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施征
丰岛海战:到底是谁先开了第一炮?
撰文/施征
丰岛海战,到底是谁先开了第一炮,一直是个疑点重重的问题。大清当然指责是日本在正式宣战之前偷袭北洋舰只,因为从逻辑上来说日本大本营宣称济远先向吉野开炮的说法很难让人接受。海战和陆战是有不同的,舰只的吨位和火炮的口径在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海战的结果,一艘两千吨级的小舰会率先向加起来超过了一万吨的日本舰队开炮,这简直是不自量力。日方则以“浪速”舰长东乡平八郎的报告及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的证言为依据,指出日本对运载作战人员的“高升”号及战争物资的“操江”舰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 由于此次海战是双方承认的甲午战争开始的起点。那么,究竟是哪一方先不宣而战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丰岛海战发生于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7月25日)清晨,日本海军在朝鲜牙山湾口丰岛西南海域袭击中国海军舰船的一次海战。这是一次日本首先挑起的战役,并因此清朝与日本正式宣战。日本明治政府自19世纪70年代起,组建欧洲式军队,侵犯中国台湾,吞并琉球群岛,并导致侵略朝鲜和进一步侵犯中国。二十年五月,朝鲜政府请求中国协助镇压东学党起义,清政府即派兵赴朝,进驻牙山。日本借机也出兵朝鲜。不久,朝鲜政府同东学党达成妥协。清政府命入朝军队集结牙山,准备撤回,同时要求日本撤军。日本拒不接受,随后挑起武装冲突,企图以武力控制朝鲜。清政府为增援朝鲜,派北洋海军巡洋舰“济远”、“广乙”,练船“威远”,炮船“操江”,由“济远”管带方伯谦率领,护送运载援兵的“爱仁”、“飞鲸”、“高升”三轮(均为雇用的英国商船)赴朝。
而当时日本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吉野”、“浪速”、“秋津洲”三舰在前一日,即7月24日下午离开主力舰队,并计划在7月25日清晨,在丰岛海面与通报舰“八重山”舰及旧式巡洋舰“武藏”舰会合。但是并没有如期发现上述二舰。在搜索二舰的时候,约上午6时间许,发现了两缕烟柱,即从牙山归航的“济远”舰和“广乙”舰。第一游击队加大航速向二舰接近。防护巡洋舰吉野大日本帝国海军联合舰队第一游击队: 巡洋舰“吉野”(司令官:坪井航三)、“浪速”(舰 丰岛海战长:东乡平八郎)、“秋津洲”(舰长:上村彦之承)。
7时20分许,第一游击队与“济远”和“广乙”两舰互相发现,双方即时下达战斗准备命令。第一游击队航行于于狭水道,于战斗不利,便南下诱敌至宽阔水面。7时45分许,第一游击队旗舰“吉野”首先开炮,一说在双方距离3000米时,“济远”舰首先开炮。甲午战争交战开始,中方认为日本不宣而战。7时52分,中国军舰随后还击,两军展开激烈炮战。日本军舰在吨位、火炮、由时速方面,较中国军舰占较大优势。“济远”号开战几分钟后即开始向西逃亡。福建船政局自制炮舰“广乙”冲入日本舰队中,利用硝烟和薄雾掩护,企图向日本军舰发射鱼雷,在“秋津洲”舰、“浪速”舰压倒性的火力打击下受重伤,船身倾斜,人员伤亡惨重。于是向海岸方向退出战斗,在朝鲜十八岛附近搁浅,纵火自焚。“济远”舰伤亡亦惨重(当时管带方伯谦与大副沈寿昌皆在舰桥上指挥,沈氏被日军击中,脑浆迸裂、血染方氏衣裳,二副柯建章腹部亦被日军炮弹贯穿,足可见当时战斗之惨烈)。
8时10分日舰以时速22.5节的“吉野”舰、“浪速”舰穷追“济远”舰不舍,“济远”舰藉机西撤,并发尾炮攻击“吉野”舰。8时30分,“济远”舰全速向西撤退。日舰猛追,“济远”舰降下龙旗,悬起白旗。日舰追近,“济远”舰又加挂日本海军旗。“浪速”舰发出信号勒令“济远”舰立即停轮。
此时载有第二波增援朝鲜清军并悬挂英国国旗的英国“高升”号商轮和满载军械的“操江”舰先后驶来。“高升”号当时是由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受清政府特许航行,船上有多名西方顾问和船员。“济远”舰抛下“高升”号而走,“吉野”舰独自追击“济远”舰。后于12时38分,“吉野”舰渐次逼近“济远”。“济远”发尾炮三发炮弹命中,“吉野”受伤转舵撤走。另一说“济远”舰利用吃水浅的优势(德国造,2300吨,吃水4.67米)引诱“吉野”舰(英国造,4216吨,吃水5.18米)搁浅,于是游击队司令官坪井少将命令停止追击。
第一游击队中留下“浪速”舰拦截“高升”号,以“秋津洲”舰拦截“操江”舰。9时15分“浪速”发出信号勒令“高升”号“停轮”、“下锚”。之后由“浪速”舰派出军官登船检查,命令“高升”号跟随“浪速”行驶,意在俘虏“高升”号。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抗议后表示服从。之后“浪速”舰再次命令“高升”号立刻跟随其行驶。“高升”号上的清军官兵发觉并阻止了英国船员的行动,并愤怒地宣布誓死不降。之后,清军官兵将英方船长T. R.““速查““R .服次随的英地清Galsworthy看守了起来。船长T. R. Galsworthy要求发信号再与“浪速”舰交涉,内容是以未知宣战为名,争取将船驶回大连或旅顺。“浪速”舰再次派员交涉,但对“高升”号的要求未予允诺。
交涉结束后,“浪速”舰发出“船员离舰”的警告。清军官兵不允许任何人离开“高升”号。船长T. R. Galsworthy要求“浪速”舰再派出小船。“浪速”舰予以拒绝,并且升起代表攻击的红旗。英国船长和其他西方人士随即跳船。清军认为洋员系临阵脱逃,开枪射击西方人士。而日军则旋即发炮进攻,清军亦据船以步枪迎敌。下午1时“高升”号被“浪速”击沉,此时西方船员与清军官兵多数落水,日军对清军官兵除俘获两人外,皆未予施救,并开枪射杀。最后殉难者达八百余名。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和两位西方船员被日方挽救。德国顾问von Hanneken少校游到岸边。下午2时“操江”舰被“秋津洲”舰俘虏。
“济远”舰驶抵威海,在《航海日志》中捏造战果:“船后台开四炮,皆中其要处,击死倭提督并官弁数十人,彼知难以抵御,故挂我国龙旗而奔”,并篡改海战时间,掩盖事实。而后丁汝昌误报“济远”舰击沉“吉野”号。但纵然如此,论战斗实力,莫说济远一船敌三舰,就是一船敌一舰,济远也无法迎敌(因为济远时速才十五海里,日方三舰时速皆超过十八海里,日舰亦皆配有速射炮,为济远所无),最后三舰济远击伤其二而脱困,其实已属难得。
但事实上,中国方面,巡洋舰“广乙”、租用货船“高升”被击沉。巡洋舰“济远”被重创。炮舰“操江”被日方俘获,并一直利用到1965年。 7月28日夜,日本陆军进攻牙山清军,发生激战,清军不支,退向平壤。8月1日,中日双方正式宣战。
中方认为日本不宣而战,袭击中国租用外轮,违反“国际法”。日方则以“浪速”舰长东乡平八郎的报告及英国船长T. R. Galsworthy的证言为依据,指出日本对运载作战人员的“高升”号及战争物资的“操江”舰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即可以根据需要予以拦截、检查、俘获甚至击沉。
关键分歧在于双方对开战问题的观点不一致。中方认为,在没有正式宣战之前则不为开战状态,应遵循“国际法”中关于中立国船只保护的规定。而日方认为,既然爆发军事冲突,即适用“战时国际法”,而且“高升”号运载的是交战国的军队,属于敌对行为,所以不应作为中立国船对待。
中方清政府希望借“‘高升’号事件”将英国拖入战争。而英国政府考虑自身利益,不希望韩国经由清廷之手,最终转入当时实力强大的俄国手中,所以在朝野一度抗议声后,转而支持日方立场。此外,日方的公关也对英国舆论起了不小的影响。
丰岛海战的疑点不在于单纯的“‘高升’号事件”。事实上,由于此次海战是双方承认的甲午战争开始的起点。那么,究竟是哪一方先不宣而战的成为了问题的关键。如果是中方清军首先开炮,那么即使之后日方对“高升”号、“操江”号的措施过当,中方的立场也难以稳固。而如果是日方首先开炮,那么不但不宣而战的责任在于日方,而且一系列事件被视为蓄谋也无可驳辩其可能性。如果责任在于日方,那么即使对“高升”号的做法符合“战时国际法”,也难以维系其自身行为的正当性。
然而,由于没有第三方的证言,所以也许永远无法知道开战的时刻事件发生的顺序。只有新的证据出现,才可能真正了解这一系列悲剧的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