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和权力成了我谋私利、除异己的工具”巨贪曾锦春狱中忏悔录
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去年年末被执行枪决。曾锦春涉案金额达数千万之巨,曾被称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以下是他在狱中的忏悔(有删节):
最开始时,我也曾抵制住了一些诱惑。记得在花塘公社担任党委书记时,一次下到大队工作,有个当招待的女孩,二十五六岁的样子,长得很漂亮,一双勾魂的丹凤眼,熟悉之后她千方百计地靠拢我,我抵制住了诱惑。1993年,我在郴县当县长时,有个在临武认识的老板在郴县开矿,要我关照,给我送来20万元,被我当场拒绝了。那个时候,20万元可是个天文数字啊。
为什么那时能抵住诱惑呢?主要是有理想,有抱负。随着手中的权力越来越大,面临的诱惑增多,思想也越来越放松。有一次,我去看望临武县老县委书记。我当过他的秘书。他在位时3个小孩都没安排好工作,现在都下岗了,他只得请我帮忙。真是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早些年,我都要去给一位老领导拜年。他的子女因为没有钱经常吵架,闹得家庭不和睦。我想,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我退休后要去赚钱,去开矿,我不能让我的子女受苦,身后一定要给他们留下足够的钱。
由于这些想法,我逐渐像赌徒赌红了眼,孤注一掷,收受大额贿赂,多处参股办矿,结果全盘皆输。我是纪委书记都这样做,把整个郴州市的风气也带坏了。
2001年底,我参加了郴州市在深圳的招商引资会。晚上,我被邀请参加一家公司董事长的宴请,吃鲍鱼,喝“路易十三”,饭后又去桑拿。服务小姐个个年轻漂亮,桑拿后还去卡拉O K,夜生活安排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再看看那些老板,坐的不是奔驰就是宝马,每人身边还有一个漂亮“小蜜”,这种灯红酒绿的生活,将人的欲望引诱得蠢蠢欲动。
从深圳回到郴州后,我收钱的欲望比以往更强烈了,胆子也大多了,回来不久,就收了几个矿老板和建筑商送的几百万元的贿赂。特别是快到离任的几年里,收受贿赂到红了眼、发了疯的地步,因为一旦退下来就只能当看客了。更可笑的是,贪来的钱财,平时都舍不得花,直到被没收。
我作为纪委书记,手中拥有了不受同级制约的权力,慢慢地变得霸道自私,甚至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法纪和权力变成我谋取私利的工具,变成我排除异己的武器。我利用手中的权力党同伐异,胡作非为;利用手中的权力培植亲信,谋取私利。出了任何问题,我可以利用权力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郴州,我大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匪气。
没有约束力的权力必然寻求权力出租,要钱给钱,要色给色。于是演绎成官商勾结、官色勾结,践踏法律,危害社会。可是,我的情妇有哪个是对我有真情的?我的几个所谓干儿子有谁真正拿我当爹看?还有那么多老板、朋友,甚至亲戚,又有谁真正会为我两肋插刀呢?在我出事之后,他们为了自身利益,基本上都把刀插到我的两肋来了。
(据《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