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舜祯 高小青 陶远胜
(1 国家林业局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 浙江金华 321001; 2 江西省吉水县林业局 331600; 3 江西省金溪县林业局 344800)
通过综合分析吉水县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针对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从森林火灾预防、森林火灾扑救两方面提出森林防火相应对策。
森林火灾;问题与对策;吉水县
近年来,吉水县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按照“强化领导、强化宣传、强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创新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但是,由于森林覆盖率的提高,林区内枯枝落叶增多,可燃物增厚,林区群众的生产性用火增多,以及迷信用火等因素,森林防火形势仍相当严俊,应引起高度重视。如何有效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值得我们深思。通过对吉水县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森林防火相应对策。
吉水县是江西省重点林业县之一,地处赣江中游,位于吉安市东北部,西南与青原区、吉安县接壤,北和峡江县毗邻,东同永丰县交界。2009年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显示,全县有林地面积253万亩,森林覆盖率62.6%,活立木蓄积503万立方米。在“十一五”期间,全县年净增林地面积2万亩以上。2006年至2009年,吉水县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102次,受害森林面积15769亩,损失林木蓄积量2064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07万元,且森林火灾呈逐年上升势头,森林防火形势越来越严峻,防火压力越来越大(见表1)。
表1 : 吉水县2006—2009年森林火灾调查表
通过调查分析,近年来森林火灾起因主要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见表2)。
表2 : 吉水县2006—2009年森林火灾起因统计表单位:起
2.1 主观方面原因
2.1.1 防火宣传力度不够
虽然吉水县每年都在森林防火重要时期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防火宣传活动,但非防火期缺乏宣传,或宣传次数少、时间短,尤其对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不够,致使部分村民森林防火法律意识依然不强。
2.1.2 巡防机制不健全
除国有林场外,村集体鲜有青壮劳力专(兼)职巡防员,也没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巡防员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2.1.3 队伍装备不完善
除县森林消防专业队配有运兵车、风力灭火器、防火衣服外,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和村级义务扑火队都无装备,部分半专业扑火队和大部分村级义务扑火队没有进行过专业培训,扑火技能和实战经验不足,在应对重大森林火灾面前发挥不了应有作用。
2.1.4 责任追究不到位
尽管出台了《吉水县森林防火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领导和村组干部的责任,但在近年已发生的火灾事故中,《实施办法》得不到贯彻落实,只是象征性地扣罚乡镇防火责任保证金,替代了相关人员责任,没有触动到个人的利益,因此个别乡镇领导思想上不是很重视,预防措施不得力。
2.2 客观方面原因
2.2.1 气候条件不利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加剧,旱涝灾害频发,气候的异常变化引起高温干旱天气的强度和频率增加,致使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防火期明显延长,加剧了森林火灾发生的频度和强度[1]。
2.2.2 可燃物载量增多
近年来,吉水县先后实施了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生态公益林等一批项目工程建设,森林可燃物积累多,特别是2008年雨雪冰冻灾害后,林区大量树木树枝或树冠折断,森林中地表易燃可燃物增加2—10倍,远远超过了可发生高强度森林火灾的标准[1],这也是近年火灾数量急剧上升的主要原因。
2.2.3 违规用火增多
一方面,因青壮年外出打工,农村劳力不足,一些村民为了节省劳力,怀着侥幸心里违规烧田坎、烧稻草、炼山等生产用火;另一方面,虽然提倡文明祭祀已多年,但农村封建迷信严重,烧香、燃蜡、放鞭、烧纸祭祀陋习没有根本改变。
2.2.4 林分结构单一
吉水县杉木面积58.5亩,松木面积64.5亩,分别占全县森林面积42.1%和47.2%,林分结构单一,防火和抗病虫害的能力差。且集体林的防火隔离带缺乏维修,防火质量不高,甚至有的山场根本没有防火隔离带。
3.1 将“预防为主”理念落到实处
了解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针对性地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相结合的办法,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发生。
3.1.1 加强宣传教育
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从季节性宣传向全年性宣传转变,自始至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通过采取集中宣传和平时宣传、典型宣传和面上宣传相结合的办法,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制造舆论声势,扩大教育面,把森林防火工作深入到每个村庄、每户家庭。
3.1.2 控制野外火源
吉水县有95%以上森林火灾是农事用火引起的,要在开展防火宣传的同时,采取疏堵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村民集中人力、集中时间、集中地点进行烧田埂等生产性用火。此外,要全面开展森林火灾综合治理,明确重点,抓住难点,建立群防群治的长效机制[5],在重点防火期,严格控制野外用火。
3.1.3 落实领导责任
政府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责任制度,把森林防火的责任落到实处。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协助政府抓好各项护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制订切实有效的防火措施,加强地方森林防火工作指导[2]。同时,要加大对火灾的处置力度,严格依法查处火灾案件,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3.1.4 建设生物防火林带
新造林和更新造林1000亩以上的,必须按照“四同步”的要求,建设防火隔离带,原有林地也应按标准修复、完善防火隔离带。采用针叶林补阔方法,使林分阔叶树比例达到30%以上,进一步改善林分结构,从源头上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可能性[4]。
3.2 在扑救上下足功夫
建立严密的应急机制和强有力的指挥系统,加强扑火队伍建设,运用有效、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扑火设备及时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3.2.1 健全扑火队伍,建立联动体系
要增加投入,添置防火专用衣服、二号工具、风力灭火器等必要的扑火设备,进一步加强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建设。同时,要健全乡、村扑火队伍,加强培训,不断提高扑火技能。要建立乡、村扑火队联动体系,尽最大可能减少火灾损失。
3.2.2 配备灭火工具
森林火灾发生后,村级干部群众能够在第一时间赶到,是扑火的一线人员。因此,要给村级扑火队配足圆头铁锹、二号工具、农用喷雾器等灭火工具,增强对火灾的扑救能力,且在清理火场时可起到更好效果,不会发生死灰复燃现象。
3.2.3 加强指挥调度
扑火时,要根据林火的扑救难易程度和即将受损的森林资源状况,合理组织扑火人员,兵分三路,一面组织县、乡“正规军”正面扑打火头,一面组织村级义务扑火队员开设防火隔离带,保护即将受损的资源状况良好的森林,同时,安排人员留守余火,配带农用喷雾器,以便彻底清理火场。
3.2.4 引入激励机制
各村(特别是林区村)要把森林防火的规定写入村规民约中去,聘请专(兼)职巡防员,并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严厉惩处,力争杜绝野外违规用火。对已发生的火灾,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介入调查,根据火灾事故的大小及责任轻重,逐级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增强基层组织森林防火的责任感[3]。
[1] 朱建华等. 气候变化对中国林业的影响与应对策略〔J〕. 林业经济,2009(11):78-83.
[2] 张则乐.浅析上海市森林防火工作现状及对策〔J〕.森林防火,2008(3):23—25.
[3] 刘义希.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护林防火工作〔J〕.中国林业,2010(4B):61—61.
[4] 薛行忠.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十个关键问题之我见〔J〕. 森林防火,1998(4):1—4.
[5] 何锋等. 森林防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07(16):228—229,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