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曹件生
政策引导科技兴林我省国家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实施成效显著
□撰文/曹件生
12月8日,由以省林业厅副厅长吴鸿为组长的考核验收组对瑞安市林业局、黄岩区林特局、海盐县林业局、德清县林业局、浙江森禾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兰溪市林业局6个单位申报的林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现场查验的基础上,分别听取了项目实施情况汇报,经质询、讨论,依据《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目标考核评价表》进行逐项考核评分,一致同意6个项目通过验收。
瑞安——全国沿海防护林林业标准化示范区,政府引导“三个不变”。瑞安市林业局建立了防护林绿化工程招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制度,制定了《瑞安市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用地政策处理实施办法》,出台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用地土地权属不变、性质不变、农民收益不变“三个不变”政策,建成一条长12.8公里、宽100米,集生态、防护和景观功能于一体的海岸基干林带,新造林1595亩。实行防护林示范区建设与城市绿屏工程、生态公益林工程、村庄绿化工程等相结合,绿化总面积1.53万亩,创建省级绿化示范村26个,市级绿化示范村44个。
黄岩——全国杨梅林业标准化示范区,相关产品通过有机认证。黄岩区林特局制定了黄岩杨梅标准化管理制度及黄岩东魁杨梅地方标准,采取“技术推广机构+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建立核心示范基地5330亩,平均亩产1066公斤,产值达到1.14万元,人均年增收878元,优质商品果率达80%以上,辐射推广2.64万亩,辐射带动农户1.76万户。“九峰”牌东魁杨梅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相关加工产品通过有机产品、绿色食品认证。
海盐——全国平原绿化林业标准化示范区,生态经济双增长。海盐县林业局制定了《海盐县平原绿化标准化工程造林操作规程》,落实专职护林员92人,采取一级大苗带土球造林及乡土树种造林,造林面积达到1.28万亩,其中农田防护林6007亩,城镇绿化1755亩,村庄绿化2300亩,经济林2714亩。经专家测算,年发挥生态效益1981.78万元,为农业增产粮食800万公斤,增产值约1120万元,20年后可生产木材10万立方米,木材及林产品价值7120万元。
德清——早园笋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通过日本JAS认证。德清县林业局参与起草行业协会标准《有机早竹笋生产技术规程》,编制了《德清县早园笋标准化丰产培育技术模式图》、《德清县早园笋标准化覆盖栽培技术模式图》,采取“协会+基地+农户”的标准化推广模式,建立核心示范区1.3万亩,辐射带动面积10.1万亩,辐射带动农户1万余户。核心示范区实施期间平均总产量达1.19万吨,产值6148万元,比实施前分别增长17%、50%,“山伢儿”牌早园笋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等称号,相关加工产品通过日本JAS认证。
森禾种业——红叶石楠绿化苗木生产标准化示范区,项目推行“六统一”。公司制定了《红叶石楠生产技术规程》、《红叶石楠生产模式图》等企业内控标准,实行统一优良种穗、统一生产操作规程、统一资材供应和使用、统一田间管理、统一出圃销售的“六统一”标准化管理,建立森禾红叶石楠双百工程、“零风险”计划、“准股田制”合作模式等标准化推广合作模式,在全国建立标准化生产合作基地20个,总面积2.46万亩,年增产值11亿元,创造就业岗位3000个,使1万户农户从中受益。
兰溪——柿子生产标准化示范区,统一品牌、标准和包装。兰溪市林业局制定了《大红柿及产地环境质量监督检验管理办法》、《农药、肥料使用管理规则》、《商标及包装使用许可规则》等管理办法,建立项目推广指导员、质量监督员制度,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包装管理措施,推广应用“柿—茶”林下经济生态经营模式。建立示范基地2310亩,带动农户112户,平均亩产量达678公斤,比实施前增加31.4%;总产值861.4万元,比实施前增加44.6%;辐射推广1.57万亩,辐射带动农户6427户,“余粮山”牌大红柿获得“浙江名牌产品”称号。
实施期间,6个示范区项目共建立了标准化示范基地4.5万亩,辐射推广14.3万亩,带动农户4.8万余户,增加产值11.62亿元,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为使农户熟练掌握标准并按标准生产,累计举办各类培训班114期,培训人数达1.2万多人次,发放标准化技术资料4.8万余份,农户的标准化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林业相关产业、平原绿化、沿海防护林建设的标准化水平,还促进了林业增效、林农增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