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批复同意《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这标志着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成为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核两翼三圈九区多岛”是浙江省对于未来海洋經济总体发展布局。依照规划,浙江接下来将加快宁波—舟山港海域、海岛及其依托城市的核心区建设,尽快提升环杭州湾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北翼和以温州、台州沿海产业带及其近岸海域为南翼的两翼发展水平,并做强杭州、宁波、温州这三大沿海都市圈。
《规划》涉及的规划区包括浙江全部海域和杭州、宁波、温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等市的市区及沿海县(市)的陆域(含舟山群岛、台州列岛、洞头列岛等岛群),海域面积达到26万平方公里,陆域面积3.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岛陆域总面积约为0.2万平方公里。规划期为2011-2020年,“十二五”时期则是此次规划的重点时期。结合浙江省实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将建设成为我国重要的大宗商品国际物流中心、我国海洋海岛开发开放改革示范区、我国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区、我国海陆协调发展示范区、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和清洁能源示范区。
摘自浙江在线(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