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水利建设 强化水利管理努力开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局面——在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1-08-15 00:48水利部部长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11年1期
关键词:水利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水利部部长 陈 雷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总结回顾“十一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通报表扬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研究分析当前建管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十二五”和2011年任务,努力开创水利建设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形势

“十一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大跨越,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建成投入运行,治淮、治太骨干工程全面完成;专项规划内6240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东部1116座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如期完成,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成果,水利建设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水管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公益性管理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逐步落实,长效良性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工程运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运行调度科学规范;河湖管理持续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和采砂管理不断规范,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不断增强,水利基础保障能力大幅提高。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战线同志们的辛劳和智慧。特别是在抗御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次生灾害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以及历年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广大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者第一时间奔赴一线,展开工程查险、抢险、排险、应急处置等工作,为夺取抢险救灾胜利和顺利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向从事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对受到通报表扬的全国水利建设与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十二五”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加强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建设、加快民生水利发展的攻坚时期。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水利改革发展全局,意义重大而深远。

第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新的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民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水利建设,水利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但是,我国的基本水情没有改变,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水利建设步伐,转变水利发展方式,充分发挥水资源要素配置的先导作用和水利基础设施的保障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加快水利发展的期盼,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

第二,完成大规模建设任务,对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新的要求。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力争通过5年至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明确提出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建设投资高、规模大、项目多、任务重,尤其是量大面广的民生水利项目,很多由基层水利部门承担,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带来重大考验。我们必须针对大规模水利建设的新特点,进一步规范基本建设程序,不断创新建管机制,加快完善法规制度,充实建管力量,强化质量和安全监督,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加强项目验收管理,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和效益。

第三,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对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新的要求。近年来,水利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改革取得一系列重大突破,但仍有大量难题亟待解决,特别是水利建设管理模式、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中小水利工程管护等问题,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必须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深入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领域的改革攻坚,为大规模水利建设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水利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群众性,是社会管理的重要领域之一。近年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一些地方挤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无序开发等问题日趋严重,河湖管理与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中央提出的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不断创新水利社会管理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依法治水和科学管水水平,促进水利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五,加快水利现代化进程,对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提出新的要求。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十二五”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利现代化道路,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与现代化要求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的问题,一些地方工作理念比较落后,建管方式较为粗放,水利工程老化失修,水利信息化步伐较慢。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现代水利的规律和方向,着力建设现代化的工程体系,着力实施科学化的工程调度,着力完善系统化的法规标准,着力推进规范化的工程管理,着力提高建设与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扎实做好“十二五”水利建管工作

“十二五”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紧紧围绕民生水利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现代化方向,着力提高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平,确保大规模水利建设顺利实施,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确保河湖维持健康生态功能,为水利跨越式发展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十二五”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要着力构建四个体系:一是着力构建以骨干枢纽工程为龙头、蓄引提调拦滞排功能齐全、大中小微工程配套,建设达标、质量可靠、运行安全、效益持久的现代水利工程设施体系。二是着力构建职能清晰、权责明确、人员精干、技术先进、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现代化水利工程管理体系。三是着力构建制度健全、措施完善、严格规范、监督有力、协调高效的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体系。四是着力构建法律完备、机制完善、规划科学、监督有效、水源可靠、丰枯相济的河湖健康保障体系。

为实现上述目标,“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

第一,如期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一要加快实施5400座全国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建设管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明年汛前完成工程验收。二要全面实施《全国重点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确保2013年完成1.59万座重点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其他小(2)型水库由地方安排资金,同步启动实施,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三要对近年新出现的大中型病险水库继续实施除险加固,力争2013年底前完成。四要抓紧启动实施《全国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规划》,用5年时间完成2721座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任务。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防洪安全,各地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建设管理,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第二,全面提高水利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一要加快推进骨干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加快四川亭子口、贵州黔中、江西峡江等在建工程建设步伐。开工建设西江大藤峡、黄河古贤、淮河出山店等流域控制性枢纽工程。抓紧前期论证,有计划地开工一批对重要支流和区域防洪有重要作用的控制性枢纽工程,增强对江河洪水的调控能力。二要继续加强大江大河大湖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提高上游防洪标准,扩大中游河道泄洪能力,加快入江入海水道工程建设。抓紧开展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及重点河段崩岸治理,加强洞庭湖、鄱阳湖重点圩垸整治。加强黄河宁蒙河段治理和下游河道综合整治,推进标准化堤防建设。加快珠三角重点围堤建设以及海河、松花江和辽河干流河道整治,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继续实施塔里木河、黑河、石羊河流域综合治理,促进生态脆弱地区的生态修复与保护。三要切实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强西南地区水源工程建设,完成“润滇”、“泽渝”、“兴蜀”、“滋黔”一期工程建设,提高抗御干旱能力。加快西藏旁多、吉林哈达山等在建水库建设,抓紧实施全国大型、中型水库建设规划,提高重点地区、重点城市和粮食主产区的供水保障能力。四要加强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引江济太、引黄济津济淀、甘肃引洮等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陕西引汉济渭、安徽引江入巢济淮、云南滇中引水等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调整和优化河湖水系连通格局,进一步提高重点地区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

第三,切实加强水利建设领域监督管理。一要切实抓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央已经把水利行业列为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领域,水利部与监察部商定,从2011年起,两部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对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情况和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长效机制,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二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管。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建设各方责任,实行质量终身负责制;创新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探索适合大规模水利建设特点和要求的监管模式,特别是要加强由县级负责建设与管理的中小型水利项目监管,防止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三要切实强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严格资质资格审查审批,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快推进水利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管水平。四要切实保障工程运行安全。进一步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水库调度规程和安全预案,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切实加强对小型水库、病险水库(水闸)的日常监管,严格控制运用,确保工程运行安全和效益充分发挥。

第四,继续加大河湖水域岸线监管力度。一要完善规划体系。加快制定全国河道(湖泊)岸线利用与管理规划,保障河道(湖泊)岸线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开发、高效利用。抓紧完成《全国江河重要河道采砂管理规划》、《长江中下游干流河道采砂规划》等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规范采砂许可,为采砂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二要规范涉河项目管理。严格涉河项目审批制度,依法履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坚决查处未批先建和不按批准的建设方案实施的行为。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补偿制度,以市场手段遏制水域的无序占用,规范水域管理。三要加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非法围垦水面、侵占河湖岸线的行为,维护河湖基本功能。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现场监管,严厉打击河湖非法采砂活动,对重点地区、敏感水域,尤其是省际边界水域要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和专项打击行动。四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水利部、交通运输部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继续深化合作内容,拓宽合作领域,完善执行机制,充分发挥两部行政监管合力。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探索采砂管理的治本之策,研究建立全国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好河湖及水工程确权划界工作,积极探索多部门协作共推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河道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责任和管理经费。

第五,不断深化水利工程建管体制改革。一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稳定的经费渠道,足额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两项经费”。抓紧研究制定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的政策以及省(市)级财政经费补助机制。加快水管单位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保问题。二要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明晰工程产权,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采用集中管理、专业化和社会化管理等多种方式,创新工程管理体制。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管护机制,落实管理人员和管护经费,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三要深化水利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三项”制度,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创新建设管理机制,规范中小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积极推行集中组建项目法人、集中建设管理等建设管理模式,积极探索设计施工总承包、代建制、施工图审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形成公正、透明的水利建设招投标机制。

第六,努力推进水利建设与管理现代化。一要推进工程现代化。要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武装和改造传统水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打造现代化的精品工程,构筑适应“三化同步”需求的现代水利工程体系。二要推进调度现代化。以先进的理念指导水利工程调度,统筹防洪、供水、发电、航运等不同功能,兼顾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的综合效益。强化流域水量统一调度,推进区域工程联合调度,研究梯级水库和水库群优化调度,加强实时监控和远程调度,实现河湖水系的互连互通,促进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三要推进管理现代化。创新管理理念,完善管理手段,改进管理技术,提升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和远程控制等系统建设,促进信息化与建设、管理、调度、运行等各个环节的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带动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

三、全面落实各项水利建设管理措施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投资强度大、建设任务重、时间要求紧、管理难度大,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肩负前所未有的艰巨任务和重大责任。5月20日,中央召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把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情况列为七项重点监督检查内容之一,对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协作,狠抓落实。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把水利建设、管理与改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千方百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水库除险加固、水管体制改革、大坝安全管理等工作都建立了责任制,要结合本地区建设与管理目标任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逐级逐岗落实目标责任,形成工作有人管、任务有人抓、责任有人负、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第二,切实提升政策执行能力。要紧紧围绕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切实加强执行力建设,确保中央出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提高组织能力,通过采取月报、旬报及通报公示等相关制度,及时跟踪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稽察督导、专项检查、现场蹲点、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要提高研究能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提出对策和措施。要提高统筹能力,把握工作主线,抓住工作重点,着重抓好牵动全局的主要工作、事关长远的重大问题、关系民生的紧迫任务,集中力量打攻坚战,全力以赴打歼灭战,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全面推进。

第三,切实强化法规制度建设。要适应新时期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形势,加快法规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要从规范工程建设管理的角度出发,尽快制订出台当前急需的技术标准,抓紧修订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规程规范,加快完善工程技术标准体系。要从保障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尽快修订完成工程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要从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健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制度。要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角度出发,着力推进《河道管理条例》、《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方面的立法进程。

第四,切实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做好新形势下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人才队伍是保障。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加强干部交流锻炼,尽快培养造就一批适应现代化水利建设与管理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着力提升基层水利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要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河道采砂管理、行政审批、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四个安全”,确保工程优良、干部优秀。

同志们,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决策部署,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实现新时期水利新跨越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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