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飞宇:时光与天才相伴而行

2011-11-30 03:49梁雪波
市场周刊 2011年9期
关键词:毕飞宇克莱作家

梁雪波

随着芋盾文学奖的公布,毕飞宇又灾了。而他大概是今年最受媒体追捧的中国作家了。在3月份,他与1994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大江健三郎共同入围20lO年度英仕曼亚洲文学奖,并最终凭小说《玉米》英译本摘得太奖,17日在香港,毕飞字参加领奖仪式并领取了3万美元奖金。8月18日,毕飞宇闪电般出现在上海国际文学周,并与200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法国作家勒克菜齐奥进行了精彩的对话。19日一早。旋即飞往英国,参加众星云集的爱丁堡国际艺术节。20日,第八届茅盾文学奖揭晓,毕飞宇的长篇小说《推拿》名列其中。这是江苏作家首次获得这一中国文学最高奖项……

毕飞宇成了一个大忙人。除了忙之外,他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什么。他没有手机的传统依旧保持着。茅盾文学奖结果公布后,记者们为联系不到他而急得团团转。而彼时的他正悠闲漫步在伦敦大街,“家星有亲戚从网上看到了茅奖公布的消息,就给我太太发了个短信,我才知道。当时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意外。”他仍坚持运动、健身。他将这一习惯归结于从小养成的爱玩的天性。

9月11日下午,在位于河西的月光曲和露天茶座,笔者见到了日常生活中的毕飞宇,一身运动短装,拎着包,预备着采访结束后直接去健身馆。他沉静平和,目光清朗,谈及文学、自我、现实,都有着敏锐而独到的识见,显示出涉猎之广泛和思想之透辟,而他的表述却鲜活有趣,有着来自底层生活的经验和智慧。毫无来由地,我试图想象出他运动中的样子,想象他将杠铃向上推举时的紧张与快意,这与他在小说中释放的语言之美,构成了一种别具意味的张力。

关于毕飞宇,不适合做任何煽情的描述。机警使他审慎,通达使他幽默,老练使他兵来将挡、见招拆招,而本真则使他坦荡、平实、自由率性。解读毕飞宇是一件困难的事情,因为所有的解读都不可能是全面的。他拒绝手机。与互联网保持距离,也抵抗着媒体对他的筒约化、符号化的定义。当你试图给他的行为赋予某种意义的时候,往往会遭到他的戏谑武的拆解:哪有那么多深义啊,就是喜欢,好玩呗。

从唐诗中领略汉语之美

1964年1月,毕飞宇出生于江苏兴化大营乡陆王村。从小家境并不好,因为父亲在1957年就被打成了“右派”,一家人的生活都受到了影响。到毕飞宇出生的时候,父亲是很边缘化的乡村教师,属于社会最底层,生活在乡村的小庙里。但小孩子不懂这些世态炎凉,整日在平原上奔跑,和大自然嬉戏,像一匹小兽。童年的毕飞宇是个淘气包,不是在树上,就是在河里。在小朋友中,他还颇具号召力,村子里的孩子如蜜蜂一般天天围绕着他。为了掏鸟窝,把人家的屋顶弄漏;因为玩火,烧了稻草垛子,为了想看燕子如何孵化,把人家屋檐下的燕子窝全部捣毁……这些添乱惹祸的事不知干了多少。到了夏天,10岁以下的男孩子都光着屁股,没有谁害羞,也没有人觉得不妥,在当年这是很自然的。他至今印象颇深的是,“二年级下学期的时候,老师一进门,叫我们回家穿裤子去,我们就回家穿裤子。不穿短裤并不都是因为穷,根本的原因是小村子里的文化就是这样。”

虽然家庭在政治上受到歧视,但是比较下来,毕飞宇算是幸运的,等到文革结束的时候,他才12岁,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相对来说,他的大姐受到的影响就大得多,甚至有一段时间不得不辍学。教师的孩子连学都上不起,这样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他的身边。这让他早早地就体味到了现实的残酷。而从乡村到小镇,再到县城,不断的搬家,又给他的生活体验增加了厚度和宽度。

“领略汉语之美,大概是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毕飞宇说,当时也没有什么书,家里有一本活页本,父亲根据自己的记忆在上面抄了一些唐诗,时不时地就添上几首,陆陆续续抄在本子上。没事的时候毕飞宇就翻着看,有些字根本看不懂,但那是他第一次领略到汉语之美。父亲悲观、凝重,善于冥想,虽然身为教师,但并没有刻意地去培养毕飞宇向某个方面发展。喜欢读书、对汉字的敏感对毕飞宇来说似乎是天生的,“自然而然萌发出来的东西才是最有生命力的,就像原始森林里的树木肯定要比人工培育的要茂盛的多。我后来开始写作,也是在不知不觉中完成的。”

对于出生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人来说,连环画是最常见的启蒙读物,但在乡村却是十分稀罕的。毕飞宇痴迷连环画,“那时候我父母只要到县城里去,我都会再三再四地关照,带几本连环画回来。”渐渐地他的连环画积攒了两百来本,这在当时算是一个天文数字了。也就是因为拥有很多连环画,毕飞宇很小的时候就成了当地的“名人”,小孩、大人都喜欢找他借书看。他为自己的连环画做了编目,还用钢笔做了一个印章,印在连环画的后面。后来由于父亲工作变动,父亲的一个同事来借连环画给他的儿子看,毕飞宇非常慷慨地把所有的珍藏都借给了他,没想到这人用这些连环画开了一个小书摊,出租给人看,一分钱一本,毕飞宇知道后非常生气。“我生气不在于他用我的连环画挣钱,我生气的是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我所有的连环画一本都没有了,否则我可以把它们收藏起来,非常多。”

为消耗时间而写小说

文学真正对毕飞宇产生影响是在1979年前后。随着文革时期文化专权的结束,“思想解放运动”以破竹之势迅速得到了全社会的呼应,文学期刊一下子冒出很多。就在这时候,父亲帮毕飞宇在兴化图书馆办了一个借书证,当时中学作业也很少,一有空他就泡在图书馆里,浏览期刊,借阅小说、诗歌等各类图书。那是一段如饥似渴的阅读时期。卢梭的《忏悔录》是当年给他印象最深的书,那是他读到的第一本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作品,也是他读到的第一本西方名著。“当时看的时候身体直打颤!没见过这么一种表述方法,血淋淋地把自己剖开。一方面很兴奋,一方面又很恐怖。由此就知道了卢梭这个人。”

早在中学的时候,毕飞宇就开始尝试着写小说了,但“写了没多久就瞧不起小说了,喜欢上了诗歌。”1983年,毕飞宇考入扬州师范学院,一进大学,他立刻发现师哥师姐们差不多都是诗人了。在“扔一块砖头能砸死三个诗人”的八十年代,自己怎么可以不是诗人呢7幸运的是他的第一首诗居然就让他在学校里“成名”了。到一年级下学期,几个高年级的师哥,师姐成立了诗社,他意外地被推选为社长。他顿时觉得前途无限美好,每天夜里躺在床上“找句子”。为了和诗人身份匹配,他留起了长头发,病歪歪地骄傲着,很有派头。那是一个求知若渴的年代,也是一个躁动不安的年龄,后来他又对哲学产生兴趣,读了不少哲学书。

真正写小说是在1987年的秋天。当时毕飞宇已任教于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校,他觉得诗歌不能再写了,为什么呢,因为作为一个青年教师,业余时间太多了,上完几节课,改完作业,备完课之后就没事做了,诗歌写来写去就那么几行,没法消耗他的时间,“我最初写小说就是为了把那些时间消耗掉”。叙事不像诗歌,它无穷无尽,可以把时间“合理地”消耗掉。另外还有一个原因,当时学校会给每个老师发一些稿纸,但好多老师都不用,那时候稿纸都是很珍贵的,不用岂不可惜7毕飞

宇就把这些稿纸囤积起来,用来写小说。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正是先锋文学异军突起的时候,有一个作家是不能不提的,那就是马原,“那个时候在我们年轻写作者心目中,马原是一个英雄,地位非常高”。毕飞宇的阅读由马原开始,再延伸到西方文学,等到他读到西方现代小说的时候,突然发现,比如像马尔克斯、博尔赫斯,自己在大学都读过,但从来没想到像他们那样去写,“当时连模仿的智慧都没有”,某种程度上是马原的汉语小说实践才让毕飞宇醒悟到,”原来我也可以这么写”。读了马原之后,再回过头来读西方现代主义的作品,尝试用他们的技法写作。在毕飞宇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以马原为领袖的一批先锋小说家,包括格非,苏童、洪峰、孙甘露、余华、北村等慢慢浮出水面,成为引人瞩目的文坛新锐。

1991年,毕飞宇的处女作《孤岛》在《花城》第一期发表。而在接到杂志的用稿通知之前的三年多里,他一直是在退稿的黑暗中写作的。在1987年前后,文学还处在黄金期,“右派作家处于巅峰,知青作家是栋梁,先锋作家是后起之秀。”在那样的情况下,作为一个年轻作者发表作品的难度是相当大的。由于缺少经验,毕飞宇甚至连投稿都不会。《孤岛》投稿给《花城》时,信封上写的就是“花城杂志收”,都不懂得应该寄给责任编辑。“我的处女作完全就是《花城》杂志的朱燕玲从自由来稿中发现的,完全是硬拼出来的,没有任何投机取巧。所以我对朱燕玲充满感激,虽然她只比我大一岁,但我一直拿她是当做长辈来供奉的。因为确实是她的一个小小的举动改变了我一生。”

从先锋到写实

毕飞宇前期的小说具有先锋小说的特点,注重叙事、语言实验。强调文本的形式感,代表作有《孤岛》、《叙事》,《楚水》、《那个男孩是我》、《雨天的棉花糖》、《是谁在深夜说话》等。那一时期的小说,语言典雅整饬而又不失清纯流利,叙述语调庄严端重,具有诗性与哲性相互交融的特点,使其作品显现出浓厚的智慧和优雅的文人气质。著名评论家王彬彬对毕飞宇的早期作品多有肯定,认为《那个男孩是我》、《雨天的棉花糖》、《是谁在深夜说话》都有资格成为毕飞宇的“成名作”。但实际上它们问世之初都悄无声息。直到《哺乳期的女人》出现,人们才知道,在写小说的人中,多了一个叫毕飞宇的年轻人。

短篇小说《哺乳期的女人》讲述了一个看起来简单的故事,但其背后透视的社会问题却值得深思。在手法上看,这部小说还是有先锋痕迹的,但是从情怀上、从小说所关注的方面来看,它在毕飞宇的创作中第一次出现了现实感,第一次出现了现实性。比如小说中写到的“留守儿童”的现象,国务院直到2002年才发文关注这个社会问题,但作为小说家他有一种本能,在1995年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事实上毕飞宇并没有过多地进行理性思考和逻辑分析,因为“小说家的直觉有时候比思考更准确”。《哺乳期的女人》关注的是空镇、留守儿童的问题,小说刚发表的时候,引起评论界关注的都是小说的语言,叙事特征等特点,是作为一个美文来对待的,没有人提到小说反映的社会问题,“我觉得挺自豪的,说明我还比较超前”,毕飞宇说。1996年,《哺乳期的女人》获得首届鲁迅文学奖。

于此同时,毕飞宇也开始操刀影视编剧,由他担任编剧的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就出自他的小说《上海往事》,这部由张艺谋执导,巩俐、李保田等人主演的影片,于1995年上映,立即令毕飞宇声名鹊起。但是毕飞宇始终对影视剧的涉入保持着一个度:偶尔为之,不借以炒作自我名声,不得影响主体文学创作。这种谨严和自律,在很多作家受利益驱动纷纷转向影视剧创作,甚至大加炒作以吸引眼球的当下,实在难能可贵。

作为一位具有高度艺术自觉的作家,毕飞宇一直没有放弃艺术上求新求变的尝试。对于自己前期的先锋小说写作,他并不满意。“20多岁的时候,我是目中无人的,这个目中无人不只是狂妄自大的意思,还有不关注生活,不关注现世,不关注人生这一面,我沉迷于自己的玄思与想象之中。那时候我感兴趣的是形而上、历史、终极,总之,那时候我是。闭着眼睛。写作的。”是什么原因促使他转向了后来的关注现实、介入现实的写作?毕飞宇说,这首先跟阅读有关,“因为等我写作的状态慢慢好起来的时候,先锋小说已经很难看了。刚开始看到先锋小说的时候,你感觉到似乎文学的革命来到了,等到新鲜感消失了之后就感觉到越来越没意思,于是自然就有了怀疑。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讲,没有一样东西比怀疑更重要的。当你产生怀疑的一刹那,就是成长的开始。”

从先锋到写实的写作轨迹,在毕飞宇身上是自然而然地完成的。“一个小说家精神成长的轨迹一定有他的合理性的,不会凭空而来的,这里面确实有一个种豆和种瓜的关系,有因果性的。”2000年发表的《青衣》是毕飞宇标志性的转型之作。《青衣》讲述了京剧女演员筱燕秋从出道到走红,在艺坛纷繁杂乱的竞争环境下,心力不支,逐渐精神崩溃的故事。透过主人公的个人命运揭示出时代的深刻悲剧,给人们留下了深久的印象。小说发表后,以其思想的深邃和人物塑造上的成功,在文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曾获小说月报奖、小说选刊奖等多种荣誉。之后《青衣》被制片人张纪中看中,改编成20集电视连续剧,由徐帆、傅彪、潘虹出演,作品的成功加上电视剧的热播让毕飞宇一下子“红了”。

与他此前的小说相比,《青衣》在文学修辞上的变化也是明显的,故事性明显增强,人物塑造上更加立体丰满,叙述语言则向粗实豪放转变,口语的色彩大大加强,具有更加鲜明的幽默品格。王彬彬分析道,“修辞方式的这种变化,无疑意味着作者创作观念的变化,意味着作者对文学与现实之关系的重新认识。通过修辞方式的大幅度调整,毕飞宇大幅度地调整了与现实的关系,从而也大幅度地调整了与读者的关系。”其实,毕飞宇对当下现实人生的关注和思考在《哺乳期的女人》中已有体现,他充满自信地说,“从1995年开始,我相信那个写作方向里有未来的轨迹”。

《青衣》给毕飞宇带来了普遍的赞誉,尤其是写作方向的成功转型带给他新的希望和动力,“名气越大内心就更感到有一种责任感,说起来有点可笑,但事实上是这样,就是感觉到眼光应该更扩大一点,应该更有所承担”。所以毕飞宇在写《玉米》的时候,最早是想写一个乡村爱情故事,但是写着写着,当“王连方”这个人物出现之后,整个小说路线就全变了。王连方一出现带动了毕飞字对文革的反思,整个小说一下子就扩开了。“对于我这代人来讲,那么快就把文革遗忘是一件不应该的事情。”之所以要写文革,毕飞宇说,自己还是对现实有种担忧,惧怕在中国大地上像文革那样的悲剧再来一遍。底层的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包括对暴力的迷恋,以及某种偏执的理想主义,这些他都出自本能地警惕。“所以,一个人拥有常识、尊重理性非常重要。不仅如此,还要把常识和理性落实到具体生活中。”

《玉米》被认为是毕飞宇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代表作。谈及当时的写作状态,毕飞宇说,那是一种“爆炸式的写作”,写

的时候手忙脚乱的,感觉手脚不够用,想法很多,来不及写,每天都是这样,“非常幸福,非常饱满”。当时他唯一焦虑的就是小说能不能发表出来,因为里面有些局部“写得非常狠”。所以当2001年《玉米》安全发表出来后,毕飞宇挺高兴。还有一点也让他高兴的,那就是小说在美学意义上的“反潮流”。在毕飞宇写《玉米》的前后,中国文学的大趋势是写都市年轻人的迷惘,当时很多作家写的都十分洋气,男女主人公频频出入咖啡馆、酒吧,身体解放的美女作家也出现了,很热闹,新新人类也成了一个时髦的概念。没有人想到就在同代作家中会冒出《玉米》这样一个“怪胎”来。今天看《玉米》好像很正常,但是若是把当时的文学期刊拿出来,《玉米》的确是一个很奇怪的文本,以至于《小说选刊》编辑部在决定选发这篇小说的时候特地打电话给毕飞宇,来确认一下到底是不是他写的。“我接到电话的时候非常高兴,我预感到自己做了一件有价值的事情。当时我的调子跟文坛的调子完全相反,它还能火起来,实在觉得不可思议。”

2004年12月,第三届鲁迅文学奖揭晓,毕飞宇的《玉米》获得优秀中篇小说奖。

《推拿》:部没有野心的作品

长篇小说《推拿》创作于2008年,是毕飞宇首次涉足盲人题材的长篇小说,也是国内少有的以盲人群体为题材的文学作品。这部22万字的小说讲述的是一群盲人推拿师内心深处的黑暗与光明,触摸属于黑暗世界中的每一个细节,写出了盲人的快乐、忧伤、爱情、欲望,对盲人独特的生活进行了透彻、全面的把握。为什么会写这样一部小说?毕飞宇说,其实跟他早期做教师时就接触到残疾人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写作的缘起,是因为近些年来由于长期伏案创作,他的颈椎出现了问题,医生说经常做推拿可以缓解疼痛。于是一有空,他就到离家不远的一家盲人推拿医院里去做推拿。时间长了,就和他们熟络起来,经常在一块儿聊天,拉家常。与盲人打交道的时间一长,毕飞宇就发现,与正常人相比,盲人虽然看不见东西,但他们一样有自己的爱情、事业、快乐、忧伤,野心,于是他就想把这一群体的生活情状写下来。

毕飞宇强调,写《推拿》,首先想到的是“尊严”,“《推拿》是一部特殊的小说,它外表沉默、内心绚烂,它平缓多过激烈,温情多过残酷,却又让无奈与悲凉相伴相生。就像一条静默的河流缓缓流过,有漩涡,也有温度,夹杂着无奈和沧桑。”毕飞宇说。从《推拿》开始,毕飞宇开始由记忆转向了观察,真正进入了当下生活,所以对他来说这也是一次重要的转型。以前作品中处理的都是过去的题材,比如《玉米》中的“文革”题材,而《推拿》写的是现在进行时,是与我们当下紧密相连的,它虽然写的是一个特殊群体,但是却是和当今社会联系最高的。除了题材上的独特之外,《推拿》还是一部特别没有“野心”的作品,“以往写作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想要把这部作品做得特别宏大,特别深刻,特别有意义,或者特别有美学价值,或者特别受到朋友们的鼓舞,或者能够有更多的版税,或者有文学之外的额外奖励,我把这些笼而统之的叫做文学的野心。写《推拿》,这些几乎都不考虑。只是告诉自己简单一点,并简单一点,再再简单一点,就像一个人走完了自己的婚礼,和新娘回到洞房以后,把许许多多不该属于他们生命的东西一点点扔掉。”

《推拿》出版后,得到了评论界普遍的好评。而最让毕飞宇开心和欣慰的是,有许多盲人朋友读了之后,很激动,因为他们终于看到一本讲述他们真实生活的书了。有人把毕飞宇的小说总结为“疼痛的美学”。毕飞宇说,他所写的都是平凡的小人物,都是“疼痛的人”,疼痛是他的小说的母题,他所有的作品其实就是在重复书写一个东西疼痛。“我天生就对疼痛敏感,不管是他人的疼痛还是自己的疼痛。我写小说,写到主人公高兴的时候,很可能一带而过,写到这个人的疼痛的时候,我立即就来劲,这和作家的性格气质密切相关。就像逛街一样,男人一看见汽车就要多看几眼,女人一看见时装就要流连忘返。就这么简单。对小说家来说,首先要了解自己,然后尽可能不要回避自己。”

对于这次《推拿》获得茅盾文学奖,毕飞宇坦言,自己的确感到意外。因为《推拿》是一部小结构、时空压缩得很小的作品,而且题材关注的又是非常特殊的盲人群体,这不太符合以往茅奖的评选“口味”。《推拿》的获奖,至少显示出从这届开始评选标准作出了重大调整,不再仅仅按照原来的模式去评选符合宏大叙事的作品了。毕飞宇说,“真没想到我这么一部微观的、小体量的作品会获奖,说明这次评奖的包容性、多元性。”

对于这次茅奖评奖引起的争议,毕飞宇认为,这次跟以往的争议是有很大不同的,以往是在事后被激发出来的,这次是从一开始就把评奖的内容投放到被大家议论的空间里去了,是一个主动选择的姿态。“我相信这种争议跟以往的争议相比,是可贵的,在文学道德上的努力是有成效的。”但他并不认为哪一个评奖能评出一个完满的结果来,”艺术这个东西,又不是像刘翔跨栏,你第一个撞线了,时间在那儿,全世界人都看得见,谁是第一个过去的,清清楚楚。文学是一个主观性极强的东西。没有充分的主观性就不成其为文学,评奖也一样。”

读书是作家的一条腿

关于阅读,毕飞宇说自己现在读书已经很少了,感兴趣的才读。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时候有读书焦虑症,一天不读几个小时的书就感觉到很空虚,甚至不读书都不知道如何写小说。现在不这样了。但是阅读仍是必不可少的,他强调,“作为一个作家,书还是要读,你最后能走多远,离不开你读的书。最起码的,读书是作家的一条腿。”那些依靠才情和独特的生活经验写作的作家,在毕飞宇看来是不能持久的,“要想成为有持续性的作家,必须要有加油站,最好的加油站就是读书。”而对于书,毕飞宇有一种细腻的温情,“我把最爱的书放在枕头边上,然后书房,然后客厅,然后家以外,一个好的作家,一个好的作品让我感觉到他是亲人。”

最近一阶段放在毕飞宇枕头边的书,是勒克莱齐奥的小说。从六月底开始,因为接到上海国际书展的通知,说要安排他和勒克莱齐奥进行一场文学对话,他一直读的就是勒克莱齐奥,包括出差住在酒店里读的也是他。毕飞宇十分欣赏勒克莱齐奥的小说,“即使我读的是他作品的中译本,仍然能发现,他是一个在语言上特别考究的一个作家。这是对他的第一印象。”而勒克莱齐奥的复杂身份也让毕飞宇感兴趣,勒克莱齐奥是法国作家,但实际上他祖上很早就到了毛里求斯,那是一个很小的岛屿,他出生在法国时,父亲在尼日利亚,后来他又随母亲到非洲,其间还不断经历战争的动荡。总之勒克莱齐奥的生活一直处于漂泊中,没有母语,没有文化之根。”他对欧洲文明是非常怀疑的,所以他的小说我们一方面可以当做美文来读,另一方面也可以当做一个文化怀疑论者的文化教材来读。“

《流浪的星星》、《战争》是勒克莱齐奥的代表作,毕飞宇认为“当然很好”,不过他个人比较偏爱《诉讼笔录》,这部小说是勒克莱齐奥的成名作,写作此书的时候他只有二十几

岁。勒克莱齐奥学识渊博,身上有贵族气质,毕飞宇发现,“一般学究式的作家语言都比较长,但是勒克莱齐奥恰恰相反,这是他一个悖论的地方,勒克莱齐奥的句子特别短。”为此,他还特地咨询过勒克莱齐奥的中文译者、南京大学的许钧教授,”勒克莱齐奥的句子是他原来就这样的,还是你翻译过来的原因?许钧很负责任地告诉我,原来就这样的。”

毕飞宇喜欢的作家中还有英国移民作家、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保尔。奈保尔也有着复杂的身份背景,他出生于中美洲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一个印度婆罗门家庭,在英国读大学,后在英国定居,曾在世界各地广泛游历。“奈保尔是一个对形而下。对日常生活高度着迷的作家。”毕飞宇说,把勒克莱齐奥和奈保尔比较,会发现两人的类型完全不一样,“勒克莱齐奥在精神上是有贵族倾向的,奈保尔身上有一种街头混混的气质。勒克莱齐奥很优雅,奈保尔很有力量。”从自己的天性来讲,毕飞宇更喜欢奈保尔,因为他身上的市井气息更重。

拉美文学曾在八十年代对中国作家产生过巨大的影响,90年代后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随着马里奥·巴尔加斯。略萨获得2010年诺贝尔文学奖,并于今年访问中国,拉美文学重又引起人们的兴趣和关注。早在大学时期,毕飞宇就阅读过马尔克斯、博尔赫斯、略萨等作家的作品。此时谈及拉美文学,毕飞宇仍兴奋地说,“太喜欢了”,“我感觉他们个个都是天才,他们的血管好像要比我们的血管粗一倍,读他们的文字能感觉到血在血管里四处奔涌。”但是拉美文学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没有欧洲文学那么讲究。“打个比方,读欧洲文学就像呆在书房里,呆长了你就特别想到酒吧里,让重金属音乐轰一顿,可如果每天让你呆在酒吧里轰炸,你肯定受不了。”

不过要说最让毕飞宇敬佩的作家,还要数曹雪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他说自己最羡慕的作家就是曹雪芹。大半部《红楼梦》,二十岁读和四十岁读,六十岁读都是不一样的,这太了不起了。“一个作家的作品能让读者读一辈子,一代一代读下去,这是何等的伟大啊!博尔赫斯那么伟大,我过了四十岁以后再也不看了。在曹雪芹、陀思妥耶夫斯基面前,我们都像是一些小蚂蚁。如果我们是人,他们就是巨人。”

健身是因为天生喜欢玩

毕飞宇并不是一个特别把写作当回事儿的人,有的时候他更愿意像一个普通人享受日常生活。通常他的一天是这样安排的:“上午九点或十点起床,吃点东西开始写作,四点钟左右吃午饭,晚上看看电视,主要是看体育类的节目。临睡前看看书,如果失眠的话,就再看,一直看到睁不开眼为止。”他的生活规律、简单,是一个“各方面都很健康的人”。惟一折腾的是运动。晚上7点去健身中心,“和朋友们鬼混,每天都要出一身臭汗”。对于他喜欢健身的习惯,有朋友拿他开涮,说毕飞宇健身是为了身材漂亮,但苦于平日无法展示肌肉,所以夏天总喜欢穿无袖的T恤,而有一次甚至在饭局上借着酒兴悍然脱光了一回上衣。对此,毕飞宇哈哈一笑,说,“那都是他们瞎讲,拿我开心。其实我就是好玩,自己喜欢玩。小的时候几个小朋友抢球,哪个会想到这是锻炼身体啊,玩呗。我到现在还是这个心态,每天要去玩一下,玩过之后,出出汗,我就舒服了。实际上我踢了那么多年足球,不仅没有把身体锻炼好,还留了一身的伤,哪里是锻炼身体啊。”

在南京这座城市,毕飞宇已经生活了20多年了。至今他还清楚地记得第一次来南京的情景——“我是1984年9月29日下午来到南京的,一到南京,走在大街上,看到满地碎碎的阳光,整个街像隧道一样。我一听南京人开口说话,和我老家的话也差不多,我当时的感觉就是大学毕业后有可能到南京来,后来果真就来了。”南京给他的感觉就是亲切,因此打一开始他就没有异乡人的感觉。但是随着城市大规模的改造,他对南京的感情却越来越复杂了。在内心里他还是很怀念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南京城,“那些街道,梧桐树构成的阴影,以及阴影下面的民国风格的建筑物。”有的时候,乘车从某个地方驶过,他会想起当年公交车从这里经过时要爬一个坡,能听到公交车很吃力的声音。现在街道改造了,都是平平坦坦的,整个城市的地貌失去了凸凹,“一切都更方便了,一切也都更无趣了”。这座城市和其它城市几乎没有任何区别,“就像参加一个集体婚礼,所有的新娘都化妆好了,你却认不出哪一个是自己的姑娘。”

我最大的才华就是耐心

毕飞宇小说里的主人公,无论是《青衣》中的筱燕秋,《玉米》中的玉米,还是《推拿》中的都红,面对她们所处的世界,面对命运,都有一种强硬的反抗姿态。而且,这种反抗源白骨子里强烈的自我意识。毕飞宇说:“反抗是人生的主题之一,是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活在世界上,怎么能不反抗呢?”在毕飞宇的作品中,有一种知识分子的人文情怀,在他的身上,也体现出社会学家曼海姆所说的自由漂浮的、非依附性的知识分子性格。他欣赏陈丹青,说这个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有魅力,看着就舒服。他还特别激赏韩寒,认为在韩寒身上体现出了一个年轻人的健康智慧,有一种美学效果,“韩寒是美的,而现在很多文人的姿态是很丑陋的。”

毕飞宇从小来自于社会底层,对底层有着天然的默契,作为小说家,他也反复地研读那些描写底层的经典著作。他从鲁迅的《故乡》里总结出一个道理:“我们的目光必须关注底层,但我们的双脚未必要站在底层。”在他的眼里,公正、自由和博爱,应该是通行的普世价值观,而“眼下我们社会做得远远不够”,导致“中国特色沦为了部分人拒绝融入世界主流的借口”。他对历史与现实都有深刻的反思与批判,并以他犀利而又泼辣的话语方式言说出来,一针见血,痛快淋漓。“我觉得我们中国有一个巨大的问题,许多事情大家都知道,谁也不愿意说出来。一句话在牙齿的里口还是在牙齿的外口差别是极其巨大的,在外口,就是一句人话,在内口,顶多就是一个屁。我们都知道一个词,叫真相,所谓真相,它的前提就是‘说出来,不说出来就不是,真理也是这样,不能被言说的真理肯定不是真理,所以呢,我想说,牙齿是检验真理的第二标准。很可惜,我们太沉醉、太痴迷于‘可意会而不可言传这个玄奥的东方美学,还有含英咀华的表情。”

毕飞宇是清醒的,他不偏激,更反对那种简单的二元思维。在谈到当下“混乱而又尴尬”的文学局面时,他说自己“依然很绝望”。但是现在似乎谈论文学的绝望成了一种时髦,“在大家觉得文学已经没有任何盼头的时候,我恰恰要站在一个相反的立场上。如果是一群批评家坐下来拼命攻击当代文学的时候,我时常要作一个辩护者,如果是一群作家,大家都喝了酒以后自我感觉良好地夸夸其谈时,我恰恰要作一个批判者。”他说,中国作家没有像勒克莱齐奥、奥兹、奈保尔等作家那样,有一个纠缠一生的“身份认同”问题,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就是中国作家的幸运,“中国作家最大的问题,还是生命自身跟外部现实的可能,彼此在扳手腕,彼此在消耗,这种东西所带来的紧张和纠结。”

目前,整个国际经济的萧条、图书出版领域的萧条、再加

上电子化时代的来临,还有博客,微博这些形式的兴起,给文学造成的冲击是巨大的。全世界每个国家的阅读人口都在大幅度的下降。而商业化的发展又带来了过度物质化的问题,人们不再关注内心世界。对此现状,毕飞宇认为,人的“内心是需要处理的,处理就需要时间。问题是目前中国的社会形态很坏,它不给你时间,所以作为一个艺术家,一定要学会和社会抢时间、要时间,这就需要艺术家内心要有力量,你有力量才能跟这个时代跟这个社会要到时间。”但同时,他强调千万不要放大文学的力量,因为“文学从来不具备改变世界的力量”。

在精力、体力、经验等各方面都处于最佳时期的毕飞宇,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如果没有一定的定力,是很容易浮躁地飘起来的。但是他却表现得异常平静。“我告诉自己,你只管工作,不要有太多的期许。期许太多容易导致不健康。你只要全身心地工作,把注意力都放在工作上,是对自己最聪明的一个期许。”在中国文坛上,毕飞宇觉得自己是非常幸运的,写作没多久就得到关注、得到鼓励、得到肯定。他经常告诫年轻的写作者,“老老实实写作,认真对待自己的每一部作品,不要耍小聪明去糊弄读者。不要有太多的欲望,不仅做人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

运动、健身仍是毕飞宇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当他把杠铃一次次地推举向上,一次次地重复,不但需要臂力,更需要耐力。毕飞宇把写作视为人生的长跑,比起那些三两个月就生产出一部长篇的作家写手来说,他写得不算多,他也不急,他知道自己“一直在往前冲”。写了一二十年,他自我总结道:“我最大的才华就是耐心,我总是将耐心用到最强才写。”在毕飞宇眼里,作家的耐心是抵抗浮躁的手段,只有具备耐心,才能才会发挥,判断才可靠,感受才不会变形。

童年的经验和记忆对作家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小时候在兴化县城,毕飞宇喜欢待在钟表铺子,等待每一个整点的到来。一个房子里全都是钟,各种各样的钟表,每到整点,多种金属之声叮叮咚咚,此起彼伏,交相辉映。那种声音,带着神秘而遥远的感觉,让少年毕飞宇激动不已。在毕飞宇的小说中,“时间”一词不断出现。在《玉米》一书的后记,毕飞宇如此写道:“我坚信这个世界上没有天才,如果有,那一定和时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原本没有的东西,时光会有所选择地赋予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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