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胡卫娜
院士增选:门槛提高 把关加严
本刊记者 胡卫娜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正式启动,增选名额仍为60名,与2009年一致。“院士”一直是科研人员头顶上最耀眼的光环,增选院士和标准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此次院士增选,中国工程院严格把关,强调候选人工程技术特点、关注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关注边缘学科的候选人……以求保证院士增选工作的权威性与公平性。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由选举产生,院士增选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增选名额不超过60名。每次增选,根据工程院主席团会议对院士后备人才队伍数量、整体质量和水平、学风道德和品行行为状况的基本分析,由主席团讨论决定院士名额。
“为不断加强院士队伍建设,去年我院启动实施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建设研究》项目。”中国工程院副院长旭日干介绍,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工作,最终形成《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建设研究》研究报告,并对《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增选办法》)等有关文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完善,以做到始终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把质量关。
在完善制度和办法过程中,中国工程院已经形成《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投诉信处理办法》等相对完整和比较科学规范的制度和办法,主要突出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体现科学原则。通过完善增选办法,努力从院士标准上体现工程院院士的工程技术特点,引导院士更多关注候选人在工程技术研发和应用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创造的效益,强调其在技术、成果转化方面的贡献,重视发明专利和重大技术创新、重大工程设计。二是体现民主原则。在评审选举工作程序的各个环节上,注重充分讨论并要求候选人到会介绍、答疑,努力加深院士对候选人的了解,促进院士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水平的把握及评价的真实表达,有效保证了每位院士行使选举权的平等权利。三是体现公开原则。分层次、分阶段将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示、向媒体公布,受理投诉,接受了广泛的公众监督。四是体现质量第一原则。重视共识度和学风道德,将“2/3当选标准”和“品行端正”写入章程,严把院士入口关,今年又把严厉处罚“材料严重不实、弄虚作假”和“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等各种不端行为的规定写入《增选办法》,就是要向全社会坚定的表明我院维护院士队伍质量标准和院士科学道德水准的信心和决心。
“近年来,科技界受到社会上浮躁心理和急功近利思想的不良影响,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科学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挑战,院士群体的科学道德也面临更高的社会期望。”在2010年度的中国工程院第十次院士大会上,时任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再次敲响了院士道德建设的警钟。
旭日干表示,2011年度的院士增选,除了考核候选人的工程科技贡献、所获奖励、申请专利、发表文章情况之外,更为重视候选人的学术道德。对于增选院士的学术道德,《增选办法》做了更为严格的规定,一方面增加候选人材料在其所在基层工作单位展示,同时在单位内网上公布,具体要求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材料公示办法》执行,公示情况和反映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中国工程院,以便坚持和完善候选人材料的公示制度,更好地接受同事、同行的监督;另一方面首次明确从以往的“倡议自律”变为直接处罚。
《增选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被提名人报送的材料“一旦发现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经审核后以学风和道德问题作出处理,终止该被提名人的评审与选举”;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名单位报送的候选人材料“一旦发现材料有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等情况,经审查审核,将终止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取消下一次提名的资格”。
而第三十一条则主要针对增选过程中出现的拉关系等“不正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不正当方式为被提名人当选院士进行活动,一旦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后做出严肃处理,终止对该候选人的评审与选举”。第三十二条则规定处理结果经该院常务会议审定后会被列入诚信记录。
“增加这些规定,希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帮助工程院保证院士增选工作质量。”工程院副院长、院士增选政策委员会副主任谢克昌强调,“严格”主要针对候选人的“材料”和“不正当活动”两方面,以向全社会坚定表明工程院维护院士队伍质量标准和院士科学道德水准的信心和决心。
院士是某些国家所设立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产生之初便是对学术的敬重。建立院士制度旨在更好地鼓励科研人员追求科学真理,揭示自然奥秘,推动科技发展,积极地为人类服务。通过严格标准,层层选拔出的院士是学术的领头人,也是科学道德的捍卫者。
《中国工程院章程》中明确表示了院士的责任与义务,院士需积极促进工程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努力创新,不断作出成绩;提倡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优良学风,起表率作用;积极培养人才,推动工程科学技术队伍建设;参加工程院及学部的活动,承担工程院及学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促进工程科学技术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对国家工程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对院士候选人和外籍院士候选人有提名权;在院士会议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对于“院士”这一学术界最高的名誉称号,两院院士潘家铮院士坦诚,这个所谓“最高”,限于某一专业,而且是“过去完成时”,是国家对你在该专业中“取得过”的成就和“作出过”的贡献的肯定,不意味着现在仍然是最高,更不是将来时。院士如能坚持不懈终身钻研,随着经验的不断丰富、视界的不断开拓,看问题的观点和立场的愈加客观和提高,可以率领团队作出更多贡献,这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值得尊重。但科技日新月异,人的身心健康却与时俱衰,在学术上的最高地位必然要由后人接替,即使是学科的开拓者、领队者也不例外,这是自然规律。
“院士”只是一种终身荣誉,退休的只是院士职位,而非院士称号。在院士大会上,那些戴上系有红色绳子出席证的就是资深院士,年满80周岁的院士会被授予“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或“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称号。资深院士不担任院及学部的领导职务,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可以自由参加院士会议及咨询、评议和学术交流等活动。1998年,钱学森成为“资深院士”。当有人再称他为院士时,他会认真地加以纠正:“我已经不是院士了,而是资深院士。”
作为荣誉称号的“院士”并非终身制,“院士”也可以撤销。按照《中国工程院章程》规定,当院士加入外国国籍后,则视为自动放弃院士称号;当院士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利益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院士标准时,可依据程序撤销其院士称号。此外,当院士本人提出辞去院士称号的辞呈,经院主席团会议审查认可后生效,并通报全体院士。
“工程院成立16年来,院主席团和院领导班子一直将院士队伍建设特别是将院士增选作为最基础的工作任务,长抓不懈,使院士队伍已具备了一定规模,且具有多学科、跨部门的综合优势,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旭日干介绍,目前,中国工程院经过9次增选,共选举出831位院士,故去83位,截止2010年11月30日,工程院共有院士748位,其中资深院士170位。
旭日干介绍中国工程院院士队伍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院士队伍整体学术水平高、贡献大、威望高。这支队伍代表了我国不同时期工程科技的最高水平,每位院士作为工程科技界的杰出代表,在各自领域享有崇高威望,受到社会各界普遍尊重。
二、新当选院士年龄逐步趋于合理。据1999年—2009年6次院士选举结果统计,新当选院士平均年龄由63.5岁降至56.2岁。结果表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科技事业的快速发展和大规模工程建设的展开,促进了工程科技人才的成长,其中杰出者陆续进入院士行列,年龄断层现象逐步消除。
三、院士学科覆盖率较高。工程院53个一级学科都有不同数量的院士,覆盖率为100%;289个二级学科中的222个学科有院士,覆盖率为76.8%;某些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也有了院士。
四、院士分布更加广泛。除海南、澳门没有院士外,其余32个省(含台湾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都有院士。现748名院士按工作单位性质统计,企业和研究院所占55.4%,高校占37.3%,管理机关占7.3%。
中国的院士在国家科技、经济、国防等方面发挥了重要咨询和推动作用,在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中国特色的院士制度,有利于凝聚我国科技界的精英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出主意、攻难关,有利于组织创新团队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有利于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贡献智慧才干。对于院士增选,原中国工程院院长徐匡迪坦诚,尽管受到干扰有所增加,给评审和选举工作增添了难度,但是院士增选程序日趋完善,院士增选工作体系将逐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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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院士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作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含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B 院士候选人的提名途径:
(1)中国工程院院院士可直接提名候选人。每次增选,每位院士提名候选人数不超过两名;获得不少于三位院士提名的候选人为有效。
(2)各有关工程科学技术研究、设计、建造、运行机构、学术团体、高等院校、企业等,可按规定程序并经过民主推荐和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遴选后,提名候选人。
对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的提名,按(1)进行。不受理本人申请院士候选人。
2011年提名和遴选院士候选人通知规定,涉及多学科候选人遴选的综合部门,包括教育部、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协、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向工程院报送候选人的名额为每个学部不超过6名;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部委,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应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部)、卫生部(对应医药卫生学部)、农业部(对应农业学部)等在与其行业相对应的学部报送候选人名额不超过6名、报送其他学部的名额不超过3名;交通运输部、铁道部等其余部委(含单独或组合报送的中央企业)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候选人名额为每个学部不超过3名。
C 院士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
对候选人的评审和选举由各学部组织院士进行。选举时,实行差额、无记名投票。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本学部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等于、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按本学部应选名额依次当选,满额为止。不选举已故专家、学者为院士。
选举结果经院主席团审议批准,书面向全体院士通报并正式公布。
A 外籍院士标准和条件: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以下简称外籍院士)。
B 外籍院士的提名、评审与选举:
外籍院士增选,与国内院士增选同期进行。外籍院士候选人,必须获得不少于五位院士的提名。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两名候选人。外籍院士正式候选人,由工程院主席团经过讨论并实行无记名投票确定。外籍院士由全体院士会议实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参加投票的院士人数达到或超过应投票院士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有效;获得赞同票达到或超过投票院士人数三分之二者当选。
2011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的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