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鸦
1
出火车站顺着迎宾路往前直走,拐个弯就到了深南大道。这里的确是太美了,宽阔的路面气势恢弘,长驱直入地插向这座城市的腹地。马路知道这是深圳最繁华的地带,也是深圳最美的一条大街。以前在电视上看到过,那是一档宣传深圳城市建设的专题节目。刚开始的时候,马路感觉特区原来跟内地城市大同小异——清一色的钢筋水泥、高楼大厦,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可是,随着深南大道的突然出现,深圳一下子就成了他向往的地方。在马路的眼里,那些绚丽的电视画面向他展示的不是条街道,而是一个鲜明的标志,光彩夺目地刻在这座叫深圳的城市里。
马路来深圳,最想见的就是深南大道。前些天还在朝思暮想,现在突然间已经站在上面了,就像做梦一样,有些恍惚。现实与电视画面总会有些差距,但也不是太大,这条平坦宽阔的道路,贯穿深圳腹地,的确是这座城市值得骄傲的一个标志。如果摊开深圳地图,从东往西看,你会发现深南大道就像根坚挺的脊梁骨,支撑起了整个深圳的城市框架,若是有股足够强大的力量,抓住深南大道往上一提,一定可以将整座城市完整地提起来。电视里展示的深南大道,跟马路目睹的情况基本吻合——一样地繁华,一样地密集,一样地拥挤,路两边的房子真他妈多,人和车也真他妈多。他沿着深南大道往东走,穿过一座又一座人行天桥,走过一个又一个红绿灯路口,这条路还是远远地看不到尽头,不知道到底有多长。人越来越多,密密麻麻,大城市对人口的凝聚效应在这里一览无余。马路停下来,把包扔在脚边,拿出手机拔打马桥的电话。
“哥,我到了。”马路说。
“嗯,先等着,我在开会,一会给你打过来。”电话里头是马桥小心谨慎的声音,就像蚊子哼哼。
“等?再等下去我就要被烤熟了,你还是我哥吗?”马路嚷嚷着,心里火急火燎的。走到哪阳光跟到哪,甩不掉,太热了。他把手遮在额前,仰头看天。太阳白白亮亮的,银盆一般在头顶悬着。所有的路面都被阳光烤得惨白,热气丝丝缕缕地腾起来,面条一样在空中扭曲着上升。街两边全是挂满汗水的脸和人头,行色匆匆,在这个水深火热的季节里仓促地奔忙。马路擦了把汗,说:“要不这样,我来找你,你告诉我坐哪趟车,在哪一站下,下了之后怎么走……”
话还没说完,手机里传来一串忙音,马桥仓促地将电话挂掉了。马路有点懊恼,难道开会比亲兄弟还重要?他头一回碰到,也只有在深圳才碰得到。这座城市没什么人情味,这一点马路立马体会到了。马路想不明白,这么热的天,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阳光下活动?而且都走得很急,像一匹匹被鞭子抽打着的马,在他身边奔跑,虽忙碌但却井然有序。这就是特区,人人都像是生活在一曲激烈奔放的交响曲中,脸上只有朝气,只有激情澎湃和积极向上的表情,没有慵懒和疲态。马路有点不太适应这种节奏,生活嘛,就得从从容容,没必要弄得像行军打仗似的,没什么意思。他提起脚边的包,甩到肩上,把手机往裤兜里塞,打算找个阴凉的地方先待段时间,等马桥开完会后来接他。
没有阴凉的地方。整个深圳就是一个大火炉,走到哪热气跟到哪,甩都甩不掉。马路蹲到路边的一棵树下,是南方的小叶榕,枝叶十分繁茂,吸去了不少热量。几分钟后,马路感觉稍微好了点,拿出手机,给马桥发短信。刚按三个字,屏幕突然现出两个字——再见,然后一黑,没电,关机了。再开机,开不了。他使劲按住电源键,怎么按屏幕上就是不出现开机画面。碰鬼了,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时候没电,马路身上的冷汗突然就涌了出来。开不了机,就意味着他联系不上马桥。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可到了深圳,他就是一面随风飘荡的风筝,绳子的那一头在马桥手里攥着。这条绳索一断,他突然间就飘了起来,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怎么办?马路脑门上的汗珠聚成了线,顺着额头往下淌。他撩起衣角,想把汗擦掉,但怎么擦都擦不干净,冷汗越擦越多,擦着擦着,突然有个声音从身后飘到耳边。
“要证件吗?本科、硕士、博士,都有。”
“什么证件?”马路停止擦汗,把衣角放下来,回过头看。问他话的是个中年男人,三十上下,长着一张饱经风霜的脸,又黑又瘦。
“什么证件?当然是毕业证了。”瘦男人说。
“我要毕业证干什么?”马路莫其名妙。
“你来深圳是干什么的?”瘦男人问,“是不是找工作?”
“废话,”马路说,“当然是找工作了,不找工作,难道还来旅游?”
“这就对了,看你也不像旅游的样子。”瘦男人将马路上下打量了几眼,就像瞬间将他解剖清晰了一样,说,“你是第一次来深圳吧?”
马路点点头,他的确是第一次来深圳,所以才对这座城市的庞大与繁杂感到敬畏,一碰到手机没电,他就六神无主。要是在家乡,手机烂掉也没关系,他在那地方土生土长了二十几年,这二十几年培育起来的人脉关系,比世上任何一张网络都要让他觉得牢实可靠,让他感到安稳和踏实。他太了解家乡了,这种了解具体到了每一个人、每一种性格、每一寸土地,他都清楚地知道。而深圳是个什么地方,他一无所知。正因如此,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哪怕是碰到一件极小的事情,也让他这个大男人一筹莫展,比如说手机没电了,联系不上马桥,他立即就诚惶诚恐。在深圳这座城市里,除了马桥,其他一切都是未知数。自然,马路也不明白来深圳找工作,跟瘦男人口中的毕业证能扯上什么关系。
“你太不了解深圳了,”瘦男人说,“在深圳这地方,没有毕业证,找份工作比登天还难。深圳是什么地方?是咱们全中国人才最集中的一座城市,同时也是人才最泛滥、最浪费的一座城市。”他指着路边的一位清洁工,“我敢跟你打赌,他口袋里没准就揣着一张本科文凭。”
清洁工也得本科生,马路想,太夸张了吧,那些大学教授们传授出来的知识最终用于扫地?这不可能。但文凭的重要性,马路还是知道的。改革开放三十年的成果,第一当然是搞活了经济,第二就是把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才都集中到了沿海地区。在深圳,没有一张文凭,是难以找到一份称心如意的工作的。但那是别人,马路不一样,他哥是经理。经理自然有经理的优势,马路的工作,马桥早就给他安排好了,毕业证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所以马路拒绝了瘦男人的推销,他笑着说:“毕业证我就不要了,能不能借你的手机用用?打个电话。”
“打个电话,没问题,出门在外,都是朋友嘛。”瘦男人非常爽快,一口应允,很慷慨地把手机递过来,“按国内长途算,一分钟二十块。”
马路差点跳了起来。一分钟二十块,这哪里是国内长途?宇宙长途还差不多。他想这家伙一定是吃定了自己。除了向他借手机之外,马路还真找不到别的办法。手机这东西普及之后,全国人民人手一部,中国的公用电话亭基本上也就消失了。另外再找人借手机,马路知道是什么结果,十有八九把他当成骗子。瘦男人肯借手机给他,已经算是很不错了,只是太黑了。马路直想骂娘,但忍住了。他咬咬牙,成交。二十块就二十块,要是这二十块能买回他跟马桥之间的联系,那也值了。马路接过手机,立即拔打马桥的电话。打一遍,提示关机,他心里一冷,再打,还是关机。他打了七八次,电话里传来的始终是那个温柔甜美的女性声音:“您所拔打的电话已关机。”
“打不通。”马路把手机还给瘦男人,一脸的沮丧,“完了。”
“什么完了?”
“我哥完了。”
“好好的,你哥怎么就完了?”瘦男人莫名其妙。
“我是说,打不通电话,就找不到我哥。”马路纠正自己的口误。
“没地方去了吧?”瘦男人问。马路点点头,瘦男人说中了,联系不到马桥,他的确有种无家可归的感觉。在深圳,除了马桥,眼前这个黑瘦精明的家伙,应该算得上是跟他最熟的一个人了。
“那好办,先去我家住着。”瘦男人说,一脸助人为乐的表情,“你想想看,在深圳的随便哪家宾馆住一晚,最少得三四百,不划算。去我家里,我只收伙食费,八十元一天,怎么样?今天碰上我,算你运气好,便宜你了。”
马路又好笑又好气。一晚上收八十元伙食费,还说便宜你了。不过回头想想,也还真算是手下留情了,不像收电话费,一分钟二十,心比锅底还黑。他觉得这家伙的生意头脑能精明到这个份上,算是修炼成精了。马路身上的钱不多,出门时只带了一千,路上花掉两三百,口袋里还剩下七百多一点,大概只能为宾馆作两个晚上的贡献。再说,住宾馆一个晚上要花三四百块钱,这个数字在马路的消费观念里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他决定暂时先去瘦男人家里,等联系到了马桥再做打算。
2
瘦男人住在一个叫三十一区的城中村里。从字面上理解,城中村就是城市里的农村,看上去既不像城市,也不像农村。没有高楼大厦,没有绿化带,没有平坦笔直的马路,一眼望过去,满地都是颜色不一,建筑风格却相当单调统一的居民楼,火柴盒一般,密密麻麻地挤在那里,这是深圳的另一面。
马路跟在瘦男人身后,在一些横七竖八的巷子里穿行。一路上遇到的人也形形色色,有开店的,有推三轮车叫卖水果的,有摆地摊卖二手书的,有修锁的,有端个搪瓷缸沿街乞讨的,总之,五花八门。如果把这些脸谱汇集起来,那就是一个完整的小社会。马路觉得自己在一天之内看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深圳,一个是有深南大道的深圳——大气、繁华、富有;另一个是有城中村的深圳——局促、混乱、贫穷。马路无论如何也难以将这两个深圳重叠在一起。他问瘦男人:“你觉得深圳好不好?”
“好不好,这我也说不准,怎么说呢?有时觉得好,有时又觉得不好。”瘦男人说,“总之一句话,对有钱人来说好,对没钱的人来说并不是那么好。这座城市变化太大了,几乎一天一个样。”瘦男人告诉马路,他刚来深圳那年,深圳到处都是这样的城中村。这里的房子叫亲嘴楼,本地人建的,自己不住,用来出租,价格比公寓低廉,空间却比公寓大。最大的好处是没有物业管理,来去自由,适合那些没有正当职业,或者虽有正当职业但收入低的人居住。后来深圳彻底城市化了,消灭农村,首先消灭的,当然就是一个又一个的城中村。以前他住罗湖,后来搬到福田,然后是南山、蛇口,再后来就到关外来了。就算是关外,这样的城中村也是过一年就少一片,他担心再过两年,像他们这类人就没有容身之处,那时就得回老家了。
“怎么不找份工作?”马路问。
“找什么工作?卖假证难道不是工作?有点职业歧视吧?你说的工作,是指进工厂打工?我也想,可上哪找啊?你又不是不知道,全世界的人,不,应该说全宇宙的人都在歧视河南人,那些工厂招工的时候,只要一看到你籍贯一栏写着‘河南’两个字,立马就跟见了鬼似的,惟恐避之不及,哪会招你入厂啊。”
“为什么要歧视河南人?”马路被弄得莫名其妙,“河南,好地方啊。”他知道,中国的六大古都里,河南就占了两个。一个文化底蕴这么深厚的地方,居然会受到岐视,这事他还是头一回听说。
“爱滋病,你听过没有?”瘦男人说。
“这病我知道,绝症,得上了就完蛋,确实挺吓人的。”马路说,浑身的毛发一下子竖了起来。他知道这病比癌症还可怕,癌症不传染,要死只死一个,而爱滋病是可以传染的,搞不好就死一片。
“河南出了个爱滋病村。”瘦男人说。
“这没什么可怕的,连温总理都跟他们握过手。”马路说。这事他从电视里看到过,因为这事,他一直挺佩服那个和蔼可亲的老人,就这么一个握手的动作,消除了很多人对爱滋病的错误认识。
“可别人不会这么想,尤其是在深圳。”瘦男人说,“深圳有钱人多,有钱人都贪生怕死。”
马路点点头。有钱人的确怕死,一个人越是有钱,就越能体会到延长生命的重要性。
“日本人侵略了中国八年,没人去歧视,你看看现在的社会,日本车满街跑,日本货家家户户都在用。河南只不过出个爱滋病村,却遭人歧视起来了。现在的河南人到了深圳,如果没有文凭谁能找到工作?没有工作,不偷不抢,不卖假证,不卖假光盘,就只有饿死,我干这行,也是出于无奈。”瘦男人愤愤不平。
“回老家算了,哪里黄土不埋人啊?”马路说。
“我他妈早想回了,要不是她……”话说到一半,瘦男人就像想起什么似的,突然转移了话题,“想不想喝两杯?”
“想。”马路点点头。太想了,热了一天,口干舌燥,浑身都快冒烟了。一想起冰冻啤酒,马路的喉结差点就涌到了嘴巴里。瘦男人在一家小店门口停下,拿了两包红泥花生、两包麻辣牛肉干,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速食食品、六瓶啤酒,觉得六瓶不够,又加了四瓶,一共八十八块八。“好数字。”瘦男人说,“既便宜又吉利。”
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当然便宜了。马路想,深圳的消费,真他妈贵。结完账,马路口袋里的百元大钞又少了一张。
进了屋,他们先自我介绍。“我叫马路,马,是马路的马,路,也是马路的路。”马路说。他伸手出,跟瘦男人握了握。瘦男人的手有些硬,马路握上去的时候,就像突然抓住了一块铁,坚硬、冰冷、粗糙。也就是说,这个外表精明的男人过得并不好,从一个人的手,基本上可以洞悉他的生活品质。
“我叫秦汉风,秦始皇的秦,好汉的汉,喝西北风的风,容易记吧?以后你就叫我阿风好了。广东人称呼人,喜欢带个‘阿’字,什么阿三阿四、阿猫阿狗的。刚开始听上去不太习惯,怪别扭,时间一长就适应了。现在我的朋友都这么叫我,习惯了。”瘦男人说,“阿风,这称呼其实不错,亲切。”
马路点点头,按他的说法,阿Q这个名字也很亲切了。可惜了,秦汉风,一个多好的名字,硬是被这种“阿阿阿”的广东风格搞得不伦不类,让他不由自主地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落魄的“农民革命家”去了。当然,怎么称呼无所谓,代号而已。
阿风把啤酒拿出来,没有杯子,围屋子找了一圈,还是没有。“不用杯子更好,对瓶吹。”阿风说,用牙齿咬住瓶盖,一撬,没开,再咬,还是不开,“日他妈,这瓶盖顽固得跟生了锈似的,是不是假酒?”阿风把瓶子递给马路,“你来试试。”
马路接过瓶子,没用嘴咬。他伸出手掌,覆盖在瓶上,四个手指钩住瓶盖边沿,使劲往上一拉。呯的一声,开了,黄色的金属盖子钳在他掌心里,瓶口冒出一缕白雾,然后是一层白色冒沫,很汹涌地鼓了出来。
“神人啊。”阿风赶紧用嘴巴堵住瓶口,眼睛都瞪直了,“你是干什么的?”
“武警兵,”马路说,“刚退伍。”
“怪不得,能劈砖头吗?”
“能。”马路说。
阿风吐吐舌头,太神了,英雄啊。他说以前只在电视里看过表演,那些武警兵飞檐走壁、碎砖断石,硬打硬的真功夫,太佩服了,不服不行。他做梦都没想过英雄会从电视里走出来,真真实实地站在自己身边。这么一来,阿风对马路的态度一下子就变了,开始用一种既敬佩又羡慕的眼光来看马路。
马路又抓过一瓶啤酒,用同样的方法又开了一瓶。“喝。”马路说,伸出酒瓶。阿风也伸出酒瓶,两只瓶子碰一下又分开。他们仰起头,各自对着瓶子吹了半瓶。感觉太好了,一股凉意涌进嘴巴,顺着喉咙滑进肚子。啤酒这样喝才过瘾,半瓶下去,热气立马降下一半,等一瓶啤酒喝完的时候,马路的五脏六腑都清凉起来了。
秦汉风,听上去不错,马路开始回味这个典雅的名字。秦时明月汉时风,这名字一出口,诗情画意扑面就来了。他想,这家伙的父亲一定是个文化人。再想想自己的父亲,对比之下,差远了。那倔老头是个铁路建筑工人,一辈子就知道修桥铺路,连给儿子取名字也不离他的老本行——兄弟俩的名字,一个马桥,一个马路,土到掉渣了。
“你家就生你一个?”马路问。
“就一个。”阿风说。
“要是再有个女儿就好了。”马路不免有点遗憾。
“我爹也想再生,多多益善。农民嘛,别的长处没有,就是体格好,有的是精力,要是没搞计划生育,他准会让我妈像母猪下崽那样生出一大窝。我们那里的人都喜欢生儿子,封建观念严重,满脑子传宗接代的思想。对了,生女儿有什么好?我估计我爹即使再生,想要的也是儿子。”
“要是生个女儿,就可以叫明月,秦时明月汉时风,明月和汉风都有,完整了。”马路说。
“原来是这样,真浪漫。哥,你不当诗人可惜了。”阿风说。
听到这声哥,马路心里一暖。要说深圳没有人情味,那也不完全正确,得看什么人。比如说阿风这人,马路就觉得挺有人情味的。他们虽然只是萍水相逢,可是一瓶啤酒下去,在阿风嘴里,马路已经变成了哥。豪情一来,喝酒的速度就更快了。他们又开了两瓶,还是瓶盖一咬开就对着吹。
“真爽,好久没这么痛快喝过了。”阿风继续说话,“哥,你想要明月啊,这简单,我马上就可以给你变个明月出来,你信不信?”
马路当然不信,活生生的人,从十月怀胎到养大成人,得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哪能像刘谦变魔术那样,说变就变出来?
“明月,明月。”阿风对着房间里喊了两声,“出来。”
门开了,果然出来一个女孩。“明月来了。”阿风说,搭着马路的肩膀,向女孩介绍,“我哥,马路。”
马路眼前一亮。女孩长得不错,圆脸,长发,一套绸质的睡衣松松垮垮地套在身上。打扮素面朝天到了极致,这样反倒显得更加清纯。马路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具体是什么地方,他想不起来,也许是记忆出现了误差。有很多人,比如说眼前这女孩,天生就长着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一看就让人觉得眼熟,就好像八辈子之前就认识似的。这就叫眼缘,马路听别人说过,这样的人只要见过一面,就像一枚钉子钉进记忆里,拔都拔不掉。
“明月?”马路说。
女孩没说话,只是盯着马路呵呵傻笑。马路很快就看出来,女孩有点不太正常。可惜了。如此清丽脱俗的一张脸,却生动不起来,即使是笑,也笑得不太自然,脸上的表情就像雕出来似的。真是天妒红颜,马路想,当然,如果正常的话,这么清秀的一个女孩肯定不会睡在阿风的房间里。
阿风挥挥手,让女孩回去。女孩很听话,立即返回房间,哐当一声关上门,那张木偶般的脸消失了。他们继续喝酒。
“她真叫明月?”马路问。
“假的,没名字。”阿风说,指指自己的脑袋,“这里不正常,问她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的,怎么问都问不出来。”
“这么说,她是傻子?”
“差不多吧,”阿风点点头,“也不完全是,大多数时间痴痴呆呆的,有的时候又表现得特别清醒。我也分不清她到底是真傻还是装傻。”
“怎么来的?”马路又问。
“捡来的。”阿风说,开始向马路讲述。一年前她躺在路边,饿昏了,想一想,这世态也真他妈炎凉。当时有很多人围观,没一个人伸出援手,后来他站出来了。当时他脑子里也没有别的想法,就是觉得她可怜,一冲动就学了雷锋,做了件助人为乐的事。捡回来以后才知道是个疯子,说她疯又没全疯,能吃能睡,也会保护自己。平时哪儿都不去,就待在房子里,也很听话,让她吃饭她就吃饭,让她睡觉她就睡觉。睡觉的时候,抱也让抱,摸也让摸,可是一脱裤子,她的疯劲就上来了,开始发狂,像疯狗一样乱抓乱咬。“苦不堪言啊。”阿风说,伸出胳膊,把袖子卷起来给马路看,杂乱的一把牙印,再伸出另一条胳膊,也是牙印。阿风连连苦笑,快一年了,一直就这么煎熬着,就好比对着一餐美味,看得到,闻得到,却吃不到。这日子过起来是什么滋味,可想而知。受够了。好几次把她带出去,想丢到街上,一了百了,可是一转身,她自己顺着原路又找了回来。真是奇了怪了,说脑袋有问题,记忆力又出奇地好,送多远都能找到这地方。有一次他坐着火车,把她带到了湖南一座叫郴州的城市里。下车之后,他把她丢在站台上,立马就往另一辆火车上跑,不敢回头,他担心一回头就跑不掉了。人毕竟不是木头,这么长时间了,很多个晚上都睡在一起,多少有点感情。这次是真脱手了。他跑开之后,女孩围着站台四处找,找来找去找不着他,很快就被站台上密集的人流淹没。火车开动的时候,他又从车窗里看到了她,她蹲在一根柱子旁边抹眼泪,这时他那颗坚硬的心突然就软了。他告诉自己,不能心软,要坚定,坚定,再坚定,无论如何都不能下车,可最后还是掀开车窗跳下了车。
“欠她的。哥,你说我傻不傻?活了二十多年,连爹妈我都没养过,不是不想养,而是没能力,靠卖假证,搞两个钱不容易。可是这女孩与我素不相识,我却平白无故地养了她一年。”阿风又喝了瓶酒,“亏大了,到现在我还不知怎么称呼她。这下好,有名字了,明月,就叫明月。”阿风说,摇晃着站起来,看上去有些醉了,“明月,这名字真好听,还是你厉害,我怎么就没想到?”
马路心中涌出一股暖意。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感动。以前在报纸上也看到过不少好人好事,比如说有些慈善家,做了一辈子的慈善事业,死后仍然坚持将所有遗产捐给慈善基金会,一分都不留给子孙后代。这些事没有一件能感动他,但阿风和这个女孩的故事,却把马路感动了。有点不可思议,感动他的可是个假证贩子啊。在马路的印象里,卖假证是件犯法的事,抓到了是要蹲监狱的。
“天天卖假证,你就不怕坐牢吗?”马路问。
“怕。”阿风说,“我当然怕了,不但怕,而且怕得要命,每天满脑子里装着的全是威风凛凛的人民警察,连做梦都经常被吓醒。但怕也要卖,担惊受怕,总比挨饿要好。深圳这城市,太他妈现实了,像我这样的人,没文凭,还河南人,不卖假证就得挨饿。我他妈不但卖假证,也卖假手机、假充值卡、假烟假酒,总之,只要能搞到钱的,我都卖。当然,我绝对不卖假药,假药会害死人。我承认我不是个好人,但跟很多贪官比起来,我就是全世界最好的好人。”
阿风的舌头逐渐大了起来。十瓶啤酒喝完,他果断地趴下了。马路也喝得七七八八。手机已经充好了电,马路把手机连同充电器一起拔下,摁住开机键。屏幕亮了,马路心里立马就稳妥了,手机开了,意味着马桥也就离他不远。
马路想到该给马桥打个电话,他按到电话簿,想查找到马桥的电话,手指却不听使唤,翻来翻去找不到马桥的名字。多翻几次,酒劲涌了上来,跟着头就开始犯晕,满屋子的东西旋转起来。不打了,他把手机扔在地上,倒在阿风旁边就睡了过去。
3
马路做了个梦,梦的内容跟以往一样,主角是自己和丁小草。丁小草是他女朋友,高中时就谈上了。那时很纯洁,他们之间的亲密动作,无非就是牵牵手、亲亲嘴,再深一点的内容,马路想过,但没有发生。丁小草不愿意,他也不敢,毕竟是学生时代,脑子被传统思想洗得很彻底。
当兵期间,马路经常会做一些和丁小草有关的梦,梦中的地点形形色色,但内容雷同,眼睛一闭,脑子里就像装了台DVD那样,不停地播放着他和丁小草共同主演的成人录像。他梦到自己和丁小草有时躲在麦田里,有时躲在丛林中,或者是一个黑暗幽深的洞穴里幽会。总之,只要是能够掩人耳目的地点,在马路的梦里都出现过。他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是梦不到一张床。
退伍后,马路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为丁小草准备了一张床。他在县城最好的宾馆里开了间房,约丁小草见面。距高中毕业已经两年多了,俩人都已经过了青涩期,全身上下一派生机勃勃,该懂的事情都懂。是时候了,马路决定把梦里的事情变成现实。两年多啊,什么概念,七百多个晚上,他做了七百多个虚幻的春梦,早就憋得不行。他估计丁小草也憋得不行,干柴和烈火,一碰就能燃起来。
可事实却不是这样的。在宾馆里见面,丁小草很高兴,问东问西,在马路面前,她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问号。但马路想要的不是问号,而是句号。他一声不哼,抱着丁小草火急火缭地往床上摁。丁小草说轻一点轻一点,马路你他妈想干什么?
马路还是没哼声,他用自己的动作给予回答。丁小草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变少,马路不是在脱,是撕,咔嚓一件,咔嚓又是一件。撕到内裤的时候,丁小草不干了。丁小草说:“别别别,马路你别耍流氓啊,亲一亲可以,干那件事情还不行,得结了婚才可以。”都他妈什么年头了,还得结婚?马路心里想。管不了那么多了,光亲不干,他哪里忍得住。想停也停不下来。马路没有停,边撕裤子边说:“结婚好,结婚好,我们这就结一下婚。”那条内裤他撕到一半就撕不下去了,丁小草伸手攥住了他两腿之间的关键部位。“结婚?”丁小草说,“说得倒轻巧,连房子都没有,拿什么结婚?”
马路疼得龇牙咧嘴,“房子”两个字就像迎头浇下的一盆冷水,让他身上的热情一下子就没有了。房子,他还真没想过。现在的女人结婚,车子、房子和存款,一样都不能少。丁小草算是好的了,她的通行证只是一套房子,没提车子,车子比房子更贵。马路问过,在县城里,两房两厅的,最少也得十万。对很多人来讲,十万就是少打两场牌,少包一个二奶。对马路来说,十万很遥远。丁小草够意思,一人五万,不要他全揽。五万也很遥远,但再遥远也得去赚。没有这五万,他和丁小草的爱情就得继续在梦里进行下去。因为马桥在深圳当经理,所以马路的五万在深圳,于是他来深圳了。
来到深圳,莫名其妙地就认识了阿风。住在阿风家里,还是做梦。这次马路没有梦到麦田,也没有梦到树林和洞穴,他梦到的是深南大道。在梦中他搂着丁小草,走在深南大道上面,这么漂亮的一条路,一个人也没有,只属于他们俩,多好啊!他大大方方地就去脱丁小草的衣服,然后是裤子……深南大道啊,这太他妈奇妙了,马路想,想到这里裤裆一热,醒了。
醒来后发现不是在深南大道,而是在阿风的狗窝,也没有丁小草,只有两个酒鬼和一屋子的啤酒味。马路擦擦眼睛,阳光很好,没有风也没有云,太阳干干净净的,像个火盆挂在窗外。又是个火辣辣的晴天,这狗日的天气,非得把人往死里烤。马路怕了,好在房间里有台风扇呼呼地转着,比待在太阳底下凉快多了。从太阳挂在天空的方位判断,应该到了中午。该起床了,马路想。他翻身,没翻动,两条腿架在自己的肚子上,像个结实的绞刑架把他绞得死死的。他移开其中的一条,感觉手里毛乎乎的,不用看也知道是阿风。再去移另外一条,感觉不太一样,小巧多了,没有毛,滑溜溜的,摸在手里就像摸着一块缎子。马路艰难地扭动脖子,一瞥,冷汗立马冒了出来。躺在地上的是三个人,他睡中间,阿风和明月分睡两边。三人都是一丝不挂,就像三条光溜溜的鱼。明月的半个身子和一条腿还架在他身上,保持着一个他在梦中跟丁小草尝试了很多次的姿势。出大事了!马路低头去看自己的裤裆,两腿之间黏黏糊糊的一片,是血和精液的混合物。原来不是梦。马路就像被针扎了一下,猛地跳起来,手忙脚乱地去找衣服。刚穿好,明月也醒了,坐起来,像件光溜溜的瓷器,目光炯炯地盯着马路看。跟昨晚相比,明月脸上的表情生动了很多,羞涩中带着甜蜜,就像一位刚揭下红盖头的新娘子,对马路露出一脸意味深长的微笑。这种笑使她看上去已经完全正常了。马路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根。他看看阿风,还好,地上躺着的是头死猪,这家伙就像几千年没睡过觉似的,脸朝下,嘴巴专注地啃着地板,呼噜打得兢兢业业,一副雷打不动的样子。
怎么办?马路心里狂跳不止。面对这种情况,他实在想不出该怎么办。直觉告诉他,只能装睡。那就装睡吧。对不起了,他在心里暗自对阿风说了一句,草草把现场清理了一下,很巧妙地让自己身上的痕迹转移到了阿风身上,赶紧又躺回地板上,把头歪过去,让自己也变成了一头死猪。
两个小时后,马路听到一阵杀猪般的号叫。“谁他妈干的?!”阿风起来了,衣服也没穿就跳过来,一把揪住马路的衣领,“是不是你干的?”
“什么是不是我干的?”马路瞪大眼睛,表示惊讶的同时,他竭力让自己保持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
“明月,被弄了。”阿风说,指着明月,示意马路看。这点马路早看到了,明月两腿之间一摊血。
“我操。”马路吓了一跳,弹簧一样蹦起来,比阿风更加激动。装得真像,专业演员恐怕也就这个水准,他不得不开始佩服自己了。马路指指阿风:“你那里也有血。”又指指自己,从头到脚穿戴完好无缺,他把衣领整了一下,“很明显,你说是谁干的?”
“这么说,是我干的了?”阿风指着自己的鼻尖。马路点点头。
“炮,炮,炮。”阿风激动得声音都变了,说起话来有点像哭。对这件事情,他深信不疑了。马路松了口气,看来阿风的精明,也只是外表上的。马路让阿风先别激动,赶紧把衣服给明月穿上。阿风就像没听到似的,也不管明月是否还光着身子,抓过自己的衣服仓促地套在身上,掀开门就冲了出去。马路只好帮明月把衣服穿上了。这女孩还是痴迷地对着他看,眼神里一片迷离。这种表情,他曾经在丁小草脸上也看到过。她到底是真疯,还是假疯?马路越想心里越发虚。
“我是谁?”马路试探着问。
“哥。”明月说,“你是哥。”
“我是说,我叫什么名字?”马路又问。
“哥。”明月还是说,“你叫哥。”她抹了一把鼻涕,脸上又恢复了呆滞的表情。马路松了口气,看来是心里太紧张,自己把自己吓着了。让一个疯了的人突然之间变正常,只有电影里才有这样的离奇情节。很多导演本身就是疯子,缺乏生活逻辑。
阿风回来后,手里多了两挂鞭炮。“哥,我想放炮。”阿风说。除了放炮,他找不到别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狂喜。
“对,放炮,我也放,一人一挂。”马路说,把鞭炮撕开,从窗口挂下去,点上火就噼里啪啦地炸开了。
“疯了。”窗外有人骂道。
“不疯才怪,想了一年,总算幸福了一回,谁爱骂让谁骂去。”阿风说,他的声音在鞭炮声里显得更加激动昂扬,真是疯了,“反正骂又骂不死人,就算骂死我,我他妈也愿意。光棍打了二十几年,终于有女朋友了,不对,应该是老婆,睡过觉了就是老婆,你说是不是,哥?”
“是是是,绝对的老婆。”马路大声附和着,看着手中的鞭炮雨点般脱落下来,一节节变短,在噼里啪啦的爆炸声里,烟尘和碎屑纷纷扬扬。这一刻他有些恍惚。马路看了一眼明月,这女人就像个花痴一样,两只迷迷离离的眼睛紧盯着他不放。马路赶紧又把头扭过去,不敢再与明月对视。好在阿风并未发觉,发觉了也不会在意。他只顾着为自己庆祝,专心致志地举着手中的鞭炮,就仿佛那些鞭炮是许多张嘴巴,可以把他心底的喜悦一声接一声地呐喊出来。一个被幸福感淹没的男人,根本就不会去捕捉那些微妙的细节。鞭炮终于放完了,阿风拍拍手上的尘土。噼啪声停下来,硝烟很快被风吹散,清静了。可马路耳朵里还是嗡嗡嗡地响着,就仿佛声音也具有惯性一样。在这些残余的嗡嗡声中,他听到阿风在问:“哥,你有女朋友吗?”
“有,”马路说,“当然有了。”这次他说的是真话,要是没有丁小草,碰到这种事情也不会这么慌张。
“你也把女朋友变成老婆了?”阿风问。
“没有。”
“我不信。”
“要是变成了老婆,今天放鞭炮的就是我了。”马路说。
阿风呵呵笑了起来,幸福的表情很明显,使这个尖嘴猴腮的家伙居然有了几分魅力。看来男人只有在幸福的时候,才最有味道。这个有味道的男人,使这间狗窝也具有了几分味道。但再有味道,马路也不能久留。
“我得走了。”马路拿起手机,“再不走我哥会疯掉。”
“急什么,再玩两天。”
再玩两天,马路也想。如果忽视职业,阿风这人还算不错,虽然是卖假证的,但有同情心,这一点太难得了,比很多道貌岸然的人要强很多,是个值得一交的朋友,喝酒也痛快,跟这样的人待在一起,别说两天,两个月也很容易度过。但看到明月在一边对着自己笑,马路连一秒钟都不敢多待。
“再见。”马路说,心里却想,最好是一辈子也不要见到了,他没向阿风要电话号码。
“你哥在哪里?”阿风问,“告诉我地方,以后好去找你。”
“龙华。”马路随口说了个地名。其实他根本不知道龙华在哪里,只知道是深圳的一个地方,有点印象,顺手就从脑袋里取了出来。
“什么厂?”阿风又问。
“不知道厂名,只知道是家电子厂,做手机配件。”马路说。这次他说的是真的,马桥的确在一家手机配件厂做经理。说出来他也不怕,他估计,在龙华做手机配件的电子厂,没有一百家,最起码也有八十家。从八十家工厂里找个人出来,得具有相当的毅力。
走的时候,马路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自己只留下一百块,作为到马桥那里的路费,剩下的全塞到了阿风手里。
“怎么?把我当乞丐?”阿风很坚决地把钱退回给马路,说他只收八十块,说好八十就是八十,作为生意人,他必须坚持原则。
4
从阿风家里逃出来,马路不知道该往哪里走,脑子像个马蜂窝,乱成一团,挤挤挨挨全是明月那张脸,没有空间供他去思考别的事情。他来到一个公交站台,随便拦住一辆大巴,也没看是开往哪里,跟着一群人就挤了上去。有点像逃命了,他一辈子都没这么仓皇过。车里面比车外面人更多,椅子上密密实实全坐着人,过道里也塞满了人,车上方的环形扶手上,吊着许多只形形色色的手,像藤上结着的瓜果。售票员走过来问,到哪里?然后把手伸到马路面前,示意他买票。马路掏出五块钱,对售票员说:“到哪里你自己看着办,就按这五块钱坐,能坐到哪算哪。”售票员说了一句神经病。马路没听到,听到了也不会计较,爱骂谁骂谁去,现在他脑子里除了明月还是明月,全世界的声音都与他无关。
一个小时后,售票员让马路下车。马路迷迷糊糊地就下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在站台上待了许久,才想起开手机。先找到马桥再说,这才是当务之急。手机拿出来,刚开机,电话响了起来。他摁下接听键,把手机举到耳边。电话里传来马桥焦急万分的声音,“你死到哪里去了?”马桥急切地嚷了起来。
这还差不多,有点亲兄弟的样子,那个哥又回来了。马路看了看站牌,上面写着“白石洲”三个字。就是这里了,他问马桥知不知道白石洲这地方。马桥说:“你怎么搞到白石洲去了?害我在火车站找了一个晚上加半个白天,还以为你死了。”他让马路别再瞎跑,就在站台上等,哪里都不要去。
马路挂掉电话,蹲在站台边等。来来往往的大巴就像一张张大嘴,把一拨又一拨的人吐出来,把另一拨又一拨的人又吞进去,转眼间就去了另一个地方。这世界还有点意思。马桥在电话中表现出的急切,让马路心里稍稍舒服了些。但这种舒服也很短暂,明月那张脸让他舒服不起来。他拼命想把明月忘掉,却无论如何忘不了。没过多久,那些在公交车的大门里上上下下的人,仿佛都变成了明月。马路把视线从公交车上挪开,还是忘不了那张脸,每一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都像明月。后来他索性闭上眼睛,不去看这个世界。闭上眼睛也忘不了,他发现明月比丁小草还麻烦,丁小草只在梦里跟着他,明月走到哪跟到哪,只要是他的思维可以抵达的地方,就有明月。唯一一个不像明月的人是马桥。一个小时之后,马路看到一辆的士停在旁边,一个带黑框眼镜的男人拉开车门走出来。这次马路看清楚了,不是明月,是他哥。
“没死啊。”马桥说,接过马路的行李,扔进后备厢,示意马路上车。
“没死,但离死也不远了。”马路说,他指的是明月那件事,真要是死了倒也痛快,一了百了。
上了车,马路心里才慢慢踏实下来。在深圳,马桥就是他的唯一依靠,来到马桥身边,就像一艘船从风浪中驶进了港湾,安全的感觉真好。出租车在一片工业区前面停下来。“到了。”马桥说,让司机停车。付了钱,他绕到车后去取行李。
“这是哪里?”马路跟在马桥身后下车。
“龙华。”马桥说。
马路吓了一跳。马桥的工厂真的就在龙华。早上阿风问他地址的时候,他胡乱一蒙,说在龙华,没想到居然给蒙对了。世界就有这么奇妙,怪事一件接着一件发生,先是遇上阿风,再遇上明月。他觉得这一两天里遇到的怪事,比他之前二十几年遇到的所有怪事加起来还要多。马路又是一阵心惊肉跳,跟着马桥进了工业区。这个工业区规划得还算整齐,比马路想象中的要好多了。前面是厂房,许多烟囱从楼顶上耸出来,向天空喷着黑灰色的烟雾。后面是宿舍,每栋宿舍的走廊上都挂满花花绿绿的衣服。中间是由几个篮球场组成的大操场,看不到打球的人,会打球的和不会打球的,这时候都在车间里坐着。挨着宿舍的地方,是两排低矮的商铺,开满了小卖部和快餐店。
马桥住的是干部宿舍,在三楼,一个小套间,有卧室,有客厅,还有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一个人住,这条件算是不错了。从房间里的整洁程度来看,马桥是个一丝不苟的男人,即使是以马路在部队里养成的生活习惯来衡量,马桥的房间也整洁得无可挑剔了。就是单调了点,没闻到女性气息。马路有点遗憾。马桥大他五岁,二十七,在老家,这种年龄段的男人早结婚了。
“一个人住?”马路问。马桥点点头。
“什么时候给我找个嫂子?”马路又问。
“上哪找?没房没车,我倒是想来个裸婚,没那运气,差点的女孩看不上,好点的都扎钱眼里了。”
房房房,他妈的又是房,马路有点愤愤不平了,看来兄弟俩卡在了同一道关上。难道房就这么重要?女人嫁的到底是男人还是房?马路想不通。他更想不通的是,马桥一个月一万多块钱的工资,为什么还买不起房?在他的印象里,那些在内地上班的人,一个月两三千,存个三五年就可以买套房了。
“这里是深圳。”马桥说,“不是内地。”
“深圳又怎么了?深圳难道是天上,不是人间?”
“内地一套房多少钱?”马桥问。
“十万八万吧。”马路说。
“十万八万,在深圳只能买个厕所。”
“说笑吧?一个厕所要十万,金砖贴的?那一整套得多少钱?”
“就算在龙华买,少说也得一百多万。”
乖乖,一百多万,冥币还差不多。马路吐吐舌头,他脑子里一辈子都没出现过这么一个关于钱的庞大数字。看来深圳钱多也是假象,随便一套房子就一百多万,钞票比纸还不值钱。马桥说,这还是关外,要在关内,一套一百平米的房子,没有四五百万拿不下来。马路更加震惊了。一套房四五百万,还让不让人活了?那还能叫房?应该叫销金窟。四五百万是什么概念?从银行里提出来,厚厚的几百沓现金堆在那里,一张张去烧,那也得烧上好几天。要是换成农村,一整个村子全年种地所得的收入,加起来恐怕也买不起一个深圳的厕所。在这座城市里活下来太不容易了,马路想,难怪马桥在深圳干了这么些年经理,至今连个首付都付不起。
“还差多少凑够首付?”马路问。
“五万。”
马路心里咯噔一下,五万,五万,他妈的又是一个五万,丁小草五万,马桥也五万,难道就没有别的数字?看来五万跟他兄弟俩都有缘。马路的心突然铁一样沉了下去,他寻思着,看来自己与丁小草在梦中相会的时间往后延长了。作为弟弟,没有比哥哥先结婚的道理,他是不是应该先帮马桥凑起这个五万,让这个当哥的先成个家?转念一想,又觉得这想法过于伟大了。没那个必要,奶奶的,一个爹娘生的,谁强谁弱很明显地摆在那里。凭什么啊?上大学,来深圳,当经理,拿高薪,一切与时俱进的事都让他马桥给占光了,在结婚这件事上落一回伍,那也是应该的。这样一想,马路心里踏实了不少。
晚饭是马桥亲手做的,很简单的两道菜:红烧茄子和辣椒炒肉,加个西红柿蛋汤。节俭得有点过分了,马路想,来个普通朋友也不至于这么吝啬,更何况是兄弟?他翻开冰箱去找啤酒,没有。马桥平时都在工厂食堂里吃,节假日才自己开伙,冰箱里没有存放什么东西,别说啤酒,连饮料也没有,看来这台冰箱大多数时间只是个摆设。马路好不容易找到了半瓶矿泉水,赶紧拿出来,拧下盖子一口喝光,把空瓶子扔到垃圾篓里,感觉好多了,又向马桥要烟。
“也没有,”马桥说,“早不抽了。”
“这也没有那也没有,这还叫生活?你是不是成精了?”当年马路学抽烟学喝酒,就是马桥手把手教会的。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如今的马桥既不抽烟,也不喝酒,这个五好男人哪里还像他哥?
“没办法,人乡随俗。”马桥耸耸肩膀,说喝酒误事,抽烟就更不好,既伤身,又伤财。深圳的男人,没几个会抽烟的,人人都忙着赚钱,忙着健康和养生。
又是健康又是养生的,你就自我安慰去吧,马路心想,看来之前高估这个哥了。马桥这个大经理的生活与他想象中实在相去甚远,典型的“三无”人员嘛:无房无车无老婆,还什么狗屁经理,白当了,一顶华而不实的帽子而已。
马桥说:“经理也分很多种,大公司的叫大经理,小公司的叫小经理。这年头只要别人向你递张名片,接过来一看,不是经理就是副总。像我这种小公司的经理算什么?什么都不算,深圳多了去了。你到人才市场去看看,从里到外,密密麻麻的全是人头,从楼顶随手扔块石头下去,就有可能砸到几个博士和几个经理。”
马路吐吐舌头,深圳到底是深圳啊,赶上华尔街了。在马路眼里,博士和经理,都是些大得不得了的头衔,顶尖人才,高山仰止。然而在深圳,这种人才居然到处都是,马路觉得自己一下就变小了很多。这种感觉他一天之前也有过,当时刚从火车站出来,见到深圳的第一眼就是大和高,那些森林般耸立的高楼大厦,以及蜿蜒着铺向天边的宽阔道路,让他觉得自己一下子就变得相当渺小。那时他还只觉得自己是只蚂蚁,现在看来,连只蚂蚁都不如,在这么多博士和经理面前,他只是一粒飘入这座城市里的尘埃。
晚上的时候,马桥带马路看夜景。他们爬上宿舍顶楼的天台,扶着栏杆眺望夜色中的城市。太繁荣了,马路有点震憾,他看到满地都是星星般密集的灯火,把这座城市照得通亮,让人找不到夜晚的感觉。马桥告诉他,往北边走,就是家乡;往南边走,是市区和大海;再往南,是香港。
马路没往家的方向看,既然出来了,短时间内也不可能回去,看来看去徒增乡愁。他也没往香港的方向看,看了也是白看。那地方虽然近在眼前,可在他脑子里却觉得十分遥远。马路知道香港这个地方,那是1997年的事,他记得那一年,当鲜艳的五星红旗插上那片土地后,全国人民都为之欢欣鼓舞。这辈子他都没想过要去香港,还是深南大道对他来说比较实际。马桥说,灯光最密集的地方就是了。马路顺着马桥手指的方向,看到长长的一条明亮的带子。这就是深南大道,很美。
5
第二天,马路进了厂,成为鸿邦厂的一名普通员工。他从人事部领了工装、厂牌、考勤卡。穿过军装的人,穿什么衣服都能衬起来,这套粗陋的工装穿在马路身上,居然也显得十分合身。换上之后,那位漂亮的女文员盯着马路多看了几眼,然后告诉他,工装、厂牌、考勤卡,这几样东西一样都不能丢。这点马路知道,他们这些外地人来到深圳,就如同浮萍漂入水中,没有根,也没有身份,碰到查暂住证的,随时都有被抓进去的可能。有了工装和厂牌,就相当于有了块扎根的地方,安全多了。对于广大打工者来说,厂牌和工装就是他们得以在深圳待下去的身份。
进车间前,马路学着其他员工的样子,想把厂牌挂到胸前,可手底下的动作却不听使唤,挂来挂去没挂牢,又取下来,看了一眼,发现职位一栏里写着“普工”两个字。奶奶的,怪不得挂来挂去挂不上!马路心里猛然腾起一股无名之火。在他看来,既然马桥是个经理,那么他这个当弟弟的进了厂,别说主管、副主管之类的职位,至少也该给他安排个组长之类的干干吧。可是在职务一栏里,却清清楚楚地写着“普工”两个字。六亲不认的人他见得多了,可是像马桥这么彻底的他还是头一回见到。马路拿起厂牌就往办公室里跑,冲到马桥的办公桌前,叫了一声:“哥。”
马桥正在处理一份文件,神情专注,连头也没抬一下,就仿佛马路的话是耳边风,悄无声息地就从他两耳边刮过去了。当经理了,钱没赚到,就当出了这种态度?马路心里的火更大了,把厂牌解下来,一把摔在马桥面前。
“怎么是普工?”马路问。
“不做普工做什么?”马桥停下手里的工作,抬起头,盯着马路的脸,目光有点像在审视犯人。
“当个组长也行啊。”马路说,声音低了下来。不管马桥混得怎么样,总归是个经理,马路多少有点敬畏。
“一口能吃成个胖子吗?才来第一天你就要当组长,给个经理你做不做?”马桥说。
“做。”马路说。
“那行,你来做经理,我做普工好了。”
马路不说话了。马桥走过来,把厂牌给马路带好,在他肩膀上拍了拍。“想当组长,这是好事,好好表现,有的是机会,先上班去吧。”
“员工一个月多少钱?”马路问,他对这种安排还是有点不太甘心。
“多劳多得,少的一千五六,多的三四千。”马桥说。
“员工也能挣三四千?骗鬼吧。”马路吓了一跳,一个员工的工资三四千,这个数字让他难以置信。在家乡的时候,他曾经听那些有过打工经历的人说过,南方的老板都是些善于榨取血汗的机器,给你一分钱,就会榨出你三分血汗,一位普通员工累死累活,加班加点,一个月下来也就八九百块钱,怎么可能三四千?
马桥说那是八辈子以前的事了,改革开放初期,劳动法还不健全,再加上劳务市场供大于求,打工者遍地都是,那些工厂老板才有机会去最大限度地压低工资。现在不一样了,年年都闹民工荒,对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普通员工比管理人员还要金贵,再加上劳动法越来越健全,外来劳务工的自我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现在的普工,跟以前的打工者已经不是同一个概念了,他们跟都市白领一样享受社保,享受假期,在工资收入那块,普工跟一般的基层管理人员也没什么差别。
听马桥这么一解释,马路满肚子的怒气慢慢消失了。对他来说,什么职位并不重要,收入才是他最关心的事。他来深圳的唯一目的,就是一个“钱”字。五万块钱,已经不单纯是个物质方面的概念,而是一张他和丁小草之间的通行证。拿到了这张通行证,才可以让他长达两年多的幻想变成现实。马路在心里飞快地计算了一下,凭他的手脚,干起活来即使不是最快,但也绝不可能最慢。他当过兵,在部队里待过的好处,就是粗活细活都能干。当兵的可以扛钢枪扛大炮,也可以捏钢针缝纽扣。依他的估计,就算一个月拿三千,一年十二个月就是三万六。五万块钱,也就是一两年的事情。如果一个月能拿四千,那么五万块钱只要一年时间便可以存够了。总之,他离丁小草的那张床不再遥遥无期。想到丁小草和床,马路的心情立即由阴转晴,他把厂牌佩在胸前,高高兴兴地上班去了。
马路的工作是开注塑机,属于技术工位,除了计件工资还有岗位补助。这是他自己要求的。上班那天,车间主管指着全车间的工位让马路挑选。主管说:“你是马经理的弟弟,那也就是我哥们了。全工厂你哥说了算,车间里我说了算,你喜欢哪个工位就做哪个工位。”马路说没什么可挑的,哪个工位的工资高就做哪个工位。主管告诉他,开机的工资最高。马路说那就开机吧。就这样开上机了。马桥没骗他,第一个月属于适应期,从不懂到懂,从慢到快,马路居然也拿到了一千七。第二个月动作更加熟练了些,就到了两千多。第三个月,马路已经人机合一了。他很快就成了全车间开机最快的员工。
在开机方面显示出来的天赋,连马路自己都没有想到。马桥当然也没有想到,马路的表现让他刮目相看。对此马桥很欣慰,夸马路在部队待了两年,算没白待,吃苦耐劳的精神磨炼出来了。他鼓励马路,好好干,争取早日当上组长,组长之后是主管,甚至经理。对于马路在深圳的前途,马桥将这张蓝图描绘得很大,但马路一笑置之。什么鸟组长,早就不稀罕了,主管和经理,更是想都没想过,反正也没打算在深圳待多久。他之所以如此拼命,目的再明确不过。一来是奔着那五万块而去,早一天存起五万钱,就可以早一天把丁小草弄上床;二来是为了忘掉一个人——明月。说来也怪,进了工厂后,马路不再想丁小草了,而是一个劲儿地想明月。明月那张缺少表情的脸,动不动就跑到他脑海里来把他吓一跳。他拼命想把这张脸忘掉,却偏偏忘不了。他越是想忘记,这张脸在他脑海里就越来越清晰,出现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白天还好,拼命工作,可以让思绪围着产品和机器转。晚上就很要命了,满脑子里密密麻麻的全是明月。睁开眼睛想明月,闭着眼睛也想明月,睡着了还是明月明月他妈的明月。因为明月的原因,进厂之后,马路很少给丁小草打电话。并不是丁小草在他心中的分量变轻了,而是他心里始终有种愧疚。发生了那件事情之后,他觉得对丁小草有愧,对阿风有愧,对明月更是有愧。有很多次,马路想回阿风那里看看明月,但不敢去,一想到自己与明月之间发生的事情,他便觉得自己就像一个道德丧尽的小丑,勇气全无。这几个月他每时每刻都在担心,阿风会带着明月出现在自己面前,把他的谎言揭穿,再将他全身的衣服扒光,然后将他像个罪大恶极的囚徒一样钉死在道德的十字架上。好在阿风并没找来,看来当初从阿风家里走的时候,没留下电话号码和准确的地址,是对的。
到了第四个月的时候,马路算了算,来深圳已经有一百二十多天了。如果换成其他人,早把深圳走遍了。但马路对深圳还是相当陌生。回想起自己在深圳的生活,马路感觉似乎昨天才从罗湖火车站走出来。这四个月来,除了工厂和宿舍,马路哪里都没去过。不是不想去,而是不敢去。世界很大也很小,他怕自己在街上行走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碰上阿风和明月。
月底发工资,马路领了三千多块,摸在手里,厚厚的一沓,全是新的,一股钞票特有的油印味从工资袋里飘出来,这种感觉真是太他妈美妙了。这时他才想起应该给丁小草打个电话,该报报喜了。可是当他按下电话号码的时候,明月又时不时在脑海里闪现。明月一出现,马路莫名其妙地就心虚了。想来想去,最终没打。没想到丁小草却主动把电话打过来了,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存多少钱了?”丁小草问。
“不到一万。”马路说。
“不到一万是多少?”
“七千。”马路如实回答。
“不错啊,三个月就存了七千。你一个月工资多少?”
“五千多。”这次马路撒了个小谎。
“哇!这么高!跟你哥一样,当上经理了?”丁小草既惊讶又兴奋。
“没当经理,就是一普通员工。”
“普通员工一个月能拿五千,那你去深圳三个月了怎么才存七千?应该是一万五才对。”丁小草说。
“那八千,给我哥借……借去了。”马路说,额头上的冷汗突然就冒出来了。原本他以为自己天生是个撒谎的高手,上次与明月发生了那件事情后,在阿风面前,他能够脸不红心不跳地将自己的罪行掩盖过去,将谎言编织得天衣无缝。到了丁小草面前,马路才知道自己其实并不擅长撒谎,谎话一出口,他便觉得自己像个小偷,连说话都有点结巴了。好在丁小草没再往下追问。但她接下来的话却更加让马路心惊肉跳,丁小草突然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也要来深圳。”
“你来深圳干什么?”马路问。
“干什么?干两件事。”丁小草说。
“哪两件事?”马路又问。
“第一件事是帮你管钱,你赚一万五,就给别人借去八千,不管不行。”丁小草说。
“第二件事呢?”马路接着问。
“第二件事是赚钱。”丁小草这样跟马路计算:一个月五千,一年就是六万,如果她也来深圳打工,就变成一年十二万,俩人打上三年工,就是三十六万。三十六万啊,可以买房,买车,买一柜子的衣服和首饰,她一辈子都没想过可以赚这么多的钱。
马路额头上的汗水一下子滚了下来,他告诫自己在丁小草面前一辈子都不要再吹牛。这次把牛皮吹大了,把丁小草的目标从五万吹到三十六万,爆炸一般扩大了七八倍。他突然发现自己太不了解这个女人了,原来还以为丁小草很容易满足,五万块钱就可以把婚结了,没想到这女人对钱的欲望就像口井,深不见底。
“真来?”马路问丁小草。
“真来。”丁小草回答得很干脆,“怎么,难道你不希望我来?”
马路一下子被噎住了,说不出话。他当然不希望丁小草来。对于物质型女人来说,深圳是个充满诱惑的陷阱,掉进来就没法轻易脱身出去。在物质面前,丁小草不是那种免疫力很强的女人,这点马路清楚。他与丁小草的感情,虽然时间不短,但也并非牢不可破。这年头,男女之间的组合随意得很,他们的关系在没有发展到床上之前,最终是什么结果还是个未知数。如果丁小草死心塌地地喜欢他,也不会在他面前设置那么一个五万块钱的障碍。五万块虽不算多,却让马路多多少少了解到丁小草内心的想法。他觉得即使跟丁小草结婚了,丁小草嫁的也不是他,而是嫁给了那五万块钱。这么一想,马路更加担心了。
“不能来。”马路说。
“为什么不能来?”丁小草问。
“台风。”马路随口找了个理由,说深圳有台风。谎话既然已经开始了,就得继续往下编。“什么叫台风?说了你也不相信,碗口大的树,连根就拔起来了,经常会有人被吹到天上去,掉下来后变成一团肉饼。”
其实马路也没见过台风,但他的描述并非信口开河。对台风的了解,马路是从阿风口里听来的。当然,没这么可怕,但为了起到震慑的效果,马路尽量把它说得严重些,好让丁小草知难而退。
丁小草果然被吓住了,对深圳的热情陡然降下去大半,不再那么紧锣密鼓。可是丁小草虽然胆小,但却并不笨。台风也是有季节性的,她说了等台风季节过去了再来。这让马路稍微安心了点,无论如何,丁小草那边暂时是稳住了。能拖一天算一天,拖到哪天,没准就凑够五万块了,那时他立马回去,把婚结了。结婚的作用马路很清楚,可以让他农奴翻身做主人。现在是丁小草说了算,等生米变成熟饭,角色就会倒转过来了,那时他马路就会建立自己的威风,树立起一家之主的形象。那样,丁小草也就不会来深圳了。
6
又过了一个月,月底领工资的时候,马路拿到手里的数目是四千多一点。到顶了。这个月他拼命加班,绷得像根弦,没让自己松懈过一秒。对于一名普通员工来说,四千块已经不少,可是对马路来说,实在是太少。因为丁小草随时都有可能来深圳,而马路又不想让她来。要想阻止丁小草来深圳,唯一的方法是存够五万块钱,及早跟丁小草结婚。
这么一来,那五万块钱的目标在马路心里无形之中放大了很多倍。时间越往后推移,马路心里就越是着急,五万块钱就像五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这段时间他不再梦见丁小草,也不再梦见明月,他能够梦到的只有钱。他甚至连抢银行的心都有了,当然,也只是想想,真抢钱,他不敢,毕竟是从部队里出来的人,法制观念比谁都强。
不能抢钱,只好做梦,眼睛一闭就是齐齐整整的钞票,五万块一沓,噼里啪啦地从天上往地下掉。他所要做的事情,就是拎只麻袋,兴奋地冲出去捡。怎么捡都捡不完,几下就把自己捡成了富翁,把很多的女人捡到了床上。为什么不是丁小草而是很多女人?这点马路也想不清楚。梦醒后睁开眼睛一看,才知道是美梦一场——身边空空荡荡,口袋里也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太失望了,马路每次醒来都要骂,这狗日的生活。
让马路没有想到的是,他不停地骂生活,生活却并没有亏待他。他的第一个五万块钱来得很容易,容易得让马路自己都有点恍惚,他觉得这件事情极不真实,五万块钱到了手里,他却以为自己还是在做梦。当然,这五万块钱,不是他正儿八经赚来的,靠的是运气。他们车间里有个副主管,叫常平,老板的侄子,是个人见人恨的角色。这家伙仗着与老板是亲戚关系,在厂里飞扬跋扈,车间里的员工没被他欺负过的很少。他私下里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想平安无事地在这家工厂上班,隔三差五就得敬敬神,给他买两包烟,请顿宵夜什么的。对常平的这条规矩,厂里边别的员工都愿意遵守,反正钱也不多,花点小钱买个平安,何乐而不为?但马路不愿意,他最看不起这种仗势欺人的家伙,有钱宁可喂狗也不能喂他。上了几个月班,马路连半根烟都没给常平买过,请吃宵夜更不可能。并不是马路舍不得花那几十块钱,只是常平这样的人他连多看一眼都嫌恶心,更别说与他坐在一起吃宵夜了。
马路不睬常平,常平心里自然不太舒服,明摆着太岁头上动土嘛。发工资的那天,常平将马路堵在了厂门口,一看就知道是故意找麻烦的。马路往左,常平也往左;马路往右,常平也跟着往右。开始马路还对着他笑,出门在外,能少一事就少一事。他来深圳打工,是求财的,不是求气。但一来二去,常平步步紧逼,马路的脸色就不那么好看了。别人怕常平,马路可不怕。
“干什么?”马路问。
常平说:“不干什么,就是想向你要两包烟抽抽。”
马路说:“要烟没有,要拳头有两只。”
“你说什么?”常平盯着马路,就像盯着一个怪物似的,眼睛里充满惊讶。在整个厂,大概还是头一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
常平说:“你知不知道我姓常?”
马路说:“我知道。”
常平说:“老板也姓常。”
马路说:“我也知道。”
常平说:“这家工厂也姓常。”
这些马路都知道,要不是姓常,这狗仗人势的家伙哪敢这么嚣张?
“马桥是你哥?”常平问。
“是。”马路说,心想他要不是我哥,你就不可能健健康康地站在这里跟我说话了。像常平这样的人,马路估计随便一拳就可以让他趴下。
常平说:“你哥是经理?”
马路说是。
常平说:“在别人面前是经理,在我面前连条狗都不如。”
“你再说一遍?”马路突然间就火了,两只手攥紧成拳头。
“怎么?威胁我?再说一百遍又怎么样?我说你哥是条狗,你哥就是条狗……”最后那个“狗”字常平只说了一半,后半截被一种力量硬生生地逼回了肚子。马路对准他的鼻梁就是一拳,啪的一声脆响,就像翻跟斗似的,常平先是飞了起来,然后整个人连同一声惨叫一起摔到地下。马路紧追上去,揪住常平的衣领将他从地上拖起来,单臂一举,常平的两条腿腾在了半空。在马路的拳头下,常平那张脸刷的一下就白了。
马路问:“你现在再说说,谁是狗?”
常平说:“我是狗,我是狗。”
马路说:“这就对了。你记清楚了,在这工厂里,你骂谁都可以,骂我哥,不行。”说完将常平放了下来。
常平拔腿就跑,跑的时候回过头来说了一句:“你等着。”
马路笑了笑。“好,我等着。”
他当然会等着。这辈子除了父母和马桥,他还真没怕过谁。过了一会,果然来了好几个人,由常平带队,鬼子进村一般,气势汹汹地围了过来。马路在心里冷笑了几声,这样的小混混,就是再多来几个,我马路也不会放在眼里。常平指指身后的几个人:“奇了怪了,你怎么不跑?你不怕吗?”
马路说:“我怕个鸟,是一起上还是单个上,随你们挑。”
“废话,当然是一起上了。”常平一声令下,那几个人蜂拥而上。面对这种局面,马路不慌不忙。在部队里,练得最多的就是格斗和散打,实战经验太丰富了。他揪到哪个打哪个,没几下,这几个草包全都鼻青脸肿了。一看形势不对头,常平转身又跑,这伙人也跟着四散而逃。
马路还是站在那里,等着常平去搬救兵。等了一会,常平没有来。但人事文员来了,让马路立即去办公室一趟,说老板有事情找。老板?马路吓了一跳。到这家工厂几个月了,被老板往办公室里叫还是头一回。马路这才知道,常平最后搬到的救兵是老板。老板就老板,无所谓了,他跟着人事文员去了老板的办公室。
“你很会打架是吗?”老板问他。
马路点点头。反正人已经打了,最多就是开除,算个屁,此地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奇怪的是,老板不但没有开除马路,反而出人意料地要带他出去办件事——帮老板讨债。对方欠了老板一百多万的货款,拖了将近一年,还没要到,很明显是想把这一百多万拖成一笔烂账。老板每次一去,对方的老板就让该公司的保安招呼。这次也不例外,老板带着马路一到,对方就出来了六名保安,个个人高马大,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这种局面,没道理可讲,也不用再讲道理,三两句话就打上了。拳头就是最好的道理,马路使尽全身解数撂倒三个,另外三个也不敢动了。在马路的拳头之下,这笔账很顺利地讨到了。老板喜出望外,当场就给了马路五万,并且让马路以后不用上班了,就跟着他,帮着厂里讨账。马路很明确地拒绝了。他也喜欢钱,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种钱赚得不是很舒服。要不是想着丁小草的那五万,这钱没准他会不要。
回到宿舍,马路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要给丁小草打个电话。在丁小草还没有来深圳之前,他必须告诉丁小草,五万块钱已经到手,他打算订明天的票,回老家结婚。只要婚一结,丁小草就来不成深圳了。这还是其次,更重要的是,有了这五万块钱,丁小草的裤子就可以顺畅地脱下来了。已经在梦里想了好几年,如今该来点实际的了。
马路越想越兴奋,全身上下着火一般,之后又想到了明月,身体里的热情才陡然降了下来。他之所以这么急着要离开深圳,明月是主要原因。客观来说,深圳是座非常不错的城市。他说的台风,那是假的,现实的深圳是四季如春,有美丽的深南大道,又有大把的钱可挣。说实话,马路挺喜欢这里。但是自从出了明月那件事情之后,马路就没办法把自己和这座城市融合在一起了。他心里一直充满愧疚,干什么事情都觉得心虚。为了防止夜长梦多,再好的地方,也必须离开了。马路拿出手机,翻出丁小草的号码,准备向丁小草发出幸福之音。还没拨,马桥到了。
“听说老板奖了你五万?”马桥问。
马路点点头,他说马桥天天坐在办公室里,就像一只鸟给关在笼子里,没想到消息还挺灵通。
“不灵通不行。”马桥说,“免得你说我对你关心不够。”
这关心也太虚情假意了,但马路还是觉得受用。接下来马桥提到了买房子的事情,说地方已经看好了,在一个叫锦绣江南的小区里,两房两厅,南北朝向,阳台和厨卫间都很宽敞,光线也很充足。总之是什么都好,就是手里的钱不够,还差五万付首期。
“五万五万,又是五万!”马路突然警觉起来,“半年前差五万,现在怎么还差五万?”马路有点不太相信。
“你没看到房价一天一涨?前几年的时候,二三十万就能买套小房,现在二三十万只能买个卫生间了。”马桥说,“所以这房我得趁早买了,否则涨来涨去,我存的那点钱永远也填不满首期。”
说到这里,马桥的目的已经很明确了,就是想把马路的那五万块钱搞到手,再加上他手里现有的钱,然后变成一套房子。马路的反应当然是不可能,心想你要买房,我还要结婚呢,到底哪件事更重要,傻子都能掂量出来。他斩钉截铁地送了马桥一句话:“你要买房可以,谁有钱你上谁那里去借,我那五万块,想都别想。”
不借马桥也不强求,强求没用。他太了解这个弟弟了,硬起来就像根钢筋,怎么扭都扭不弯。所以马桥走了。
马桥走后,马路没再给丁小草打电话。他失眠了整整一个晚上,脑子里就像装着一架秋千,在马桥买房子以及自己和丁小草结婚这两件事之间荡来荡去。兄弟和女人,到底哪个更重要?马路想了一晚也没想出结果。可是第二天一早,他就把五万块钱送到了马桥手里。这不是他思考出来的结果,而是一种条件反射。没想到马桥变本加利,要的不是五万,是马路所有的钱。马桥说房子买下来后,还要装修,要入伙,要买家具,钱越多越好,总之他现在是恨不得去抢银行了。
越多越好,能多到哪里去呢?几个月下来,马路只存了一万多。马桥说一万多也要,可以多买几十块地板砖。
这就是兄弟,这边退一步,那边就步步紧逼,非得赶尽杀绝不可。这点马路认了,老婆可以从成千上万的女人里面找,兄弟生下来就定了,没办法选择。马桥要多借一万,马路就把存下来的工资也一并给了。五万都可以给,不在乎那一万。给完之后马路强调:“说好了,是借你的,不算利息,一共六万。”
马桥说:“亲兄弟明算账,利息一定要给,到时还你八万。”
就这样,在经历了短暂的富足之后,马路又是一无所有了。
7
入秋之后,深圳刮了场台风,把整座城市搅得天昏地暗——公交停开,学校停课,所有的公共场所冷冷清清的。在马路看来,有台风和没台风的深圳,是两座完全不同的城市。当然,台风对深圳有影响,对马路却没有什么影响,反正成天待在车间里,闷头闷脑做事,台风再厉害,也不会把这么大的厂房卷跑。说完全没有影响,也不太可能。这场台风给马路的影响是精神上的。想到台风,他就会想起丁小草想来深圳的事。上回好不容易把台风搬出来吓住了她,这次等台风季节一过,估计就没什么理由再阻止她来深圳了。这件事情让马路一直忐忑不安。
该来的还是会来。台风很快就过去了,这座城市又回归到它原有的状态里——青春、奔放、忙碌、和谐。不和谐的是马路。两周之后,他接到了丁小草打来的电话。丁小草在电话里说:“我给你个惊喜。”
马路说:“什么惊喜?”
丁小草说:“你猜。”
马路说:“猜不着。”
丁小草说:“我已经到深圳了!现在就站在罗湖火车站的门口。太震惊了,没想到深圳这么美!”
“什么?”马路攥着电话跳了起来,头上就像被谁敲了一棒,脑子里嗡嗡响个不停。上次丁小草要来深圳,他手里还存有几千块钱。现在丁小草来了,他所有的家当已经变成了马桥那套房子的一部分,现在身上连一分钱都没有了,丁小草跟着他只有喝西北风。这个女人要是问起来该怎么办?如实回答还是再次撒谎?马路有点手足无措,就算这次应付过去了,后面的事情势必更加麻烦。这女人太现实了,到了深圳,越是现实的女人,马路心里的危机感就越强。深圳的人口结构他知道,女多男少,一个大款可以用钞票把无数的女人吸引到身边,但一个穷光蛋想让一个女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比登天还难。现在丁小草猛然杀到,马路身上又没有一分钱,标准的穷光蛋一个,他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去应付这个女人。
“怎么样,惊喜吗?”见马路不说话,丁小草又问。
“惊喜,惊喜。”马路猛然回过神来,他说,“怎么不惊喜?我他妈太惊喜了。”
丁小草突然来到深圳,马路只有惊,没有喜。但没有喜也得去接,不接的话,后面接下来肯定就是悲剧了。他挂掉电话就往办公室里跑,从马桥手里拿了一千块钱,打辆车直接奔往罗湖火车站。
这是马路第二次到火车站,感觉跟上次一样。还是人多,密密麻麻全是簇拥着的人头和脸。在这里找个人不容易,任谁混进去,都会被这股人流吞没。马路围着火车站转了几圈,没找到丁小草,打她电话,提示关机。马路突然就急了起来,刚到深圳,马桥关机,现在丁小草也关机。马路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人的手机总是偏偏在不该关机的时候关机。着急也没用,他只能站在出站口等。他知道丁小草不是傻子,见不到人,肯定会来这个地方找。
马路等了半天,没等到丁小草,心里越来越急,拿着手机不断地打电话,打了无数遍,还是关机。什么破手机!马路火了,拿起手机就往地上摔,没摔成。一条瘦小的身影跳了出来,横到他面前。
“哥。”那人叫了一句。
马路吓一跳,抬头一看,是阿风
“有事?”马路问。表情装得很平静,心里面却仿佛有几十只鼓在咚咚咚地敲。有时候世界就是这么奇妙,最不想发生的事情,在这一天里,就像是安排好的,突然之间就集合在一起来到他面前了。
“没事,去我家里坐坐。”阿风说,一只手很热情地搭上了马路的肩膀。
“不用了。”马路说,“我有事。”
“不耽搁你,就五分钟。”阿风说。
“五分钟也不行。”马路说。有明月在那里,他哪里敢去?别说是五分钟,五秒钟他也不敢。他心里虚得不行,只想尽早甩掉这个家伙。
马路执意不去,阿风也不强求,说不去家里可以,但要给他五分钟时间,就五分钟,一秒都不会多要,让他跟马路说几句话。马路答应了,说说话当然可以,毕竟阿风是他到深圳之后认识的第一个朋友,这么久没见面,叙叙旧也是理所当然的。只是他担心阿风会提到明月,他想,万一阿风发现了自己跟明月之间的事情,他该怎么处理?想到明月,马路有点忐忑。
好在阿风连明月的半个字都没有提到,他只是告诉马路,说最近找到了一条极好的发财之路,来钱很快,跟捡钱差不多,一年半载就可以搞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比卖假证有前途多了。原来是这样,马路舒了一口气。一年搞几十万上百万,他没想过,也不去想,天上不可能掉馅饼。
“一年几十上百万,吹吧?”马路说,“这么好的事你自己不去做?”
“谁吹谁王八。”阿风说,“这个行业我做不了。”他拍拍胸脯,“你看我这身板,竹竿似的,风一吹就倒,这辈子我也就只能卖卖假证。但你肯定行,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做。”
马路想都没想,一口就回绝了。他说他现在最不想做的事情就是发财,他只想安安心心地打份工,一个月赚个三四千,有吃有喝就足够了,太多的财富他消受不了。马路当然知道阿风的发财之路,肯定不是什么正大光明的事情。他就是穷到死,也不走这一步。不但自己不走这一步,他还想让阿风也及早回头,别卖假证了,找份正正当当的工作,过点清清白白的日子,这样对明月也算有个交代。
“别干这行了。”马路劝阿风,说,“跟我去厂里打工,手脚勤快点,一年下来也能挣两三万。”
“两三万,远远不够。”阿风说。
“一年两三万还不够?”马路说,“难道你吃的不是饭,是钱?”
“没办法。”阿风说,“以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现在是三张嘴在吃。”
“怎么是三张嘴?”马路有点莫名其妙了。阿风加上明月,最多也只有两张嘴,难道这家伙又养了一个?
“明月怀孕了。”阿风说。
“怎么可能?”马路又吓了一跳,今天真是见鬼了,惊讶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他问,“才一次就怀上了?”
“你怎么知道才一次?”阿风说,没等马路回答,自己先得意扬扬地炫耀起来,“被你说中了,我跟她就那么一次,但只一次就怀上了,你说我是不是个神枪手?”
“绝对是全世界最牛逼的神枪手。”马路说,语气十分肯定。这下他更加站不住了,连一分钟都不想在阿风面前多待。马路掏出手机,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屏幕,说:“糟了,已经三点多钟,差点误事,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说完拔腿就走。
阿风说:“留个电话,以后好请你喝喜酒。生下来后,孩子认你当干爹。”
干爹个屁,十有八九就是亲爹,马路想。这时候他恨不得自己能长出两只翅膀,以最快的速度逃之夭夭。但马路没有跑,而是把电话号码报给了阿风,也留下了阿风的电话号码。
离开阿风之后,马路心里十分纠结。他之所以给阿风留下电话号码,当然不是为了留住阿风这个朋友,他是为了明月。明月明月,又是明月。这样一来,马路的烦恼又来了。好不容易才让这个女人在脑子里淡忘下来,没想到一下子又被阿风诱发出来了,而且这次更为严重,因为他想着的不仅仅只是明月一个人,除了明月,还有明月肚子里孕育着的那个生命。
8
正如马路所料,来到深圳后,丁小草像挺机关枪一样,向马路问了一连串的问题:存了多少钱?升职了没有?现在工资涨到了多高?问完后强硬地伸出手,让马路把存下来的钱通通交公。
“钱?什么钱?”到了这地步,马路只能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两手一摊,如实相告,“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钱全都借给马桥买房子了,现在我人一个卵一条,你爱怎么着怎么着。”
让马路没有想到的是,丁小草在这件事情上表现得相当大度。丁小草说借出去就借出去了,不管怎么说,借出去还是自己的钱,只要没有胡乱花掉就好。这让马路在心理上轻松了不少,而且马路发现这个女人也很好安置,一来深圳就进了工厂,成了流水线上的一名员工,工作起来比马路还要卖力。对马路,丁小草只有一个要求:以前他赚了多少钱,借了多少钱出去,她一概不管,但后面的工资,一分不少,全都要交到她手里,由她来掌管。这点马路毫无意见,迟早是要结婚的,谁管都是一样,况且丁小草管钱,比他自己管起来更加安全可靠。他太了解这个女人了,钱只要一进她的腰包,钩子也钩不出来。
丁小草来了之后,马路的经济状况开始慢慢改观。两个人一起努力,存起钱来比马路一个人单枪匹马快了很多。他们一个月下来可以存下五六千块钱,收入相当可观了。每次工资发下来,丁小草都会乐得合不拢嘴,活脱脱一副守财奴的嘴脸。但是对马路来说,这种存钱的速度还是慢了。丁小草没来深圳之前,他对上床的渴望还没这么强烈,丁小草一来,脑子里天天就是丁小草和床。他毅然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并向丁小草提出,让她搬出宿舍,和自己住到一起。丁小草同意了,搬就搬,反正迟早是要住到一起的。于是两人就住到了一起,开始是两张床,一人睡一张。这样睡了几天,丁小草睡得很香,马路却无论如何睡不着,每天醒来都是一副大熊猫的样子。后来马路又进一步提出,为了节省资源,两张床精简为一张。丁小草也同意了。马路的幸福指数一下子蹿升了一大截,每天晚上搂搂抱抱,用手和嘴把丁小草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熟悉了。但是到了最后一步,丁小草还是很顽强地坚持着自己的原则——什么时候把五万块钱摆出来,就什么时候让马路如愿以偿。
五万五万,去他妈的五万,五万早就变成了马桥那套房子的一部分。马路对五万这个数目简直恨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然而他虽有满腔愤怒却无处发泄。现在马桥的房子是有了,但马路的幸福却没了。怪谁呢?当然只能怪自己。马路没法怪马桥,在借钱这件事情上面,是他自己心甘情愿的,马桥并没逼他。所以马路只有自认倒霉——这辈子投错胎了,谁让他有了这么个哥?
刚开始那段时间还好,马路可以忍受,每次忍下来之后,就把甜蜜的希望寄托给下一个晚上。可是他左等右等,丁小草还是死守防线,下一个晚上迟迟不来。时间一长,就成了一种折磨。马路明白,在丁小草铁一样坚硬的原则下,没有那五万块钱,他的下一个晚上永远都将是遥遥无期。这样一来,睡在一起,比不睡在一起更加让人难受。所以马路赚钱的欲望越来越强。上回他已经跟老板讲明,以后收账再也不去了。可是后面老板一叫,马路又去了几次。但这方面的收入已经锐减,老板不可能次次像第一次那么大方,一下就给五万。收到账后,最多给一两万,少的七八千。再说,也没那么多账可收。马路被钱逼得越来越紧了,满脑子想着的,除了钱还是钱。丁小草让马路不要急,说迟早是他的人,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再等一等死不了。
马路也知道死不了人,要是会死人,他早死过一万次了。但他实在是不想再等了,丁小草可以等,马路却不能等。原因是,常平盯上了丁小草。这家伙像苍蝇一样,成天嗡嗡嗡地围着她转。对常平,丁小草的态度也很含糊,既不接受,也不拒绝,搞得马路心里整天就像酿着缸醋。要想打破这缸醋,没有别的办法,唯一的办法就是五万。这个五万让马路想到了阿风上次跟他说过的发财之道,上次很干脆地一口回绝,现在却不得不开始酝酿了。如果阿风说的也是像收账这样的事情,他可以试试,反正给老板收也是收,给别人收还是收。马路突然就动了心,当即拔通了阿风的电话,约阿风见面。
阿风问:“什么时候?”
马路说:“越快越好。”
阿风说:“行。”
电话挂掉没多久,阿风就来了。一见面马路就问:“你有赚钱的门路?”
“有。”阿风说。
“偷还是抢?”马路问。
“不是偷也不是抢。”阿风说,“完全合法,你干不干?”
“干。”这次马路答应得很爽快。可以合法地去赚几十万上百万,这样的美事放着不干,天底下哪有这种傻瓜?他太需要钱了。
“干就跟我走。”阿风说,在路边拦了个车,拉开车门钻进去。马路糊里糊涂地跟着上了车。
出租车走了近一个小时,将他们载到市内,扔在一家酒店门口,油门一踩就走了。深圳把车开得最忙碌的有两种人,一种是的士司机,另一种是大巴司机。他们凭借高超的驾驶技术,在蚁群般的车流里来去如风,将“时间就是金钱”执行得相当彻底。
马路看清楚了,这家酒店叫喜来登。走进去一看,五星级,大堂比他们工厂里的车间还要大,里面富丽堂皇的装饰让马路晕头转向。他心想,自己实在是太不了解深圳了,他原以为深圳的美丽,全在深南大道上面,现在看来完全弄错了,深圳美丽的地方不仅仅是深南大道,除了深南大道之外,还有很多这种像皇宫一样的地方。太不可思议了,喜来登的豪华程度让马路感慨万千,像他这样的打工者来到深圳,只不过是一只青蛙掉进了井里,每天睁着眼睛看深圳,看来看去,却不知道深圳这座城市里到底蕴藏着多少奇迹。
阿风走到柜台前,从钱包里数出一把钞票,拍到柜台上,让服务员开个房,说要豪华单人间。马路吓了一跳,他按那把钞票的厚度估算了一下,不少于一千。开间房要一千,这是什么鬼地方?
“我是来赚钱的,不是花钱。”马路有点心疼。
“先花钱,再赚钱。”阿风说,“你尽管放心,做兄弟的绝对不会坑你。”
阿风拿上房卡,带马路进了电梯。上到九楼,阿风用房卡刷开房间。这房间的豪华程度再次让马路无比震惊——古香古色的地毯、琳琅满目的壁灯、欧式吊灯、雪白的床单、大屏幕液晶电视、充满贵族气息的衣柜,等等。从噪音杂乱的车间和充满汗臭的宿舍里,猛然再来到这个地方,马路就像从一个世纪来到了另一个世纪,这个世界突然就让他看不明白了。他一辈子没少做过梦,但没有一次能梦到自己住进这样的地方。
阿风掏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用广东话叽里呱啦地说了一通。天底下最难懂的也许就是广东话,马路一个字都没听明白,整个通话的过程当中,他只听到阿风像一只鸟那样在耳边不停地鼓噪。
打完电话阿风就走了,让马路在酒店里等,说让他赚大钱的那个人现在在宝安,马上就到,这人开的车起码两百万以上,从宝安到这里最多半个小时,他要是实在无聊可以先冲个凉,反正迟早是要冲的。
马路越想越疑惑,住在酒店里冲个凉就能赚几十万上百万,阿风联系到的财神爷究竟是个什么人?这个世界太难以想象了。
冲了凉,财神爷还没到。马路披条毛巾,惴惴不安地在房间里等,时间一下子就被拉长了,半个小时就像过了半个世纪。在等候的过程当中,马路感到自己在不断衰老、发霉、腐烂、干燥,整个人逐渐由一个生机勃勃的青年变成一堆尘土。他心里始终有种强烈的预感告诉他,即将发生的不会是什么好事。
想太多了。恍惚中马路听到有人敲门,走过去打开一看,财神爷到了,是个女人,四十来岁,满身闪闪夺目的首饰将她装点得十分富态。女人一进门就笑眯眯地盯着马路看,多看两眼,脸上的神态就含糊起来。
马路身上的毛巾一下子掉到地上。谜底解开了。阿风所说的发财之道,不是给人收账,而是做鸭。这种职业马路听人介绍过,工作很轻松,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陪女人上床,收入高得不得了。但收入再高,这种钱也不是他马路想赚的。在部队时受到的教育,使他养成一身正气,对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感到愤怒、屈辱。
“不错不错。”女人满意地说,把包丢到床上,开始脱衣服,一边脱,一边牛皮糖似的往马路身上贴。马路坚定地闪到一边。女人扑了个空,差点栽倒。
“怎么?还害羞?”女人说,“一次五千。”
马路手忙脚乱地去穿裤子。他的脸气得铁青。
女人说:“一万。”
马路又穿上了衣服。
“两万。”女人说。
还没说完,马路已经拉开房门,逃命一般冲了出去。电梯没开,马路转身往楼梯口奔走,就像阵疾风一样,一口气从九楼刮到一楼。走出酒店的时候,手机响了,马路接通电话。是那个女人打来的,看来在拉皮条的时候,阿风已经把他的电话号码给这个女客人了。这狗娘养的,马路在心里暗暗骂了一句。
“五万。”女人说。
马路没说话。
“要是五万你还嫌少的话,干脆点,你自己说个数。”女人说,“钱不是问题,我看上你了。”
马路还是没说话,直接将电话挂掉了。这次,他对五万这个数目不再敏感,他只想将整个深圳挖地三尺,把阿风找出来,往死里揍一顿。马路火速打了个车,带着满腔怒火直扑阿风住的地方,下了车就打阿风电话。
“完事了?”阿风问。
“完事了。”马路说。
“感觉怎么样?”阿风又问。
“感觉真他妈太好了,就像做神仙。”马路说。
“哥,我没看错,你就是干这行的料。”阿风说,“赚了多少?”
“五万。”马路说。
“哇!财色兼收啊!”阿风的声音一下子提高了八度,“我没骗你吧,一次五万,二十次就是一百万,你说你是不是该好好感谢我?”
“感谢,一定得感谢,”马路说,“你赶快出来,让我重重地感谢你一下。”
阿风很快就出来了,身后跟着一个女人,是明月。见到这个女人,要换成以前,马路早就跑了,他不敢见明月。今天马路没想那么多,脑子早被怒火烧昏了,想不到别的事。他豪不犹豫地走过去,对准阿风的脸伸手就打。
“靠,有这么感谢的吗?”阿风机敏地跳到一边,指指站在身后的明月,“打我就是打孩子他爹。”
马路心里的气一下子消失于无形。他看看明月,肚子已经微微隆起来了,身材比以前臃肿了不少,表情还是跟以前一样麻木。唯一不同的是眼睛,这双呆板的眼睛仿佛是系了根绳子似的,一刻不舍地拴在马路身上,把马路看得全身发毛。有那么一刻,马路觉得不是明月在看他,而是明月肚子里的孩子在看他。
9
为了弥补对马路造成的心灵伤害,阿风又给马路介绍了一条正儿八经的赚钱门路。这次的工作完全合法,也符合马路的要求——给一家建筑公司打零工,具体工作是去一个修筑地铁的工地上扎钢筋。这份工作马路很喜欢。因为环境特殊,长期待在地底下工作,不见阳光,是名副其实的底层工作了,工价比地面上的工地要高出许多。对马路来说,底层不底层无所谓,能赚到钱就好。
这样一来,马路的时间全被工作占据了,白天在车间里上班,晚上则像耗子一样钻进地底深处,与钢筋水泥打交道。工地上班跟工厂一样,全计件,扎多少钢筋就得多少钱。马路要钱不要命,别人一个晚上可以赚三百,马路至少要赚四百,手上的伤口破了又好,好了又破。好好的一双手,几天下来就成了一块干裂的树皮。马路毫不在乎,受点皮肉之苦,对他来说太无所谓了,比起丁小草给他施加的精神压力来,他觉得连当黑奴都是件幸福的事情。工友们都说马路要钱不要命,疯了。疯了就疯了,不疯不行,常平对丁小草黏得越来越紧,时间长了,迟早会发生变故。
勤劳的确可以致富,几个月后,第二个五万就有了。因为来得光明磊落,所以这个五万,比第一次的那个五万更让马路觉得舒服,也更有底气。他在工业区附近找了家宾馆,开好房,然后揣着那张五万块钱的银行卡,激情澎湃地把丁小草约到了房间里。
丁小草问马路,什么事?是不是世界大战又要发生了?把自己搞得这么火急火燎的。马路没时间跟丁小草玩幽默,二话不说就将丁小草摁到床上。他说:“即将发生的不是世界大战,而是床上大战。”
“五万有了?”丁小草问。
“有了。”马路放开丁小草,把卡掏出来,晃了晃,“这里面五万还多出几块。”
“这是卡,”丁小草说,“我只相信现金。”
“没问题,我马上就可以让这张卡变成现金。”马路爽快地说。
“变成现金也不行。”丁小草说。
“我操,”马路急了,“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想谋杀亲夫,把我活活憋死?”
“她来了,”丁小草说,“过两天再说。”
“她是谁?”马路问。
“大姨妈。”丁小草说。
“哪个大姨妈?”马路说,他记不起来丁小草有什么小姨妈大姨妈。丁小草的话马路没听明白,也不想听明白,他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以全世界最快的速度,摧枯拉朽地脱下丁小草身上的最后一层衣服。“管她大姨妈小姨妈,就算我岳母娘来了我也要上,我他妈快憋疯了,天王老子来了都一样。”
马路连撕带扯,满头大汗地忙碌着。丁小草不再反抗,反抗也没用,马路疯了。她只有让这个疯子脱。脱下底裤后,马路摸到一手血糊糊的东西,突然明白了大姨妈是什么东西,全身上下瞬间冰冷。马路停下来,盯着斑驳的手掌,不断苦笑。大姨妈真不是个东西,迟不来早不来,偏在今天来了。看来只有再等两天,两天之后,马路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有五万块钱在手里,马路不再担心丁小草跑掉。
可是,两天过去了,马路还是没有得手。因为丁小草的大姨妈走了,阿风又来了。阿风影响不了马路,但明月却可以。尽管马路一心想把明月忘掉,实事上却是,不但没有忘掉,反而越来越根深蒂固。来到深圳之后,在马路心里,明月早已经在无形之中取代了马桥,也取代了丁小草。尤其是怀孕之后的明月,已经成了马路脑子里出现最频繁的人。
阿风一来就问:“哥,你这身功夫从哪里学来的?”
马路说:“部队里学的。”
“教教我。”阿风说。
马路说:“你真想学?”
阿风说:“真想学。”
“想学不难,”马路指着路边的一块砖头,“过去打两拳试试。”
“我学的是功夫,不是打砖头。”阿风被马路弄得莫名其妙。
马路说:“每天对着这样的砖头打五百拳,功夫自然就出来了。”
“砖头我打不来。”阿风说,“有没有速成的?”
“没有。”马路说,“为什么要学功夫?”
阿风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告诉马路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好消息是:他带明月去看过医生了。明月的脑子能治好,只是要动个手术,开颅,手术费在二十万左右。医生说这病必须治,不治的话,孩子生不下来,即使生下来了,脑子也可能不正常。所以他得拼命赚钱,多卖些假证出去。如果有功夫护身,赚钱的效率就会高很多,警察来了也不怕,碰上一两个就打,碰到成群结队的就跑。这就是他为什么想跟马路学功夫的原因。阿风的坏消息是:他手里没有那么多钱。
马路一下子紧张起来,阿风嘴里哪里有什么好消息,对他来说,这两个都是绝对的坏消息。
“还差多少?”马路问。
“我手里有十五万,还差五万。”
“我操!”马路跳了起来,又是一个五万。在马路眼里,五万这个数目已经变成了一种灾难,变成了五万把刀子,每想起一次,他的心窝子就会被扎成密集的一片窟窿。马路的第一反应当然是逃跑,可是手脚却不听使唤,就像是被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捆绑住了。所以马路没有跑,不但没有跑,反而把身上的银行卡掏了出来,并写上密码,一起交到阿风手里。
“这里有五万,先拿去用,”马路说,拍拍阿风的肩膀,“我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阿风嘴巴张开,惊讶得说出不话,整个人就像电影中被定死了的镜头。回过神后,还是说不出话,他唯一的反应就是扑通一声,双膝弯曲跪在地上,对着马路倒头就拜。马路伸手扶住。不用拜了,他受不起。如果明月的病能治好,别说是五万,就是五十万,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让阿风拿去。阿风站起来,被感动得眼泪哗啦啦淌了一脸。在这一刻,马路成了他眼中的神。
马路不是神,他没那么高尚。五万块钱,只不过是为了买个安心。如果资助的对象不是明月,他五块钱都未必会给。对他来说,这五万块钱太重要了,它不仅仅代表着钱,还代表着他跟丁小草的幸福。一想到丁小草,马路的头立即就大了。阿风走后,他就像被人抽去了筋骨似的,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一冲动,五万块钱又没有了,眼看着即将到手的幸福,就像个肥皂泡一样破碎。丁小草要是问起来,该怎么办?就算是不问,马路也觉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是个未知数,在常平的死缠烂打下,丁小草显然有些把持不住了。在马路的设想中,他和丁小草之间原本是个喜剧,可是在那五万块钱的障碍下,如今显露出来的迹象越来越像幕悲剧。唯一能阻止悲剧发生的,就是存够五万块钱。所以,赚钱是当务之急。工地是不能再去了,他毕竟是个人,不是头牛。再这样拼命下去,就算是头牛也得活活累死。可是,不去工地又去哪里挣钱?马路想来想去,脑子破了还是找不到什么办法。后来马路索性不想了,不如找个地方喝酒,喝醉了睡一觉,天大的事情都等过了明天再说。明天是个好东西,是让人活下去的最好的理由。
喝酒的地方,当然是在路边的排档上,一个挨着一个挤在一起,到处是吵闹声和锅碗盆灶的敲击声。这地方是很典型的那种南方工业区的夜市,天下的底层人物全会聚在这里了。有摆地摊的,有卖花的,有推三轮车叫卖的,也有穿着制服推销啤酒的,总之,五花八门,形形色色。马路点了一盘田螺、一盘干炒牛河、一碟花生米,外加五瓶金威啤酒。刚坐下,来了个推销者,嘴巴凑过来问:“哥们,要手机吗?诺基亚的,绝对正版行货,原价五千八百八十八,现价两百。”
“拿来看看。”马路说,咬开一瓶啤酒,头仰起来往肚子里灌。马路不是傻子,这年头骗子多如牛毛,而且很多骗子骗术低劣,一眼就能识破。就比如眼前这位仁兄,一说话马路就识破了,识破了他也不说。心情太烦了,正想找个人寻开心。在他看来,这个骗子比马桥,比阿风,比常平,比丁小草这些人要可爱多了。
推销者两眼放光,把手机拿了出来,递给马路。马路拿在手里,左看右看,果然是诺基亚的,仿真程度高得让人无法相信。试试功能,该有的全有,比真的诺基亚还诺基亚。这年头的科技真是太发达了,没有什么假东西做不出来。这些年流行一个名词:山寨。马路当然知道山寨的意思,手机可以山寨,汽车可以山寨,文凭可以山寨,海归可以山寨,甚至连明星都可以山寨。他联想到了丁小草,既然一切都可以山寨,区区五万块钱为什么就不能山寨一下?天无绝人之路啊!马路猛地一拍脑袋跳起来,招手叫老板过来,立即埋单,埋完单后对推销者说:“哥们,谢谢你!”
马路这声谢谢是真心的,“山寨”这个词来得太及时了,给他的启发无异于雪中送炭。推销者却被他的惊喜弄得莫名其妙。“手机你买下了?”推销者问。
“手机,我就不买了,这些啤酒和菜送给你,算我请客。”马路说,转身就走。
回到宿舍,马路立即给阿风打电话。在阿风心里,马路已经是神。这点马路可以感觉出来,电话一接通,阿风的感激之情便浓烈地流淌在声音里。但马路打阿风电话,不是来让他感激的。马路将自己的难处说了一遍,然后向阿风求助:拿不出五万,他与丁小草的感情已经摇摇欲坠了,多拖一天,就多一份危险,没办法,只能用山寨的方式来巩固爱情。
阿风问马路什么叫山寨方式。马路如实相告,将自己的想法和盘托出。阿风一听就乐了,说:“高明啊,哥。想要弄山寨的?没问题,我别的没有,就是朋友多,方方面面的都有,尤其是搞山寨生意的。”
阿风的神通广大,马路早就体会到了,比如说上次的富婆,不知阿风是通过什么方式找到的。一想到那个女人,马路有点想吐,但他不能吐,还有大事等着去做。阿风告诉马路,他有个做山寨版钞票的朋友,做出来的东西连验钞机都验不出来,产品应有尽有,欧元、美元、英镑和人民币。
马路想要的不是山寨钞票,他知道使用伪钞的严重性,十有八九蹲监狱。他跟阿风说他想要的是枚戒指。戒指就更好办了,阿风说,路边的地摊上,五块钱一枚,钻石可以镶得比法老之星还大,两个小时之内送到他手里。
阿风的确有点能耐,两小时后,一颗山寨版的钻戒到了马路手里。太绝了,马路左看右看,看不出任何伪劣产品的痕迹。阿风告诉他,也不完全是假的,白金含量百分之五,钻石是人工的,叫酷石,不是路边货,是他正儿八经花了八百多块从商场里买来的,除了专业的珠宝鉴定专家,任何人都看不出真假。
阿风的话让马路就像吃了颗定心丸。到了晚上,他揣着这枚钻戒,满怀信心地去向丁小草求婚。
“结婚可以,”丁小草说,“五万呢?拿出来。”
“五万,没问题。”马路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盒子,啪的一声拍在桌上,“这就是五万。”
“前两天是银行卡,今天怎么变成盒子了?”丁小草问。
“准确地讲应该是装钻戒的盒子,”马路说,把能想到的花言巧语全搬了出来,“钱算什么?钱就是纸,像你这样的女人,当然只有这种高贵的钻戒才配得上。”
“钻戒?”丁小草当然不信,她不是傻子,“就这么个小盒子能装下五万?”
“能,五百万都装得下。”马路把盒子拿起来,对准一个键,按了一下,砰的一声,盒子的嘴巴张开了,蹦出来一枚闪闪发光的白金钻戒。太逼真了,阿风走后,他拿着这枚钻戒到珠宝店去对比过,外表跟那些十几万的真家伙完全一样,不是专家级的人士根本分辨不出真伪。丁小草当然也分辨不出。
马路学着电视剧里男主角求婚时的样子,单膝跪地,把戒指带在丁小草的无名指上。“嫁给我吧。”
“搞什么鬼!五万块就换了这个戒指?”丁小草跳了起来,“这么个破玩意能值五万?骗鬼吧!”
“不信?”马路说,“不信你可以找家珠宝店做鉴定。”
“好,现在就去天虹。”丁小草说。
丁小草不精,但也不笨,哪有这么容易上当受骗?马路冷汗刷刷直往外冒,好在这一点他早想到了应付方式。从阿风手里拿到戒指的时候,他就把后顾之忧跟阿风说了。阿风说这件事绝不会有任何问题,坑蒙拐骗的事,他太拿手了。干他这一行的,朋友遍布天下,什么行业的都有,做珠宝鉴定的也有,什么金六福的、周大福的,都有,到时只要把戒指拿给他们一鉴定,假的立即就变真的了。
想到阿风这座靠山,马路心里镇定了些。他让丁小草先走,说自己要上个厕所。进了厕所,马上给阿风打电话,让阿风准备准备,半个小时之后,他会去天虹做珠宝鉴定。马路把“鉴定”这两个字咬得很重。阿风心照不宣,说没问题,不就是鉴定吗?放心好了。
马路带着丁小草去了天虹。进门后往金六福的柜台前瞟了一眼,阿风果然坐在柜台后面,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头发整理得一丝不苟,一副正襟危坐的样子,很难让人不相信他是个长期从事珠宝行业的精英。
马路走过去,说要鉴定钻石。阿风接过戒指,看一眼,两眼立即发光。“宝贝啊!”阿风连连惊叹,马上把戒指放到放大镜下面,装模作样地开始“鉴定”,边“鉴定”边发出啧啧啧的声音。在阿风的一番“鉴定”下,这个水货摇身一变,成了最好的南非钻石。
“是钻石吗?”丁小草问。
“最好的南非钻石。”阿风说。
“值多少钱?”丁小草问。
“值五万多。以后还会升值。”阿风夸张地说,“没准会变成一百万。”
丁小草将信将疑,把戒指拿过来,不再往手指上带,而是小心翼翼地塞进了贴身的内衣口袋里。
“走。”丁小草说。
“相信了?”马路问。
“相信了。”丁小草说。其实还是没有完全相信,她告诉马路,还想再去那边的周大福做个鉴定。马路五魂被吓掉三魂,心想这下穿帮了。他想跑,但知道这时候不能跑,不跑可能还有机会,一跑,立即就会穿帮。马路只好硬着头皮跟在丁小草身后,战战兢兢地来到了周大福珠宝的专卖柜台前。丁小草把戒指拿出来,对服务员说要做鉴定。
“先交手续费,五百块。”服务员说。
“手续费?那边怎么不收?”丁小草说,指指周六福的柜台。
“那边是那边,那边不收,我这里要收。”服务员说。
“神经病。”丁小草说,“不鉴定了。”
马路高兴得跳了起来。
“一定要鉴定,五百就五百,五千也要鉴定。”马路掏出钱包,哗啦啦往外数钱,一脸认真的表情,回头一看,丁小草已经往超市外面走了。马路赶紧跟出去。很意外,丁小草主动挽住了他的胳膊。就这么一个亲密的动作,让马路就像突然间卸下了千斤重担一样,全身上下陡然轻松起来。这一关算是完美地过去了。看来丁小草喜欢的不仅仅是钱,就像天底下所有的女人一样,她对钻石一类的奢侈品没有半点免疫力。
10
到了年底,喜庆的味道逐渐浓了起来,深圳显得更加忙碌了。除了马路,似乎全天下的人都一帆风顺。明月的脑子治好了,肚子一天比一天鼓得大。阿风当然也跟着幸福,这个即将当爹的男人,一天比一天兴奋,一兴奋就不停地打电话给马路,说等孩子生出来后一定要告诉他,这个世界上除了亲爹之外,就只有干爹对他最好。
阿风的感激发自肺腑,的确,没有那五万块钱,就没有现在的明月,也没有明月肚子里的孩子,感激是必需的。在电话里,阿风多次邀请马路去家里坐,喝两杯。马路以工作忙为借口,一直推托着没去。不是不想去,而是不敢去,明月脑子没好的时候,已经让马路惊心动魄了。一个脑子正常的明月,更加让马路忐忑不安,他担心这个女孩没准就会把所有的事情全部回忆起来。
丁小草那里,也让马路心里越来越纠结。那颗鱼目混珠的山寨版钻戒,虽然助他渡过了难关,但那五万块钱的压力还是没有得到解除。原因是丁小草只认现金,五万,一分也不能少。丁小草说没有五万,就别他妈跟她提结婚的事情,哪天把五万现金放到手里,就哪天结婚。如果丁小草像以前这样,可以耐心地等,那也没什么问题,五万块钱并不是什么天文数字,可以慢慢赚,慢慢存。问题就在于,丁小草越来越不想等了。丁小草不断地给马路压力,说想结婚的人不止马路一个,她丁小草也想结,年纪一天天变大了,她不想在等待中成为黄脸婆,说不定哪天头脑一热就结了婚,对象是不是他马路,还不一定。言下之意,常平也有机会,而且机会比马路要大。这让马路伤透了脑筋。然而真正让马路心惊肉跳的,是马桥的一番言论。
那套房子的房产证拿到了,新房也装修完毕。马桥很高兴,邀请马路去新家吃饭。马路当然要去,房子也有他的一份,不去白不去。马桥做了一大桌子菜,酒也买了两件,要跟马路喝个够,乔迁嘛,高兴。马路心想,你是高兴了,我却高兴不起来,那五万块钱要不是变成了这套房子的一部分,丁小草早就到手了。因此,这顿饭马桥是吃得眉飞色舞,马路却吃得闷闷不乐。最让马路不高兴的是,马桥无意间说到了丁小草的事。他告诉马路,前两天他去大梅沙玩的时候看见丁小草了,和常平并排走在沙滩上,很亲密。马桥问马路:“你和她是不是闹矛盾了?”
何止是矛盾,这时候马路连杀人的心都有了。他哪里还吃得下饭,碗一丢就冲出去了。当时他只想找把菜刀,痛快地把常平和丁小草剁掉。当然,违法乱纪的事他不能干,要是能剁的话早剁了。打常平一顿,也不行,这样只会让丁小草更加看不起他。想来想去,只有给丁小草打电话,直截了当地向她挑明。
“我们结婚。马上。”马路说。
丁小草的回答还是,有五万就结,没五万就不结。
“五万,行,不就是五万吗?”马路说,“明天一早开好房间等我,五万一分不少。”
放下电话马路就开始后悔,这牛皮也吹得太离谱了,他一个月的工资就三千来块,五万块钱从哪里来?以前两个五万,马路是通过给老板收账、去工地扎钢筋扎来的。现在显然行不通了,老板没这么多账可收,扎钢筋更加不可能,等他钻在地底下扎上三五个月再上来,恐怕丁小草早就躺在常平的床上了。抢银行,不行,抢运钞车,也不行,一切违法乱纪的事都行不通。到底该怎么办?情急之中,马路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奶奶的,豁出去了,马路咬咬牙,他能想到的也只有这个办法。
对不住了,丁小草,都是你逼的,他妈的五万。拿定主意后,马路立即拔通阿风的电话,让阿风帮他再找一条上次的发财之道。阿风答应了,立即着手联系。联系妥当,阿风让马路去喜来登酒店等,房已经开好。马路去了。还是上次那个女人。马路一点也不感到惊讶,女人倒是有点惊讶。
“咦,怎么是你?”女人说。
马路脱掉衣服,往床上一躺。“来吧。”
“你缺钱?”女人说。
“废话,不缺钱我找你干什么?”马路说。
“缺多少?”女人说。
“五万。快脱。”马路说。
女人从包里开始拿钱,齐齐整整的五沓钞票,放到马路面前。
“脱,速战速决。”马路说,头歪到一边,让自己的视线和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五万块钱上面。
女人没有脱衣服,而是伸出手,在马路脸上摸了摸。“走吧,”女人说,“五万块钱算是借你的,什么时候有钱了,就什么时候还。”
这下轮到马路吃惊了,他穿上衣服,认真地打量这个女人,想起自己上次看她的时候,怎么看怎么厌恶,这次再看她,形象一下子就改观了。女人富态的外表下面,透露出一种隐隐的慈祥。马路突然间想起了母亲,眼泪哗地一下流了出来。他万万没有想到,眼前这个他最看不起的女人,突然间会变成最令他感到温暖的一个人。走的时候,马路向女人要了电话号码。他说:“欠你的钱,我一定还。”
回到龙华,马路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他在宾馆里开了房间,把五沓钞票整整齐齐地摆放在枕头边,在心里盘算着,一沓一次,一定要搞丁小草五次,把以前所有的损失,一次性弥补回来。盘算完后去冲凉,一边冲凉,一边不由自主地唱起了《幸福花开》。钱还真是个好东西,厚厚的五万现金放在那里,所有的阴霾一扫而光。冲好凉,马路拿出手机拔打丁小草电话。
“我有五万了。”马路说。
丁小草问:“现金?”
马路说:“现金。可以结婚了吗?”
丁小草说:“可以。在哪?”
马路说:“上次那家宾馆。”
“我马上来。”丁小草说,声音显得急不可待。
看来丁小草也想了,一个生理正常的女人,哪能不想?挂掉电话,马路就像着了火一样,全身上下突然间燃烧起来。与丁小草交往的这几年以来,他头一次觉得幸福离自己这么近。然而这种幸福也没能保持多久。丁小草还没到,马路的电话响了。
“哥,救我。”是阿风的声音,已经急得变了形。
“什么事?”马路问。
“明月要生了,在北大医院,难产,要动手术,五万块钱的手术费,我没有,我给那些狗娘养的医生下跪都不行。你不救我,她们母子就没命了。”阿风说起话来就像哭一样。
马路摇晃一下,差点栽倒。去你妈的五万,不能去,无论如何不能去,马路在心里不断地提醒自己,两只脚却不听使唤,就像被人拽住似的,不知不觉就下了床。鬼使神差一般,马路穿上衣服,把五万块钱揣进包里,然后拦辆的士把自己载到了北大医院。
阿风在产房门前急得团团转,马路走过去,把五万块钱拍到他手里。阿风拿了钱,转身就往产房里跑,进去一会又冲出来,去交费。交完费,手术可以进行了。阿风长吁一口气,走到马路跟前,哽咽着叫了一声哥,叫完后又更正:“以后不叫你哥了。”他说他想认马路做爹。
马路说:“别,还是我叫你爹好了。”
马路真想叫阿风爹。这种时候,就算他亲爹,也未必能从他手里挖走这五万块钱。但阿风却可以,马路怎么想都想不明白。后来马路想到明月,他才突然明白。挖走他这五万块钱的,既不是阿风,也不是明月,而是明月肚子里的那个孩子。
想到孩子,马路心里跳了一下,口袋里的手机也跟着震动起来,然后他听到音乐开始响了。掏出来一看,是丁小草打来的。
“在哪里?”丁小草问。
“在医院。”马路说。
“哪家医院?”丁小草问。
“北大医院。”马路说。
“去北大医院干什么?”
“生孩子。”马路说。
“王八蛋。”丁小草骂了一句,把电话挂掉了。
过了一会,丁小草也怒气冲冲地跑到了医院里,见到马路,两手一伸:“钱呢?五万。”
“钱在里面。”马路指指产房。
“真生孩子?”丁小草问。
“真生。”马路说。
“谁的?”丁小草问。
“我的。”马路说,他脑子里已经完全乱套了,根本就分辨不清该怎么回答丁小草的问题。丁小草伸手就是一个耳光,很响亮,马路眼前冒出一串星星。他没有闪避,也不想闪避。丁小草打他,证明还是在乎他的。他在心里说,打吧打吧,使劲打吧。丁小草很配合,对准马路的脸,伸手又是一个耳光。这次没有打到,阿风冲过来,抓住了丁小草的手。
丁小草问:“你是谁?”
阿风说:“我叫阿风。他是我哥。不,我说错了,他是我爹,他救了我老婆和孩子的命。”
“那里面的孩子是你的?”丁小草说。
“是我的。”阿风点点头。
“怎么不早说?”丁小草说,“好事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丁小草心里的火一下子就没了,把注意力从马路脸上转移到了阿风脸上。
“怎么这么眼熟?”丁小草说,“你不是那个在天虹做珠宝鉴定的吗?”
“我的工作主要是制造研究生和博士,当然,偶尔也做做鉴定一类的工作,比如说珠宝啊、文凭啊。”阿风一脸的意味深长,指指马路,“不信你问他。”
“你怎么不去鉴定DNA?”丁小草说。
马路心里荡一下,身上冒出一阵冷汗,从“DNA”这个词上,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了明月肚子里的那个孩子。刚想到孩子,马路的思绪就被打断了,这时候他听到一阵强劲奔放的婴儿啼哭声,带着强烈的生命力从产房厚实的门板中奔涌而出。
“生了!”马路惊呼。
“生了!”阿风惊呼。
“生了!”丁小草也惊呼。
五分钟后,护士走出来宣布:“母子平安。”
马路就像一张释放后的弓,绷紧的身躯突然间松懈下来,在深圳的这段时间里,他从未有过如此轻松的感觉。马路看看丁小草,再看看阿风,俩人如出一辙,都是一脸轻松愉悦的表情。看来,产房前的这三个人,全都被那声婴儿的啼哭声所感染了。这种能够给人无限希望的声音太好听了,尤如天籁。马路不说话,丁小草不说话,阿风也不说话。最后还是丁小草率先打破了沉默。
“走吧。”丁小草说。
“去哪里?”马路问。
“宾馆。”
“去宾馆干什么?”
“结婚。”丁小草说。
“结不成了,”马路说,“我没有五万。”
“五万在这里。”丁小草说,晃了晃手指上的戒指。
“假的。”马路说,“上次我骗你的。”
“真的。”丁小草说。
“假的。”马路说。
“我说它是真的,它就是真的。”丁小草说,她的语气斩钉截铁。手指上的那枚戒指闪着宝石般的光茫,就像个清晰的句号,坚定而又饱满地定格在马路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