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年度报告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1年1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现将2010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形势及工作情况公布如下。
2010年,我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迅速回升、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全面启动、各类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的情况下,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继续下降,重大以上事故得到较好遏制,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和持续向好。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事故总量及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
2010年,全省累计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502起(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按涉及人员伤亡事故统计,下同),同比多发生212起,上升4%,其中道路交通、消防火灾事故起数分别上升0.5%和13.3%;事故死亡人数3037人,同比少死亡164人,下降5.1%,比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指标少死亡115人。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8%和19.1%。发生重大以上事故4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33.3%,死亡75人,下降29.2%。亿元GDP事故死亡率0.2(预计,下同),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2.42,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3.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3.39,分别下降20%、19.1%、10.5%和16.7%。
各类事故行业领域和地区分布情况见表一、表二。
表一:2010年全省各类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
表二:2010年全省各类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
2、较大事故情况
2010年,全省发生较大事故88起,死亡379人,同比增加14起,多死亡68人,分别上升18.9%和21.9%。其中,道路交通53起,煤矿13起,非煤矿山6起,其它领域共16起。发生5起及以上较大事故的市州是:湘西自治州和郴州市各11起,永州市8起,邵阳市和怀化市各7起,长沙市和湘潭市各5起。
3、重特大事故情况
2010年,全省发生特大事故1起,重大事故3起,分别是:
1月5日,湘潭县谭家山立胜煤矿发生特大火灾事故,34人死亡;
5月29日,汝城县曙光煤矿发生重大炸药燃烧事故,17人死亡;
7月20日,花垣县振兴锰矿区磊鑫矿硐发生重大透水事故,10人死亡;
12月27日,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14人死亡。
(二)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
2010年,我省强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高危行业有所整合,涉危企业数量有所减少,经营网点有所收缩,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所提高。到年底,全省共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4.27万家,比上年减少800余家。
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力度加大。年底共有煤矿矿井1002对,比上年减少118对,其中瓦斯突出矿井258对、减少45对,高瓦斯矿井204对、增加38对,有煤尘爆炸或煤层自燃倾向矿井475对、减少232对。
非煤矿山整治整合步伐加快。年底共有非煤矿山4133座,比上年减少739座。其中地下矿井547座、减少131座,露天及其他矿山3586座、减少608座;大型矿山59座、与上年持平,中型矿山163座、增加40座,小型矿山3911座、减少779座。尾矿库642座,其中危、险、病库占69.5%,比上年下降8.6个百分点。
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力度较大。年底共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2569家,比上年减少242家,经营单位20800多家、减少600余家。
危险化学品行业有所扩张。年底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526家,比上年增加89家,经营单位8600多家、增加1600余家。
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压力加大。年末机动车保有量647.7万辆,比上年增加14.3%。其中,私家车577.1万辆,营运客车5万辆,营运货车46.8万辆,低速货车18.8万辆,分别增加20.9%、18.1%、29.9%、41%。机动车驾驶人685.3万人,增加13.8%。其中,驾龄不满1年的115万人,占16.8%,人数增加21.7%。大量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乡村公路建成通车。各类船舶16200艘,较上年增加1800艘,渡口2901道,持证船员1.54万人,执证渡工5370人。
各类建设项目大量增加。年底共有建筑施工企业4068家,比上年增加273家,其中特级资质企业11家、增加3家,一级资质企业952家、增加99家,二级资质企业874家、减少46家,三级资质企业2081家、增加114家。在建项目13200个,比上年增加2499个。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4家,与上年持平,经营单位呈扩散趋势,由上年的18家增加到101家。
特种设备数量明显增加,年底共有在用特种设备138262台,比上年净增13180台。压力管道4478公里,增加216公里。
(三)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
年度内对安全生产工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主要有:
1、2月25日,时任省长、现任省委书记周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宁可少要一点GDP,宁可牺牲一点财政收入,宁可多搞一点调煤保电,也绝对不搞不安全的生产”,明确宣布“今后省政府不再向产煤地区政府和煤炭管理部门下达煤炭生产任务,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和产煤地区政府抓煤炭生产的首要任务和主要职责是抓煤矿安全生产”。
2、3月17日,省政府批准《2010年全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我省安监部门在全国安监系统率先推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3、4月和8月,省政府先后调整省安委会成员,分别由时任省长周强和现任省长徐守盛担任省安委会主任,三位分管相关工作的副省长为副主任,在此带动下全省基本形成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的安全生产领导体系。
4、5月29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
5、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安监系统在高危行业和重点矿区组织开展讲一堂安全教育课、观看一场安全警示片和科教片、发放一套安全生产宣传挂图的“三个一”活动,刚刚履职湖南的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徐守盛对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三个一”活动产生了良好社会反响,受到国务院安委会表彰。
6、6月13日,湖南省安全生产执法总队正式挂牌,标志着我省有了专业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
7、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全省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打击超深越界、整治矿业秩序三个专项行动,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特别是整治重点矿区安全生产秩序产生了重大影响。
8、7月9日,经省政府法制办备案,省安监局下发《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对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作出明确规定的省份。
9、8月12日,省政府在娄底市召开专题会议,总结推广双峰县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经验,我省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工作进入新阶段。
10、10月29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7号),与省委省政府上年下发的安全生产三个重要文件、省人大五月通过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相配套,形成了我省涵盖机关、企业和社会各个层面、富有特色的“4+1”安全生产法制政策体系。
11、2010年,石门县安监局长廖琪宁荣获“湖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省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黄方明荣获“湖南省首届省直单位十大模范标兵”称号,我省安监系统单设以来安监人员首次获得省级劳模荣誉。
2010年,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深化“三项行动”、“三项建设”,狠抓《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多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省政府先后四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委书记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时刻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多次就安全生产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省委、省政府其他领导同志以及省人大、省政协领导同志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各自分管领域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市、县党委政府以及各部门各单位把安全生产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继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省人大修订颁布《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编印《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把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举措上升到法规层面。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重新下发《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机制。安全生产纳入“三个一票否决”并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通报。省安委办制定完善了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警示通报、督导约谈、重大隐患治理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等制度。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
(三)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纳入各级党校教学课程,推动党校培训“安全生产第一课”常态化,全省安监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班子成员到党校讲课400多堂,近2万名党政干部接受教育。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在高危企业和重点矿区乡镇(社区)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全省共上安全教育课1.2万余堂,放映安全警示教育片5000余场,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挂图2.5万套,150余万高危企业职工和重点矿区群众受到教育。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三湘调研行”活动,客观报道重点矿区安全生产的历史和现实,探索出路和对策。在《湖南日报》开辟专栏,推介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省人大、省政府就《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工作作出专题部署,安监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开展《条例》宣讲活动,免费发放《条例》单行本和释义8万余册。全面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分级分批培训企业负责人4.6万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3.2万人,特种作业人员14.6万人,农民工59.5万人,安全监管人员4039人,县、乡政府分管领导2134人。
(四)大力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省安监局制定并报请省政府批准下发《2010年全省安监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组织省、市、县、乡安监机构一起行动,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行业监管企业进行“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开展执法检查23566次,出动执法人员176537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81927家,责令停产整顿10226家,关闭取缔6088家。在此基础上,收集、录入涉危企业安全生产信息2.7万余条(家),建立了涉危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电子档案。公安、建设、交通、国土、煤炭、煤监、质监和国资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也分别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切实加大了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五)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市、县政府精心组织,安监、煤炭、煤监、国土、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紧密配合,扎实开展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打击超深越界、整治矿业秩序专项行动,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矿井被关闭取缔,花垣县、北湖区、冷水江市等重点矿区得到强力整治,矿山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企业规模扩大,安全基础有所改善,安全生产秩序明显好转。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带动全省共投入10亿元,集中治理了一批危、险、病非煤矿山尾矿库。集中开展了地下矿山机械通风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注销企业“回头看”和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烟花爆竹整顿提升和礼花弹专项治理、职业危害申报和粉尘与高毒物品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煤炭、国土、公安、建设、交通、教育、农业等部门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
(六)着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省政府统一部署,推广娄底市双峰县创建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的经验,全省安全生产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深化。已验收合格的150个省级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基本实现了工矿商贸事故零死亡。“科技兴安”战略步伐加快,一批安全科技项目获国家、省级立项,部分研发成果获奖并被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序列,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以及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化建设等专项规划框架确定,一批安全生产重大项目纳入全省“十二五”重点项目库。危险化学品登记率由上年的42.5%提高到91.5%。
(七)努力推进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个重要文件”为契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纷纷制定政策、强化措施,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安监机构、安监队伍特别是县、乡安监队伍建设,增设专业执法、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管等机构,市、县安监部门共增加编制300余名,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普遍有所增加。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模范人物,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安监队伍。
虽然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但形势依然严峻:企业安全基础薄弱,规模小、管理差、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等问题仍较突出;矿山水害、瓦斯、尾矿库和采空区等重大安全隐患和城市重大危险源治理投入不够,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道路交通、消防火灾等行业领域事故反弹,较大事故上升且超指标;少数党政领导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第一的意识不强,重发展、重效益、轻安全;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与形势任务还不相适应。
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步伐加快,除依托省消防总队设立湖南省应急救援总队外,还有长沙、岳阳、株洲、娄底、邵阳、衡阳、郴州等省级区域性救援基地,以及35支、838人的矿山救援队伍和5支、302人的危化救援队伍。省、市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陆续启动,部分建成投入使用。省安委会充分发挥统一协调职能,强化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建立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省安委办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建立统一的应急救援资源信息库,形成应急救援工作合力。省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开通“12350”安全生产特服电话并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及时高效处置各类事故。所有重大以上事故和部分典型较大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省直各相关部门都及时加强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或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或亲率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组织指导救援处置。2010年,安监部门启动省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4次,启动市级预案80次,抢救遇险人员381人,其中生还56人。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湖南省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的规定,省安委办对各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有关机构及部分重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考核,省委常委会议对考核结果进行了审定,主要情况如下:
先进市州:娄底市、岳阳市、衡阳市、永州市、邵阳市、怀化市、株洲市、常德市、益阳市
先进县市区:双峰县、资兴市、新化县、平江县、石门县、华容县、望城县、醴陵市、茶陵县、衡东县、新宁县、武陵源区、开福区、岳塘区、鼎城区、沅江市、宜章县、江永县、洞口县、通道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永顺县、冷水滩区、耒阳市
先进省直单位和中央驻湘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安监局、省农业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国防科工局、省水利厅、民航湖南监管局、国家电监会湖南省电监办、省国资委、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总工会、省有色地质勘查局、省质监局、省广电局、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监狱管理局
先进企业: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路桥建设集团公司、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省兵器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湖南销售分公司、中石化湖南石油分公司、南航湖南分公司
“黄牌警告”单位:湘潭市、广铁集团怀化办事处、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一票否决”单位:湘潭县、花垣县、汝城县
安监、煤监、监察、公安、工会、检察以及建设、交通、国土、国资、质监等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全省共立案查处生产安全事故493起(不包括一般、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下同),其中一般事故437起,较大事故52起,重大事故3起,特大事故1起。已经结案456起,共追究责任人员877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3人,追究刑事责任94人;另有1118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被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被追责人员中,科级干部183人,处级干部12人,厅级干部2人。4起重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为:湘潭县立胜煤矿“1·5”特大火灾事故,已由国务院组成调查组调查完毕、批复结案,共追究责任人员4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汝城县曙光煤矿“5·29”重大火药燃烧事故,调查报告已经省政府审定上报,国家煤监局正在审查批复中;花垣县“7·2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完成,正在审理结案中;衡南县松江镇“12·27”重大交通事故,正由省政府组成的调查组进行调查。此外,省安监局还牵头查处了二起发生在省属企业的较大事故并已结案。
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贯彻国务院《通知》和我省“4+1”法规政策体系为主线,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以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为目标,加强基层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管,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为“十二五”时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目标任务:事故总量继续稳定下降,各项指标严格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重特大事故得到更加有效的遏制。
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全社会的思想引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理念;以深入推进煤矿和非煤矿山资源整合、“打非治违”为抓手,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认真贯彻国务院〔2010〕23号文件和省政府〔2010〕27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强力推进道路交通和矿山采空区、尾矿库专项整治,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监部门履职水平。
注:1、事故按行业和领域分布情况来源于各法定职能统计部门上报省安监局数据;
2、事故按地区分布情况以事故发生地为口径统计;
3、道路交通事故按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统计。
责任编辑钟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