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农村现代化的路径及启示
■韩秀兰阚先学/文
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主要内容的自上而下的农村现代化运动。运动以勤勉、自助、合作为基本精神,以振兴国家为动力,通过政府支援、农民自主的方式,设计实施了一系列开发项目,带动农民自发开展家乡建设活动。新村运动在农村率先开展后,迅速波及工厂、学校及城市,逐步发展成为全国范围的国民运动,对促进韩国经济和社会现代化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探讨韩国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发展路径对中国当前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
第一,激发村民投身新村运动。韩国政府认识到农村开发事业,需要广大农民提高认识,主动、积极、自发地开展各项建设工作,政府重点进行科学引导和扶持,事事先征求村民的意见,决不强制推行。为调动农民的积极性,韩国政府重点推行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以村为单位实施各类开发建设项目。每年2—3月,各村开展有计划的新村工作,由村总会研究决定具体项目内容、规模、实施范围、预期目标,村开发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操作计划,如资金分配、劳动力安排、工作日程等,还要记录每天或每周的工作进度,并依此制定相关的措施,如动员村民补充劳动力,向政府通报信息,求得人财物支援和对策分析等,以保障新村开发项目按时完成。
二是实施奖优罚劣的开发政策。新村运动中,政府在人财物的支援上,没有采取平均分配政策。刚开始,以村为单位,平均免费提供300袋水泥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根据各村完成公共事业的成绩好坏,把全国3.5万个村划分成自立、自助、基础三级,成绩最好的划为自立村,最差的划为基础村,第二年政府的援助物质只分给自立村和自助村,平均增加到800袋水泥和1吨钢筋。经过几年的建设,积极参与的农村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抱着消极旁观态度的村见邻近村庄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又从政府的奖励先进和重点扶持、援助中受到刺激,奋起直追,到1978年,韩国全国绝大部分村都成为自立村或自助村。
三是实施村民监督制度。新村运动中,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和物资,如何保证这些财物有效地应用到农村建设中是政府考虑得较多的问题。所有的财物以村为单位申报领用,政府各部门不参与工程建设。政府每村只委派一个公务员具体负责统计工作,并接受村民监督,政府把能否及时、准确无误地将中央分配下达的支援物资送到村里作为考核公务员素质的重要标志,公务员的晋职升薪与每个公务员在新村工作中的政绩、水平有关。
另外,各村的村民代表可参与郡、县政府的有关决策会议,可以约见市长、郡守,并当面提出问题、批评与建议。
第二,设立高效统一的新村运动组织管理机构。为完成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财物援助项目,减少重复中间环节,韩国中央政府合并或取消了一些机构,根据需要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中央成立了“中央协议会”,直属内务部,并由内务部部长任议长,中央部委副部级官员担任议员。地方各级政府按中央模式,设立了相应的地方议会,这样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建立了系统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程序。村级设立开发委员会,由1—12名有识之士及农民代表、新村指导员组成,里长或新村指导员任议长,具体筹划、协调和执行村级新村运动。村开发委员会根据中央协议会的基本方针,制定具体的开发项目和实施操作方案,再经县促进委员会、市、郡协议会,逐级报到道、中央协议会,重大事项由中央、道协议会研究解决。
第三,制定严格的新村运动建设管理制度。韩国政府认识到没有有效的管理制度,即使制定出再好的政策措施和宏伟蓝图,也无法得以善始善终的实施而取得预期效益。为此,韩国政府经认真研究后,制定出一系列科学管理制度,对各级政府的管理对象、内容、方法、信息分析,组织和反馈体系等都做出明确翔实的规定。一是面(乡镇)级管理职责。面政府公务员每天在村调查研究,检查督促新村运动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有关数据,并向面长报告,面长通过建立图表档案及时收集分析有关情况,每天或每周向郡守报告有关统计数据。二是郡级(县级)管理职责。郡级管理监督的目的和任务是及时发现农村基层组织有关情况,检查监督中央分配下达的支援物资是否及时、准确地送到面、村并合理使用。三是道级(省级)、中央级管理职责。及时掌握郡、面、村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和调整有关政策措施,加以矫正或推进,各道(省)的副知事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各郡守提出的报告和有关厅局经调查研究提出的报告,全面负责新村运动的具体实施和按期完成。各道(省)政府及时收集有关情况后写成报告,每月或定期向内务部部长报告。内务部部长收集分析全国的情况,及时制定或调整有关政策。内务部长委托大学教授负责全国的检查监督工作,并根据情况派中央有关部委官员到道、郡检查监督。
第四,实施农村经济、文化全方位的建设战略。新村运动初期,政府把工作重点放在实实在在的项目开发和建设工程,如改善农村公路、农民住宅,实施农村电气化,农村自来水改造等,这些项目和工程的实施改变了农村面貌,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村民的拥护和称赞。随着新村运动的深入开展,政府推进新村运动的工作重点放在推广高产水稻品种,鼓励发展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区域特色农产品产业,发展多种经营,并积极推动农村保险、金融的发展。同时,为推动乡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修建了诸多农村文化设施,通过举办文艺活动、各类培训来启发村民们的勤勉、自助、协同、奉献精神。
第五,强化对新村运动的教育与指导。韩国学者认为,要想把政府的意图长期、正确地贯彻实施下去,变成全体国民的自觉行为,就必须加强新村教育,教育全体国民树立勤勉、自助、协同、自立精神的民主市民意识。1972年,韩国政府成立了中央研修院,1990年,该院正式定名为“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中央研修院”。新村运动初期,新村教育比较注重对社会各阶层的核心骨干人员和中坚农民的培训,如举办骨干农民培训班、新村指导员班、农协组合长班、农协管理干部班、妇女指导员班、土地改良组合长班、水产团体干部班、农村教育骨干人员班等共24种培训班,通过集体住宿、集中讨论、生活教育等环节达到教育目的,培训的主要内容有地区开发、意识革新、经营革新、青少年教育等七个方面。到1995年,各层次的新村教育共培训了34.2万多人次。中央研修院通过新村教育,培养了一大批献身国家经济发展的社会骨干,为推动韩国加入世界发达、文明国家的行列作出了巨大贡献。
韩国政府在新村运动中还实施了“志愿指导员”制度。自愿服务者是指为了区域共同体的发展,除了本职工作以外,根据自发行动,无偿提供知识、能力或付出努力,志愿义务工作者主要来自大学教师、学生。这一活动并没有强求,而是学生自愿报名,学科主任推荐后,再申请具体的服务项目。从新村运动开始发起至今,历任新村运动中央协议会会长都是义务工作,没有报酬,全国300万新村运动指导员(农村、城市等基层单位的运动骨干)也都是义务工作,没有报酬。韩国农村发展的这些路径,反映了农民的要求,切中农村实际,解决了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新村运动的快速发展。
韩国农业与中国一样,同属东亚小农生产,且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两国地缘相近,经济、社会和人文背景相似,韩国新村运动的许多经验,值得中国在新农村建设中大力借鉴和吸纳。20世纪70年代的韩国的农业、农村状况和现阶段的中国农业、农村状况在发展阶段与基本情况等方面有很多的相似之处,都处于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过渡时期,在现代化进程中所碰到的难题自然有类似之处。韩国新村运动的经验为中国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其一,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市化可以同时并举。一国或一个区域是否要等到工业化达到一定水平后才开始扶持农业发展抑或农村现代化与工业化、城市化之间是否必然存在一个漫长的滞后期?韩国新村运动经验表明,只要政府采取积极有效的政策措施,城乡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可以尽早解决。而且,农村的发展不仅不会延缓工业化进程,反而能为工业发展提供更大的市场和人力、物力支持,进而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2002年,中国人均 GDP已达到1000美元,农业增加值占GDP的15.4%,从这两个基本指标看,与韩国20世纪70年代后期较为接近,快速推进农村现代化的时机已经成熟。
其二,新农村建设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农民的广泛参与。韩国新村运动是一场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群众广泛参与的运动。新村运动的成功开展与韩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密不可分。韩国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组织领导体系,内务部在道(省)、郡(县)、面(乡镇)建立了相应行政机构对新村运动进行协调、服务、培训、指导;政府还为新村运动提供了有效的资金和技术支持。据统计,从1970—1980年,韩国政府财政累计向新村运动投入2.8万亿韩元(约相当于1972年其国民生产总值的一半)。农民乃至全社会的积极参与是新村运动取得成功的关键。政府虽大力支持新村运动,但并不包办一切。上什么项目、项目的进度如何完全由农民自己选择。新村运动的组织实施者是从农民中选出的“指导者”,而不是具有准公务员性质的“里长”(相当于中国的村长)。即使是政府认为对农民有益的事情也要先征求农民的意愿,真正让农民成为各项农村建设事业的主体,决不强制推行。因此,新村运动获得了农民的广泛支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中国也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注重激发农民的自信心、创造性。如果过分强调政府的主导地位,沿袭过去那种行政推动的强制式、命令式工作作风,势必抑制农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不到广大农民的支持,新农村建设也不可能取得成功。
其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有序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农村现代化建设涉及农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统筹规划,有序安排。韩国新村运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以村庄建设为着力点,以国家财力为基础,注重因地制宜,因陋就简,实施了先易后难、量力而行、注重实效、重点突出、循序渐进的战略,保证了新村运动的顺利推进。同样,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任重道远,头绪繁多,既需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生活环境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均衡的城乡福利政策和基层民主体制,加强文化和思想道德建设,还需要考虑各地的差异和具体情况以区别对待。中方可借鉴韩国经验,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先从乡村道路和村容村貌改造等小型工程入手,改变农村脏、乱、差状况,建设村容整洁,生活、生产便利的新农村,树立农民立足家乡、建设家乡的信心,进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自治管理和文化建设,使新农村建设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其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加强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农民素质的提高。韩国新村运动始终注重教育和培训工作,设立了中央研修院并在地方设立了相应的培训机构;采取请成功者介绍经验、政府官员进行政策说明、实地考察、研究讨论、制订计划等灵活实用的培训方式;在培训内容上强调“精神”培养,把参与相关工作的政府官员和公务员也派到研修院,与“指导员”结对子,同吃同住、同培训,探索出一条教育培养之路。不仅培养了大批运动“指导者”和运动骨干,而且对农民进行了技术培训,提高了农民的素质,为新村运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样,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可建立指导机构、研究机构和培训机构,在培训内容和培训方式上注重结合实际,讲究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农民素质,通过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把中央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尽快缩小城乡差别,尽早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宏伟目标。
(责任编辑:李瑞蔚)
作者单位:(中北大学人文社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