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长春分局 陈文萍 薛国东
长春市建筑业用水量定额评估与分析
吉林省水文水资源局长春分局 陈文萍 薛国东
2003年以前,长春市城市规划区内7层以下居民建筑主要以砖混结构体系为主,这与国家的相关行业产业政策不符。为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科技含量,推进建筑行业节能减排,并且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长春市政府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新开工的公共建筑工程,建筑填充材料全部使用黏土和煤渣灰等材料制成的空心砖,混凝土全部采用商品混凝土,而长春地区外县(市)则采取现场搅拌的形式建筑施工。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长春市建筑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建筑面积也在不断增加,同时长春市人均新增建筑面积指标也在逐年上升。据统计,2007年长春市建筑业用水量为791.3×104m3,占长春市总用水量的0.35%。
开展长春市用水定额评估课题的研究,旨在评估所使用的用水定额的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对其不符合实际的部分进行评估与完善,制订出长春市建筑业用水定额实施细则,为衡量用水户用水水平、挖掘节水潜力、考核节水成效提供科学的依据。同时,对建立节水型社会,缓解水资源紧缺状况,实现“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评估与完善长春市建筑行业用水定额的目的是为了搞好节约用水工作,加强水资源有效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建设,制订一套适合长春市的用水定额体系。在定额评估与完善过程中必须依据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循一定的评估原则,对评估成果进行充分的调整、修改、平衡和优选。
本次评估与完善长春市建筑行业用水定额依据的主要法规及文件和相关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用水定额编制和管理的通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
评估与完善用水定额要保证用水定额的先进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在定额的评估与完善过程中,因行业特点和多方面复杂因素的影响,导致行业用水定额难以采用单一的计算方法。因此,在具体操作中,根据用水资料的完整程度、统计序列的长短,视具体情况,以一种方法制订后,再用其他方法进行校核。
本次建筑行业用水调查采用典型调查的方法进行。典型调查是在普查基础上,再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用水单位和用水量较大的用水单位进行详细调查,进一步详细核定其生产、用水工艺及节水措施等情况。典型调查的目的是抽样进行详细调查,掌握用水户用水额度。
建筑行业用水调查的主要内容有建筑面积、用水量、建筑结构形式(框架或砖混)、混凝土形式(商品或现场搅拌)等。
长春市建筑业用水按区域分为城区与外县(市)。在长春市城区、德惠市、双阳区选取9处建筑工地进行监测和调查,通过安装水表计量与利用超声波流量计监测等多种方式进行水量监测,最后核算出单位建筑面积的用水量;按建筑结构形式分为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
主要是依据收集和调查的大量基础资料,运用统计分析、技术测定等方法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并和省内外有关定额值、资料相比较后确定。本次用水定额评估与完善的方法主要采用统计分析法。
主要是依据收集和调查的大量基础资料,运用统计分析等方法对其进行综合分析,并和省内外有关定额值、资料相比较后,确定的用水定额。根据我国有关研究成果以及全国各地制订水定额的经验,本次用水定额的制订方法主要采用统计分析法。
具体的计算步骤如下。
1. 剔除统计数据中的极值,结合实地调查结果,选择合理样本。
2. 计算样本平均值。
3. 计算数列中小于平均值的各数值的平均值。
根据调查情况(表略),经分析计算,最后评估出长春市建筑行业用水定额为砖混1.0m3/m2、框架(现场搅拌)1.1m3/m2、框架(商品)0.6m3/m2。
本次评估的长春市建筑业用水定额值与本省及邻省定额较为接近(表1),是合理的;从全市两个不同分区相互比较来看,定额值差异不是很悬殊,这基本符合两个区域的建筑业用水并没有很大差异的总体情况;从两个区域定额系列数据来看,与长春市“十一五”期间所采用的建筑业用水定额值接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表 1 与本省及邻省建筑行业用水定额比较
根据大量的调查数据,经统计分析,最后评估出长春市建筑业用水定额为砖混1.0m3/m2、框架1.1m3/m2。经评估砖混1.0m3/m2的定额值不变;框架(现场搅拌)1.1m3/m2,框架(商混)0.6m3/m2的定额值比原来小,主要原因是长春市建筑行业改变了原来的建筑方式,结果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