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炜宇
加快推动上海装备制造业发展
○高炜宇
2008年末以来,全球爆发了金融危机,上海装备制造业受到一定的影响,曾出现持续性下跌,但近期在国家以及上海市的各项经济刺激政策推动下,装备制造业再度逐步回升。从目前看,上海装备制造业已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从高端化、创新化和服务化等要求看仍存在一定差距,未来进一步升级与发展仍面临着一系列瓶颈和困难,主要反映在以下八个方面:
1.装备制造业的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当前上海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情况看,高附加值、高端的装备制造业所占比重仍然偏低,规模较小、产能不足,附加值较高的研发设计和生产性服务发展相对缓慢,如装备类企业目前尚不具备电站工程的设计能力等。同时,核心技术缺乏,科研力量相对分散,尚未形成合力,如关键基础零部件已成为上海重大装备发展薄弱环境。同时,装备产业的产品内容有待创新,质量有待提高,商业模式有待改进,效益有待提升。另外,国内部分装备类行业产能过剩,也影响上海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如石瑜(2010)指出金属集装箱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和船舶制造业等行业出现了产能过剩。总之,装备制造业需进一步调整结构,提升科技含量,推动装备制造业向高端化发展。
2.国有企业缺少活力,需加快引入多元主体
由于上海装备制造业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导致企业主体始终缺位。长期困扰国企的政企不分、产权不清、权责不明、活力不足、约束无力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从而使国企活力不强,也使装备类国有企业在自主创新、产品营销和品牌塑造等方面相对落后。而最近内地装备类民营企业发展很快,经营灵活有效,对上海装备类国企形成一定挑战。相比之下,国企体制相对呆板、观念束缚、效率偏低,同时追求大而全,包袱和负担过重。因此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引入多元化主体,提升装备类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
3.装备类企业设计能力欠缺,自主创新能力较弱
研发设计、生产加工以及工程服务等的垂直一体化已成为装备制造业获得优势的关键,而上海装备制造企业目前尚不完全具备全面的设计与创新能力,设计和创新功能相对较弱,导致其对工程项目的总体把握能力不够,无法进行工程的总承包,而只能做具体产品的设计与生产,企业盈利能力也因此不强。尤其是关键基础零部件已成为当前重大装备发展的薄弱环节。因此,未来上海必须大力提升装备制造企业的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关键零部件上有所作为,进一步向外拓展。同时,由于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在技术使用权等方面设置了许多门槛和限制,上海装备制造业从国外引进技术的空间正变得越来越小。未来装备制造业要推动升级,必须大力推动自主创新,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和研发能力。
4.装备类企业工程服务发展滞后,制约了装备产业的拓展
上海装备制造企业在向工程服务产业延伸的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进一步解决。如在工程总承包中,装备企业需承担所有责任和风险,但目前仍缺乏通晓国际经贸和国际工程管理的专业人才;又如装备企业在做EPC总承包时,必须强有力地组织和控制设计和施工,但目前上海装备企业在设计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仍不足;再如在对外承包工程时,需应用金融手段控制汇率风险和支持项目承接等,但在这方面上海装备类企业缺乏相关金融服务支持,其他金融企业的扶持也相当欠缺。
5.国内市场产能存在过剩,但“走出去”仍面临一系列风险
目前我国部分装备产业的市场产能已出现过剩,如风电设备等,2010年国内累计风电装机容量就达到4183万千瓦,跃居世界第一;风电整机生产企业已达80家,使我国规划的2020年风电产能提前得到实现。由于部分装备产能过剩,使其价格不断下降,如风机价格从2008年的6400元/千瓦,降至2010年的3800元/千瓦,且跌势不止,这种生产环境不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上海装备企业要“走出去”也面临着风险,如工程项目投入大、工期长,回报要在完工后才能实现,易受自然灾害、暴乱、战争等不可测事件影响而造成巨大的损失。同时,人民币持续升值,也导致“走出去”承包工程项目的回报受到影响。由于对海外工程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装备企业向外开拓市场。
6.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推动政策尚未全面落实
近年来,上海出台了重大装备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政策,是国内首个促进首台应用的针对性举措。但据电气集团反映,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政策未能完全落实,使该项政策对促进创新成果应用、推动首台业绩突破的作用未能够全面发挥。如电气集团2008年的14个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项目尚有50%(约1260万元)的补贴经费没有下达,;2010年确定的16个首台业绩突破风险补贴项目,应安排风险补贴6848万元,但目前仅下达补贴资金710万元。
7.劳动力涨价和商务成本居高等因素已影响装备业发展
目前,在国内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价格普遍上升的同时,东部地区仍出现了一定的用工荒,再加上资源和环境约束导致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员、土地房产、原材料、能源和环境治理等成本不断上扬,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上海装备制造业的成本竞争力持续下降。特别是由于上海商务成本居高不下,影响了装备制造产业吸引一流人才,导致上海装备制造业的人才集聚力和竞争力持续退化,影响装备产业发展。
8.装备制造业综合配套环境和产业配套开发机制还需改善
近几年来上海装备制造业的综合配套环境已有很大改善,但部分地区仍存在问题,如临港装备产业区就面临着交通体系不健全、生活配套设施不完善、子女教育缺乏支撑、人才引进难度较大等问题,导致中层管理人才流失相当严重。又如长兴岛开发以来,由于基础设施和社会配套不健全,不能满足岛上企业和员工的需求,一方面加大企业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难以吸引人才。同时,临港产业区土地的前期成本为50万/亩,但工业土地出让价格约为25万元/亩,造成工业土地出让收入成本倒挂。原计划临港新城开发所得的税收和土地收入中拿出一部分钱用于产业开发,但目前由于缺乏协调机制和互补机制,导致该计划实施不下去,也使开发亏损无法得到弥补。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各国政府普遍都高度重视并大力推动装备制造业的加快发展,并积极出台政策予以鼓励。
1.美国政府采取直接干预和间接干预两种方法,推动装备制造业的创新发展。美国将装备制造业视为战略产业,一方面美国政府采取直接干预方法,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快装备制造业发展;另一方面美国还十分注重对高端、高附加值技术装备设计、制造的控制和主导,致力于生产技术的高起点和高端化,力争跳出中低档产品的竞争范围。为此,美国鼓励其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国际技术联盟、到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并购国外企业、吸引世界高端科技人才等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装备的协同研究开发,将创新定位为装备企业发展的引擎。
2.欧盟通过技术创新大力推进重大技术装备产业的发展。如法国在核技术、高速列车和航空航天等重大技术装备等领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德国在装备制造业的研发投入强度始终在世界上名列前茅。如德国机床企业年销售额6%用于研发,在数控机床主机以及功能部件开发方面位于世界前列。同时,德国装备制造业坚持市场第一,抓住市场求发展,以技术求市场。真正使德国装备制造业维持长期兴盛的根本动力,均来自于德国本土以外的市场需求,客观上为德国装备制造业提供了良好外部空间。此外,德国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柱企业进行大力扶植,并积极鼓励大型企业实施业务外包和技术创新,着力占领世界市场。
3.日本主要采取直接行业政策的干预模式,积极发展装备制造业。从1956年起日本就将装备制造业作为战略产业予以重点扶植,连续发布了《石油化学工业扶持政策》、《机械工业临时措施法》、《电子工业临时措施法》等法律。1999年公布实施的《制造基础技术振兴基本法》,把振兴制造基础技术视作国家的生命线,把强化装备产业技术作为最重要的战略之一,如日本政府认为MEMS是提高并保持日本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核心技术之一。同时,日本也很重视产业技术创新,如日本装备制造业研发投入占其销售收入比例,已从1990年的2.99%上升到2001年4.16%,而到2006年日本在机电与精密仪器等领域的研发投入再创新高。
装备制造业是上海重点发展的行业之一,正如沈根荣(2006)指出“上海装备制造业是上海工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产业,也是上海工业化水平与经济科技总体实力的重要体现”,对整个城市经济的转型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因此在面对以上所提到的瓶颈与困难,上海必须大力改革与创新,探索新的技术跨越和产业振兴之路,释放新的生产力。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六方面的建议:
1.进一步扩大开放,引入国内外龙头企业。按照市场化运作、开放性重组的思路,积极引入行业龙头企业,尤其是吸引500强企业、国内中央直属大集团等高速成长型企业在上海设立总部或区域型总部、研发中心、营销中心、工业园,参与海洋工程、太阳能、仪器仪表自动控制系统、智能工程机械、智能输配电、电子专用设备、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设备等领域的重组和整合。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龙头性、总成式、整机型重大装备项目和国内外优势企业落户上海,并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国内外具备研发实力、核心技术和关键制造能力的企业。
2.加快国企改革,强化其主体地位,使其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引领作用。首先,需明晰国企各个利益主体的产权关系,以确立企业的法人主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地位,建立各类权利执行机构间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其次,在体制机制上加快改革,调整国有企业的价值取向,改变大型国企急功近利的心态,加强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专利储备,使之充分发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第三,政府应积极介入国企与高校的科技合作,提高国企对创新长期性和创新可能失败的容忍度,进一步加大从事超前开发技术研发项目的扶持力度。
3.进一步落实装备制造业的支持政策,加快科技研发创新。首先,应积极组建国际一流的装备技术研究院,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装备设计能力,并大力支持储备性科技创新项目。其次,应鼓励企业通过自主开发、联合开发、引进消化吸收创新和集成创新等多种方式进行创新,发展重大技术装备。同时,应设立科技创新和重大引进技术项目吸收再创新专项资金,引导企业加大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力度,解决“引进技术有钱、消化吸收缺钱、再创新缺位”的困局,使引进技术费用与消化吸收费用之比达到1:3。
4.加大对装备制造业企业的扶持,鼓励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
首先,政府在分配科研资源、确立重大专项和重大产业化项目时,应向先进装备制造业的重点企业倾斜,建议政府每年组织一批资助金额在千万级、亿元级的装备制造业科技创新项目,加快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其次,应加大力度支持国产化装备的首台业绩,并给予风险补贴、投资税费减免、规划用地优先等优惠政策,并在其产业化三年内,对该产品给予一定的财税优惠或财政补贴。第三,应加大上海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的力度,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产业集群度和投资强度,推动装备制造业集群式发展。孟李美(2010)中所提出的采取产品链集群与创新链集群相结合的成长路线,推动产业集聚,打造和延长产业链。第四,大力支持上海装备制造企业申报国家部委项目,并完善地方资金配套政策。鼓励企业申报各类国家项目,在企业申报过程中,帮助协调与国家相关部委的关系。对列入国家项目和获得国家划拨资金的企业,建议政府提高资金配套比例,如江苏配套比例为1:2,建议上海给予1:1或更高的资金配套支持。
5.积极鼓励高端装备制造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探索大型企业集团、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境外用户建立开放性金融合作机制,支持上海大企业承担境外大型工程项目和大宗出口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增大出口信贷投放,支持重点企业承揽海外EPC工程总承包,带动成套设备和施工机械出口。对承接海外工程项目和拓展海外新市场企业应按本市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支持。
6.出台支持装备产业的人才政策,加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应积极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重点引进国内外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掌握关键技术的高层次专家,特别是要重点引进掌握高新技术的优秀研发团队,并建立多层次的适合装备制造业实际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大高级技能人才和营销人才的培养力度,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智力保证。同时,应在重点装备产业集聚区,如临港产业区等,布点博士后流动站、工程院院士工作站、工程师培训基地和技术工人实训基地。对符合上海装备制造业发展的高级研发人才、高级技术工人等,应采取居住证满3-5年转户口或直接落户政策,促进人才的集聚。
(作者单位:上海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 谭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