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文
“面对陆企来台湾投资的这股潮流,我们万国法律事务所已经准备好了,可以提供台商与陆企最好的法律服务。”台湾的万国法律事务所合伙律师朱光仁如是说。
两岸产业交流与合作纳入ECFA之后,目前已有7000家以上的陆企愿意来台湾投资,“而且可以预见今后还将会有更多的大陆企业来台,这是一个不可悖逆的时代趋势”,朱光仁表示,两岸企业可以也必须透过紧密合作互利共生,在全球市场共同开创崭新的局面。
自2009年开始,随着台湾陆续开放陆资赴台从事投资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各项配套措施出炉后,许多陆资企业正积极研究来台进行投资相关事宜。
据台媒报道,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在今年3月初宣布开放陆资第二波赴台投资项目后,评估开放策略性引进陆资投资人得参股或合资新设公司,加上大陆“十二五规划”启动,可望吸引陆资借镜台湾经验、科技管理与营销模式,有效提高陆资赴台投资意愿,因此将今年台湾对大陆招商金额目标由1.2亿美元上调至2亿美元。台湾经济主管部门并在4月底锁定大陆面板、家电、机械、电子及流通服务等产业进行招商。
当谈到目前陆资企业赴台投资的模式,朱光仁建议:除透过设立营业组织(办事处)的方式外,也可以考虑直接以并购的方式进行,或者实行于台湾设立营业组织后再对台湾企业进行各形态并购的二阶段方式进行。
当陆资企业从事投资或并购时,朱光仁建议,除与标的公司先行签署保密协议,以避免信息外泄之疑虑外,也可以寻求外部专业中介机构,以作为双方信息交换与传递的平台,减少或避免双方认知及做法的误差,以获取最大的投资效率。
相较于欧美等国而言,台湾企业在投资及并购方面的法规是属于较为弹性的。因此藉由外部专业中介机构的协助,在营运、组织规划及企业文化的考虑下进行并购交易,并借着并购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及良好沟通,审慎地执行并购交易合同,以期达到并购后期望的表现,而能有效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陆资企业在台湾很可能会面临许多的法律纠纷,例如来台签证、在台湾设立办事处、人员驻点、子女设籍、就学、就医等问题;与台湾人民或政府当局发生法律争议;产业之间在投资合作或知识产权方面如何共同营销及相互授权等问题。
此外,企业投资或并购更需要良好的法律设计以避免可能的风险或纷争,对此,朱光仁指出:“我们万国有很多的人才及资源,能够帮助客户解决各种问题,做他们强有力的后盾,让客户努力扩展事业版图时没有后顾之忧。”
两岸经贸之间的互动正变得越来越密切,大陆有资金、有劳工、有土地,台湾有人才、有技术、有国际化的管理经验,陆企赴台投资,透过收购台湾公司股权的方式,可以运用台湾的人才及技术,更好地晋身国际化的舞台。而台商则可以运用大陆投资的资金,开发更多更好的技术,创造双赢。
对此,朱光仁评论说:“两岸企业可以透过紧密合作互利共生。但与此同时,两岸在品牌和知识产权方面均处于弱势。因此,如果两岸合作想创造更大的价值,就必须要有世界级知名品牌和知识产权的良好布局,这是两岸未来产业合作的新思维。”
朱光仁认为,两岸企业应在打造全球知名的品牌上合作,例如共同营销、交叉授权、经营全世界市场,“不要陷入替别的国际大厂打工赚小钱的局面,要赚就赚全世界的大钱。” 朱光仁如是说。
“ECFA签订后,若要落实两岸的产业合作,专利保护是一定要解决好的,相关的法律责任一定要落实追诉求偿制度。”朱光仁说,“因此建立自有的技术、产业标准与品牌,应该是今后两岸产业可以长久发展的根本大计。”
“无论是大陆企业还是台湾企业,如果要建立世界级的品牌,智财权布局是不可或缺的一块”,朱光仁在智财权管理、授权及诉讼都有相当的研究,同时万国也有坚强的团队。他希望陆企来台投资时,能以陆企的资金结合台湾原有的知识产权实力,在这方面及早规划布局,作为经营两岸及世界品牌强而有力的后盾。
“台商与陆企真正的挑战是放眼国际市场,而我们万国法律事务所不论是在台湾本地或是国际性法律事务的处理能力上,都是台湾首屈一指的法律事务所!”
说出上述言论,朱光仁表示自己并非是在自夸。在他看来,令他底气十足的原因,不仅是由于万国法律事务所法律人才济济,还因为万国有庞大的计算机数据库,能有效率地协助律师帮客户完成工作。
据悉,万国法律事务所现有七十多位律师,是台湾排名前三大的国际性大型法律事务所,万国的法律专业素养及社会公益功能,不但在台湾业界赫赫有名,在国际间的口碑也甚佳。除屡获国际专业媒体评选的“最受推荐的台湾法律事务所”之一、“在争端解决领域之最佳律师事务所”、“在知识产权争议领域最佳之律师事务所”外,创所律师赖浩敏更是现任台湾司法院院长。不仅如此,在台湾律师公会及法学会等民间司法团体中,也处处有万国律师的身影。
更为重要的是,万国坚持“正派经营,发挥团队力量”,不用旁门左道走快捷方式,纯粹以法律专业服务来替客户解决问题。
实践证明,这种方式更加受到客户的信赖,“正派的律师及事务所其实更能保护当事人,每一位客户都如同我们的家人,客户的事就像是我们自己家人的事,我们一定会全力以赴。万国的信念只有一个:善待当事人。”朱光仁如是说。
朱光仁律师小档案:
学历: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毕
台湾1991年司法官特考及律师高考及格
经历:台湾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31期结业
台湾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兼任导师
担任法官职务16年(历任台湾澎湖、花莲地方法院法官、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审判长、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法官、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台北、桃园、新竹、台南、屏东等律师公会会员
专长:刑事法、民事法、行政法、智慧财产权法、非讼事件法、公司法及证券交易法等,曾承审证券交易法、政府采购法、投信投顾法及上市公司负责人背信等重大金融案件,并专责审理知识产权(智能财产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