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久坤(安徽省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畜禽产品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商品,发展畜牧业生产,金融、科技、劳动力、管理、土地等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素缺一不可。当前畜牧业融资难的问题较为突出,成为制约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瓶颈。现代养殖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扶持,从一定意义上来说,规模养殖业的发展速度取决于金融支持的力度。
从我们调查了解的情况,养殖业的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一是规模养殖企业的资金周转难,二是专业养殖户扩大再生产的热情很高,但缺乏有效的金融支持无法做强做大,农村信用贷款和民间借贷的高额利率制约了再发展的能力,限制了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的积极性。规模养殖是现代畜牧业的重要标志,支持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生产是发展养殖业坚定不移的方向。概括来讲,当前规模养殖企业的金融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下调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目前养殖企业有合作的金融机构除了农发行之外,获得的养殖贷款的利率大部分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了30%~50%,同样是发展商品生产,农民从事养殖业付出的贷款代价要远高于城镇工商企业。即使在畜禽产品行情好的情况下,畜禽养殖场户都很难承受起巨大的压力;行情不好的情况下,贷款利率更是不堪重负。因此,金融机构贷款能将对生猪养殖场户的信用贷款和流动贷款上浮利息度控制在10%以内,或者对畜禽养殖企业执行基准利率,将有利于畜禽养殖企业良性发展。
2.提高能繁母猪、奶牛保单抵押贷款比例。国家已将能繁母猪纳入政策性保险范畴,安徽省同时把奶牛也纳入政策性保险品种。目前各级金融机构已经允许对加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能繁母猪和奶牛作为担保物开展贷款,但是贷款比例偏低,希望适度提高贷款比例。以能繁母猪为例,其保额为1000元,各行社同意贷款比例仅相当于保额的60%,若提高10个百分点,相当于全省增加1900万元的贷款扶持。
3.提高个人信用贷款额度。据我们了解,目前商业银行对农村农户的个人信用贷款额度控制在5万以下,最多不超过10万元。难以满足一些小规模养殖户的资金需求,适当调高个人信用贷款额度,将有利于畜牧业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
4.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创新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机制和产品。由于受农村土地房产权属等问题的影响,养殖场户的固定资产和牲畜活体不能进行抵押。养殖户形象地称“家有万贯,活口的不算”。这种状况也妨碍了养殖业获得金融扶持。农户希望养殖业生产资料和产品也纳入担保物的范围。
去年四月,安徽省农委联合各涉农银行,出台了针对规模养殖业的金融支持意见,要求各级金融机构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对确定给予金融支持的规模养殖企业,要充分发挥和放大政策效应,加大支持力度,实现扶优扶强和示范带动效应作用,推动安徽畜牧业快速健康发展。各市县行社对规模养殖企业实行优先受理调查、优先评级授信、优先安排信贷计划、优先享受信贷优惠政策。对规模养殖企业尽可能使用公开授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适当增加企业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比例,满足规模养殖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合理扩大再生产的需求。根据各行、社实际情况,对规模养殖企业实行利率优惠或者执行基准利率不上浮。规模养殖企业的生产贷款以及生猪收购的流动资金贷款,要适当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有条件的可以执行基准利率。对因市场因素导致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的规模养殖企业,可以适当延长贷款期限和给予展期。支持规模养殖企业上下游产业发展,加大对饲料及农产品加工业的支持力度,加快畜禽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进程。
结合落实好文件要求,从短期情况看,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可选择途径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畜牧、加工、储藏、销售企业的金融服务,简化贷款手续,加快贷款投放速度。支持生猪养殖上下游产业发展,调节生猪供需平衡。
二是综合运用多种贷款品种和贷款方式,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如农发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农业小企业贷款、生猪储备贷款等,符合条件的还可以使用授信中期流动资金贷款、循环贷款等新的贷款品种。
三是开展对因市场因素导致资金周转出现暂时困难、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企业和养殖户,适当延长贷款期限,贷款到期后给予延期。
四是提高生猪规模养殖户贷款限额。在现有的贷款限额基础上予以适当突破,如农行可将规模养殖户贷款限额提高到50万元,农信社对散养户贷款额度确定在2~3万元,对规模较大的专业养殖户、没有抵押物的的农户授信额度可以达到5万元。邮储银行农户授信额度可以提高到10万元。
五是降低或者优惠贷款利率。对畜牧户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确有困难的,可以适当下浮贷款利率,有条件的执行基准利率。也可以对农户信用贷款实行利率优惠政策,如邮储银行对信用客户实行二期优惠制度等。
解决畜牧业的融资难问题,除了将现有的金融产品用足用活外,更重要的是要着眼长远,大力拓展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内容和途径,创新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的方式方法。目前除四家涉农银行开展了对畜牧业的金融服务以外,还要积极引导其他商业金融机构,甚至外资银行积极参与支持畜牧业。同时创新金融产品,探索财政资金与金融资金的互动机制,有效引导和扩大金融支持畜牧业,建立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破解畜牧业的融资难问题。
1.扩大有效抵押物的范围,在抵押方式上力求创新突破。抵押贷款具有信用度高、银行普通容易接受的特点,与信用贷款相比,抵押贷款的利率低于其他贷款种类。畜牧业贷款难,难就难在有效抵押物的突破上,目前有效的抵押物主要有:证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属证明,存款或应收账款票据等。但是对养殖户来说,种畜禽和商品畜禽、饲料、房产、土地等生产资料是其主要的财产,扩大有效担保物的范围必须围绕将种畜禽、商品畜禽等作为抵押物来进行。除了活体抵押,产销合同、土地的租赁使用权、保险单据、专利权等均可进行探索。应当考虑按照城乡统筹的思路,把城市工商企业的贷款政策同等运用于农业企业和畜牧业。
2.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保险范围。从目前来看,能繁母猪和奶牛已纳入政策性保险的范围,但是此两项产值仅占畜牧业产值的10%左右,难以从根本上削除畜牧业的市场风险。为合理规避畜牧业风险,应当将商品猪、种公猪、肉牛、肉羊等单位价值较高的牲畜纳入到政策性范围,具体保费分担比例可以做相应的调整。
3.发挥财政类担保公司的作用和效果,切块用于畜牧业的担保。省市县三级财政担保公司将不同规模的养殖企业纳入担保范围,每年用于畜牧业担保的金额占担保费用的支出比例要达到一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