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芬芬
恩施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北恩施 445000
浅谈从饲养环节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
陈芬芬
恩施州动物卫生监督所,湖北恩施 445000
陈芬芬,女,1983年生,硕士.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颁布与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保障。
畜产品是人们摄取蛋白质的主要来源,也是人们增强体质的最主要营养来源之一。作为食品大家族的重要成员,无论从产业可持续发展,还是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强市场竞争力来看,生产安全、优质、营养、无污染、无公害的绿色畜产品已成为国际公认的未来畜牧业和食品业的客观要求和发展趋势,绿色食品势在必行[1]。近几年畜产品安全问题频发,从瘦肉精、三聚氰胺、苏丹红、毒奶粉等到疯牛病、禽流感等食源性疾病对人类健康的威胁日益严重,对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产生了负面的影响,从而严重影响了我国畜牧业的发展。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十分突出,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经济问题,它与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因此这一问题已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和热点[2]。保障畜产品安全生产已是畜牧业发展的当务之急,作为畜产品生产的首要环节,畜禽养殖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生产环境污染主要包括:一是化学性危害,如各种有毒的金属、非金属、有机化合物和无机化合物;二是动物用药后排放的兽药代谢物,这些污染物主要通过呼吸、吸收或摄食、饮水而进入或积累在畜禽体内,从而影响畜产品的质量安全[3]。部分养殖者为了节约资本,在有限的舍棚内饲养过量的畜禽,并且分群不合理,使畜禽分布过于密集,使动物个体的生存或活动的空间减少,并且不及时清扫圈舍内的粪便污水,致使环境中的微生物、有害气体和刺激性尘埃的浓度过高,导致畜禽发生呼吸道疾病和传染病。
饲料是维持畜禽成长的主要营养来源,在饲喂过程中蓄积在动物体内的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或通过人体蓄积所造成的影响是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饲料的不安全因素众多且复杂多变,其中,有些是人为因素,有些是非人为因素;有些是偶然因素,有些则是长期累积的结果。在已有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的同时,新的问题还在不断出现[4]。饲料污染畜产品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一是饲料原料本身存在农药残留、霉菌污染;二是饲料配方不当,加入一些违禁药物或过量使用饲料添加剂;三是饲料生产和销售环节中被一些环境污染物或病原菌污染;四是喂养动物前保存不当造成的饲料污染。饲料安全问题一方面影响畜产品品质,即人类食品的安全性,另一方面畜禽采食有安全性问题的饲料后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进一步阻碍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将影响人类的安全。
养殖户在畜禽养殖中常常大量使用兽药及药物添加剂,用于促进生长、提高生产效率和饲料的利用效率以及预防疾病。部分养殖者往往不根据动物的临床表现用药,一旦发生动物有不健康的情况就盲目大量使用抗生素进行治疗,或者作为保健用药持续在饲料中添加来喂养动物。这些药物往往在畜产品上市前才停用,造成药物残留于动物组织中,对公众健康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危害。比如消费者长期食用含药物残留的动物性食品后会在体内逐渐蓄积,产生毒性作用,一方面引发“三致”即致癌、致畸、致突变,引起各种组织器官发生病变,从而严重损害人体的健康;另一方面,抗生素残留可能诱导一些致病菌产生耐药性,当发生耐药菌株引起的感染性病原时,就会给人类治疗带来困难。
动物疫病属于生物性污染类型,是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卫生的主要问题之一。当动物患有疾病时,不仅会使畜产品质量降低,而且通过肉、乳、蛋及其制品将疾病传染给人,引起食物中毒、人畜共患传染病或寄生虫病发生。很多影响动物性食品安全的疾病都是严重危害动物和人类健康的烈性传染病或寄生虫病,既可通过同源生物链在动物与动物之间或人与人之间进行传播,又可通过异源生物链在动物与人之间或人与动物之间流行[5]。尤其是近几年来的疯牛病、新城疫、禽流感、口蹄疫、猪瘟流行性乙型脑炎、沙门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流行,给动物性食品安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仅影响对外贸易,影响食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甚至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畜牧业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首先,要加强对养殖者和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引导他们充分认识到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消费观念的更新以及饮食结构的改变,加上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的频频发生使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加强,人们对畜产品安全生产有了全新的认识,对畜产品的选择更加挑剔,生产安全优质的畜产品已成为人们的呼声,发展绿色食品已经成为世界潮流。另外,我国加入WTO以后,国际贸易频繁增加,对动物性食品卫生检验要求十分严格,检测标准趋于国际化,中国畜产品面临国外同行的激烈竞争,国家畜牧业受到很大冲击,畜产品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要迎合时代潮流,积极提倡畜产品的安全生产,转变只求数量不求质量的观念,大力发展高质量健康绿色食品,从而提高自身的竞争力,这是生产者在市场竞争中战胜对手的必然选择,也是与畜牧养殖业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必经之路。
防止养殖废弃物的污染,首先要合理选址,畜禽饲养场或饲养小区应建立在地势干燥、背风向阳、供水供电方便、有充分自然隔离条件、符合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要求的地方;要远离工业园区,防止工业污染;要与屠宰加工厂、畜产品交易市场、居民区等保持较远的距离。同时,饲养场应符合动物防疫和环保要求,优化饲养条件,及时清理动物粪便、兽药和疫苗包装袋、试剂瓶等废弃物;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深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防止这些养殖垃圾对环境的污染;畜禽粪便采取沼气生产、废渣还田、制造有机肥等综合措施。这样不仅减少了环境污染,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而且所生产的沼气和有机肥可以为民所用,为周边居民带来便利。
现在很多规模化养殖企业都有自己的饲料加工车间,所以在养殖过程中首先要从饲料抓起,饲料不仅要求有营养性、适口性,更重要的是要具有安全性。针对目前我国饲料安全存在的各种问题,消除饲料安全问题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已迫在眉睫。从生产安全的饲料角度看,保证饲料的质量与安全性需要较好的设备,如计量、检测设备精度要高,混合设备要有好的均匀度,而且选择原料的时候要注意优质安全的原则。其次,要尽量使用安全可靠的绿色添加剂,而且添加剂的品种和剂量一定要科学、合理,减轻药物残留的危害。最后,还要控制和防止饲料中外源性和病原微生物的污染,控制原料中的农药残留、金属污染和加工过程中工业“三废”对饲料的污染,饲料加工和储存环境要低温、干燥、避光和清洁,避免传染性病原微生物通过饲料进入食物链,从源头确保畜产品的安全生产。
畜产品的安全生产与养殖过程中的疫病防控密不可分,因此健康管理和病害控制技术是健康养殖的关键技术。要坚持“防重于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将疫情消灭在萌芽之中,把疾病消灭在场外。为有效防控规模养殖场的各种疫病,应做到:一是养殖场要合理布局。一般场内布局应分5个区,即管理区、生产区、辅助区、病畜隔离区、粪便处理区。管理区应设在生产区的上风处,两区之间原则上要间隔一定的距离并设立隔离屏障;生产区门边设消毒室、更衣室(沐浴室),畜舍应彼此独立,间距10m以上,大门人口、饲养区入口及畜舍入口分别设立消毒池;生产辅助区可设在管理区和生产区之间;病畜隔离区必须远离生产区,四周砌围墙,专门设粪尿池,严格控制病畜与场内健康畜禽接触,以防止疫病传播;粪便处理区应设在生产区的下风处,并尽可能远离畜舍;在下风段饲养区外可建立兽医室,装猪台应建在饲养生产区育成舍附近的围墙外。二是严格做好防疫工作,规模养殖场应配备的主要防疫设施,包括防疫、诊疗、消毒、冷藏设备,兽医室,病猪隔离场所,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等[6]。养殖场周围应筑有围墙或其他有效屏障,并建立绿化带。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和消毒制度、科学的免疫制度和严格的检疫制度。要及时清扫养殖垃圾并作无害化处理,定期消毒;根据季节变化、猪场和周边地区以往的疫病发生情况和母源抗体的干扰、猪群健康状况、疫苗毒株的特点、疫苗的副作用等,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建立免疫档案;所引种畜禽必须来自非疫区正规的种猪场,同时严格检疫,隔离观察1个月以上,确认健康无病后经驱虫、免疫、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出场畜禽不能返回本场,商品猪必须经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派的检疫员检疫合格,并开具产地检疫证明后,方可出售。
近年来,兽药残留已成为制约我国畜牧业发展、影响人类健康的一个重大问题,只有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才能有效监控药物残留。防治疫病方面,围绕畜产品质量和安全,养殖者一定要对各类兽药有科学的认识,什么药好用,什么药不好用,什么药不能用,什么药该什么时间用,畜禽某一生长阶段用什么药物,应该停药多少天,这些在我国允许使用的兽药中都有规定。使用兽药或饲料添加剂,应合理、科学,以人体健康为重,宜采用中药、生物制品、矿物性药物等无公害药物防治,严格控制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的饲料添加剂以及化学药品的使用,要科学合理用药,不能为提高某一方面指标而乱用药,违禁药品更不能用。在规范用药的前提下,还要注意药物合理配伍,坚持低毒、安全、高效,严禁人畜共用药品。要做好药物来源、用药品种和数量登记,科学用药,以消除药物残留的危害。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强化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质量安全职责、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效途径。畜牧信息档案必须反映以下内容: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等有关情况;检疫、免疫、免疫标识情况、监测、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隔离、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销售情况等。对没有有效免疫标识的畜禽一律不准上市流通,出现问题的畜禽,将按标识号码索查免疫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在畜牧业中广泛推广信息可追溯制度对促进我国畜牧业发展,提高我国畜产品的安全性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将会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畜牧业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动物检疫工作是畜产品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是确保畜产品安全产出的重要保障。目前,部分养殖户对动物检疫的必要性还认识不清,甚至故意逃避检疫,容易导致病死畜禽流向市场,使病原微生物得不到控制,畜产品安全产出得不到保障,最终危及广大消费者,最终使自身的养殖业乃至整个地区的畜牧业受到影响。因此,在畜牧养殖过程中,养殖者要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工作,做到有畜必检,有售必检,不漏检1只(头)。同时提高驻场检疫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责任心,在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对疫情及时上报正确处理,做到无漏检、无误检,从养殖环节确保畜产品生产有个良好的开端,给畜产品安全生产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广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绿色畜产品。
[1]张艳梅.开发绿色畜产品的重要性、影响因素及对策[J].饲料工业,2002,23(3):46-48.
[2]王更新.我国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及对策[J].饲料广角,2008(10):22-24.
[3]王可山,李秉龙,张艳华,等.我国畜产品生产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分析[J].食物安全,2006(23):31-34.
[4]宋洪远,赵长保.饲料安全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牧业通讯,2004(16):32-36.
[5]王华 ,王君玮,吕艳,等.动物性食品安全问题与公共卫生[J].动物医学进展,2009,30(2):108-111.
[6]梁久梅.农村规模猪场疫病防控措施[J].农家参谋,2010(4):29.
2010-12-17
(责任编辑:
陆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