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艳艳 李建利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高等学校要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育教学总体规划,积极探索和建立社会实践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社会相结合、与勤工俭学相结合、与择业就业相结合、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大学生勤工俭学对自身有很多有利因素:一方面,可以增长见识,锻炼工作能力和处世能力,更多地接触社会,为毕业以后走向社会打下基础;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经济收入,树立勤俭、自强的意识。但是,毕竟大学生涉世不深,作为辅导员,应在大学生勤工俭学中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积极引导大学生正确分析勤工俭学的利与弊
大学生勤工俭学是高校素质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勤工俭学有利亦有弊。勤工俭学占用时间过多,势必会减少学习的时间。鉴于此,辅导员就应该对大学生作出有利的引导,要引导大学生正确分析勤工俭学的利与弊,以处理好学习与勤工俭学的关系,要让他们意识到勤工俭学很重要,但学业绝不可因勤工俭学而荒废不管。
同时,辅导员应鼓励大学生参加校园里的学生社团。每一所大学里都有很多不同类型的学生社团,有些具有很强的社会实践性,比如旅游协会、环保协会、慈善基金协会、创业协会等,这些社团需要很强的团体配合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大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参加一个或几个社团,比个人单独勤工俭学更能锻炼管理能力,更能培养团体合作精神。学生社团组织校外实践活动一般不会与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并且时间可以由团体成员共同商议决定,很灵活、很自由,加之学生社团组织的活动往往与学业相关,也与社会有联系,每一个学生社团都不是独立于学校和社会之外而单独存在的。
二、正确引导大学生走出误区
大学生勤工俭学,有的为了锻炼自己的工作能力,为将来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提前打好基础;有的为了获得经济收入。调查发现,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不全是来自经济条件困难的家庭,很多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或较好的大学生也很乐意走出校园去打工。很多大学生认为能从勤工俭学中学到很多东西,也能从中得到乐趣。这样的现象令人欣慰,也是辅导员十分愿意看到的,是健康的、积极的、乐观的、和谐的。
但是,有的大学生认为上大学就是为了毕业后能找到更好的工作,何不趁大学时光多锻炼锻炼,从而把打工看作是自己的首要任务,把学业看作是辅助,经常逃课去打工,这是极不正常也极不健康的消极心态。辅导员应对这样的学生实施心理干预,作出正确的引导,要教育学生不能简单地把大学教育看成是学习知识和技能的学校,大学是一个文化殿堂,同时也是通往社会的训练场;大学教育不仅让学生学习文化知识、专业技能,而且培养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道德修养和人格修养。要让学生认识到勤工的目的在于助学,应该从社会发展和个人成才的角度去理解勤工俭学对自我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的重要作用。
三、妥善引导大学生理性选择职业
大学生勤工俭学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教育行業、销售行业、服务行业等。大学生在教育行业中以做家教为主,还有些大学生去一些教育培训机构代课。在销售行业则主要是推销商品、散发传单或者去超市做收银员等。在服务行业中,大学生主要在中式餐馆、西式餐馆、咖啡厅或者茶餐厅等做一些简单的服务工作。有个别男大学生甚至到物流公司、装修公司或建筑工地去体验生活。
除了以上几种勤工俭学的形式外,在大学生中间流行着更为新颖、更具挑战性的勤工俭学形式——自主创业,比如有些大学生购入各种各样的物品:图书、文具、日用品等在校内或校外销售;有些大学生自己开小店当老板,比如书店、文具店、小饰品店、小吃店、维修店等。这就需要投入经济成本,还需要具有观察市场的能力。
大学生虽然大多数已年满18周岁,在法律上已经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大学生的社会经验和生活阅历还很缺乏,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的意识还不强。作为辅导员,要提醒大学生处事小心谨慎,遇事沉着冷静。要教育大学生不要为了急于寻找工作而被骗,曾经有个别大学生被骗入传销组织,要引以为戒。从事服务行业的工作要选正规合法的商家,并于工作开始前与商家商议好报酬,定期结算,不要只顾工作不问收获。对于需要付出繁重体力劳动或具有危险性的工作,辅导员要劝阻学生参加,避免发生意外。
(作者单位:河南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