植物的家园,游客只是来此短暂做客,做客就要守规矩,要尊重主人,要爱护主人家的一草一木,且不能反客为主。”南非匹林斯堡野生动物园导游画册上有一段话:“匹林斯堡适合人居已有几千年历史,1979年恢复为保护区后,搬出人类,迁进大量的动物,医治人类居住所留下的创伤,成了世界野生动物的福地。”美国大峡谷景区则对游客强调:只留下你的足迹,带走你所有的东西,这不是你的家。

我们对生态和环境的友好,可以从小事和身边做起,例如,你可以不爱野猫,但你大可不必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去打扰它;如果你喜欢野猫,你也不要去喂它逗它,其实这又是另一种人类的“优越感”。彼此互不干扰就好了。

可以这样说,野猫能在公园,甚至能在大街上晒太阳的城市,多是一座宁静和友好的城市,使人平静安心,也令人神往。

摘自《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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