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微博里的江湖
文/本刊记者 程新友
“有事没事‘织’条‘围脖’,随时随地刷新内容”,这是马静最近每天都会干的事,她拿着手机一整天都在上微博,每天发微博五条以上,经常无缘由地反复刷新微博。作为一家公司白领的她,每天都会发几条微博,分享自己生活中的经历、心情感受,她也会关注社会上的热点,并大量转发信息,回复别人。
她就是人们俗称的“微博控”。
以140个字符为篇幅限制的“微博”,短小、迅捷,却具备了信息社会中能量最大化的优势,成全了所有人想说、想听、想知道的愿望。
在这个活跃的社交、传播平台上,人是永远的主角,微博方便易用,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者;它的影响力,使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新媒体;因为人与人之间复杂的关系网络,微博上的信息传播呈现“病毒式”传播的特点。
研究新闻传播的浙大教授吴飞认为,微博的兴起表明社会上信息的稀缺。在社会公共事件中,只有少数的几个人真正做了实地考察或者做了深度分析,大多数人还只是围观、关注这个事件,把它扩散开去,偶尔谈点自己的建议或想法,但都不是深度的、有理性的分析。微博不止是娱乐,它是大家获得信息和知识的地方,尤其是获得信息,不管是流言还是真实的事实。
微博正在给中国公众带来崭新的公共空间。过去的2010年被称为“中国微博元年”,注册用户数量达到1.2亿,增速高达837.5%,创下中国互联网应用发展之最,预计未来两年还会进入爆发性增长期。
“微博现象”是当下中国的奇观,编织“围脖”已成为当下的一种时尚,已经深入了我们的生活。
一个小小的微博会在当下中国公共空间释放出如此巨大的能量。一个只有140个字符的媒介空间,为什么会引爆一个个舆论事件?微博与当下中国社会构成怎样的联动关系?这些问题都在困惑着身处其中的我们。
微博这样一个虚拟空间,有各色人在参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微博空间其实就是一个镶嵌于中国社会里的小社会。
一方面,它拓展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种是原有人际关系的延伸,一种是通过微博所建立的人际关系。关注和被关注满足了人们对身份的心理渴求和需要。关注和被关注建立了一种虚拟的人际关系,获取相应的信息,发布相应的信息,给他人建构自己身份的机会。信息在相识中传递,在不相识中通过“粉丝”或者添加关注成为新朋友。
另一方面,在虚拟空间搭建公共意见平台,满足人们的表达意愿。《新周刊》主笔肖峰认为,“微博是舆论平台,其兴起是因为民众缺乏表达渠道,故可视为正规舆论的有效补充。它由一群聚合在一起讨论新闻的陌生人发布,有着不同于媒体的草根视角,往往更接近现场,体现着大众从被启蒙者的笼子里觉醒而成为公众的过程。”《南方周末》资深记者傅剑锋也认为,“微博的兴起,不同于‘推特’国外社交网站,它起到搭建一个公共舆论平台、拓展言论的作用,对纸面媒体起到补充作用,相对于其他网络形式,微博由于实名认证,真实性、可信度更高。”
相较于“推特”、“脸谱”等外国社交网站,微博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中国特色。“推特”主要功能是社交,而微博在中国却越来越显示出作为一个公共舆论平台的作用,在虚拟空间中搭建起一个公共意见平台。得益于技术的复杂性,导致其难以被控制。正如肖锋所说“中国的微博特殊性在于,它成了人们的维权工具,而发达国家不需要,因为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和完善的社会制度以及充分的意见表达空间。”
在公共事件当中,微博越来越呈现出影响舆论、甚至制造焦点的力量。2010年度“十大微博事件”中,“李刚门”事件、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上海高层住宅大火事件、腾讯与360大战、方舟子遇袭、唐骏“学历门”、周立波与网民对骂、湖南常德抢尸直播事件、三条微博计费3900元惹争议事件、微博传金庸去世谣言事件,以及最近的药家鑫案、李庄案,更是凸显了微博在当下中国的影响力。
微博的力量在于它发现话题、传递意见、产生舆论共振的能力。每一个微博,可能就是一个社会瞭望塔和意见观测点,成千上万的微博分散于社会各个角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隐形的社会舆情监测网络。一旦发现话题烽火,就可能被这张巨型网络捕获,产生聚众效应,引发舆论共振,乃至掀起强大的舆论冲击波。
微博世界中形成一个“围观社会”,无论是诉说不公、网络报料,还是纯粹看热闹、观明星动态,网民的围观,又正在形成一种从虚拟回到社会现实的力量。
微博的魅力在于公共精神,背后是正在生长的公民力量,围观让我们在困境中不再势单力薄,让我们在强权面前不再哑口无言,让社会不公再也无处藏身。从“谢朝平案”中的检察院拒绝批捕、“宜黄拆迁事件”中宜黄两大领导被问责下台以及李庄案的撤诉来看,公众通过微博舆论监督,确实得到了初步的胜利。正如网络流行语——“围观改变中国”。
微博成为众多小人物的舞台,并越来越显示出强大的力量之际,官员和公共机构的加入,反过来再次让微博显得更加耀眼夺目。一位新浪微博名为“御史在途”、真实身份为湖南纪检干部的网友认为,“微博在公共话题方面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是目前最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相信对于政府的决策会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当前很多政府部门都开始密切关注微博。”
在今年“两会”,“微博问政”被炒得沸沸扬扬。彼时,许多代表委员都开了微博,说要取智于民;大批网友加入代表委员的“微博粉丝团”,说要反映民意。3月2日晚,中共十七届中央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实名开通了腾讯微博,并发布了第一条博文。而此前,以实名身份开通个人微博的官员并不在少数,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任云南省红河州委常委兼宣传部长的伍皓,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章剑华,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
如果说官员开微博还只是“微博问政”的尝试,那么以“厦门警方在线”为代表的一批公共机构微博的开通,则又是一个进步。
2010年11月29日深夜,厦门警方在微博上发布一条最新消息:备受各方关注的女童被害案取得重大突破,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方控制——这是厦门警方“微博问政”的一个缩影。自10月20日“厦门警方在线”正式开通,在短短半个月里,小到向公安局长咨询办暂住证,大到提议警务环节改革、举报犯罪集团,警民之间的互动热络展开。
事实上,某种程度上,微博正在扮演公共职能的成功执行者。2010年8月,河南涉嫌犯罪官员李卫民出逃,以著名作家郑渊洁为代表的微博网友就发起“微博通缉”,一时竟有上千人响应转发。律师称,这种“微博通缉令”符合法律,是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
而随着越来越多的官员腐败通过微博被曝光,越来越多民众话语的介入,直至每一次转发形成的压力,民间反腐也在微博上找到了新舞台。
无论事大事小,微博对于现实的反映,不仅有最及时的传达,最真实的现场,最具“原生态”的民意表达,更有群众智慧和精神的迸发、集聚,这正是微博的力量所在。
一些社会的不公通过揭露,便可以对地方政府形成巨大的影响力,一些事情也可以得到相当程度的解决。这可以称得上公民实现监督权和知情权的一次演习,有助于培养公共精神和公民社会的建设。
微博对于法治社会建设也有促进作用,傅剑锋分析道,“最近的李庄案第二季,公众在微博上热议,对程序正义极大关注,起到普法作用,对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起到重要推动。”
但是,如果我们的社会,不能通过制度性的渠道,而只能通过微博这样的非正式渠道来解决社会问题,那说明这个社会离真正的公民社会还很远。
肖锋认为,“微博不会直接导致公民社会,建设公民社会靠实际行动和全体公民的努力。”微博社会毕竟是中国社会的一部分,在大环境没有改变的环境下,在它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的趋势下,面临越来越大的风险。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张志安也认为,“随着用的人越多,未来监管也会越来越严。”
另外一方面,微博的负面效应不容忽视。微博在提供舆论监督上发挥相当重要的作用。可是,这种微博的力量,却来自于大众的情感狂欢,来自于群氓政治,不是公民的理智。而群众的狂热会把事情推到另一个极端,透明的“现场直播”,难免导致个人信息的大量流出,侵犯了个人隐私权。
碎片式的信息传递,只言片语的表达方式,可能会让人们的思考习惯变得过于简单,造成人们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的下降,以及对传统经典的遗弃。
另外,微博虽然是相对自由的网络社区,但是其“三人成虎”效应、“精英主导”效应、“群体极化”效应值得重视。
究竟要怎样借助微博“发声”,怎样有效合理运用微博“力量”,如何保证其公信力和真实度等,都有待我们在未来去思考、去探索。
微博这样一个虚拟空间,有各色人等在参与。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微博空间其实就是一个镶嵌于中国社会里的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