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逼死了阳光男孩

2011-10-27 06:44丁一鹤李辰
检察风云 2011年8期
关键词:欠条丰台区老太太

文/丁一鹤 李辰

谁逼死了阳光男孩

文/丁一鹤 李辰

新闻背景:

从四川到北京的18岁乡村少年廖珍平,骑电动车撞伤一个老太太,因为赔不起3万元的医疗费而自杀身亡。廖珍平自杀而去,而活着的人们却为了他的自杀打着官司。廖珍平的死,像一根针刺进了所有人的心。阳光男孩廖珍平已经远去,他的亲人还在悲痛之中,被他撞伤的老人还躺在病榻上。事已至此,本不该谈论孰是孰非,但我们必须通过这个事件的细节,冷静地去查找一下悲剧的根源。如果我们不找到问题症结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廖珍平的死就毫无意义。如果引不起疗救的注意,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一条路口,都可能有一个自感走投无路而自杀的阳光男孩。

简单一起车祸案,纠结两家苦命人

18岁的廖珍平1991年出生于四川省大英县农村,十几岁的时候跟着打工的父母来到北京。父母的收入除了解决一家人温饱和交纳房租外,所剩无几。廖珍平16岁辍学到餐馆打工,他最大希望是能当上川菜大厨。2009年9月13日早上,过完18岁生日的第二天,廖珍平吃了母亲但启英为他下的一碗面条,就骑上电动自行车,从租住的郭公庄去位于新发地附近的饭店上班。郭公庄位于南四环花乡桥南第二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西边是郭公庄,东边是白盆窑村。在白盆窑村的一条窄路上,18岁的廖珍平和76岁王桂英老太太相遇。廖珍平急着赶路,王桂英老太太急着上公共厕所,两个急匆匆的人撞在了一起。时间是早上7点30分。

这一撞,成为两人的“不能承受之重”。

王桂英躺倒在地,被撞断了腿骨。廖珍平心里马上就紧了一下,他第一个反应是先找到公用电话向母亲求助。但启英接到电话后,立即骑车赶到出事现场。此时,被撞的老太太已经被送去医院,廖珍平、伤者家属和交警,在现场争论着。看着那么多人,但启英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给伤者看病需要钱,这笔钱需要廖珍平掏,而廖珍平身上没钱,但启英身上也没钱。但启英不知道如何应对,她说了一句:“我身上没钱。”就离开现场回家了。

但启英急忙去上班,并没把这件事情告诉丈夫。随后,伤者家属王满生带着廖珍平一起到了医院。经医院检查,老人的右腿被撞成股骨骨折,医疗费需3万元左右。随即,廖珍平跟王满生商议给3万元钱私了。王满生觉得廖珍平是外地人,一旦跑掉了拿不到钱不合算,就答应3万元了清。为了尽快拿到钱,王满生一家人兵分两路,一部分人在医院看护老人,另一部分跟廖珍平回家拿钱。9月13日上午11点多,廖珍平带着王满生等人一起回家。

廖珍平先是对但启英说:“妈,给我3万元。”

但启英指着儿子说:“人家要多少,你就要给多少吗?!”

但启英后来回忆说:“他们来了好几个人,死活要3万块钱,我说让我到哪儿去找3万块钱啊!”但启英说对方吓唬她,不给钱的话就把你儿子的腿给锯断。但启英说:“他们把孩子拽上车就走,老乡上去拦,也没拦住。”

而对于这个细节的表述,王满生说:“廖珍平一进门,但启英就动手打,把他轰出来了,说你18了,你给人借钱去,我不管了。孩子跪在地上求她,我们都看不过去了。”王满生说,廖珍平找了两个老乡,都没借到钱。

依据后来开庭时法官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有一个邻居称,当时看到王满生等人在屋外等着,廖珍平与但启英在屋内交谈。“他妈对儿子说,我没钱,你找别人借去吧。”这位邻居称,他看到廖珍平哭,他妈给了他一个嘴巴。

这个情节是至关重要的,正是因为这个情节,2010年11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时,法院认为:但启英在事故发生后对廖珍平采取冷漠的态度,使得刚满18岁且无赔偿能力的廖珍平处于无助状态,情感上受到一定的伤害……

在孩子跟着那些讨债的人走后,吓蒙了的但启英听到老乡转述的一句话说:“你跟我妈妈说啊,叫我妈妈别着急,我会回来!”

从此,廖珍平再也没有回来。

打下借条独自去,杳如黄鹤无音讯

廖珍平哪里去了呢?

根据王满生事后回忆。这期间,廖珍平带着王满生他们奔波在借钱的路上。然而,到了下午3点左右,还是一分钱也没有借到。

无奈之下,王满生说:“要不到钱,不然你给我们打个欠条?”

廖珍平说:“我就给你打个欠条。”

之后,王满生等人把廖珍平带到了自家附近的一个拉面馆请他吃了饭。最后,王满生让廖珍平写下了一张欠条。欠条内容是:“今天早晨,我(廖珍平)骑电动车不小心把王桂英老奶奶撞伤,因家里没钱,欠王桂英医药费、住院费3万元整,自今日9月13日至9月16日(期间给钱),9月16日6~7点来给钱。廖珍平。2009年9月13日。”

王家人让廖珍平打了欠条之后,就让廖珍平走了,至于去哪了,他们也不知道。

可以确认的是,廖珍平打工的餐馆女老板,是最后一个见到廖珍平的熟人。据餐馆女老板介绍,9月13日下午1时许,廖珍平带着两个人来饭店请假,说他把一位老太太给撞了。当天下午6时,廖珍平一个人再次路过饭店。女老板让廖珍平进门,问撞人的事解决得怎么样了,廖珍平说没事了,明天找女朋友借点钱给对方就行了。吃饭之后,老板娘给了廖珍平100元钱,此后再也没有人见过廖珍平。

根据老板娘的回忆,她还看到廖珍平脖子上有被打的痕迹,问他怎么回事,廖珍平说是被他妈打的。

也就在廖珍平消失的9月13日下午,父亲廖六兵和母亲但启英买了些香蕉和苹果,去右安门医院看望被撞的老太太。从大夫那里得知,老太太转到304医院了。当天晚上,廖珍平没有回家,廖六兵夫妇以为是王满生一家把孩子扣住了,第二天凑点钱给王满生,把孩子领回来就没事了。

廖六兵夫妇商议了一晚上找谁借钱。第二天早上,王满生就带一个亲戚来要钱了。但启英关心自己的孩子,王满生说廖珍平早放回来了。廖六兵夫妇以为,孩子可能是害怕父母的责骂,跑到朋友或老乡家躲避去了。

9月14日下午,但启英和闻讯赶来的妹夫到304医院看望老太太后,依然没找到廖珍平。随即,但启英以廖珍平被绑架为由拨打110报警。警方经过调查,得知王满生已经在拿到欠条后放走廖珍平,廖珍平也去过上班的饭店,警方把调查情况告知但启英。但启英不相信,多次打报警电话,为此和警察还吵了起来。后来,警方把此案作为人口走失案处理。

廖六兵夫妇找遍了孩子有可能去的每个地方,但无论怎么寻找,廖珍平都杳无音信。

2009年9月17日,双方来到负责事故处理的交通队,经交通队认定,廖珍平对这起事故负全责。当天,但启英在交通队付给王满生900元。10月5日,廖六兵与王满生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载明医疗费共花费3.9万余元,经协商廖六兵一次性支付7000元了结。当天,廖六兵将东拼西凑来的7000元钱交给了王家。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就此尘埃落定。而廖珍平却再没有出现在大家面前,也没有和任何一方联系过……

八封遗书托后事,以命抵债惊人心

2009年10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接到报案,在丰台区一个铁路口的桥洞内,有人发现了一具男尸。在死者的身上警方找到8封遗书,落款日期为2009年9月15日,署名为廖珍平。2009年11月底,丰台区警方作出结论:廖珍平系敌敌畏中毒死亡,未发现犯罪事实,不属于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谁也不知道,廖珍平在从出事的9月13日到9月15日这3天时间里,到底经历了他18岁人生怎样的内心煎熬,最后又是什么原因让他选择了“以命抵债”。

从廖珍平留下的遗书中,可以体味他在自杀之前的所思所想,看到廖珍平对每一个亲人的留恋,还有深深的自责。

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爸妈,对不起,儿子无能,又给你们惹事了。我想了很多,有时感觉到死也是解脱。爸妈,我真的对不起你们,我今天就了结我的生命,我无能,太对不起了,我也无能报答你们给我的生命,不过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你们。爸妈,今生能到今天,断绝我们的父子关系吧,我所欠的钱,我无力给清,我在此了结我的生命,欠的钱,我只能用命来给清。”

在给警察的遗书中说:“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命能偿清。”

父母一怒上法庭,被判驳回泪双流

从廖珍平和王满生等人一起离开家门,到发现自杀,期间经过了39天。

2010年5月12日,廖六兵委托律师向丰台法院提交起诉书,以王满生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造成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为由,向王满生索赔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76万余元。

廖家的代理人表示,王满生等人非法限制廖珍平人身自由,威胁、恐吓,迫使廖珍平写下3万元欠条,其行为违法;逼死廖珍平,造成损害结果;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王满生主观上有过错,因此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此,王满生认为,摊上这事自己也很冤枉。王满生虽然是北京人,但也是普通农民,他在白盆窑村绿化队工作,收入并不高。王满生说:“如果我有问题,是打他了或者逼他了,现在我就戴上手铐了。”据王满生介绍,3万元的欠条是廖珍平借不到钱后,在拉面馆里自愿写的。

2010年11月11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一审驳回了他们的起诉。丰台区法院认为:廖六兵夫妇认为王满生等人为了追讨其母医疗费用,采取非法方式挟持廖珍平,并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继而施以威胁恐吓,廖珍平不堪忍受压力,服毒自杀的后果,无具佐证,法院不予认定。廖六兵夫妇要求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的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一审判决后,廖六兵不服,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编辑:黄灵 yeshzhwu@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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