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移民垦殖与东北农业发展

2011-11-16 03:56刘大可
东岳论丛 2011年4期
关键词:东北地区东北山东

刘大可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山东济南 250002)

山东移民垦殖与东北农业发展

刘大可

(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山东济南 250002)

清代至民国三百余年的时间内,东北地区人口增长迅速,农业经济开发持续发展,土地开垦数量、农作物产量增速在全国位居首位。这一局面的出现与关内移民迁徙存在直接关联,山东移民构成迁徙主流,在不同时期占总数的 70—80%左右。清代前中期移民缓慢但持续增加,清后期和民国时期曾出现数次移民高潮。人口压力下人地矛盾不可逆转的趋势、自然灾害、时局动荡及官方政策、生存压力等构成人口迁移关外的基本动因,山东民众长时期、不间断迁移东北则与历史传统、地域环境、泛海“闯关”条件密切相关。山东迁徙东北的移民,谋生方式多种多样,然而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占据首位。通过领荒或是承租、承典、私垦等方式,成为自耕农或永佃农。部分有财力者则购买土地,逐步由自耕农上升为地主。山东移民以极强的适应能力与闯荡拼搏,通过耕作方式、生产工具、作物品种和生产技术的引入与传播,推动着东北种植业的不断扩大、畜牧渔猎采集经济的转变和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的转型,使其成为农业渐趋发达地区和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由于移民多为贫苦农民,加之东北地区地广人稀、农业发展方式进展缓慢,使之主要是习惯性地运用传统农业生产经验进行粗放式耕作,不具备产业改进的条件和能力。

山东移民;农业;垦殖

从清代至民国时期,中国东北地区在移民垦殖的推动下,区域开发得到迅速拓展,传统农业及畜牧渔猎采集经济向近代农耕经济转型,出现了农业产业化的演进趋势,使东北成为中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

东北原为榛莽之地,地广人稀,疆域辽阔。清代包括盛京、吉林、黑龙江三将军辖区和蒙古哲理木盟十旗之地,总面积“约占全国十分之一”,而东北人口“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尚不足全国千分之四,至二十世纪初叶亦不过占全国百分之五。”①吴希庸:《近代东北移民史略》,国立东北大学编,《东北辑刊》第 2期,1941年 10月。可见,人口稀少、劳动力匮乏制约着东北地区经济的发展。东北东部山区、西部高原、中部平原由于地貌特征等原因,其农业(广义)发展有着鲜明的区域特色,形成了游牧、渔猎、采集、种植等地域格局;加之北寒南暖的气候特征,南部种植业开发较早,形成以辽河流域为中心的农业垦殖格局。由于明末战乱,满族兴起,辽东地区汉人被屠杀者甚多,其余人口竞相逃离;清进关后满族大部“从龙”入关,人口锐减,东北大片垦区变为荒原,原本就不发达的东北农业更为衰退,而人口发展成为恢复和发展东北农业经济的前提和首要任务。

清代至民国三百余年的时间内,东北地区人口增长迅速,农业经济开发持续发展,土地开垦、农作物产量增速在全国位居首席。这一局面的出现,乃与关内移民特别是山东人迁移有直接联系,构成正相关因素。三百余年东北地区人口由初期的几十万人增加到期末的 4300万余人,经过了几个或低速或高速的发展周期,形成了三个高峰增长期,即:1840年约 253万人增长到 1910年 2158万人,增加近 1000万人;到 1928年增长到 2943万人,增加近 900万人,到 1947年增长到 4365万人,增加近 1500万人②许道夫:《中国近代农业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 4-5页。关于东北人口统计,学术界已有多项研究,但对统计数字有较大差别,原因一是资料不够完整齐备,二是比较考证不足。对于东北如此快的人口增长速度,各家一致认为系移民机械增长所致,而非自然增殖可为。。从东北人口以机械增长为主的现象分析,应当说是移民开发东北所致。

清代至民国关内移民迁徙东北,曾被视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人口迁移运动”。移民迁出地为人口稠密的华北山东、河南、山西等省份,而其中山东移民构成迁徙主流,在不同时期占总数的 70—80%左右。关内人口压力下人地矛盾不可逆转的趋势、自然灾害、时局动荡、田赋税收苛重等种种原因,成为华北地区人口迁移的基本因素。而迁居东北的山东人占据主流,则与历史传统、地域特征相关,山东半岛与辽东半岛隔海相望,中有庙岛群岛罗列其间,简单的渡海工具便可通达。山东濒海地区自古即有渡海北上东北的历史传统,明代辽东半岛曾归山东管辖,明清山东与辽东沿海贸易渐形发达,交往既久,形成传统。前赴后继,迁移流动代代不息。清代以后,山东人口迅速增长下的迁移流向虽有口外、直隶、江苏等地,然而东北地区却是主要迁入地。有学者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清代乾隆朝刑科题本婚姻家庭类档案资料分析人口迁移流动行为后得出:山东出省谋生的比例很高,赴东北和口外是其迁移走向的主流,而此时东北处在封禁时期,说明违禁进入者络绎不绝。这种迁徙流动,既有临时流往他乡的糊口之举,又有开辟新的生存空间的永久迁移,农业领域是吸纳移民的主要行业①王跃生:《从档案资料看 18世纪中国人口的迁移流动》,《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 3期,第 82-92页。。清代山东向东北 (主要是辽东地区)的移民活动,从清初就已开始,顺治三年(1646)第一批山东移民抵达辽东,此后绵延不绝。辽东汉人移民相当一部分被编入八旗组织,形成满洲、蒙古等人丁驻防戍守,汉军旗人和汉姓人从事生产劳动的格局②定宜庄等:《辽东移民中的旗人社会》,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 6-7页。。这些入旗汉人与山东故乡始终存在着割舍不断的联系,或者兄弟几人中有人入旗有人仍在民,或者入旗之后又从老家带来亲族故旧而后来者就未曾入旗,或者入旗后又招徕民人为其佣工或伙种。总之,在旗在民(辽东府州县管辖)的山东移民“始而为佣,继而为佃”,在东北广袤的田野上,披荆斩棘,从事着农耕、植棉、养蜂、晒盐等农业经济活动,成为开发东北的主要劳动力大军。传统社会中人们乡土观念浓厚,移居东北的山东人在风俗、人情、语言、习俗方面相近,产生出浓烈的聚集效应,也带动更多的山东人或泛海或“闯关”而进入东北。康熙四十六年 (1707)曾谕曰:“今巡幸边外,见各处皆有山东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数十万人之多”③《清圣祖实录》卷 230,第 11页。。

清代前中期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道光各朝,清政府除在顺治十年 (1653)至康熙七年 (1668)间鼓励移民招垦外,其余时段均以东北为“龙兴之地”而行封禁,严禁汉人出关。但封禁政策时严厉、时松驰,禁中有驰,驰中有禁,山东等地贫苦农民仍“担担提篮,或东出榆关,或北渡渤海”,多方闯关;每逢灾歉,便形成出关觅食的流民群体。并且,随着山东境内人地矛盾的日趋紧张,移民队伍不断扩大。山东迁徙东北的流民,登州、莱州、青州三府之人多“泛海”登陆辽东,鲁北、鲁西、鲁西南等地之人由陆路出山海关走辽西。进入东北的山东移民,垦殖区域梯次推移,顺、康、雍时期主要聚集于奉省,以奉天府为中心;乾、嘉时期开始大量流入柳条边外的吉林地区,直至道光时期居关外移民之冠;此后则大量进入黑龙江地区。清代后期,在边境危机、八旗军队大量调入关内、关外移民垦殖地区不断扩大促使东北社会经济不断变化的态势下,清政府之封禁政策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即从部分放垦到全面放垦,由此引发了移民潮的出现,民国以后更加迅猛。第一次移民浪潮出现在咸丰十一年(1861)部分开禁,特别是光绪三十年 (1904)全面开禁到清朝覆亡;第二次移民浪潮出现在 20世纪 20年代到“九一八事变”前;第三次移民浪潮出现在抗日战争时期,主要是 1940年至 1944年。每次移民潮出现的原因、特点、影响虽各有不同,然而北上出关移民中仍以山东人居多数,对应东北地区人口增殖数,山东移民机械增长数应不少于 2000万人。“产生移民之源不绝,容纳移民之地不拒”。就此观察,“山东人实为开发东北之主力军,为东北劳力供给之源泉”④吴希庸:《近代东北移民史略》。。

东北地区的开发,首先是以垦辟土地、发展农业为其特征的。移密就疏、觅食谋生,是早期经济移民的自然选择。山东移民中的大多数人原是在故里从事耕作的贫苦农民,到迁移地后首先考虑的便是有容纳自己刨土种植的空间,以解决生存问题。清代东北地区作为满族的“龙脉”,实行八旗土地制度,包括皇庄、王庄、官庄和八旗官兵土地(一般旗地),此外还有民地系统,即清初通过招民开垦令授予的土地,但数量较少。移居关外的汉民,或编入旗地系统,或编入民地系统,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存出路问题。清政府实施封禁政策后,在山东等地流民不断涌入的情况下,更多的移民始则无土地使用。为此,闯关移民不得不私垦土地,造成旗地与民地的混淆;或佣耕旗人田地,继而佃种。随着东北移民不断增多和垦殖田地面积的不断增加,土地占有关系发生了变化,并且变速愈来愈快。清政府原为保护旗人利益,禁止“旗民交产”,然而八旗制度造成不事生产的旗人纷纷向出关移民典卖旗地,通过支使长租或指地借钱的形式进行旗地交易,造成土地转移。民典旗地出现于康熙年间,到乾隆时期严重起来,在移民不断北进的情况下,亦由奉天而波及至吉林、黑龙江地区,导致旗地日益缩小,民地数量大增。东北地区“顺治十八年 (1661)旗地面积是民地的 43.5倍,到康熙三十二年(1693)时下降到 22.5倍,到雍正五年(1727)缩小到 5倍左右”①孔经纬:《清代东北地区经济史》,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 161页。。同时,东北各类官庄田地典卖现象也日趋严重,庄头庄丁或获取私产,成为事实上的地主或“二地主”;或通过长租、短租改变农奴身份而成为佃农。总之,官庄逐步向私有土地转化。除民典旗地、流民私垦地清丈升科地外,未经升科纳赋的移民私垦地则更多。特别是乾隆以后移民由人口密集的辽河流域自发地沿着锦州 -开原 -吉林一线旧官道北移,嘉庆、道光年间又分两路进入黑龙江东部和西部地区,“民愈聚而愈众,地愈垦而愈多”,清政府遂加快设置厅州县等民署加以管理,而日渐增多的移民或成为官地旗人的佃户,或开垦无主荒地成为自耕小农,或成为旗人和民户的雇工,推动着东北地区土地开发向纵深拓展。

至晚清,一方面是移民垦殖有力推动了东北地区社会经济的变化,此又促使关内人民源源不断流入东北;一方面是关内农民运动不断的兴起和列强侵华引发的边疆危机的加重,迫使清政府放弃封禁东北的政策而实施移民实边,从咸丰朝开始了大规模的放垦与招徕移民。至清末,山东等省关内民众流向东北,已成为一种不可阻挡的潮流。弛禁、开禁、放垦政策实施后,吉林、黑龙江两地遍设招垦局,采取催垦、抢垦、自由垦殖等方式,以放荒、免税、补助等措施鼓动民众移垦。于是,山东等地移民“一纸开招,万众立至”,“壮健单夫”先期到达,然后呼亲引朋,聚族而居,“蜂攒蚁聚”而形成移民浪潮。此时是山东移民快速进入东北的时期,移民的身份特征亦由流民而转换成垦民,并且在经过民国初期一段趋缓后,到 20年代形成另一次高峰。绵延不断的山东移民进入东北后往往再次迁移,在地理分布上形成六成多聚集南满、不足四成迁居北满的大格局。移民绝大多数仍为务农,虽随着东北开埠、铁路修筑、矿山森林开采、城市发展等,使移民之务农比例时高时降,但从事农业生产的当占七至八成。民国以后,地方政府的推动,交通条件的改善,清丈招垦机构的设立,“同乡会”等民间机构的倡导和垦殖公司的招募,促使移民加速进入,吉林、黑龙江两区域成为主要迁入地。从事农业生产的移民以佃户、佣工比例最高,亦由相当部分为自耕农兼佃户。此时山东移民形成的村屯聚落呈现网状分布,以迁出地地名或姓氏名作称谓的村落遍及各处,成为移民来源地的标志。1931年东北沦陷后,日伪当局一段时期内采取限制关内移民的政策,导致 1932年至 1935年移出多于移入,出现了近代以来未有之现象。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本从全面开发东北和“北进”战略出发,劳务统制政策由放松限制转变为“强化供出”,采取招募、诱骗、强征、掳掠等方式,在关内大量获取劳工输运东北,弥补其土木、矿产、林业、铁路和军事工程劳力之需,从而掀起了第三次移民浪潮。这一时期移民主要由产业移民、军事劳务移民和自由移民构成,入境移民从事农业劳作的较前减少,非农职业人口增加。整个抗战时期,山东移往东北且留住者有 289万人,据推算劳工不下 200万人②庄维民、刘大可:《日本工商资本与近代山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 541页。。

纵观清代至民国时期山东迁徙东北的移民,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应占首位。在形成移民潮的晚清,山东移民通过领荒或是通过承租、承典、私垦等方式,成为小自耕农或永佃农。少部分有财力者则购买土地,逐级由自耕农上升为地主。由于东北土地资源丰富,拥有三五十亩土地的山东移民并不稀少,此非山东故乡可比。近代放荒后垦辟的土地和各类官庄土地则大多转入大小官僚之手,山东移民及后代拥有数百亩或以上土地者不多,这也成为一段时期内山东移民春去冬归“候鸟式”生存的原因之一。

山东移民在披荆斩棘、胼手胝足垦辟土地、获得生存条件的同时,也为东北地区农业发展、产业转型做出了贡献。从清初的流人、官庄庄丁、入旗汉人到此后的流民、垦民、自由移民,乃至劳工,山东移民占据东北移民的七成以上。他们以极强的适应能力和进取精神,通过耕作方式、生产工具、作物品种和生产技术的引入及传播,推动着东北种植业的不断扩大、畜牧渔猎采集经济的转变和传统农业向近代农业的转型,使东北成为农业发达地区和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

东北地区耕地面积及占全国耕地的比重

持续三百年以上的移民运动,给东北带来的最大变化是耕地面积和粮食总产量的不断增加。据研究统计,自 1812年到 1949年东北地区耕地面积由 2287万市亩增加到23755万市亩,137年间增加了 310.39倍。(见表)第二次移民浪潮中的 1930年,东三省耕地面积共计 1350.6万公顷,其中辽宁省耕地面积 471万公顷,占可耕地面积的 73.6%;吉林省耕地面积 494.5万公顷,占可耕地面积的 45.5%;黑龙江省耕地面积达385.1万公顷,占可耕地面积的 30%①(日)铃木小卫兵:《满洲的农业机构》(日文),东京,1938年版,第 50页。未列热河省、“关东州”及“满铁”附属地耕地数及所占比例。。同是第二次移民潮的 1924年至 1930年,东北(不包括内蒙古东部地区)农产品产量由 1457.1万吨增至 1886.5万吨,其中大豆、高粱、玉米、谷子等四大农作物产量由 1254.4万吨增至 1501.8万吨②衣保中:《中国东北农业史》,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 447页,第 448页。。人均占有粮食数量居全国首位。1925年,东北人口数量为 2404.1万人,是年粮食产量为 1633.9万吨,人均为 0.6796吨,折合为 1359.2市斤③衣保中:《中国东北农业史》,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 447页,第 448页。。人均占有量的提高,既为农业之社会化、商品化生产创造了条件,是农业转型的结果,同时成为商品粮生产基地的显著标志。

一代复一代的山东移民在东北广袤的田野从事农业生产,主要依靠铁木农具、凭借直接经验进行劳作。由于东北地广人稀,人均耕地面积高于关内,加之土质肥沃,生态环境良好,因此基于传统农业技术仍取得了较高的生产效率。正是农业种植不断进行着区域的拓展,东北原来的农业面貌发生了改变。清初,受汉族影响的种植农业主要集中于辽河流域,其他地区则较为落后,此是造成东北粮食生产供不应求、需从关内调集的重要原因。吉林、黑龙江少数民族居集区多采取“火田”、轮耕的种植方法,即烧荒播种后,听其自然生长,既不施肥,也不锄草。“地贵开荒,一岁锄之犹荒,再岁则熟,三四五岁则腴,六七岁则弃之而别锄矣。”④(清)方拱乾:《绝域纪略·宁古塔志》。“弃之而别锄”即为“抛荒”,荒芜数年后,地力恢复,再行开垦。随着流民的大量涌入,这种粗放的耕作方式逐渐为“休闲”、“轮作”、“换茬”法所代替。“汉人之耕作,有分休闲、轮作二法,若沙碱地则用休闲法,每年耕作一分,休闲一分。至轮作法最为普通,即高粱、谷子、黄豆之类,每三年轮作一次,又名翻茬,为与获茬互相轮种也”⑤万福麟监修:《黑龙江志稿》卷 16,《物产》、《农业》,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上册,第 698页。。轮耕法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农作物产量得以提高。到清代后期黑龙江农耕地区生产力状况即为“壮健单夫,治二三垧地,供八口家食,绰有余裕”⑥(清)徐宗亮:《黑龙江述略》卷 6,《丛录》,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 90页。。同期黑龙江农业较为发达的呼兰地区小麦亩产有 120斤、大豆 180斤、玉米 200斤⑦孙占文:《黑龙江省史探索》,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 274页。。东北地区与关内比较,农业耕作方式仍为粗放,但较移民迁入前则出现了改观。

农业生产工具的传入和普及与土地开垦面积的扩大、耕作方式的转变是同步的。清代中国农具门类齐全,制作农具的铁质材料质量稳定,手工操作方便,这都有助于随着移民大量迁入而在东北地区迅速传播。由移民传入的传统农具有整地农具、收割农具、脱粒晾晒及加工农具、播种农具等,如铁犁、锄、镰、铁镐、铡刀、石磙、磨盘、风车、扬锨、木杈等。关内华北农具在东北的传播到清中叶就已普遍,这从“京旗移垦”中能够反映出来。嘉、道时期,清政府以“旗丁代垦”方式推行京旗移垦,为此向代垦人丁配发农具,其标准为屯丁四名为一单位,合牛一犋,给牛四头、犁杖四副、铧子四条、犁碗子二个、千斤二副、耒耙信子二个、锄头四把、镢头四把、镰刀四把、大斧子四把、铁锹四把、石磙子二个、磨一盘、车一辆、铡刀二把、大锯一把、锛子二把、凿子一把、大磨石一块、口袋四条、木锨四把、大箩筐四个、大簸箕四个①衣保中:《中国东北农业史》,第 273页。。上述生产工具是旗丁安家立业的必备品,在东北的旗民农户亦较普遍。

清代由流人、流民、垦民带去了很多的农作物品种,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和瓜果蔬菜的诸多品种。据记载,清初黑龙江宁古塔地区谷物只有粟、稗子、铃铛麦、大麦四种,人以食粟为主。到康熙年间,“谷凡十种:曰稗子、曰小麦、曰大麦、曰粟、曰秫、曰荞麦、曰穬麦、曰黍、曰稷、曰高粱”;“流人辟圃种菜,所产惟芹、芥、菘、韭、菠菜、生菜、芜荽、茄、萝葡、王瓜、葱、蒜、青椒”②李德滨、石方:《黑龙江移民概要》,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 55页。。由山东传入的作物品种最具特点且发展最快的为柞蚕,清前期由山东半岛传至辽东半岛。由于辽宁东南部和东北部分布着大片的天然丛生矮棵灌木,山东柞蚕便由南至北传播开来,即由清前中期的盖平、海城、复州、金州等地向清后期的岫岩、庄河、宽甸、安东、风城、兴京、本溪、怀仁、通化、临江、辑安、西丰、西安、柳河、东丰、铁岭等地拓展,并在光绪末年向吉林、黑龙江地区发展。经过清末民初的迅速推广,在蚕茧加工品出口旺盛、缫丝加工业快速发展的刺激下,民国一二十年代达到了蚕业的繁荣时期。1920年,辽宁年产柞蚕一亿斤左右,占全国柞蚕产额的七成,形成了安东、盖平、西丰三个生产和加工中心,成为当时中国乃至世界最大的柞蚕产地③衣保中:《东北农业近代化研究》,长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 244页。。

山东等关内移民所传入的先进生产技术、农作工具和作物品种,改变着东北地区的原始面貌,促使原居民族由畜牧渔猎采集经济向定居农业种植经济转化,社会分工得以扩大,广大移民也由此获得在迁入地生存下来的生活、生产条件,使东北地区的开发在深度和广度上不断延伸。

山东移民为东北土地垦发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劳动力。但在传播生产技术、劳动工具和作物品种的过程中,由于从清代到民国,“闯关东”的移民绝大多数是为了谋生的贫苦农民,生活贫困且文化素质不高,只能是习惯性地运用传统农业生产的经验,不具备产业改进的条件和能力。据调查统计,20世纪二三十年代,山东移民移居北满约需旅费百元左右,而有半数的农户变卖家产筹措的旅费也仅有 50元,文盲率高达 70%以上④王杉:《二十年代移民开发东北农业略论》,《史学月刊》1999年第 6期,第 99页。。此种状况应是整个移民过程中的普遍现象,成为清中叶以来东北地区粮食和经济作物总产量不断增加,而单位面积产量增长缓慢且部分地区有所下降的重要原因。山东移民的普遍贫困化,只能使他们的农业耕作粗放,加之耕种地亩的相对宽裕,亦使其既不施肥又无灌溉,长此以往土地肥力下降,单位面积产量无法提高。山东移民较少传播关内使用的农田灌溉工具,而桔槔、辘轳、戽斗等汲水工具多不适应面积宽广的大田作业,农业生产主要依靠自然降水。

山东等关内移民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是相对于东北特别是北满地区而言的,其移植是随着迁徙范围的扩大而得以普及。近代东北传统农业的演进中所出现的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分散的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区域化、专业化生产过渡,机械农具和农业科技的应用和推广,以及垦殖公司的产生和发展,其动力来源是清末以来整个社会经济结构演变所致。这一过程较之关内更为急促,山东等地大量的源源不断的移民进入,为其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大军,东北的土地开发和农业发展不断加速,使之成为中国的粮仓。从此种意义上讲,山东等关内移民成为东北农业发展和演进的重要保障。

K2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8353(2011)04-0024-05

刘大可,山东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翁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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