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太太的“致富经”
从一名仅有高中文化的农村妇女,一步步成为声名显赫的女强人,最后沦落为阶下囚,连云港市某县原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王文利的妻子张淑云,体验了从天堂到地狱的落差。
张淑云出生在苏北农村,1976年,她与王文利结婚。王文利祖上世代贫农,根正苗红。1982年转业回乡后,从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官至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2001年,王文利担任常务副县长,分管城建、土地、交通等重要部门,许多开发商都想利用王文利的权力“分一杯羹”,一些熟谙关系学的人便打起了张淑云的主意。
随着丈夫的官帽越戴越大,张淑云逐渐结识了一群官太太,开始变得爱慕虚荣,也渴望自己的儿女出国长见识,为她脸上增光。可是这需要一大笔钱,从哪里能弄呢?苦思冥想后,张淑云悟到一条致富“新路”:何不趁着丈夫在位之时,狠狠“捞”上一把!
县广电局楼下有一家饭店生意很红火,是一名叫张鹏的开发商投资的。张淑云得知此信息后径直来到张鹏的办公室,主动介绍自己的身份并表明希望承租该饭店。张鹏担心得罪了副县长夫人,不得已答应了。
张淑云承租该饭店后,饭店生意延续了以往的红火。王文利一开始很注意自身形象,从不过问该饭店的生意,也不去消费,就连本单位的招待也放在其他地方。但是当他看到自家账上日进斗金时,便开始积极为饭店拉拢客源。一些本单位的招待和他人的宴请都一律带到饭店消费。一批开发商、建筑商纷至沓来,成为张淑云饭店的座上宾。
开发商刘聪展与张淑云原是同事,2001年,刘聪展成立了一家规模不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随后开始频繁与张淑云接触,在张淑云经营的场所一掷千金,博得了张淑云的好感。由此,他和王文利结识。在随后的多宗土地征购中,通过王文利出面协调,刘聪展得以顺利购置地块,很快便从一个小老板成为一名房产大亨。同时,刘聪展也成了张淑云的个人银行,随要随取。
张淑云先后以各种手段从刘聪展处拿了100余万元,一部分直接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一部分投在经营实体中,算是两人合伙。
与此同时,张淑云的生意也越做越大,陆续开办了超市、万盛园饭店、洗浴中心、洁心制衣厂、水云天大酒店、足疗中心等经营实体。随着受贿次数的增多,张淑云的胆量也逐渐豪壮了起来,开始明目张胆地要求开发商给予一些好处:如超市货架款是张淑云要求开发商刘某支付的;洗浴中心租金10万元和购置制衣厂设备20万元是开发商朱某垫付的;足疗店开张,张淑云要求刘某投资3万元,卢某投资3万元,吕某投资2万元……所有的资金,张淑云既无分红,也无退还打算。
王文利耳濡目染张淑云的种种敛财手段,也逐渐变得贪婪起来。夫妻二人联手,利用王文利出国机会,向开发商等人伸手索要贿赂。
2005年5月,张淑云买了开发商黄骏四间临街门面准备开酒店。付完10万元定金后,张淑云被黄骏催着支付首付。张淑云破例让从不掌经济大权的王文利“给个主意”。在张淑云多次催促下,王文利再一次想到了卢孔林,又以借钱为名从卢孔林处拿了10万元人民币。
张淑云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只要她参与的,都要狠赚上一笔。张淑云的娘家侄儿方体忠在某乡镇工作,媳妇带着女儿在县城生活,女儿身体也一直不好,方体忠想调回县城工作,但愿望一直没有实现。由此,方体忠想到了姑奶奶张淑云,多次请其跟王文利“说说”。一次张淑云告诉方体忠:“你姑爹已跟局领导打过招呼了,领导对你印象不错,有机会一定会考虑你的。”为了尽快进城,方体忠塞给了张淑云一张5万元的存单。张淑云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王文利,王文利只淡淡地回了一句:“那收着呗。”
王文利有一个从小过继到王家来的妹妹高某,2007年,高某儿子即将大学毕业,她央求王文利帮忙找工作。张淑云知道王文利答应后很是不满,令王文利先将其侄女张某安排后再帮高某。
多日听不到回音的高某带着私下积攒的5万元钱找到王文利,想“请哥哥帮忙活动活动”。
收下5万元之后,王文利很快为高某的儿子安排了工作。为答谢王文利,高某又奉上5万元。而高某儿子的月薪仅千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文利于1996年至2009年2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其妻张淑云,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共同受贿人民币44.7万余元,美金1万元,单独受贿人民币72.3万元,美金0.3万元。
2010年8月20日,王文利被连云港市中级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张淑云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案发后,张淑云说:“贪欲是魔鬼。作为一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的家属,我理应严格要求自己,当好廉内助,但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我没有把握好自己,迷失了方向,不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老王。”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