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一蓉(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南京210042)
从国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看我国城市垃圾处理发展方向
胡一蓉(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南京210042)
详细介绍了国外发达国家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现状和遇到的挑战,提出了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难题的思路。
环境保护城市生活垃圾垃圾处理垃圾分类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人们日常生活和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其特点是有机物含量高,易腐烂,处理不当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也在快速增长。据社科院2010年城市蓝皮书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46.6%,城镇人口6.2亿,是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比欧盟27国人口总数还多1/4,城镇化人口已居全球第一。同时,垃圾处理量也逐年增加。城市垃圾处理现已成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工程”,成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心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的构成受城市规模、性质、地理条件、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水平和居民燃料结构的影响,对城市垃圾的最终处理方式有着直接的影响。统计显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成复杂,各地差异明显,具体情况见表1。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我国城市垃圾80%以上是采用填埋处理,焚烧占15%,还有一些其他处理方式。2009年我国生活垃圾年处理量超过1.4亿t,历年城市生活垃圾填埋总量已超过60亿t,占用耕地面积5亿km2,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80亿元,全国600多座大中城市中有200多座处于城市生活垃圾包围之中。显然,我国当前的垃圾处置层次较低,且存在造成二次污染的危险。
新形势下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思路是以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达到与农业结合、与生态协调,做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从根本上避免有害物产生,寻找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根据这一思路,应尽快改变现有的垃圾处理方式,尽可能实现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组成复杂,有机质含量高的特点,无论是垃圾废物利用还是能源转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成为必须迈出的第一步。通过分类,将所有具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回收,把没有回收价值和不会因焚烧产生严重污染的垃圾用于焚烧发电、供暖,实在无法处理的再进行填埋。
对于垃圾的分类回收,我国目前的情况为:一是居民缺乏分类意识,二是管理部门缺乏科学有效的分类体系。虽然很多城市也在提倡垃圾的分类投放,但大多数情况仍是随意乱投,“干湿”垃圾混放,使得后期很难进行资源化处理。在此方面国外发达国家有许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见表2)。
表2 国内外常用的城市生活垃圾最终处置方法
国外对城市垃圾的管理是通过立法来约束。从20世纪八九十年代起,不少国家基于城市环保的角度,逐步增强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和监管。如日本就实施了确保社会物质资源循环利用、控制消费天然资源、减轻环境负荷的《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还有抑制废弃物生成、恰当处理废弃物的《废弃物处理及清扫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等。在这些法律的约束下,日本国民自觉进行Reduce、Reuse、Recycle的“3R”实践,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垃圾生成量。日本东京等大城市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人口没有减少的情况下,产生的城市生活垃圾却逐年减少。居民若放错垃圾,虽然不一定会受到经济处罚,但垃圾回收公司不会取走垃圾,需居民自行处理。
德国是欧盟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首都柏林也是欧盟地区城市垃圾处理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从1972年德国实施《废弃物处理法》起,德国的垃圾管理思路逐渐由“末端处理——循环利用——避免产生”转变到“避免产生——循环利用——末端处理”的方式,1991年《包装条例》和1994年《促进废弃物闭合循环管理及确保环境相容的处置废物法》的实施,就是对这种处理原则的确认和肯定。德国对垃圾的分类回收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制度,对于违反垃圾分类的最轻处罚是警告,警告无效则罚款,如仍未凑效,清洁公司会换上一种容纳种类扩大的垃圾箱(桶),同时提升对垃圾的收费。
瑞士自20世纪80年代起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处理,各州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颁布了许多垃圾分类处理法规。2001年瑞士政府颁布了《填埋禁入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禁止直接进入填埋场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开始由末端处理转向源头治理,即垃圾经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处理、资源充分利用后,最终的惰性物质才能填埋处置。该法实施以来,虽然瑞士每年垃圾产量总体上增长,但送入焚烧厂的垃圾量在减少,可回收利用的垃圾量在增加。在瑞士,放错垃圾将被处以大约200瑞士法郎(约人民币1 250元)的罚款。
日本:规定了城市垃圾分为可燃类、不可燃类、资源类、粗大类、有害类等五大类,每大类还要再细分为若干子类,子类又可分为孙类,以此类推。资源类包括报纸、书籍、各类饮料瓶等;不可燃类包括废旧小家电、衣物、玩具、陶、铁质容器等;粗大类包括大的家具、电视机、空调、自行车等;而可燃类则包括一切可以燃烧的,包括一般剩菜剩饭,但不包括塑料、橡胶制片等。几年前横滨市把垃圾类别由原来的5类更细分为10类,发给每个市民的手册长达27页,条款有518项之多。
德国:垃圾分类制度已实施10年以上,成为家家户户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德国的垃圾分类由各州规定,大体分为有机垃圾、轻型包装、旧玻璃、有害物质垃圾、大型垃圾、不属于前几类的垃圾等几大类,分别由不同颜色的垃圾箱进行回收。每年各地方政府都会将新一年的《垃圾清运时间表》及《垃圾分类说明》投到各家信箱。
英国: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四大类:①杂草树枝树叶;②报纸期刊;③瓶瓶罐罐;④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英国市政部门在城市居民住宅旁都放置了不同颜色的分类垃圾桶,里面衬上相应颜色的塑料袋。在英国,垃圾放错地方会受到处罚,严重的还可能遭到起诉。这种垃圾分类规定在英国已经实行多年,居民们大都会自觉照办。
韩国:生活垃圾分为4类:①可回收垃圾;②食物垃圾;③大型废弃物品;④除上述3类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同种类的垃圾使用不同颜色的垃圾袋回收,一经发现垃圾没有正确分类会被处以罚款,罚款额最高可达100万韩元(约5 000元人民币)。
美国:垃圾分类采取大类粗分与部分居民分类相结合的方式。美国旧金山率先规定人们必须把垃圾分类后分别投入不同颜色的垃圾桶中,绿桶垃圾由垃圾公司免费回收并加工成优质的有机肥料销售;蓝桶垃圾分类后送往加工企业循环利用;黑桶垃圾则被送到垃圾场填埋。旧金山市的垃圾费是区别收取、按丢弃量计算的。另外,美国政府对办公和校园、园林、餐厨、建筑等垃圾都分别回收利用。美国对垃圾处理非常认真,严格恪守有关规定,一旦发现有违规者将视情节轻重处以高额罚款。
瑞士:瑞士堪称垃圾分类最细的国家,各州的垃圾分类规定在不断更新,越来越详尽,如苏黎世州政府颁发的垃圾分类手册就厚达108页。一般瑞士家庭垃圾分为玻璃、塑料、电池、灯管、金属、绿色垃圾、报纸杂志、其他废纸、不可回收垃圾、特种垃圾等10类以上,每一类都还要严格的再分类,如不同用途的瓶子要分开,不同颜色的玻璃瓶也要分开,各种垃圾都要装入专用的塑料袋内装并贴上交费标签。
国外对已分类回收的固体垃圾在最终处置前还要进一步分选,以便后续处理和再利用。这一过程会使用很多专业分选设备,其目的是对垃圾成分中的杂质进行分离纯化,或从混合垃圾中分离出有用含量的垃圾组分。国外垃圾分选设备技术已相当成熟,根据不同用途设计制造了多种对固体废弃物进行分选的先进机械设备,包括筛选、重力分选、磁力分选,磁流体分选、光学分选等设备。
筛选机是利用机械的振动或转动,将固体废料依据粒径大小通过筛孔进行粗细分离的设备。筛选设备比较常见,应用也比较广泛,如德国DOPPSTAD公司的SM 318 E型滚筒筛式垃圾分选机,德国EuRec公司的型盘筛式垃圾分选机等。
重力分选机是利用固体废料中不同物质颗粒密度的差异进行分选的设备,可分为重介质分选、跳弹分选、风力分选和摇床分选等。重力分选的条件:①固体废物中颗粒间存在密度的差异;②分选过程都是在运动介质中进行的;③在重力、介质动力及机械力的综合作用下颗粒群松散并按密度分层;④分好层的物料在运动介质流的推动下互相迁移,彼此分离,并获得不同密度的最终固体分离物。
风选是重力分选的一种,这一分选设备以空气为分选介质,使固体废物颗粒在气流作用下按密度和粒度分离,有竖向和水平气流分选两种方式。此类设备有德国DOPPSTADT公司的WS 720 E TAIFUN型固定风筛垃圾分选机等,常用来清理堆肥产品或堆肥原料垃圾以及建筑垃圾中的轻质杂质。
浮选机是借助于浮选剂,在气泡浮力的作用下,依据物料表面性质的差异从固体垃圾的悬浮液中分选物料的设备。浮选设备首先要考虑加入合适的浮选剂,增加物质的可浮性能。浮选分离法取决于物质的表面性质,与物料的密度无关。
磁流体是一种能够在磁场或者磁、电场联合作用下磁化并呈现似加重现象,从而对颗粒产生磁浮力作用的稳定分散液,如强电解质溶液、顺磁性溶液和磁性胶体悬浮液等。磁流体分选是重力和磁力两种方式的联合分选,能分选任意比重组合的物料。磁流体分选法可从城市垃圾中分选铝、铜、锌、铅等金属,如日本SHINKO ELECTRIC公司生产的列式非铁金属垃圾分选机等。
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采用光选和电选技术的垃圾分选设备在国外也逐步普及使用,如可对塑料按类型分类、玻璃按颜色分类等超细化分类设备等,这已成为未来生活垃圾处理分选设备研制方向之一。
正是因为采取了上述各项措施,许多发达国家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成效显著,城市垃圾在逐年减少,垃圾填埋处理的压力在降低,经济效益不断增加。据日本环境省统计,2006年度日本全年共产生垃圾5.83亿t,其中2.28亿t得以再利用和再生利用,2.41亿t经焚烧、脱水等处理得以缩减,只有0.29亿t需要填埋。东京23个区的垃圾量从历史最高的1989年近500万t减少到2008年的306万t,减幅达38%,每年必须填埋处理的垃圾量也由1989年历史高峰的近250万t减少到2008年的不足50万t。据美国环保署报告,美国垃圾填埋场的数量从1993年的3 300多座下降到2000年的2 300座,2010年将降到1 200座,而垃圾焚烧率则由1990年的18%提高到2000年的40%,并且增建了90座垃圾电厂,总处理能力达3 000万t。美国旧金山市目前有72%的垃圾是被再利用的,只有28%的垃圾需要填埋,该市计划10年后做到垃圾零浪费和100%可回收。韩国在1995年普及了生活垃圾“按量付费”的管理方法后,可再生资源回收量增加了40%,垃圾处理量减少了33%~37%,韩国人日均垃圾量由1995年的2.3 kg降为2006年的0.95 kg。通过科学有效的垃圾分类和处理,西班牙马德里市每年能够回收12万t的纸或纸板,5.3万多t各类塑料金属和3.8万t玻璃,同时还可生产30.6万kWh的能源,这一数量相当于马德里近10万个家庭的电耗能。2005年瑞士70%的废纸、95%的废玻璃、71%的塑料瓶和近90%的铝罐以及75%的锡罐都得到了回收,废旧电池的回收率达到2/3,甚至连居民的热水供应都是利用垃圾处理厂燃烧的不可回收垃圾来加热。德国自2005年起关闭了境内所有的垃圾填埋场,仅德国城市清洁公司拥有的一处垃圾燃烧供热厂,每年可焚烧垃圾52万t,发电188 kMWh。该公司每年利用有机垃圾制造的可燃气体还产生77 kMWh发电量,此两项足以满足10万德国家庭1年的用电量。
要改变我国城市垃圾处理的被动局面,有效保护我国城市和农村的环境,走出一条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除了应像国外一样加强立法、强化分类和采用先进技术之外,还应根据具体国情考虑两点:一是要加强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需要教育培养和政府指导。国外的垃圾分类意识都是从很小就开始由父母灌输,垃圾分类也是从小就开始学习,一直到老,当地政府每年也都有详细的手册发给当地居民。二是要意识到城市垃圾处理是可以盈利的,应制定适当政策,改变城市垃圾处理完全由政府包办的局面,引入商业化运作,将城市垃圾处理作为一个产业做大作强。■
[1]杨慧芬.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及工程应用[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2]边炳鑫.固体废物预处理与分选技术[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3]周启星,王新,宋玉芳,等.垃圾分选设备及垃圾处理技术展望[J].环境污染治理技术与设备,2002(11):78-80.
[4]张乃遐.浅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方向[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3):201,212.
2011-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