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煤矿兼并重组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技术对策

2011-11-10 03:50殷学亮
山西煤炭 2011年9期
关键词:矿井工作面煤矿

殷学亮

(古交市煤炭培训中心, 山西 古交 030200)

中小煤矿兼并重组后存在的问题及安全技术对策

殷学亮

(古交市煤炭培训中心, 山西 古交 030200)

煤炭是国家级的战略资源,小煤矿是我国煤炭开采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小煤矿进行兼并重组是大势所趋,一是有利于保护有限煤炭资源;二是有利于提高煤炭生产的集中度,使煤炭市场竞争更加规则;三是有利于改善煤炭企业的安全状况;经过几年的工作,全省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已基本结束。但如果对资源整合后存在的问题不予以重视,随着矿井产量规模的猛增,新旧人员素质观念的碰撞,技术含量要求的提高,资源整合兼并中的一些矛盾会逐步暴露,所以必须未雨绸缪。

煤矿兼并重组后暴露出的问题

兼并重组后形成的高成本使主体企业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

在煤炭资源价格走向市场和采取竞争手段配置的过程中;采矿权不合理设置的现状提高了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成本。

由于在对小煤矿进行资产评估时;资源价值增值较快;矿业权价款高;造成兼并重组过程的艰难。

高风险是影响大型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安全又一重要因素

被兼并的一些资源整合矿区多是经过不少小煤矿开采的地区;煤层已经不完整;贮存条件、水文地质条件更加复杂。

一些小煤矿设计基础资料不健全;原煤矿工人的安全理念和技术水平等没有真正得到提升;整合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大幅提高后;开采强度、开采量相应提高;但中小煤矿生产的危险系数高;工艺又相对落后;这些因素都对煤矿的整体安全产生一定的影响。

兼并重组的煤矿安全欠账较多,作大做强任重道远

中小煤矿点多面广,;安全保障能力低下。小煤矿是我国特殊历史年代的产物;在办矿低标准和缺乏规范化管理的条件下;得到较快速度的发展。普遍规模偏小、点多面广、分布密集。存在着管理松散、采煤方法和工艺简单、基础设施和设备落后;生产系统不可靠、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等现象;尤其是在煤炭价格好转的形势下;一些小矿受经济效益和高利润的驱动;没有进行合理的技术改造和安全投入;超强度、超能力、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层越界和非法生产严重;安全保障能力和抗灾救灾能力极为低下;此外;这些矿里的专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从业人员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这也都给兼并重组后安全生产和施工管理带来极大的挑战。

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后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

加强小煤矿兼并重组安全是基础;所以必须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重点遏制瓦斯、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特大事故;坚持企业负责、政府监管;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政府要落实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本地区小煤矿兼并重组后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政府应从政策上给予引导和扶持

以市场竞争方式引导企业完善兼并重组。首先;吸引社会、民间资金投入煤炭行业;有效地激励和约束使用者提高效率。其次;进一步推进市场

化改革;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机制;加强法制建设;优化市场环境;为市场化运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再次;明确市场化运作各参与主体的职责;着力构建政府、主体企业和被兼并重组小煤矿的利益联系。最后;建立利益悠关方共同参与、信息公开透明、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

应强化重组后的整合和管理,推进企业改革,特别是混合所有制煤矿企业应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在整合过程中;应把企业文化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以及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优质文化具有较强的渗透力、持续创新力和实现资本增值能力;应该成为文化整合的主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由于人的文化、观念、心理状态和需求变化导致的冲突;是重组企业中发生矛盾概率最高的;以人为本而进行的沟通可以起到制度和规范起不到的作用。

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管理新机制

搞好“六长”配置。煤矿必须设立矿长、安全、生产;基建;、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区长;必须兼矿长助理;;上述人员必须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其中矿长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岗位4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生产、辅助单位至少要配18名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生产辅助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建立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矿井设立派出制的安全管理机构;其中安全处;科;配备有安全资格证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7人;并确保每班每个工作面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在井下检查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以技术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技术负责人对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责。矿井设立技术管理机构;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45万t配备20人;60万t~90万t配备30人;120万t配备50人。技术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加强矿井灾害预防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绘制矿井相关图纸;图纸要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与实际相符;采掘工程平面图每半月要实测填图一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交换相关图纸。对矿井地质情况、开采情况、周边矿井采空区情况等要由技术人员定期进行分析;针对性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技术基础资料。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确保矿井生产系统完善可靠。矿井和采区生产布局科学合理;回采工作面采用正规壁式采煤方法;严禁巷道式采煤;确保系统完善;运行可靠。做到一矿一井一个采煤工作面;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实现采掘平衡。

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每旬组织;1;次对矿井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随时测风;严禁采掘工作面微风或无风作业。对风门、局扇等设施明确专人看管和维护。矿井必须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并确保传感器安装符合规定;系统完好;监控有效。采掘工作面要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工;及时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情况;杜绝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煤层必须落实“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掘进工作面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按有关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并保证有效使用。开采自然发火煤层必须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所有矿井都要建立防尘系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

加强矿井水害防治的技术管理。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十六字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每个矿井和区域必须建立每班3人以上的探放水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技术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矿井水情调查;查明矿井和采区水文地质条件;制定水害防治的专项措施。

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技术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分析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技术问题。重大安全隐患或技术难题;应聘请专家进行分析论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经专家论证;矿井在技术上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立即停止生产。

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

落实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次。井下每班必须确保至少有1名矿级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带班人员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深入采掘工作面;抓安全生产重点环节;督促区队加强现场管理;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落实现场管理制度。煤矿要严格落实井口检身制度;严禁人员酒后或带火种等下井。要建立各生产、辅助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现场存在安全重大隐患时要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

加强现场作业管理。每个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煤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向现场人员贯彻后认真执行;生产和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贯通巷道、排放瓦斯、处理自然发火、探放水等工作;煤矿技术负责人要到现场指挥和管理。

加强现场的顶板管理。井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掘进、回采工作面采用液压支护、支架;杜绝木支护;严禁无支护从事采掘活动。要建立采掘工程质量班组验收标准和办法;严格当班的质量验收;及时解决存在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问题;确保采掘工作面支护优良和作业安全。

加强矿井机电管理。建立设备定期查验、检测、维护、保养和检修制度;保证设备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完善供电系统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实行双回路供电;定期检修供电线路、设备,保证矿井用电安全。

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建立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制定年度达标计划和考核标准,努力实现煤矿采、掘、机、运、通等系统及地面设备设施的安全质量标准化。

加强隐患排查的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按有关规定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维简、折旧等费用,保证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每年制定安全资金提取和使用计划,安全资金要设立专用账户,专款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要制定专门计划,落实资金,明确专人负责。

加强隐患排查整改。煤矿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日常排查、定期排查和分级管理的任务、范围和责任。矿井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生产辅助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负责随时进行隐患排查。煤矿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限期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按规定由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组织进行验收。每季度向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的部门提交隐患排查整改书面报告。

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培训管理

严格井下从业人员准入标准。煤矿劳动用工应该由劳动保障部门划归煤炭部门,煤矿对招用的井下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必须按规定到当地煤炭管理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完成其就业前的培训,依法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并为井下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合格人员由煤炭部门每人发放劳动用工手册和上岗证。

保证安全培训条件。煤矿要明确培训管理责任,制定教育培训计划,落实培训场地、经费、教材、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确保按规定落实对职工的培训。自身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小煤矿,必须与具备资质的培训基地签订教育培训协议委托培训。

落实全员安全培训。煤矿对新招入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煤矿主要负责入、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资质的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煤炭资源整合将是一个长期探索的转型过程,这个过程就是由变煤炭工业大省为煤炭经济强省的艰巨过程,必须持之以恒,不断扬弃,达到安全高效目的。

1672-5050(2011)09-0014-05

(图片提供:山西煤炭编辑部)

肖 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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