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晓云:书法就长在我身上

2011-11-08 05:06钱晓征
市场周刊 2011年7期
关键词:舅舅写字书写

钱晓征

孙晓云认为自己是一个文化技能的传承者。写字,像一个遗传密码,储存在孙晓云的身体里,从3岁开始写字,至今五十余年笔耕不辍,孙晓云以“一本好书,一手好字”初步完成她的使命:把书法作为技能,完整地继承、呈现并传承下去。

昔日圣贤一脉

孙晓云的家族谱系非常吸引人,错综复杂的脉络梳理起来,就是一部跟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着密切关系的现代史。

孙晓云的外公叫朱复戡,是著名的古文字学家、书画金石名家。外公的祖上在鄞县,明末清初逃难到浙江,朱家曾藏有一副对联:“昔日圣贤一脉,前朝天子同宗。”说的是,朱家是朱熹的后裔,与明朝皇族同宗同祖。

朱复戡的父亲叫朱君随,清朝时做过四川的盐官,朱复戡就出生在四川。朱复戡的爷爷朱孝弘是南洋巨商,所以朱君随十九岁就到上海,创立了南洋广告公司、通用电器公司,做过上海《时事新报》的主编:民国北伐时,参与戴季陶,陈布雷办《民权》、《民生》报。朱君随跟戴季陶的父亲是很好的朋友,戴季陶的父亲去世早,临死前把戴季陶托付给朱君随。后来戴季陶在国民党担任要职,为了感激朱君随对他的照料,提出让朱复戡到蒋介石那边去做官,朱复戡不喜欢做官,就推荐了沙孟海。

朱复戡少年得志,上海大世界开张的时候,9岁的朱复戡写了一副大篆对联。有一天被吴昌硕看到了,追问是谁写的,得知是一个9岁的小孩所书,吴昌硕一定要见他,见了朱复戡之后,吴昌硕非常喜欢,就称朱复戡为“畏友”,那时候吴昌硕大约70岁左右。朱复戡从九岁跟着吴昌硕,直到十年后吴昌硕去世。

20岁时朱复戡就出版篆刻集,由吴昌硕题签,罗振玉作序在日本发行,有很多日本人请他写过很多船名。他就拿着长棍子绑了棉麻写字,写很大的字。有吴昌硕这样有名望的人热捧,让朱复戡很早就出道了。当年,邓散木要拜朱复戡为师,他起先并不知道朱复戡有多大,只说朱复戡的章刻得好,要拜他为师,拜师仪式准备好了,邓散木进来一看,原来朱复戡是这么一个年轻人,但是,既然是拜师就是要跪拜,朱复戡笑说免跪吧。朱复戡和张大千,公愚等都是老朋友,和袁克文也是至交。

不久孙晓云外公朱复戡与外婆陈仁梅结婚,陈家在上海更是家世显赫,跟上海的政界、金融界都有密切关系。

陈仁梅的外公叫张美翊。上海兴旺之初,宁波人、广东人、苏北人,赶着去上海做生意,宁波在上海的同乡会会长就是张美翊,曾任南洋公学提调兼总理,也就是现在说的校长,南洋公学是现在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张美翊文章写得好,做过薛福成的幕僚,薛福成的很多文字都是他起草代写的。张美翊随薛福成去过欧洲,是最早一批去欧洲访问的中国人。薛福成的名作《观巴黎油画记》,曾编入中学课本,传说这篇文章也是张美翊代写的。后来薛福成把自己在宁波的“薛楼”给了张美翊。“薛楼”就在现今宁波的中山公园附近,孙晓云母亲这一系就在宁波,外婆陈仁梅生在宁波,祖籍是鄞县。

张美翊是沙孟海的老师,沙孟海在传记里就写到过:“我的恩师张美翊。”张美翊有个儿子叫张炯伯,当时在上海开明华银行,又是民国大钱币学家,是当年的民主人士。梅园新村里还挂着周总理和张炯伯的合影。张美翊还有个外孙,也就是陈仁梅的表哥叫范鹤言,以前是中央银行秘书处长,后来去台湾,做行政院资政。

外婆陈仁梅的父亲叫陈昌寿,做过宁波警务署的署长,在日本留学时与蒋介石是同学。蒋介石从浙江到上海,蒋与毛氏结婚,都是他在里面帮忙张罗,与蒋关系十分密切。

朱家和陈家,两大家族联姻,成就了外公朱复戡,在三十年代的上海,朱复戡已经是赫赫有名,他的许多活动,在当时上海的文化界都有很重要的影响。

朱复戡是古文字大家,对古文字的变化能够断代五十年。比如,他能辨出五十年大篆有什么变化,他有一个绰号叫“三代鬼”。曾经,泰山刻石只剩下十三个字,没有人能恢复,朱复戡按照李斯的原文和剩下的十三个字,将泰山刻石的其他字形完全恢复出来了。他对古文字非常熟,为了甲骨文的解释曾经跟郭沫若争论过,能辨识甲骨文、篆、大草以及大草跟小草的差别。尤其是大草的写法,很多人不认识,而朱复戡从来不查字典,都记在他的脑子里,不仅识得,还不会写错。

朱复戡设计过许多鼎,对青铜器的纹饰有研究,知道什么时代是什么纹饰,无锡中华青铜九龙宝鼎、上海玉佛寺所有的鼎都是由他设计的。旧上海的大古董商买了古董,都要拿给他鉴定,字画、青铜,玉器,无所不精。他是书画金石名家,刊印非田黄鸡血不刻,家里有个秤,按刻石重量谈润金。他还是京剧名票,会乐器,擅跳舞,法语也说得好。他更是精于书帖,现在上海还有朱复戡临摹的王羲之帖。

晚年的朱复戡,出版了《朱复戡修补草诀歌》,《草书千字文》、《朱复戡篆印墨迹》,《朱复戡墨迹余存》等书籍。七十年代初,周恩来说过现在能辩识古文字的还有两三个活着的,其中一个在山东,指的就是朱复戡。1988年国务院在上海成立了“朱复戡艺术研究室”,一年后,朱复戡去世了。朱镕基当时在上海,指示说朱复戡这个人要抢救,他是国宝级的,一定要尽全力抢救。亚明也曾说:“我最佩服的人是朱复戡。”写字是家族成员的必修课

作为朱家唯一的后人,孙晓云是幸运的,她不仅受到外婆、母亲无微不至的关爱,在精神上也受到舅舅的深刻影响。

因为父亲在部队,母亲忙工作,童年的孙晓云就跟着外婆生活在部队的大院里。外婆从小生长在大家族里,熟读诗书,知书达理,为人善良,单纯朴素,是一个典型的大家闺秀,直到出嫁的时候才知道粮食是从土地里长出来的,她一直以为,大米就是从谷仓里自己生出来的,因为,她从未见过米仓空过。那时候女孩子不能出门,外婆经常从门缝里往外面张望,她看见门外很多人排队买米,她就偷偷用旗袍兜了米,送给人家,每天送,直到有一天被父母发现。

外婆的父亲去世很早,外婆很快就帮着母亲照顾弟妹。外婆的哥哥原来在上海中央银行,后来被日本人的炸弹炸死了,留下七个孩子,也是外婆帮着照顾。虽然家族很显赫,但是到了外婆这一辈已经比较拮据了。孙晓云外婆1 7岁时嫁给外公朱复戡,19岁生下舅舅,24岁生下母亲。外公是个风流才子,外婆嫁给外公,受了很多苦。外公抽了三十年的鸦片,加上连年战争,家里很多值钱的东西都卖掉了,很快就败落了。对外公失望的外婆,把一生所学所爱,都给了两个儿女以及她的外孙女孙晓云。

孙晓云的舅舅朱右隆,从小一直接受两种教育,他的古文和英文都非常好。小时候,他常到外公的书房,满橱子全是外文书,他就蹲在角落里,能把一本“介词”仔细看完。那是真正扎实的童子功。舅舅书法的童子功也很好,临摹王羲之可以做到惟妙惟肖,纤毫毕现。

解放初期,舅舅就考上了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就是我国第一批外交家。但是只上了一学期,因为肺结核休学了,在上海住了三年医院,抽掉了四根肋骨,在床上躺了几年。这场病,改变了舅舅一生,他也因此一生没有结婚。病床上那几年,舅舅开始研究基督教,他认为不懂得宗教就不可能真正懂得西方

文化。他一生信仰基督教,所以,面对病魔、生命中的各种磨难,舅舅一直很坚强,对生命充满信心,舅舅让孙晓云看到信仰的力量。

舅舅后来被打成“右派”,二十年后才平反,在上海一个中学教英文,还在地名办编过上海的地名志,直到退休。后来到了南京,一直跟孙晓云生活在一起。在孙晓云的眼里,今年87岁的舅舅代表了一种文化和信念,“他像一面镜子,时刻照着我。他是一个天使,一个老天使,陪伴在我身边,让我觉得活得很踏实。舅舅是活的文化,他不在我这里住,我就觉得自己特别单薄,跟他在一起,就觉得自己厚实了。这个厚实,是他人格的魅力,也是一种理想信念。我很幸运,生活中有这样一个老头陪在旁边。”在孙晓云的家族里,写字是家族成员的必修课。

外公外婆对两个孩子要求都很严格,所以舅舅和母亲从小就要练字,像做日课。“我看过我舅舅、我妈年轻时候写的字,真是漂亮,现在写出来的字尽管颤抖、苍老,还是好看,只不过他们不以这个为生,而是生活的必修课,写字是每个孩子该做的事。我父亲后来跟我开玩笑说:当年看了你妈妈的宇才看上她的。”

写字既然是家庭成员的,必修课,所以,这个家族成员都懂得写字的正确方法,外公外婆从他们各自的家族传承下来,再交给母亲、舅舅。舅舅能惟妙惟肖地临摹王羲之,就是使用了正确的方法。多年后,孙晓云在自己的写字实践中,更加认识到方法的重要性,所以,她动笔写下了《书法有法》。

在外公的影响下,舅舅很早就知道运用正确的方法写字。小时候,舅舅就临写孙过庭的《书谱》,临完以后给外公看,外公大吃一惊:真是我的儿子,不愧是我们朱家人,写得好!

孙晓云3岁开始写字。“那时候看大人们下棋,我在旁边临写棋子上的字,没有谁来要求我写,我就自己开始天天写了。也许是我的血液里有这个遗传,对写字画画天性喜欢,也特别敏感,很快就能入行,找到感觉。”

母亲是最早向孙晓云传授书法技能的人。刚开始写字,有很多字不认得,孙晓云就只是照着样子临写。看见年幼的女儿如此喜爱写字、迷恋写字,还写得有姿有态,母亲很意外也很高兴,她开始教给女儿写字的基本方法,教她辨识文字的间架结构,临写柳公权《玄秘塔》和王献之《十三行》。母亲对孙晓云的要求一直很严格,尤其是每日写字作为必修的日课。上学后,母亲从来不问女儿的功课,却每天必须让孙晓云完成一张大字一张小宇。“那个时候母亲教我写字,不像现在的许多家长,奔着名利的目的,我母亲只是想自己的女儿应该会写字。”从小学到高中,每一本教科书的空白处,都被孙晓云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

在学校里,孙晓云也是老师喜欢的好学生,不仅是因为她学习好,做班干部,最重要的是字写得好。学校的大字报、黑板报,都是孙晓云负责,而孙晓云写的字,总是书法栏里的第一名。

“文革”时,母亲在学校里抄写大字报,孙晓云就跟着母亲一起抄写。“那时候写字,根本不觉得是什么特殊本领,从小就写,在我的感觉里,跟打毛衣学功课没什么两样。抄写大宇报的时候,就已经很熟练了,悬腕什么的对我根本不是难事,早就会了,我从小就这样写,那是我的童子功,日书万字毫无问题。”

差一点做了会写字的郭凤莲

1973年,孙晓云高中毕业,报考南京艺术学院,因为父亲当时受迫害,政审不过关,17岁的孙晓云只能选择下放农村,插队落户到南京的郊县江浦。

父亲是南京军区的干部,从小就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孙晓云,个性干脆,爽朗,独立有主见,做事从不犹豫,在家里是老大,自己做主,在学校里一直当干部,学习成绩好,性情活泼开朗,充满阳光,上进心强,整天忙忙碌碌。别人认为她很辛苦,但是她自己却觉得充满乐趣,做什么都是拼了命似的,一根筋地往前冲,不留余地,用母亲的话说,就是没有心机,肠子从来不打弯。这种个性,让孙晓云下乡的五年里,扎扎实实地在农村这个广阔天地里,接受了一次彻底的洗礼,成了一个会写字的郭凤莲。

刚到农村的时候,住的是土坯房子,窗户一点点大,没有玻璃,知青们就用育苗用的薄膜,加几根棍子撑在窗户上,风一吹就掉了。冬天的夜晚,空气都冷得刺骨,大家就用棉袄罩在头上睡觉,早上起来棉袄上则是一层雪霜。孙晓云下放的地方是圩区,台风来了,房顶齐刷刷地被掀掉。大雨天,房子淹在水里,屋子里的水淹没到膝盖,到处都是烂泥,一天下来,双脚双腿都是烂泥,没有地方洗澡洗脚。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脚搁在床架上。房子前面有一个水塘,大家喝的就是这水塘里的水,一担担的水挑回来,倒在一个大缸里,水很黄很脏,放一些明矾,让水中的杂物慢慢沉淀下去,这就是大家喝的水。

最苦的还是干农活,跟农民一起,割麦子、插秧,烧饭,苦的、累的、脏的,什么活都做。整天光着脚,水田里蚂蝗叮了满腿,牛屎、鸡屎,直接在上面踩来踩去。有一项秤粪的工作,又苦又脏,有时候大家正在吃饭,挑粪的来了,粪上爬满了蛆,知青们一手端饭碗、一手秤粪。每年七八月份的双抢,抢收抢种,更是苦不堪言,麦子收上来,稻子种下去,这些活全部要抢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收了麦子,就赶紧给地灌水、耕地,常常是一连几天不睡觉。就这样,疯子一样地干活。有一年双抢,孙晓云白天在学校做代课老师,晚上回到村子里跟大家一起干活。有一次连续七十个小时没睡觉,终于支撑不住了,昏倒在地,跌得满脸是血。

回忆在农村的五年,孙晓云摇头苦笑,“那些日子,真的是太苦了,现在想想都不敢相信,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记得从农村返城后,身体完全垮了,满头的黑发变成了枯黄,毛毛糙糙的,一梳就断。”

但是,农村的五年,孙晓云从来没有对生活绝望过。那时候父亲还在坐牢,跟农村的各种辛苦相比,家里的情形更惨,“我觉得我根本没有前途,就留在农村吧。”十几岁的孙晓云,甚至没有更多的想法,她觉得自己什么苦都能吃,她不能跟别人攀比,“我父亲‘文革时坐了十年的牢。十年啊,那些日子,对我来说就是暗无天日。那种感受,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非常惨。”1975年,父亲被释放了,孙晓云本来可以回城,可是,母亲跟孙晓云商量:你插队已经三年多了,你要回城,妹妹可能还要去插队,索性,再留两年吧。

就这样,孙晓云继续留在了农村。

刚到农村不久,能写会画的特殊技能,很快让孙晓云在知青当中脱颖而出,很自然的,很多写字的活儿就全部交给了她。那时候很多事情需要写写画画这些手工活儿,写大字报、写标语,写会议通知,都需要写字。开始是在生产队里写字,干活,后来,又被抽调到永宁中学当代课老师,语文、书法、绘画、政治,什么课都上。生产队离永宁中学很近,白天上课,晚上回生产队参加劳动,学校还有很多的杂事要做,写文章,写标语、出专栏之类等等,孙晓云一揽子都包下来,“现在永宁中学的校牌还是我帮他们写的呢。想想那些年,感觉像是在自虐,真不知道是怎么撑下来的。”

在乡下的第四年,孙晓云被调到公社当干部,同时担任了三个职务:宣传干事,通讯报道员、文化站长。孙晓云还

是那股子拼命干活的劲头,做公社干部以后,她不光是写字,还写小说,写剧本,作曲,写歌词,写报告,写总结,写新闻报道,公社里所有跟文字有关的事,孙晓云又是一竿子包揽下来。那时候,常有演出任务,一台节目往往就被孙晓云全包了,除了编写排练作词作曲,她还自己上台演出。说到上台演出,孙晓云开心地说:“其实,我从小就很有舞台天赋,经常模仿周围的人,学方言,演小品,很像。那时候没有电视,没有音乐,我经常在床上跳,左邻右舍常常来看我的表演。”晚上编节目,白天教大家排练,经常是整夜不睡觉,春节也不回家。

那时候,陈丹青在另外一个公社做文化站长。有一次,各文化站长在一起开会,陈丹青也来了。会前,孙晓云告诉陈丹青自己又是一个通宵没睡觉,他就骂她,说她是笨蛋,自找苦吃。“陈丹青比我成熟,他觉得我那时候很傻,也确实很傻。他教会我很多东西。”

孙晓云认为,当年所以在乡下那样毫无保留地拼命干活,除了自己的个性使然,也有家庭教育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那时候,乡下的环境很淳朴,民风纯正,人们羡慕仰望的不是虚名,“下乡不久,很多人就知道,有一个知青字写得好。对我不了解的人,因为看到我的字而被打动,他们的喜欢、敬佩,都很纯粹。那时候,我是知青中的名人,陈丹青更是大名人。”

乡下的五年,孙晓云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让她成为有培养前途的公社女干部。1977年,孙晓云被南京军区录取,公社却不愿意放人,之前,有很多机会可以推荐她上大学,公社领导们因为不舍得孙晓云走,希望她留在农村,就一直不推荐她。如果不是部队要人,公社领导的“不舍得”,很有可能就让孙晓云在农村这个广阔的天地里生根、开花、结果,最终把她培养成一个会写字的郭凤莲。

童子功:一手好字

1978年,孙晓云结束五年知青的身份,进入南京军区文工团,成为一名军人。

在文工团里,孙晓云写剧本,写歌词,还作曲。因为不喜欢文工团太吵的环境,半年后孙晓云调到了部队的俱乐部,在那里当了一名图书管理员。做图书管理员,在孙晓云看来却是一个美差,可以常去逛书店采购图书,利用这个“特权”,孙晓云“假公济私”买了很多“文革”后新版的古代碑帖,回来后,就呆在图书馆,一整天一整天地研读、临写。不久,孙晓云参加亚明创办的江苏省国画院中国画培训班,跟徐乐乐、常进等同学一起学习中国画。培训班结束后,孙晓云再回到图书馆,继续做管理员。图书馆吸引她的,是安静的环境和装满四壁的图书。

孙晓云沉心于书画的世界,每日笔耕不辍,同时,她开始研究帖学,以“二王”书风为根基,兼攻诸家,尤其在笔法技巧上苦心钻研,融会贯通,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新古典主义风格。这一期间,孙晓云的书法、绘画作品不断参加展览,并多次获奖。1985年,在书法方面已经卓有成就的孙晓云,被调到南京书画院,专心从事书法、绘画的钻研和实践。

不足30岁就能取得这样的成就,孙晓云认为,这得益于自己的童子功。“书法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技能,是一种跟手有关的技能,这个技能有一部分来自遗传,比如:手部动作的准确性、手掌握工具的灵巧性,人人都不一样。更来自于自幼长期的训练,这个自幼的训练就是童子功。”

童子功的重要性,孙晓云一直深有体会。年轻时胆子大,也自信,临了一遍的《怀仁集王羲之圣教序》,便送去展览,竞被人以为孙晓云是临此出身。而她自己感觉,不过就是“随便写写”。当有人跟她说我们花了同样的努力,而你总是比我们写得好,这时候,孙晓云才意识到,所谓的“随便写写”,是建立在自己“从小至今每日笔耕不辍的练功”,是她的童子功比别人扎实,所谓底子厚实,才可以随时出手不凡。

所以,孙晓云提倡学习书法需要练一练童子功。她认为,童子功跟笔迹的形成有密切关系,在笔迹没有形成之前,字会变的,在这个时候不断学习,练习,可以把字调整到最佳状态,不断成熟,就形成一种条件反射,成年以后一般不会改变,像方言一样,随手写出来的字,结构也会非常好。书写,就是根据书写的规范,对手部进行一系列协调训练。童子功,就是在骨骼、肌肉还没有成熟之前,按照书写的规范进行训练,手部功能的协调性会随着训练而有所改变,从而形成一种书写记忆。

有人咨询孙晓云,成年以后是否可以学习书法,她认为成年以后学习写字,就意味着对成熟的一双手进行改变,原来不习惯这样,硬拗着,从解剖学来讲,这块肌肉本就不适合做这样的动作,坚持做,就会很吃力,而这种改变势必会影响结果。”执笔的时候,拿笔有各种各样的形态,高低,斜度,每个指头用劲的轻重,都会造成汉字的特征,哪怕是钢笔字,铅笔字。所以,成年人练十年,抵不上幼年练一年。”

扎实的童子功训练,不仅让孙晓云写得一手好字,更在每日不辍的书写中,有了自己的思考。

《书法有法》:一本好书

孙晓云是一个理性的人,她做事情总是不自觉地会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很小的时候写字,就想过很多奇怪的问题,比如,为什么要有这个”捺”,也许古代规定有捺。心里有疑问,就会有意去看书,去琢磨,寻找答案。在日复一日的笔墨实践中,疑问越来越多,这些疑问,推动她不断深入探讨,对书画进行循本溯源。她开始思考、体悟和寻找正确的书写方法。

在临孙过庭《书谱》时,孙晓云发现了“书写方法”这个书法最关键的问题。“《书谱》是墨迹,帖中点化变化多端,按我实践的经验,按常理,却无论如何模仿不像,费了我不少的功夫。毛笔在我自然书写的过程中,是不该出那样捉摸不定的线条。除非,用极慢的速度去‘做、去描。我开始怀疑,孙过庭可能不是用我现在的工具,现在的书写方法。”

带着一些问题去读书法理论,第一次读《历代书法论文选》,孙晓云的体会是:“读得我失眠。我的书法实践和体会,与古人的理论相差甚远,书家们连篇累牍说的,我觉得无关紧要,流传千古的名言,和我的状态不大相干。”

1979年,舅舅右派平反,回到南京。二十年来孙晓云跟舅舅第一次见面,他们彼此并不熟悉,只知道舅舅写的字比母亲还要好。于是,见到舅舅,孙晓云兴奋地对他大侃艺术观念。跟舅舅的一席谈,让孙晓云开始困惑了,舅舅的书写方法是外公交给他的,跟孙晓云看的,读的、做的根本就是“两码事”。“有生以来我第一次如此不自信。我在二十几岁以前对笔法还懵懵懂懂,我舅舅跟我讲的时候,我就突然觉得天塌下来了,根本两回事嘛。我嘴上不承认,心里却空荡荡的,从小到大好不容易垒起来的一道墙,在一夜之间坍塌。”无疑,舅舅影响了孙晓云对书法的理解。

在舅舅的启发和影响下,孙晓云找到了思考的切入点,沿着这个点,孙晓云开始层层深入,结果,这个点引出了更多的点,越追越深,越连越多,从书法到中国画、到文人画,再到书画同源,孙晓云用了近二十年的时间,将所有的点串成了一条项链,成就了一本独特的书法专著:《书法有法》。

《书法有法》,2001年正式出版,至今已十年,十年来,

该书一直畅销不断,先后再版七次,每次再版都在短时间内销售一空,创造了书法理论书籍销售量的最高纪录,书画类图书能成为如此的畅销书,也算是创造了十年来出版界的奇迹。2011年7月,孙晓云又带着她的《书法有法》启程去香港,在香港的书展中,她继续以毛笔为读者签售第七版《书法有法》,同时,她为香港的读者举办了一场题为《书法有法:快乐阅读》的讲座,从诠释《书法有法》的写作特色入手,解读作为一本书法理论书籍,《书法有法》能连续畅销十年的真谛。

在《书法有法》中,孙晓云从古代生活方式,人的生理机能与纸笔器具的合理运用出发,重构古人的书写笔法,对古代重要的书法理论与批评术语一一阐释,为读者描述了书法史的纵向演变。《书法有法》不是教科书,而是“寻”古来书法之“本”的书。通过《书法有法》,孙晓云从理论上把自己从事书法实践几十年来的所有思考、困惑、探索过程,逐一理清楚,再串起来。最重要的是,孙晓云把自己家族对于书法的理解,以一种现代人的方式诠释出来。通过自己的学书经历和独特的研究方向,以书法的笔法为轴心,释解书法史的演变,目的是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国古老而精深的书法艺术,对当今书坛创作的审美取向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通过《书法有法》,孙晓云也作了学术理论通俗化的成功尝试。

孙晓云对待生活,对待艺术,前提是以人为本。她对书法的研究,实践,也是以人为本。她写《书法有法》,秉承的原理就是古希腊哲学家的那一句话:“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让孙晓云能以最简洁明了的方式,发现最深刻的道理,这也是她的《书法有法》广受欢迎的原因,她以最朴素的语言,解读了自古以来云山雾罩的书法秘诀,寻得了古来书法之根本。

孙晓云认为,人类的很多技能,包括艺术创作的技能、书写技能的形成,都跟人的生理和心理的自然状态相适应,一定是符合人的生理心理状态的,古人绝对不会违背自己的生理特性去做创造性的事情,“所以,我们现在不应该去怀疑由人的生理心理状态自然形成的一些形式,一些技能,以及一些审美。”在这个原则指导下,孙晓云在书法理论和实践上,首先要做的,就是“请循其本”,最大可能地回归古人。否则,就是机械地临写,只得皮毛,不得精神。

追求书法中的文人趣味

孙晓云的楷书,严谨细腻而不失灵动飘逸,娴静典雅之中透着书卷与知性的气息,令人爱不释手,也是众藏家追逐寻觅的精品。而孙晓云却从来不因为自己的楷书好而得意,除了个展,一般的展览上,很少能见到孙晓云的楷书作品。

孙晓云认为,楷书是写字的基本功,是最起码的东西,连楷书都不会写还算什么书家呢?就像一个孩子,要先学习走,然后才会跑。楷书,就是体操,跳水中的规定动作。所以,写字首先要学习楷书,通过楷书笔笔到位中规中矩的训练,搞清楚字的间架结构以及书法的基本规范。楷书具有规范性,所以,古代的楷书多用于书写奏章,经文等。这些特质,决定了楷书已经不完全是书家的范围,而是一种更具有普及性的书写形式。因此,楷书只是孙晓云习书的基本功课,作为艺术家,她追求的是书法中的文人趣味。

书法,一直是文人趣味的综台体现。纸张的质地、大小,书写的形式、格局等,都有讲究。比如,汉代之后,书法纸张的尺寸多是一尺来宽,两尺来长,而这个尺寸的设计是从人的生理需要产生出来的,很人性化,正适合人们拿在手里阅读,在视觉范围之内,眼睛和头都不需要上下左右转动。这个尺寸,又多用来书写信札和日记,这是文人最舒适的方式,因为舒适,这个尺寸沿用很久,直到书桌出现,才逐渐被代替。日记信札是古时文人最常用的书写形式,所以,日记信札也最能体现书法的本质和文人趣味。王羲之留下来大量的信札,比如《快雪时晴帖》、《姨母帖》、《平安帖》、《何如帖》、《丧乱帖》、《奉橘帖》等,众多的行书字帖,反映王羲之迥然不同的书写风格,或古朴典雅,或行云流水,肆意之态跃然纸上。而古时很少有文人会用楷书来书写日记和信札,文人的趣味和追求,让行草成为历来书法的最高境界。

从小学书,孙晓云行草楷隶样样精通,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研究,在深入探讨古人用笔原理和笔法的基础上,她的小楷、大楷,行书,草书、隶书等都达到相当高的水准,受到广大书法爱好者的喜爱和专家的推崇。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孙晓云作品参加了全国所有书法类大展,先后获得七次全国性书法大奖,成为获奖专业户。行草是孙晓云书法的最高成就。以行草纪事,是孙晓云几十年不变的习惯。这些信札日记类书法作品,用笔圆润率性,笔锋圆浑道劲,行笔自然洒脱,气势连贯。字里行间,有文人的心情、性情和情趣,更可以读到孙晓云对家人,对朋友的关怀,以及读书、学书、研书的心得体会。

除了对书法书写本身文人趣味的孜孜以求,孙晓云也十分注重作品的形式感。通过对纸张样式、质地的精心选择,手绘框格的运用,古代书籍,印谱版式的借鉴,装潢手法与展示环境的协调等手段,将文人书卷的各种因素,完美融汇在书法这一艺术形式之中。

书法是男性化的艺术

第一次看孙晓云的字,往往会有错觉,不相信这样的字,出自一个女性书家之手。尤其是孙晓云的行草作品,恣肆洒脱,笔势迅疾,意象开阔,文气充盈。

孙晓云从小就喜欢老人的字,而且能学得很像,1985年,30岁的孙晓云,作品参加全国妇女书法展,评委们看了孙晓云的字,一致认为是赝品,他们不相信这样的字会出自一个年轻女子的手笔,毫无疑问是由长者代笔。后来验明正身,确信是本人所作,不仅斩获大奖,评委们还把该作品推荐给了香港《文汇报》发表。无疑,孙晓云的宇首次出场亮相,就给中国书坛一个惊喜:女性书家也可以写出这样的字。

这些年,孙晓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惊叹、误读甚至偏见。曾经有一位香港老板看到孙晓云的字,很喜欢,希望买一些作品收藏。这个老板见到了孙晓云本人,他一看是个女子,很意外,就提出让孙晓云当场写字,孙晓云就写了,这个老板看了相信了,没有再说什么,后来就买了不少收藏。说起这些经历,孙晓云很感慨:“书法这个东西太男性化了。虽然书论说到二王,尤其是王羲之的字,有妩媚,但那还是男性的。比如颜真卿、苏东坡、王铎的字就是非常男性的。历史上女书家大都擅书小楷,几乎没有写草书的,也许,行草就不是女性的擅长。”这也是书法的特性所决定的。书法尤其是行草,自身随时变化的果断、力度,大开大合的气场,都不是女性轻易所能把握到位。所谓字如其人,书写有形式感,性情,气度,甚至健康状况,在字里行间都可以表露无遗,这一点,孙晓云深有体会。在《书法有法》的最后一个章节里,孙晓云谈到了自己对于衰年创新、晚年变法的看法,她写道:“艺术的过程,是生理的过程。艺术的一生,是人从少到老的真实记录。流畅、快速、细致,精密,自然属于年轻人的;而颤抖、迟钝、滞涩,大而化之的字,自然是属于老年人的。”

男女性别不同,存在生理上的差别,体现在书写上,风格不同是很自然的事情。就像女画家多擅工笔,女性书家也多擅写楷书。孙晓云自小习书,楷书一直是自己的童子功,她的楷书有女性的灵动,精细,但是,在后来的发展中,孙晓云没有继续在楷书这一充分体现女性特质的书体上走下去,这跟孙晓云的个性有关,“的个性中有男性化的特征,比如,我喜欢注重逻辑推理的小说。”孙晓云从小就很独立,没有女孩子的娇气,不服输,做事大气,不拘小节,也愿意下狠劲,下乡那几年就这样,后来做管理很多年,担任南京书画院副院长,担任江苏省美术馆馆长,还是全国书法界唯一的党代会代表,身在领导岗位,以及参与社会事务,无疑进一步开阔了孙晓云的眼界和心胸,锻炼和强化了她的男性思维,让她的行事,思考,都超越了女性的局限。

男女有差别,而孙晓云有意将两种个性融合在一起,这种努力和尝试,完美地体现在她的书法作品中,形成了孙晓云刚柔相济、气度不凡的书风,令人耳目一新。以女红的心态书写

2011年,金陵十二钗女子“三月画会”第八回展览,媒体在报道时,有人提出“工笔画,是女红而不是艺术”的观点,率性的孙晓云看了报道以后,马上打电话给记者,直呼有话要说。她认为,这样的说法,是对女红概念的误读。

二十多年前,孙晓云就撰文提出了“女红”概念,第一次把写字归到”女红”一类,她认为,每天都要写写字,这个感觉,就像打毛线,烧菜一样家常,成为自己最心安理得的事情。

在2005年由荣宝斋出版的《孙晓云书法绘画》画册,封面上有孙晓云手书的一段文字:旧时女子未出嫁前,须学缝纫编织烹饪绣花等诸多手艺,书香门第之女子须通琴棋书画,凡属擅长此类者皆谓之女红。久浸于此,心平气和通灵静逸受益无穷。女红为女子远离名利场之一方净土,亦为吾终身所寄之情愫。

孙晓云提出“女红”的概念,取的是女红的心态、女红的精神,而不是女红的技艺。“女红”这个概念的提出是有针对性的,二十世纪,女性获得了踉男性一样的社会地位,女干部、女企业家、女作家、女画家等等,各行各业都有优秀的女子,女性和男性一样拥有选举权,行使公民的义务权,男女同工同酬,接受同等教育,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尤其在中国,妇女解放已经非常彻底了。可是,女性如何在现代社会中,保持女性自身的本质,却成了摆在现代女性面前的新问题。

自古男女有别,存在各种不平等,也是因为在生理上男女确实有差别。女人是女儿、是妻子、是母亲,男人是儿子,是丈夫、是父亲,这是生理原因决定的,无法更改。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很多女性过于追求平等,却忽视了女性自身的特点,从而,让很多女性在社会角色中,迷失自我。作为一个职业女性,孙晓云对现代女性面临的问题,体会很深,29岁做母亲,常年跟父母和舅舅生活在一起,在家里孙晓云是贤妻良母,在单位,则跟男性一样承担着许多社会工作,在这样的双重角色中,孙晓云体会到现代职业女性的困惑和矛盾,她也看到很多女性顾此失彼,失了女子应有的本性。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孙晓云提出“女红”的概念。

“我一直在想,女性在今天这样的时代,怎么样做才能过得踏实。过得心安理得,过得有寄托。女性跟男性不一样,拿男性的事业心来要求女性,就会过得特别累。男人那种凡事都要;中在前面,凡事要承担责任,非我莫属,我不承担谁承担,男儿有泪不轻弹等等,都不适合女性,毕竟,像撒切尔夫人那样的女强人还是少数,大多数女性,做不到有男性那样的意志和能力。幼儿园老师,小学老师、护士,就是适合女人的事情,而大力士比赛,铁人三项,物理学家数学家哲学家历史学家,战场上的统帅、将领等等这些领域,女性就不适合。这就是女人的弱项,这个弱项从哪里来,就是从生理上心理上来,并不是女人不要去做、不想做,而是不适合去做。女性能够发挥的强项,就是女红的心态。”

提出“女红”的概念,是孙晓云为现代职业女性开出的一剂良药,她试图通过适度地提倡女红心态,让女性回归自然本性,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环境中,保持女性最自在最舒适的感觉。女红,并不是要求现代女性一定要去学绣花,学编织,会烧饭,女红只是一种姿态——以最适合女性生理心理特点的生活方式,在家庭、社会中保持最舒适的姿态。

这是孙晓云对女性的理想,也是她努力追求的人生境界。

文化技能的传承者

每曰的书写,让孙晓云心平气和,在轮回的四季里体会岁月静好。而这个日课一般的书写习惯,成就了孙晓云:书法,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

根据自己学书的经验,孙晓云体悟到书法是一种技能,这种技能的遗传可以通过一些器官来完成,她认为很多艺术都和人的器官有关联。手是器官,所以书写是手的技能遗传。“我舅舅说人有六根,要用对了自己的根,才会成功,舅舅说我是有眼根的人,所以写字画画就是用对了眼根。我觉得,我就是一个文化技能的传承者。写字,像一个遗传密码,储存在我的身体里。”

技能有器官的遗传,更需要日复一日的训练才能得以开发挖掘。所以,学书这些年,不管身在农村,身在部队,身在画院,还是身在美术馆;也不管身为农民,身为图书管理员,身为书画家,还是身为单位的领导,书写,是孙晓云唯一不变的事。日复一日的习作,将潜藏在血液中的书写禀赋充分挖掘。“我感觉,书法就长在我的身体里,就长在我的手上。”

“书法长在身体里长在手上”,对这个很形象化的说法,孙晓云举了一个更为形象的例子来解读她要表达的深层含义:古人指责别人用的是“剑指“,

“剑指”就是食指和中指两个指头同时伸出去,“这其实就是长时间拿毛笔的姿势导致的习惯,中指放不下来了。”这是孙晓云对”书法长在手上”的形象解读,也是她对书法技能可以通过器官来传承的生理意义上的理解。

这个“长在手上长在身上”的书法,让孙晓云为自己多年来坚持不懈的每日书写,找到了最终想要实现的目标和理想:一生习书,回归古人已经不是目的,更要将书法作为一种艺术,作为一种正在失传的技能,传给更多的人。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和理想,孙晓云对书法的理解,从最早的源于兴趣,上升为一种使命和责任,这还不仅仅是对艺术传承的责任,也是对一个民族文化母体的尊重。所以,孙晓云呼吁,书法应该是今天每个中国人都必须学习的必修课。“我反复地讲,文字是‘读、写,识三位一体的,但是现在却完全分裂了,读,交给了表演专业:写,交给美术专业;识,交给中文专业。这就导致,研究文字的人,字却写得一塌糊涂,而字写得好的人,却对文字的含义不甚了解,这种对文字的肢解,很可怕。”孙晓云认为,文字是一个民族的母体文化,尊重文字就是尊重民族的母体文化,文字不仅仅是符号,书写,更是与文字之间平等而自由的交流和沟通。唯有如此,才能体会文字的博大和深意,才能书写出文字的精气神。

从这个意义上说,孙晓云觉得繁体字转化为简化字,是对书写艺术的伤害。在小学三年级之前,孙晓云写的都是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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