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 石/散 文
一块石头的自言自语 (四 篇)
寒 石/散 文
国人是很看重开始的。凡事开头难。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写文章亦如此,有个好的开篇,写起来就会顺畅一些。年是否也如此?我想,至少在世人心里都是这样想的,逢年过节,好歹要庆贺一下,寓意有始有终,图个吉利、圆满,讨个好彩头,人心所向;古今中外,无论富贵贫贱,莫不如此。不过,倘若你把这一切看得透彻明了,就也没什么了:不就是个年吗?你过不过,它都要过的;其他皆是我们人类给自个的一些点缀、一些附丽罢了。这样一来,繁文缛节就都可省略了,反倒落个清闲安逸。
这个元旦我就是这么过的。
正元日,我们一早去了乡下,去看老爸老妈。
那天天气大好。所谓大好,不是一般的好。按理说冬日阳光可以暖和,但不会太有力、太抓人,可那天恰恰就那样有力、那样抓人。在家里不觉得,一出门,一走动,就感觉到了,就有些汗意了。到家,太阳就那样明晃晃地晒着老家门口的明堂。屋檐下,两把竹椅、两把藤椅,一字儿朝着阳光摆开,上面铺了厚厚的棉垫子,看着心里都觉暖和。老爸老妈没在晒太阳,知道这会儿正在灶间忙呢。昨天特意打过电话,叫他们不要忙,别累着,菜会带来的;也知道爸妈听不进去,你只管说,他们只管照自己的心思做。他们照着自己的心思做了才安心,才踏实,每次回来都那样。不告诉他们吧,他们会早早打电话来,殷殷地问来不来,什么时候来。
老妈一月前刚动过手术,胆结石,虽说是微创手术,但毕竟已过了古稀之年,恢复要多些时日。上次来时说身体乏力,动不动就困。眼下看她在厨房里忙碌,问身体咋样。她呵呵乐了,说全好了,跟以前一样了。其实怎么会一样呢,术后才一月多啊。看她高兴、忙碌的精气神儿,好多了是真的。就不让她再忙了,“逼”着她去门口晒太阳、聊天。这一晒、一聊就到了午间。
午饭也是在太阳底下吃的,八九个菜,一瓶啤酒、一瓶饮料,一家六口就着红猛的日头,就吃出融融的暖意来。菜有老爸地里种的毛豆子、荠菜拌香干丝、芋艿炖排骨和街上买的白氽蟹、盐水虾、烤卤鸭等。老爸原先是喜欢喝一盅的,一天两餐,一餐半斤黄酒,雷打不动。后来听信了医生的话,就戒了。我呢,酒量浅到近乎没酒量,一瓶啤酒两人喝,正好。
酒后饭后,还继续晒太阳,聊天,瞌睡,直至日上西山,打马回家。新年头一天就这样过去了。我去时没带书,回时带了一身的轻松与暖意,再好没有。这时节,带再好的书都显多余。
第二天醒来,有点慵懒的意味,不想起床。老婆要上班,不得不起,我就赖着了。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赖被窝了。仿佛那是童稚年少时的事,有些遥远了。不知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哪怕是数九寒天,是周日,竟都没想过要赖被窝。通常都是清晨六七点钟起床,最晏七点多,没人逼我没人催我,该起来就起来了。难得今日有“赖兴”。看看窗外,天阴着,那就赖吧。睡是睡不着的,恰好床头有本《卢梭文集》,买了好多月,放床头也有好多月,每次都是翻翻撂下,翻翻撂下,一直静不下心读它。好吧,就是它了。我侧身,往枕头上并着加了两个抱枕,一只用来搁书,一只用来垫脖子,视线与书恰好呈直角,舒适又温暖,需要做的仅仅是从被窝里伸出几根手指头,把书揿住就好了。这位千年前的法国先哲就以这样一种方式走进我的视野、我的心灵。
这一读就是半日,起来已是午间。先前一直没觉着在被窝里读书的好。小时候受父母管,说要读坏眼睛。成人了,成家了,也没觉着,一方面是没那闲兴,没那时间;另一方面,枕边有个人,你捧本书读,总觉不妥,也横竖读不进去。有了这半日的经验,忽觉冬日热被窝里真是最最适合读书的,暖和,侧着弓着趴着,累了换个姿势,或眯一会儿,爱怎么地怎么地,适心随意。而且把早餐也省了。当然最好是阴天,没有太阳的诱惑,读着踏实。
午后继续读书,只是把阵地转到阳台上。天气豁朗了些,阳光要冲破云层的意思。有风。阳台用塑钢玻璃封了,显微的阳光畅通无阻,风被拒之窗外,正好。一把皮躺椅摇到半靠半卧状,这是读书又一境界。阳光、天色、云朵和偶尔从空中掠过的鸟影。书里一重天,书外一世界,两世界在你眼前有机融合,欣兮妙哉。
时间飞渡,忽又一日。
人是不可没点爱好的。有爱好的人生是充实、丰富、有滋味的人生,反之没有爱好的人生就是寡淡、乏味的人生。
我这样说,大致不会招来旁人的攻讦,倘若把“爱好”换成嗜好或癖好,麻烦可能就大了。所以,我得预先申明,白纸黑字:我说的是“爱好”,而非其它,谁要偷换概念,那是他的事,与我无干。
但是,话说回来,爱好与嗜好、癖好的区别,真的很难分清。从字面上看,“爱好”是风和日丽、阳春白雪,是美好兴趣使然;反观“嗜”、“癖”:“口”“老”“曰”“嗜”, 积“辟”成“疒”,不可同日而语。辞书上说:癖好者,嗜好也。即对事物的特殊爱好。《南史·刘穆之传》载:“穆之孙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后来用嗜痂之癖,形容人的乖僻嗜好。也说嗜痂成癖。由此看来,嗜癖性相近,有同好之宜,较之爱好,看上去泾渭分明,事实上满不是那么回事。
通常以为,爱好是嗜好与癖好的“初级阶段”。反过来说同样成立:后者是前者的极端状态。看上去很明白,难点在于程度区分,你很难掂清中间的临界点。譬如说某个人爱好看书,换句话说这人嗜好读书或云有读书的癖好,似亦无不可。同理,说某人爱好篮球,痴迷NBA,那么说他嗜好篮球、有看NBA的癖好也没什么不可以。同样,现代人大都有上网的爱好,不是冲浪、聊天,就是游戏、看影视、逛淘宝网……反正很少有人干坐着,一有空就自觉自愿一头扎进去,说大家都有网瘾、网癖,有上网的嗜好,大概不会有人反对……总之,在这里爱好与嗜、癖好之间的临界点是模糊的、游离的,没有明晰的界别和区分;似也没必要分得很清楚,“好”就是了,只要不影响正常的工作与生活。
爱好源于兴趣,而兴趣通常是非专业、非职业性的。
当然,一个人倘若使兴趣爱好与专业职业有机结合、统一,并达到圆满的高度,那么其很可能成为某领域某行业的权威或专家,他的人生会因此精彩许多。嗜好、癖好可不可以?似乎亦无不可。我们经常看到某些偏才、专才,似乎专门为某些领域或行业而生的,一生都在为之努力(古往今来这样的例子太多,这里不列举),在他们身上看不出专业与兴趣、爱好与嗜好、癖好的区别。这是一种高度一致的人生,这样的人生往往能达到一定的高度。对某一项事物始终如一的爱凝聚成他们生命的永动力,这样的投入,一般人做不到;做到了,想不成功也难。
对于绝大多数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来说,爱好大多是非职业的、业余的,大多出于消遣、丰富自己的生活之目的,玩玩而已。比如我喜欢文字,衍生出的两大爱好是阅读与写作,阅读是开阔自己的视野,利于写作;写作是一种表达,表达是一种乐处,最现实的乐处是偶尔能发表一些小文章,让人知道我的存在,再便是多少还能挣点稿酬。所以我认为我的爱好是很“雅俗共赏”的一件事:阅读是为雅,因它不功利,与现实的利益无涉;写作是为俗,既出名又得利,大俗;两者结合,让我一直坚持读写至今。而我之所以在写作上迄今无大长进,是因为我不是为写作而生,且本身又无大志向,并没想要把自己的这点爱好向嗜好、癖好上发展,也就注定我这一生在写作上的庸庸碌碌,难有出息。
对了,也许我们可以这样定义:如果说爱好是一种状态,嗜好、癖好就是爱好的一种非正常状态,即爱好的极端、病态状态。还说本人吧。我爱看书,就得不断购书,隔三差五去书店逛逛,以淘到一本好书为乐事——当属正常。倘若哪天我把购书视为惟一乐趣,并且把有限的、用来养家糊口的薪水全送书店里,换回一堆堆的书,就有购书癖、购书瘾了,就是“书呆子”了,就属“非正常”了。同理,我好写作,以我眼下的水准与实力,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每周写一篇自以为是文章的小文章,我觉得我很正常。倘若哪天我突然辞职了,宣称从事专业写作了,并且开始憧憬茅盾、鲁迅甚至诺贝尔奖什么的了,我一定是出事了。我恳请各位届时不要征得我本人同意,直接送我去精神病院好了……
去过滕头,去过湾底。每次去,最大的感受不是惊叹于两地风景的优美、环境的优越、村民生活的富裕,而是满眼葱郁、浓荫匝地的绿,那绿像水,会淌进你心里去;还有就是为他们有一个 (或一帮)眼光独到、别具匠心的领路人而钦羡、眼红。这两个村,一个地处近郊,一个偏居乡野一隅;一个入选全球环境500佳,一个是名声在外的绿色文明村;他们分明走的是同一条道,那就是绿色环保之路,用今天的话说是:师法自然,回归自然;让远离自然的人们在这里找到归属感,让久别自然的人们感受到重归自然之后作为自然一分子的舒心、惬意与满足。他们认准这条道坚持一路走下来。他们成功了。
据我所知,当年想跟滕头、湾底一样走绿色环保之路的人 (或村)大有人在,有的地方自然条件比他们好得多,但最终取得成功的惟有这两村。他们在创业之初或许没有想到会有今天这样的成功。他们的成功超乎想象。然而事实上,他们的成功确乎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艰难、曲折,反倒显得那样自然、顺畅,似乎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悄没声儿的就成了;成了之后又让人大吃一惊:原来成功是可以这样的。
自然自有道理。
一个 (或一帮)正确的人,认准一条正确的道儿,坚持走下去,过程和结果都会变得简单;小到一个人,一个家,大到一个地区一个国家,莫不如此。这里的“正确”,如果给它定性,就是合乎事物发展规律,顺应自然;倘反过来,则干什么都会变得拧巴、别扭、难堪。想到了一次爬山。
那天闲着,约兄长一起去爬锡山。
锡山是故乡的山,是四明山向东朝鄞西平原迈出的一条腿,锡山就是这条腿上的膝盖,海拔六百五十余米。已经有近廿年没爬锡山了。年少时几乎每礼拜都要上山一趟,不是斫柴砍树,就是拗笋摘野果。三月,春光正好。出村口向西,迎面是片坡地和一个个馒头状低矮的山丘。坡地大都被开垦出来,光裸的地上新栽了各种果树和绿化木;往年生机盎然、满目葱茏的山丘尽数被剃了头、剖了肚,据说也是被人承包了发展果树和绿化木的,眼下尚不及栽种,一片触目惊心的枯荒颓败景象,看得人心骇。都已入春了,往年这时节,这里正应是万物复苏、气象更新、鸟语花香之境呀。兄道村领导的说法是以绿换绿,以绿富民,是政府政策鼓励倡导的,也是绿化。把原始丰茂的植被扒了剥了,代之以要经过几年十几年抚育才能成林、且没准什么时候要成批轮换的绿化果木,居然“也是绿化”。好一个“也是绿化”!
的性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sR(a,b)=(a→Rb)∧(b→Ra)的性质,其中,a,[0,1],→R是[0,1]剩余格中的蕴涵。[0,1]剩余格是应用最为广泛的剩余格,例如[0,1]MV代数、[0,1]R0代数等,它们均可作为逻辑系统的语义代数。在[0,1]剩余格中, ρ(a,b)=1-s(a,b)由蕴涵算子诱导并且在一定条件下[6-7], ρ可以作为[0,1]剩余格上的度量。
走过坡地山丘,还要穿过山脚边连片成带的山宕石场。这一带是著名的梅园石产区。梅园石以色泽青莹素雅、质地细腻韧密而著称,被广泛应用于工艺雕刻、碑碣和建筑等领域用材,跟太湖石一道被誉为南方的两大名石。据考日本奈良东大寺那尊国宝级石狮子就是用梅园石雕刻的。梅园石已有上千年的开采史,然古人留下的古石宕遗迹却没几处。古人大都采用深挖细采方式,遗迹大都以塘、坑和洞的形式存在,既节约资源又控制了山体切口,有效化解开发开采与生态、自然环境保护的矛盾。现代人太懂得这个道理了。可现代人更乐意品尝滥开乱挖带来的甜头与快感。于是乎,短短二三十年间,我们看到锡山这条四明之肢上几乎所有的脚趾头都被采烂挖空了,留下一个个开放型、面目狰狞的大窟窿,而大规模的石脉资源几被糟蹋殆尽,一些大规格的型材开采已经越来越困难了。
翻过石宕,就算正式上山了。眼前出现了与刚刚经历的两处截然不同的景象:山道细如蛇辙,两旁是密如篱笆、遮天蔽日的柴荆与树木,就像一片天然的绿色屏障。山风如涛,鸟语如歌,阳光在浓荫的渲染下呈现一抹温润的嫩绿。恍若隔世,一点没错。二十年间,我已经无法相信现在的我正攀在过去那片熟悉的山岭上。记忆里,二十年前这片岭子上除了瘦丁丁的几棵杂树,就是一片枯黄的空旷;柴禾连带小树都被村民们砍了挑下山塞进熊熊燃烧的灶洞,用来烧煮那些青黄不接、半生不熟的岁月;稍大的树则被偷偷背下山,或劈成柴爿或作为木料上市了。而眼下,我几乎要怀疑自己置身于一处森林里了。越往上,柴荆与林子长得愈高挨得愈紧,合抱粗的松、木荷比比皆是;山道越发纤弱难辨,兄长两手各持一根树枝在前摸索着开道,至大岩头,终于无迹可循,只好止步。
大岩头是一块兀立于半山腰上的岩体,以前上锡山爬累了总要在上面小憩会儿,吹吹风乘乘凉放放眼,然后继续攀爬。站大岩头朝东远眺,可以望见整个鄞西平原,以及原野上不同季节不同作物缤纷的色块组合,绚丽得很。眼前的大岩头却分明成了一片林间的平地,四周稠密的林木把视线兜住了,眼前除壁垒般的绿就是头顶上一片桌面大的晴空,阳光斜倚着射下来,是一抹春日柔软的锐利。
锡山是去不成了。我正为大自然神奇的伟力感慨着,孰料兄长竟脱口蹦出句著名的话:发展才是硬道理!他解释说,发展了,山里山下人家烧饭煮菜不再烧柴 (改烧液化气)了;发展了挣钱过日子不再惦记山上的树了,这山这林子自然就养起来了;养起来之后你哪怕有偷树的贼心和贼胆也没用,这么密这么深的林子,你想背(树)也背不下去的。道理委实硬实。山因为有高深的林子而更像山。托发展的福,二十年间,故乡的山悄没声儿地有了山的模样。自然自有道理。
我想起了山脚的石宕、山包和坡地。同样二十年,也是为求发展,结果却有天壤之别。兄说自打山脚下大开发之后,村前的溪水再没清过,井水也变混浊了,幸好现在喝自来水了……大自然神圣是因为大自然无私,而人类最大的“短板”就是人类贪欲;当一个人内心浸淫了太多的欲望,再好的经也会念歪。
曾读到个一个故事,说藏北某牧区的牧民每年决定放牧区域时,世世代代用抓阄的方式来定夺,千百年来,人、畜与牧场相安无事。突然有专家说抓阄的方式不科学,得用轮换的方式决定放牧草场。牧民很淳朴,认为专家的话总是对的,一定得听。可是几轮轮换下来,人们发现养育了他们千百年的草场居然渐趋荒漠化,绝大部分已经不能放牧,专家所谓的“科学轮换”在这里几乎沦为一个笑话,远不及传统的抓阄法科学,因它更贴近自然。
自然自有道理。
同事小翔一夜间形象大变:不仅染了发,还烫了发,一头黄色漩儿像黄河之水从顶上披挂下来,一路波涛翻滚,其声色气势当然非往日能比。
小翔是美编。以往的小翔淳朴、青涩,走出校门有些年头,依然透着一身的学生仔气;凡常除了工作就是习字作画,沉静而清雅,办公室里有他没他一样但谁也不会忽略他;“顶上风景”同我一样属于“纯天然”范畴,养长了一剪了之,是那种最让美容美发行业“心寒”的人。忽然间像换了个人,让人大跌眼镜。问缘由,道:没办法,干咱这一行,形象还是必要的。这话有些玄,感觉以往他没形象一样。不过倒让我想起他新近公开的另一个头衔:展策。全称“书画展销策划”。也就是说,咱小翔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书画爱好者,工作爱好之余 (在网上)顺带做一些书画生意,用他自己的话说是“真正吃艺术饭”了,那一头“黄色波涛”就是这一行的符号或标志了。
这真是个符号的年代,风气所致,青涩文静如小翔者也不能免俗,足见其影响之广、之深。
符号是这样一种东西:它“符”在事物表面,是一种醒目或不醒目的标记,事物本身因标记醒目而瞩目,反之就不是个好标记、好符号。就是说你无须关注事物本身,只要一看符号就知它代表的是什么。比如文字是语言的符号,音符是音乐的符号,商标品牌是商品的符号,姓名是人的符号等等,这些特殊的标志让我们的生活与交流变得简单、快捷、轻松。既然是标志,当然得张扬、招摇,得让人记住,不然就失去了符号作用。但是,符号毕竟是形式、表象的东西,对符号作用的过度开发和沉溺,必然导致符号大于实质、形式大于内容现象出现。小翔的形象变化让我想到演艺领域种种司空见惯的某些符号化的东西,那些东西关乎艺术,但我敢说跟艺术本质毫无关系,有的只是他们对艺术的简单图解和浅俗化。
我认识一位画家,老实说他的画作一点不醒目,醒目的是他那永远与众不同、甚至格格不入的外表装饰:最早长发披肩,后来像小翔一样烫了染了,再后来不烫不染看上去也不怎么梳,任其一味稻草一样乱着,并且蓄起了胡子,也是任托尔斯泰一样乱着糟着;再后来干脆把头发剃成个葫芦瓢,那一部大胡子远远看去就像一片大大的映衬红花的葫芦叶…这类形象我们在荧屏上也经常撞见,其主人不是导演、演员,就是美术工作者,其中不乏享有盛名者。不过盛名之下其实那副,在我看来这“盛名”更多是由于其更善于“符号开发”和作秀的结果,其作品并不具有外表那么瞩目的品质和知名度,外表的演义与作品的提高不同步,作品的光芒全让符号表现给遮盖了。
文学圈里有这样一些人,知名度甭说了,好歹出过一两篇“知名”的作品,后来就只闻其名而不见其实了;媒体隔三差五会曝些有关其的新闻出来,各种动静颜色的都有。光看新闻让人疑为演艺界人士而非需要静下心耐得寂寞的坐(作)家。偶有作品问世,与人一样,实质内容全淹没在风格流派里了。
生活中这样的人也屡见不鲜。无论是为官者还是一介普通百姓,这类人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会“作”,谱摆得很。事还没做,声势已然在外;或者说事情是一粒米,他愣是给吹成一粒爆米花,且让人相信他的爆米花就是米,尽管实质还是爆米花。这样的结果往往是,我们慕名去某一场合消费购物,慕名去买某一本书,看某一场电影、电视剧,或某一台演出,临了才发现,我们被某些华丽的幌子给迷惑了;透过光亮的符号或标志,内里只是些虚妄的稻草。这样的稻草注定是救不了人的:既救不了受众,也救不了始作俑者自己;坑人倒是真的,最终是坑他自己。
我不冀望那些有符号癖或者热衷于表象不能自拔者能拿实质的东西出来。这类人要么太在乎形式与表象,形式高于一切,视觉效果高于一切,一俊抵百丑,本质的东西却被忽略不计;要么是黔驴技穷,再难有实质的突破,只好拿符号和表象糊弄人。前者实际上就是一种偏见,一种对表象与形式的偏执;后者是一种无奈,当人们见识了这种无奈,除了理解,更多是同情。
真喜欢以往的小翔,那样淳朴、自然、本质,讨人喜欢。当然我也会喜欢形象改变后的小翔的,因为对于有些人来说,符号只是符号,本质永远占主导地位,不管他外表怎么变。假若我把符号当本质一概否定,那就也沦为偏执与偏见了。
责编 晓 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