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析

2011-08-15 00:51刘建鑫
山西建筑 2011年3期
关键词:建设工程建筑施工生产

刘建鑫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分析

刘建鑫

通过对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性的剖析,探讨了工程事故的发生原因,并在叙述建设工程安全发展的基础上提出了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预防对策

1 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性分析

1.1 建设工程的生产特点

1)产品固定性,人员流动性。

建设项目一旦成立,其地址选定后,就具有固定性,施工人员要围绕着它进行施工生产活动。一般建筑体积庞大、施工期长。这就形成了在场地有限的条件下而集中了大量的操作人员、施工设备、建筑材料等。建筑施工人员流动性大,不仅体现在单一工程中,还表现在完成某一工程后,施工队伍就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去建设新的建设工程。由于现代用工制度的改革,施工队伍中绝大多数施工人员是农民工,他们不但要随工程流动,而且还要根据季节的变化进行流动,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

2)高处作业多,手工操作,劳动繁重。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绝大多数为露天作业,一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工程到室外装修等,露天作业约占整个工程的60%~70%。建筑物都是由下至上构建起来的,施工人员每天都要在十几米、几十米甚至百米以上的露天从事高空作业。我国建筑业至今大多数工种以手工操作为主,导致施工人员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加上作业环境恶劣,导致操作人员注意力不集中或发生违章操作的现象十分普遍。

3)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不安全因素隐患多。

每幢建筑物由于用途、结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不同,其不安全因素亦不相同。因此,施工变化大,规则性差。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每时每刻都在变化,给安全防护带来诸多困难。

1.2 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特点

从建筑物的建造过程以及建筑施工的特点可以看出,施工现场的操作人员随着从基础→主体→屋面→装饰装修等分部工程的施工,就要从地面到地下,再回到地面,再上到高空;经常处在露天高处和交叉作业的环境中从事施工生产活动。建筑施工的伤亡事故也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和机械伤害四个类别中,被称为建筑施工中的顽症或四大伤害,其发生的部位主要是:

1)高处坠落。从“三边四口”处坠落;脚手架上坠落、垂直运输机械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模板支撑失稳倒塌及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时坠落。

2)触电。对经过或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没有或缺少防护,在搭设钢管架、绑扎钢筋或起重吊装过程中,碰触这些线路造成触电;使用各类电器设备触电;电线破皮、老化,又无开关箱等触电。

3)物体打击。主要发生在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

4)机械伤害。主要发生在木工机械、混凝土机械、钢筋机械、垂直运输机械设备中的伤害。

另外在大型基坑支护过程中也时常发生边坡失稳、支撑失稳等安全事故。因此,在四大伤害的基础上增加了坍塌事故,建筑施工也就从四大伤害变成了五大伤害。

2 建设工程事故原因分析

通过近几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分析得出我国建设工程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监管不到位、行政权力交叉、责任不落实。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的要求,都制定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专职监管人员少、监督覆盖面小、监管力度不够、责任不落实。监管方面:a.各有关部门沟通不力,事故处理不当,造成了同类事故在同一个地区经常发生;b.未能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差;c.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责任落实方面:a.部分建设主管部门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未能落实在行动上。如有多起事故没有按照规定办理建筑施工手续,照样施工,对此建设主管部门有监管不到位的责任;b.部分施工企业负责安全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只讲经济效益、轻视安全,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c.一些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d.部分监理单位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对安全生产隐患不能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2)安全技术规范在施工中不落实,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

当前,中标的施工企业,其劳动力基本是由农民工施工。他们没有经过安全培训,“三级教育”也是走形式。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

3)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

对于低价中标的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为了获得利润将工程转包,甚至中标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部,但只管理收费和整理资料以便交工使用,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而分包单位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一切从简,有施工组织设计也只是为投标而编制的,不是用于指导施工的。至于其他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

4)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尚需完善。

a.有些建设项目不按法定建设程序,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现象突出;b.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c.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的中介机构发展滞后,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3 建筑工程安全的发展

1)完善法制建设。

我国相继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了各自职责,加大了监管力度。

2)安全技术。

目前我国建筑业施工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其施工工艺、方法、设备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施工机械化程序的提高,减少了手工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随着施工技术的进步,为保护操作者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健康的安全技术也有了很大的发展。

4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预防

1)技术对策。

要预防事故的发生,首先要编制各种施工操作的安全规程,科学指导建筑施工的整个过程;应该将安全因素放在第一位考虑;其次要提高施工技术的机械化,正确使用各种施工机械,准确监测各种施工参数,完善预防措施;再次,要推广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管理效率。2)教育对策。各参建单位的专业人员应熟悉各种安全条例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岗位培训、“三级教育”常抓不懈,从源头杜绝不安全因素的存在。施工企业是工程建设的主体之一,应加强基层施工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才能切实保证生产的安全,要让其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进行的工作性质、危险性程度和避免危险的措施,了解工作场所的危险源。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培训、持证上岗。3)法制对策。只有建立法制对策,才能保证落实安全对策。我国于 1997

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0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2002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4年颁布实施《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表明了政府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的关注,从法制角度规范了建筑市场,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进行了宏观的控制,有利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1]罗 云.现代安全管理[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曹吉鸣.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8.

[3]田金信.建设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

[4]杜荣军.建设安全生产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On analysis of safe accidents in engineering projects

LIU Jian-xin

According to the analysis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afe accidents ofengineering projects,the paper exp lores the reasons for theengineering accidents,and points out the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the safe accidents based on the indication of the safety development of the constructing projects,so as to reduce the safe accidents and enhanc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of architecture.

constructing project,safe accidents,prevention strategies

TU712.4

B

1009-6825(2011)03-0238-02

2010-09-25

刘建鑫(1970-),男,高级工程师,呼伦贝尔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内蒙古呼伦贝尔 0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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