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汪朗
世上什么饭最难吃?官饭——官场之饭。说官饭难吃,并非指其滋味不佳,尽管这是事实。清代负责为官员聚餐提供饮食的光禄寺之厨艺,曾有幸进入京城“十可笑”之列。有一文人陈耕石探望主管光禄寺的朋友时,考察过此处饭菜,并写下了一首《黄莺儿》:“蹄子小多毛。秤梗鳗,着腻烧。海参倔强蹄筋跳,鱼虾寿夭,鸡鹅寿高。冬舂米饭黄而糙。最难熬,新刍水酒,故意满台浇。”事见《清代名人轶事》。此等吃喝,其实已属“超标”。皇上赐食百官时,一般只有寿高之鸡鹅、多毛之蹄子,鱼虾海参之类,均告阙如。
官饭难吃,也非指其就餐环境太差,尽管这也是事实。据《明会要·宴礼》记载:“明制,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凡大祀天地次日庆成,及正旦、冬至、圣节,大宴。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阳、腊八日,永乐间俱于奉天门赐百官宴,用乐。其后皆宴于午门外,不用乐。”奉天门在南京皇宫,此地气候湿润,官员们在腊八、元宵群集露天吃顿冷餐,好歹能将就。等到明成祖迁都北京,还要在午门外照此办理,就有些麻烦。遇上沙尘暴什么的,饭菜内容未免过于丰富。不仅如此,明代午门之外还是施行廷杖,即不听皇上话的官员挨板子的地方。臀部有幸承受浩荡皇恩的朝廷重臣,又要在此处领教御赐大餐,真不知会吃出什么滋味。
官饭难吃的最难之处,是麻烦。特别是逢到老大请客,与宴者无论职位高低,一举一动一吞一咽都要按制度办事,而且还有执法官巡回检查,发现有人吧唧嘴打饱嗝,轻则申斥,重则禀明圣上,或罚俸,或降职。
过去还有比这更厉害的。春秋时,卫国太子疾宴请大夫浑良夫,饭没吃完,良夫的脑袋便被砍了下来,罪名是穿了君王才能用的紫色狐裘大衣,吃饭时还把大衣随意敞开,而且带着佩剑。这应该算蓄意谋杀。幸好,这类极端事例还不多。
乾隆帝紫光阁赐宴图局部
官饭难吃,但吃官饭者却不得不吃,否则罪过更大。据《南亭笔记》记载,一次慈禧太后在坤宁宫赏王公大臣吃肉,这可是旷世盛典,既不用露天挨冻,又属于正儿八经的吃食。被赐吃肉者,有一姓徐的状元,后来混到了大学士,相当于宰相。这徐相国在吃肉时却没露面,慈禧恼了,“谓其有误大典,当以不敬论罪。”大不敬的罪过可不小,过去名列十恶不赦之列。老徐大惧,转天赶紧找太后请罪。说自己一大早就出了门,没想到路过使馆区时,一辆洋人拉货的马车坏在了当道。车夫帮忙折腾了半天,挪不动,“臣又不能飞越而过,以致误及大典。”西太后听罢,“但微哂而已,不复深究。”此事如属实,当在“庚子拳乱”之后。否则,徐相国如拿洋人说事儿,老佛爷就不会是“微哂”而是“勃然”了,十个脑袋也不够砍的。
最高执政之所以对吃官饭的规矩毫不苟且,是因为这关系到江山社稷的长治久安。臣子们在吃喝之小事上不忘遵礼守法,逢到大事才能和老大一心一意,不致另起炉灶。君臣之外,家庭内部与官民之间同样需要明“礼”,以使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人人敬上惧上,天下自然太平。因此,有的皇上吃饱喝足之后,还要为那些吃不饱喝不足的草民订章程。朱元璋就发过两道诏书,一道是关于士农工商人等平居相见及岁时宴会谒拜的规矩;另一道则明确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其中规定,“若筵宴,则设别席,不许坐于无官者之下。与同致仕官会,则序爵;爵同,序齿。其与异姓无官者相见,不须答礼。庶民则以官礼谒见。凌侮者论如律。”谁拿退休干部不当回事,就办谁。
常吃官饭的主儿,遇到所吃者并非官饭,便会脑袋发懵。据《梦溪笔谈》记载,宋代枢密使陈尧叟与另外六个大臣和文学侍从曾担任过一回皇上(大概是宋真宗)的客人。这一次,皇上要和大家平起平坐,自己坐宴席东边,让陈尧叟坐于席西,“如常人宾主之位”。
众臣子皆惶恐不敢就位,说是自古未有君臣齐列之礼。皇上顿时很不高兴,说如今天下太平,只想找几个亲近之人乐呵乐呵,连酒菜也是自家厨房弄的,要是讲规矩早就到外朝开宴了。于是,“尧叟悚栗危坐,上语笑极欢。”宴会之上还赏了赴宴者许多宝物,直到四鼓时酒才喝完。此次“天子请客”一时被传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