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华
(河海大学 商学院,南京 210098)
三峡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技术经济分析
李天华
(河海大学 商学院,南京 210098)
文章就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以宜昌市夷陵区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结合坝区移民生活的现状调查结果,从技术经济的角度对移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成本收益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结论:三峡坝区移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仅是规避要老风险,实现老有所养的有效途径,同时也是一种良好的长期投资行为。坝区移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符合坝区移民的意愿,得到广大坝区移民的拥护和支持。
三峡坝区;移民养老保险;成本-收益分析;移民意愿
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峡工程坝区移民长远生计问题,确保坝区移民长治久安,根据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江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安置完善方案〉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07]17号文)、《湖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鄂劳社文[2003]189号)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夷陵区三峡工程坝区移民生产安置完善实施方案的批复》(宜府办函[2008]43号)精神,结合宜昌市夷陵区三峡坝区移民实际,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夷陵区三峡工程坝区移民生产安置完善实施方案》(夷政办发[2008]73号)。作为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的直接依据。
三峡坝区移民养老保险政策遵循移民 “养老、扶中、促青”的原则,对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的生产安置移民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对年满18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生产安置移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对不满18周岁的生产安置移民实行学历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
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或基本养老保险对象的年龄,按2008年12月31日的年龄确定。三峡工程夷陵坝区移民符合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人员,分为两类参保人员:
(1)一类参保人员是指三峡工程坝区生产安置移民中男性年满60周岁(1948年12月31日前出生)或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安置的人员;
(2)二类参保人员是指三峡工程坝区生产安置移民中年满18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1949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女性不满55周岁 (1954年1月1日至1990年12月31日出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一类参保人员,即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安置的人员,按照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共计1800元×10个月=18000元),次月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参保人员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尚不足10年的,其差额部分,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二类参保人员,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在不超过参保个人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总额内予以补缴。年龄段越高,补缴年限越长。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15年及以上,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并计发待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以移民生产安置指标为基数,按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补缴10年标准计算。补助资金从三峡工程坝区移民生产安置完善专项资金中支付,用于缴纳基本生活保障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1)以移民生产安置指标为基数,1个生产安置指标按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的标准计算,1个生产安置指标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或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为18000元 (750元×20%×12月×10年),生产安置指标不足1个的,按1个生产安置指标补助18000元标准折算。
(2)一类参保人员(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及以上的人员)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尚不足缴纳10年的,其差额部分,由参保人个人缴纳(18000元-(18000元×生产指标个数)。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参保后可从缴费到位并领取待遇证的次月起,由区农村保险经办机构按宜昌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5%的标准计发基本生活保障费,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调整。
(2)年满18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或女性不满55周岁的人员参保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及以上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并随企业职工调待政策同步调整。
由于养老保险政策时间跨度长,缴费中需要个人承担部分保费,且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后,才能开始领取养老金,享受养老保险的待遇,从表面上看,参加养老保险会增加移民的月支出额,但就长远而言,收益远远大于付出成本。下文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别对两类移民参保人员进行具体分析:
(1)一类参保人员
根据夷陵区坝区移民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三峡工程坝区生产安置移民中一类参保人员 (男性年满60岁、女性年满55岁及以上的人员)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费,按照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10年的基本生活保障费 (共计18000元),次月可享受基本生活保障待遇。尚不足缴纳10年的,其差额部分,由参保人个人缴纳(参保成本),即参保成本(C1)为:C1=18000-(18000×P),P指生产指标个数,其取值范围为:0.1~1,即 0.1≤P≤1。
(2)二类参保人员
根据夷陵区坝区移民现行养老保险政策,二类参保人员(年满18周岁,男性不满60周岁,女性不满55周岁的人员)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按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最低缴费基数,在不超过参保个人应享受的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费总额内予以补缴。年龄段越高,补缴年限越长。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达15年及以上,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并计发待遇。即个人缴费部分(参保成本)由两部分构成:按照生产指标计算的不足18000的差额部分 (与一类人员参保缴费计算方法相同,即C1)和剩余五年个人每月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平工资(2007年)的20%缴纳的部分,即C2,根据养老保险政策的固定,最低缴纳年限为15年,但上不封顶,缴纳年限越多,退休后领取养老金越多。因此,二类人员的参保成本为:
式中,P——生产指标个数。
由于移民个人缴纳保费部分存在断保现象,从政府补助开始到个人缴费之间可能存在一定的时间间隔,甚至个人缴费开始后仍可能存在非连续性缴纳(断保)的现象,根据调查,坝区移民出现断保,多半是由于生活贫困而无力缴纳,因此,在续保时对于补缴部分不考虑加收滞纳金,可得C2的计算方法如下:
r:社会折现率;
n:缴费年限;
Lj:从政府补助开始至个人第j次缴费的时间间隔(年)。
(1)一类参保人员
根据夷陵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一类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由区农村保险经办机构按宜昌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5%的标准计发基本生活保障费并随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步调整。考虑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可得一类参保人员的预期年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式中,I1:一类参保人员的预期收益;
S:领取养老金第一年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i:年份,从退休的第一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第一年i取1,第二年取2,以此类推;
CPIj:第j年的物价指数;
(2)二类参保人员
根据夷陵区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二类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及以上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月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与一类参保人相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储存额(本金加利息)除以120个月计发,并随企业职工调待政策同步调整。可得二类参保人的预期年收益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Ii1:基础养老金;
Ii2:个人账户养老金;
S:城镇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第一年的月社平工资;
K:开始领取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i:年份,从退休的第一年开始,领取的第一年i取1,第二年取2,以此类推;
CPIj:第j年的物价指数;
移民参保投入成本与收益的对比,可以通过绝对量和相
对量两个指标来反映,具体方法如下:(1)预期收益现值计算
r:社会折现率;
t:从政府开始缴纳到第一次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间隔(年);
m: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当地人均寿命-60)。
式中,I':二类参保人预期收益现值;
r:社会折现率;
t:从政府开始缴纳到第一次领取养老金的时间间隔(年);
m:领取养老金的年限(当地人均寿命-60)。
(2)成本收益现值对比
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参保后的成本收益现值对比可以通过绝对量或相对量的大小来反映,分别表示为:
(1)一类参保人
假设三峡工程库区张某2007年参加养老保险,参保年龄为61岁,张某生产指标P的取值为P=0.7,其参保成本为C1=18000-(18000×P)=12600(元)。
(2)二类参保人:
根据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缴纳年限最低为5年,即n最小值取5;根据统计数据,2007年宜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月社平工资为750元/月,根据相关统计资料,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社平工资增长率约为4%;社会折现率可根据长期贷款利率取7%,由计算可知:
(1)一类参保人
假设三峡工程库区张某2007年参加养老保险,参保年龄为61岁,根据统计资料,宜昌市2007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210元/月,根据宜昌市相关统计数据,宜昌市物价指数平均约为7%,计算张某到70岁时的收益为:
假设三峡工程库区李某2007年参加养老保险,参保年龄为42岁,根据统计资料,李某到60岁(2025年)开始领取养老金,宜昌市2025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为元(根据宜昌市2007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210元/月,结合物价指数变动情况获得),直到2035年(70岁),根据宜昌市相关统计数据,宜昌市物价指数平均约为6.5%,李某的参保收益为:
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参保后的成本收益现值对比可以通过绝对量或相对量的大小来反映,分别表示为:
(1)一类参保人张某成本-收益情况为:
通过以上成本-收益分析可知,坝区移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收益远远大于其投入的成本,不仅是其退休后生活的重要保障,其本身也是一种较好的长期投资行为。同时,依据2009年7月课题组对三峡工程坝区移民参保意愿及实施情况进行的抽样调查与深入访谈结果表明:坝区移民养老保险政策符合坝区移民特点及生活现状,它的推广符合三峡工程坝区移民的意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坝区移民衷心拥护开展本次实施的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认为坝区移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利于解决坝区移民就业能力低、年老生活缺乏保障的问题;
(2)养老保险完善方案在保持坝区政策连续性的同时解决了移民的后顾之忧;
(3)资金量化到人,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移民的关怀,维护了移民利益,促进了广大坝区移民将心思转向学习技能和稳定就业上,为促进坝区社会稳定创造了有利条件。
[1]夷陵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印[M].劳动保障政策法规汇编,2009.
[2]夷陵区政府.夷陵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试行)[Z].2007,12,30.
[3]施国庆等.中国移民政策与实践[M].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01.
[4]傅家骥,雷家骕,程源.技术经济学前沿问题[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3.
(责任编辑/易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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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6487(2011)03-0106-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资助项目(09YJC630056)
李天华(1968-),女,山东青岛人,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技术经济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