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堵结合 审查从严
——穆京祥谈如何执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Resource Recycling: Mu Jingxiang Interview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副总工程师,穆京祥先生主持编制了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工程设计规范》,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他有着独到的见解和分析。本刊在2010年12月底对穆先生进行了专访,请他就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的许可制度,政府、企业、消费者等相关方责任以及监管中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阐述。
《资源再生》: 穆先生,刚才听到您下午还要开会研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问题,首先感谢您于百忙中接受我们的独家专访。
穆京祥:谢谢,也感谢贵社一直以来对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关心。
《资源再生》 :很多企业关心《条例》设定了处理资格许可制度这一项,这对于想要进入这个行业的企业是不是设置了很高的门槛,请您给我们介绍以下这个制度的具体情况。
穆京祥:不规范的拆解、提取原材料活动,是造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产生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主要原因。因此条例规定了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
对于集中处理制度可以这样理解,作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需要对可能产生的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不利的因素加以有效地控制,必须具备一定的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控制措施。这对于以家庭人工拆解处理方式的企业来说是很难达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比较容易实现完善的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确保符合国家或者地方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技术标准。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2010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办法中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许可条件和程序做了明确规定。我认为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是必要的,但国内现有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要达到这样的条件是不容易的。
《资源再生》 :也就是说,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交由有处理资格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企业进行处理。那您认为,目前中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有多少是符合国家处理资格相关规定的企业?
穆京祥:如果严格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来看,目前我国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企业中有相当多的不能通过审查。这其中包括所谓的“正规”处理企业,也就是拿到国家部委相关许可的企业,比如家电“以旧换新”定点回收企业等,也有些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正规,与技术水平真正意义上的正规还有较长一段路要走,我本人也包括我们的专家组一直在关注和促进这方面的进步。现在多数定点或许可的处理企业,其中大部分是拆解类企业(拆解对于处理,环境污染比较小),对于处理企业需要具备的一些环保设施和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地控制,在许多企业是看不到的。然而拆解下来的东西终归还是要处理,对于这部分东西的去向和处理并没有有效地控制。
《资源再生》 :您这里有没有达标企业比例的详实数据?
穆京祥:没有。正如前面所说,拆解类技术相对简单,环境污染也比较小,因而符合标准的企业较多。我估计目前我国大概有20%~30%左右的拆解类企业是正规达标类企业,而正规化处理类企业比例更低。
《资源再生》 :《条例》目前刚刚开始施行,您认为企业当前最重要应对工作是什么?
穆京祥:《条例》的实施有赖于许多配套的管理办法和细则。目前有关政府部门已陆续公布了一系列配套的管理办法和细则。这对于从事这类业务的企业来说需要好好学习,并应尽快使企业在处理设施上具备符合规定的条件,同时在拆解处理技术方面有所突破(这不同于目前小规模的处理方式)。
《资源再生》 :目前国家有没有出台一些相关细则,执行的难度如何?
穆京祥:有的。国家有关部门为配合《条例》的实施,在2010年陆续公布了一些列办法和指南,如: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环保部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建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及报送信息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补贴审核指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编制指南》、《关于组织编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等。这些办法或指南对于规范行业发展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但因多数是近期才公布,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需要学习、理解,更重要的是现有企业要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还需要一定时间和投入。而《条例》中规定的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有关办法尚未公布,将影响企业投入。对于各个地方政府和有关企业如何执行已公布的有关规定,也将影响行业是否健康发展。
《资源再生》 :排除资金问题,技术方面会有问题吗?国内目前这方面的科研工作如何?
穆京祥:从技术角度来说,看你关注的是什么。国内拆解处理企业多关注的是资源再利用,从这方面讲,我们国内的技术与国外先进技术差距不是很大。另外,国情不同,国内的一些做法比国外更有效。但是,在污染物控制方面,我们与国外的差距就比较大了,首先国内企业不愿意为此下功夫(理念方面的问题),另一个因素是投入大、成本高,在没有政策支持下,企业很难支撑下去。另一个问题是技术本身是通过拆解、处理流程和有关设备来体现的,在这方面国内多是人工或规模较小处理设备,如要集中处理,在规模化处理设施方面还需要做大量的研发工作。
《资源再生》 :技术应该也是《条例》在未来执行中的难题吧?
穆京祥:不是这样。我认为企业的利润是关键问题。在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过程中,如果企业没有利润,一些企业可能会选择转移本该由处理企业承担的责任,可能也会有一些企业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盈利。但是作为处理技术本身,我们还需要下大力气,主要在规模化和污染物控制方面。
《资源再生》 :谢谢您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