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文梯,郭晓彤,王 涛
(邹平县水务局,山东 邹平 256200)
邹平县地处山东省滨州市的最南端,总面积1 251.75 km2。该县南部山区包括西董、临池、好生、青阳、黄山、黛溪6个镇(办),227个行政村,24.396 6万人,土地面积319.58 km2,山区6镇(办)约占全县总面积的25.6%。邹平县南部山区地处鲁中泰沂山区北麓,地势南高北低,西高东低,山丘林立,形成了低山丘陵地带,从海拔高度为826.8 m的长白山摩诃顶,到海拔10.6 m的黄河冲积平原,形成本县的低山陡坡、近山阶地、水平梯田、沿河阶地、冲积平原、河滩高地、缓平坡地、背河槽状洼地等8种主要地貌类型。
邹平县南部山谷峪川汇集山洪形成了黛溪河、新月河、潴龙河、淦沟河、望京河、卧狼沟等山洪河道26条。由于地形的控制,地表径流方向多从西向东,或由南而北,汇入小清河下泄。共有水库23座,塘坝 108 座,其中小(1)型水库 4 座,小(2)型水库19座。
邹平县属北温带大陆性气候区,气候温和,雨热同季,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多年平均气温13.1℃,光热资源丰富,日照时数为2 619.8 h,无霜期133 d。南部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607.5 mm。县内多年平均蒸发深为1 242.3 mm,一般6月份最大,12月份或1月份最小。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主要集中在6、7、8、9 月份,约占全年降雨量 72%。
南部山区短时强降雨一般来说,范围不大,但短时强降雨具有突发性,且具有水量集中、峰量高、汇流速度快、破坏力大等特点,对水库的安全影响不可忽视。尤其是小型水库,集水面积不大,短时强降雨范围可覆盖整个流域,对于地质条件较差的流域,短时强降雨还可能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而滑坡和泥石流的出现,将大量的泥沙、树木带入库区,影响了水库的安全。
邹平县山区水库、塘坝大多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受当时条件的限制,防洪标准低,施工质量差,存在着坝基渗漏,坝坡塌陷,溢洪道狭窄等安全隐患,防洪标准不足20年一遇,具体表现在以下7个方面:
1)部分坝体出现下陷,发生渗水现象,坝体、坝基渗漏严重。
2)坝体砌体护坡坍塌滑移,砌体发生大面积风化、老化及冰融破坏,损坏严重。
3)放水洞老化损坏,放水能力严重降低,无法达到设计要求。
4)库区周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水库淤积严重。
5)受当时施工条件的限制,施工工艺落后。
6)溢洪闸门体锈蚀严重,止水橡皮老化,轨道锈蚀变形,启闭机启闭不灵活。
7)管理养护经费不足,维修养护不到位。
部分行洪河道多年未清淤,淤积严重,阻水林等阻水障碍多,造成河道行洪能力严重减弱,加大了防洪压力。
水库管理机构薄弱,缺乏水文、雨情测报设施,预警预报方法落后,尚有部分水库、塘坝仍存在安全隐患,给山区防汛带来很大的压力。
一是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山区群众防灾意识普遍不强,对洪灾的监测预报、避让自救等知识了解有限。二是开发建设过程中对自然规律、地质条件等考虑得不多,一旦发生山洪灾害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3年基本完成全省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任务目标,邹平县自2008年以来,已完成三八水库、台头水库、于印水库、古城水库 4 座小(1)型水库、11 座小(2)型水库、30 座塘坝的除险加固工程。邹平县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争利用3年时间将108座塘坝全面除险加固,目前已按计划陆续完成除险加固前期工作。
这些工程的实施,将大大提高全县山区工程的防洪能力。对拦蓄地表径流,补充地下水源,防止水土流失,改善当地小气候和生态环境,减轻下游防洪压力,解决当地农业灌溉用水和人畜饮用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按照“早动手、争主动”的原则,搞好山区防汛准备工作。县防汛指挥办公室每次在汛前组织防汛检查组,对23座水库108座塘坝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将检查情况以文件形式上报,逐级落实。并将水库、塘坝安全渡汛工作,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对全县防洪工程中需要重点防守的险工险段、水库、塘坝、病险涵闸专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组织、管理、预案、制度、队伍、物资六到位,保障工程安全度汛。
全面落实好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全方位防汛责任制。汛前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县长与各镇(办)行政一把手签订了防汛责任状,会后逐级签订防汛责任状,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中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责任制、以及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汛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把责任逐项分解,确保每座水库、塘坝,都要有辖区内镇(办)人民政府确定一名行政领导为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一名水库、塘坝技术安全管理责任人和2~3名水库、塘坝工程管理责任人,并制定好管理制度,落实好管理经费。各相关责任人必须按防汛规定和预案的要求按时上岗到位,认真履行好职责,将防汛工作责任制落实到防、抗、抢、救的全过程。
对山区23座水库、108座塘坝每年重新修订完善《邹平县防洪预案》、《邹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及内河、山区和县城区防汛分包责任制》、《河道、水库洪水调度规程及防洪预案》,制定了《山区水库防洪应急预案》而且装订成册,做到防汛指挥人员人手一册。
健全水库、塘坝的各项防汛措施,严格执行水库、塘坝的调度方案,对于病险水库、塘坝要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确保大坝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水库、塘坝的安全巡查力度,加强巡查的次数,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力物力全力抢护。对于病险水库和高水位运行的水库、塘坝,务必坚持昼夜巡查。按照“先急后缓,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小型为主,层层拦蓄”的原则,重点提高山区防洪安全标准和拦蓄能力,加大山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
对每一种可能发生的险情都制定好报警、抢险、迁安、救护等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水库、塘坝度汛万无一失。
县防办及时下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抢险演练工作的通知》,山区6镇(办)认真组织落实了防汛队伍,继续以基干民兵为基础,党团员为骨干,组织了常备队6支36人,抢险队6支1.41万人,预备队6支3.37万人,排涝队6支1.28万人。每年举行一次山区水库防汛抢险演练,组织落实迁安队、救护队,并与驻邹部队、武警部队联合,加强军民联防,努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作风顽强,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现代化防汛抢险队伍。
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对河道行洪区内影响行洪的障碍物进行了限期清除。邹平县开展河道清障攻坚战的主要做法是 “一抓”、“二管”、“三落实”和“三结合”。
“一抓”,就是在河道清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上,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河道清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公安、法院、土地、规划、城建、交通等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管”,就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防汛抗旱指挥部协管。
“三落实”,一是落实清障执法目标责任制;二是落实清障经费,确保清障任务按期完成;三是落实清障执法专职人员。
在清障项目的具体实施上,做到“三结合”。一是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贯彻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使设障者充分认识设障的危害性和清障的重要性,自觉清障。二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清障任务。三是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司法部门紧密配合,推动清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按照国家、集体和群众号料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物质储备。对于群众号料,不做表面文章,切实落实到镇、村、户,按照“备而不集,用后付款”的原则,落实好品种、数量、储存地点,运输措施及责任人,做到随用随调。
县防办及时下发《关于做好防汛工作的通知》,县、镇两级防办自6月1日始至9月30日止严格实行定人定岗24 h昼夜值班。山区各镇(办)防汛指挥部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上岗到位、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汛期24 h值班制,不得有脱岗、漏岗的现象,要密切注视天气变化,及时掌握汛情、水情、工情和灾情。
多年的防洪实践表明,只要早预报、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绝大多数水库险情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因此,对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所发出的工作指令必须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敷衍塞责等现象的发生。对因拒不执行命令,贻误时机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防汛期间,山区各镇(办)党委、政府一把手和县级各部门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擅自外出,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出的,必须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对批准同意外出的,要妥善安排好本辖区、本单位的防汛工作。
对通讯设施和遥测设施的站点,汛前进行了维护保养,从而保证了各种信息的及时传递,大大提高气象、水文监测预报准确度,做到“测得到、测得准,报得出、报的快”。同时加强气象局和水文局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会商制度,使预警预报工作更加准确。为领导决策及调度指挥防汛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第一手资料,确保了度汛安全。
水库流域内的各级政府要在工厂、机关、学校、企业的广大群众中积极开展灾害防御知识普及教育,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特别是要把人员转移避险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村、到户,以便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继续加大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其他有关水法规的力度,使人人懂法守法,让防汛工作深入民心,彻底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调动起广大干部群众防汛抗洪的积极性与使命感,更好地做好防汛工作。
暴雨虽强,但应对有序;洪水虽大,但防范有力;灾害虽重,但损失较小。在部分中小河流水位超过堤防保证水位、水库超设计水位的情况下,邹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洪水调度方案,充分考虑了上下游、左右岸的利益,充分兼顾兴利和生态需要,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调度水库,充分利用了雨洪资源,努力做到了灾害损失最小化、防洪兴利综合效益最大化,确保了堤防、水库等防洪工程的安全。
[1] 陈雷.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J].中国水利,2010(10).
[2] 胡小梅,陈崇德,胡一波,樊哲.对水库流域局部短时强降雨引发灾害的思考[J].中国防汛抗旱,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