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灾害统计分析

2011-10-30 06:21魏敏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河南焦作454003
中国科技信息 2011年11期
关键词:海难经济损失广东省

魏敏 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河南焦作 454003

广东省自然灾害统计分析

魏敏 河南理工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河南焦作 454003

根据致灾因子,将广东十年发生的自然灾害整理分类,分为:气象灾害、地质灾害、其他灾害三类。研究发现:气象灾害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大,暴雨洪涝和热带气旋为主要贡献灾种,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气象灾害和其他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比重存在着显著回归关系;其他灾害导致的死亡人数最多,全部由海难和火灾死亡人数组成,近年均呈下降趋势,气象和地质灾害引起的死亡人数间也存在着显著回归关系。

广东;自然灾害;统计分析

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自然灾害对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带来日益严重的影响。对于经济发达的广东省,自然灾害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其制约作用也是越来越明显,自然灾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了土地利用和开发的规模,加大了城市土地开发利用的成本;二是对城市的经济建设造成了危害,使广东省的生态环境和工程地质条件造成退化,所以关于自然灾害的研究更加有必要和迫在眉睫。

通过对广东2000~2009年自然灾害进行分析,为全面、充分认识和了解近年来广东自然灾害类型的变化、各种类型的灾害导致经济损失的比例和人员死亡数、构成各类型灾害较大损失的影响灾种和各种类型灾害之间的关系,为制定经济发展、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规划提供参考和预报依据。

1 研究区概况

广东省地处中国大陆最南部,面积为17.79万平方公里,东邻福建,北接江西、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部雷州半岛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全境位于北纬20°13′~25°31′和东经109°39′~117°19′之间。广东省河流众多,水网发育,主要有珠江水系的东江、北江、西江和珠江三角洲水系,其次为粤东、粤西沿海独流水系,具有流量大、含沙量小、汛期长、水力资源丰富等特点。海岸线漫长曲折,多港湾,岛屿,大陆海岸线长3368千米,500平方米以上的大小岛屿共759个。全省共有21个地级市。2009年末常住人口9638.00万人。

广东省属热带和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资源十分丰富。由于地处低纬,面临广阔的海洋,因此海洋和大陆均对广东气候有非常明显的影响。冬季(12~2月)冬季较温暖。春季(3~5月)是过渡季节,不稳定性很大。在4月份,各地先后进入前汛期。夏季(6~8月)普遍吹偏南风,带来丰沛的雨水。6月份是广东前汛期的降雨高峰期,各地出现暴雨的机会甚多。同时,每年的6~10 月又是热带气旋影响广东的主要时段,影响广东的热带气旋,有89%以上出现在这个时段内。秋季(9~11月)气温逐渐下降,多晴朗天气,少降水,开始进入干季,热带气旋活动的次数减少,11月份仍有出现的可能。

广东省地貌类型具有明显的分区现象,可大致分为山丘区(山地丘陵)和平原区。山丘区包括一般山丘和岩溶山丘,北部、西北部、粤东和粤西沿海均为山地、丘陵,约占全省面积的三分之二,大部分为一般山丘区。粤北等地分布有岩溶山丘区。地下水类型属基岩裂隙水及构造脉状水,径流以基岩裂隙水为主。山丘区,基岩岩性多样,主要有碎屑岩、侵入岩、变质岩和碳酸盐岩等。碎屑岩分布较广,时代上多属上古生代泥盆系和石炭系、中生代的白垩系和新生代的第三系,以白垩系至第三系红色碎屑岩类为主,属贫乏含水岩组;侵入岩多为燕山三期的花岗岩,分布面积较广,多形成山地丘陵,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变质岩分布也较广,主要为震旦系的变质砂岩、片麻岩和混合岩,地下水以基岩裂隙水为主;碳酸盐岩生成年代主要为晚古生代,即泥盆系和石炭系。集中分布于粤北地区,其他地区零星分布。平原区主要有珠江三角洲、韩江三角洲以及一些滨海平原和河谷平原。岩土性组成主要是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地下水类型属松散岩类孔隙水,主要补给源为大气降水和地表水。

2 资料与方法

本研究使用广东10年(2000-2009年)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死亡人员数据,根据致灾因子,将自然灾害分为:气象、地质和其他灾害三类,通过数理统计分析,比较找出极值,再针对性的进行各种灾害研究,且建立方程。其间,使用无偏相关系数、线性倾向估计、一元回归分析[5]等方法。

3 广东省自然灾害分析

广东省的自然灾害一部分是由于自然变异 (作用 )造成的;另一部分是由于不合理、不适当的人类活动引发或加重的。研究表明,大多数自然灾害是由于自然因素与人类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据统计,广东省2000-2009年自然灾害和灾种类型如表1。

3.1 广东省自然灾害经济损失分析

将10年自然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气象、地质、其他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累加,然后求出三种灾害在自然灾害损失的比重,得出结论:给广东经济造成的损失中,气象灾害的损失最大,达87%,最小是地质灾害,占1%,而其他灾害则有12%。如图1所示。

逐年统计三种灾害类型导致的损失中,气象灾害位于前三位的年份为2006、2003、2001年,地质灾害损失位于前三位的年份2002、2005、2000年,其他灾害损失前三位的年份分别为2009、2007、2000年,经过计算,三曲线相关关系并不显著,各最高与最低点出现在不同的年份。气象、其他、地质灾害的倾向值分别为-1.408、2.0827、-0.6712,可见,气象和地质灾害损失的比重趋势均呈下降趋势,而其他灾害则呈上升状态。图2所示。

3.1.1 气象灾害灾情分析

由于广东特殊的地理位置,每年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暴雨洪涝、热带气旋、雷击等气象灾害。在10年中,登陆并影响广东的热带气旋平均为4个左右,2008、2009年的登陆个数最多,达7个,最少的2007、2005也受2个热带气旋的影响。气象灾害中,暴雨洪涝和热带气旋造成的直接损失均超过55%以上,唯有2004年最低,只占23.02%,如图3所示。

表1 广东省2000-2009年自然灾害类型

图1 广东省2000-2009年各类型灾害在直接经济损失中的比重

图2 广东省2000-2009年各类型灾害在直

3.1.2 气象灾害与自然灾害的关系

从图4中得出,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点都在一条直线附近,经计算,得出其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1.0789x+9.5775,运用t检验法检验其显著性。给定显著性水平a=0.001,经计算得t=32.1017,查表得t0.0005(8)=5.041,由于│t│> t0.0005(8),故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线性关系显著。

3.1.3 气象灾害与其他灾害的关系

图5中得出,气象灾害和其他灾害在直接经济损失中的比重的点都在一条直线附近,经计算,得出其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1.0072x+97.589,运用t检验法检验其显著性。给定显著性水平a=0.001,经计算得t=9.9198,查表得t0.0005(8)=5.041,由于│t│> t0.0005(8),故气象灾害和其他灾害在直接经济损失中的比重的线性关系显著。

3.2 广东省自然灾害死亡人数分析

造成人员死亡人数最多的灾害总是其他灾害,气象和地质灾害分别列二、三位。在2006年,气象和地质灾害的死亡人数为十年中的最多值,与总死亡人数的最高点对应,而其他灾害的死亡人数则提前了一年,即出现在2005年。如图6。

值得注意的是:计算气象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两者的相关系数,为0.90025,具有高度相关性。据统计学中大样本定理,样本量大于30才有统计意义,样本量较小时,可用无偏相关系数加以校正

得出 r*=0.9145,经过计算t=15.80,对应自由度为8,显著性水平0.001,ta=5.04, t>ta, 因此认为,相关系数是显著的。

3.2.1 其他灾害灾情分析

进一步分析,发现是由海难和火灾组成了其他灾害的死亡人数,火灾的人数普遍超过海难的人数,经过计算,火灾人数是海难死亡人数的1.1~2.5倍,且在2002~2006年间火灾死亡人数呈波动式变化,逐渐递增,到2005年达到最多死亡人数(顶点),298人,此后呈下降,而海难人数在此期间却出现两个峰值,分别是在2003、2005年。十年间,火灾和海难的倾向值分别为-10.879,-4.4727,可见,火灾死亡人数的下降趋势快于海难死亡人数的下降趋势。见图7海难和火灾的死亡人数。

3.2.2 气象灾害和地质灾害的关系

图8中得出,气象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的点也在一条直线附近,经计算,得出其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0.7763x-53.084,运用t检验法检验其显著性。给定显著性水平a=0.001,经计算得t=5.849,查表得t0.0005(8)=5.041,由于│t│> t0.0005(8),故气象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的线性关系显著。

4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对造成广东直接经济损失和人员死亡的自然灾害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近十年来,气象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最大,超过80%,特殊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下,暴雨洪涝和台风是导致最大损失的灾种,除2004年外,它们带来的经济损失占气象灾害损失的55%,平均登陆并影响广东的台风为4个左右。

(2)广东省逐年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最多的是其他灾害,其中火灾和海难构成死亡人数的全部,火灾人数普遍超过海难人数,两者之比在1.1~2.5范围变化,火灾死亡人数的下降趋势快于海难死亡人数的下降趋势。气象、地质灾害的死亡人数与总死亡人数出现的最多值均是在2006年,而其他灾害的最多死亡人数则提前了一年出现。

图3热带气旋个数、暴雨洪涝和热带气旋的直接经济损失在气象灾害中的比重

图4 气象灾害、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散点

图5气象灾害、其他灾害在直接经济损失中的比重散点图

图6 广东省2000-2009年自然灾害、各类型灾害的死亡人数

图7 广东省2000-2009年火灾和海难死亡人数和趋势拟合

图8 广东省2000-2009年气象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散点图

(3)在广东,地质灾害对直接经济、死亡人数的影响均处于最小,它和气象灾害各自造成的死亡人数在显著性水平0.001下存在着显著相关,气象和地质灾害死亡人数的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0.7763x-53.084。

(4)在显著性水平a=0.001下,气象灾害和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的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1.0789x+9.5775,气象灾害和其他灾害在直接经济损失中比重的一元线性回归方程为:y=-1.0072x+97.589。

[1]张修杰.广东省水文地质概况[J].广东: 广东公路勘察设计.2009年第3期:28-30

[2]魏凤英.现代气候统计诊断预测技术[M].北京:气象出版社.1999:20-22,43-44

[3]张忠占,徐兴忠编.应用数理统计[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9:168—176

致谢

本文在原始资料收集过程中得到广东省地质局、广东省气象局档案馆前辈的大力帮助,在此致以诚挚的感谢。

10.3969/j.issn.1001-8972.2011.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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