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福高 娄底市建设局副局长
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必须“四到位”
文/刘福高 娄底市建设局副局长
建筑施工行业是安全生产高危行业。这些年来,尽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文明施工状况也参差不齐,有的甚至现场混乱,民工居住条件也很差,总的来说,安全文明施工整体水平还不高。
究其原因,一是建筑市场混乱。资质挂靠,低价发、承包工程,建设业主不按基建程序办事,不领取施工许可证违法建设,有关责任主体规避监管,不接受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形成监管盲区。二是责任主体不自律、不履责或者履责不到位。建设业主不按计价规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施工单位及其工程项目部不设立安全投入专帐,不按规定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低标准取费、少配置监理力量。三是监管方法和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发挥好政府和企业两个主体的作用,具体要做到“四个到位”。
人是一切活动的主体和决定性因素,在建筑施工活动中,企业的管理人员又是关键性的因素。因此,作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其所派出的工程项目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配备齐全并切实履责。管理人员到位有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明确类型。施工企业派驻工程项目部的关键岗位人员主要包括九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监理企业派驻工程项目部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前五种管理人员尤为重要。
二是要明确资格。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都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或上岗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员工。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分别持有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而且必须在该企业注册,项目负责人同时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三是要明确数量。即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与工程规模相适应。湖南省建设厅已制定了各种规模、各种类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各类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前五种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与娄底市原定的配备标准是一致的,必须严格执行。
四是要明确职责。湖南省建设厅也专门对此予以了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五是要明确要求。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按规定配备后,还须真正到位履责。按照娄底市现行的做法,就是对上述人员进行指纹考勤。这种方法既可以解决企业管理人员到位的问题,又可以有效遏制外来企业(也包括本地企业)资质靠挂,遏制房地产开发企业“三位一体”行为(即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名为三方主体,实则就是开发企业私招滥雇),从而规范建筑市场。
资金投入是安全生产的物质保障。《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以“不可竞争费用”规定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费率标准,这笔费用必须足额计取,确保用于该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把握以下三个要点:
一是足额计取。在招投标阶段,此项费用必须单列,不能优惠甚至放弃。在合同备案阶段,要单列此项费用的计取标准和支付方式,不能降低标准。
二是及时支付。必须由建设单位按照依法签订的、经过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并作为审查工程项目开工的安全生产必要条件。
三是足额使用。施工单位在银行设立专门账户,在监理项目部、施工企业、安监机构的监督下通过银行付款,以确保此项费用全部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防止经费挪作他用。
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过程必须进行有效控制。这是企业实现创品牌、树形象、增效益的途径,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点。企业管理工作到位要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企业要把质量安全责任,社会责任,对员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员工生命和健康的维护与保障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目的,把质量优、安全好、信誉佳作为占领和扩大市场的主要手段,把集约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现代化生产作为实现做强做大目标的主要途径,形成具有特色的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机制。企业经营管理者要把企业作为价值实现的平台,而不仅仅是赚钱和谋生的工具。
二是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标准要求,对工程项目及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要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企业标准,对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生产运行要有明确的程序规范。
三是要采取完善的管理措施。建立量化的检查、评价体系,形成及时自我纠正、完善的机制,制定可操作的奖惩办法,根据企业管理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措施必须是量化的、可操作的、宽严适度的。
前述“三个到位”都属于企业管理方面,是自律,而严格的自律只能建立在严格的他律基础上。在当前我国市场发育不完善、市场经济各种机制尚不健全、社会诚信度不高、人员素质不高的情况下,需要严格的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执法到位就是指政府部门和社会有效监管、监督,行政机关有力执法。
一是要着力规范市场。规范市场是政府的责任,要坚决遏制资质挂靠,使企业真正履行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要解决监管缺位的问题,打击违法建设;要建立严格的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的违法建设行为,并予以规范和打击。
二是要严把招标投标关。认真审查招标文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各级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投标单位及其项目班子的资格与配备情况;认真审查投标文件,审查是否单列不可竞争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按标准计取。
三是严把合同备案关。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是否单列和足额计取安全文明费,并按规定支付。
四是要严把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关。特别要注意审查施工、监理项目部的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是否按规定配齐配足,建设业主是否按照已经备案的合同约定将安全文明费汇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专用账户,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审批,是否为建筑工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施工现场是否已具备开工条件等等。
五是严把安全防护费支付关。明确支付审批、验收、付款程序,确保用于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而不被挪作他用。
六是严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考勤关。及时核对、录入关键管理人员指纹信息,及时进行考核。
七是严把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关。安监人员要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督促指导控制深基坑、高切坡、高支模、物料提升设备、施工电梯等重大危险源。
八是严把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关。落实安全阶段评分和文明施工阶段评分,并运用这些成果正确评价企业,评选安全文明工地。
九是严格行政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又不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实施行政处罚,并上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有关管理情况和评价要及时录入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和建筑信息网。
十是实行差别化管理。对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多、质量情况差、市场行为不规范的企业和工程项目,实施差别化管理,加大现场巡查频率和监管力度。通过严格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引导市场和企业引入优胜劣汰机制,促使企业规范行为、加强管理,促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施工水平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钟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