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
(一)农机装备总量快速增长(略)
(二)农机装备结构日趋优化(略)
(三)农机作业水平全面提升(略)
(四)农机化发展效益显著增强(略)
(一)坚持“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发展战略,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基本要求。(略)
(二)开拓创新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持久动力。(略)
(三)实施政策扶持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关键措施。(略)
(四)农机服务产业化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战略方向。(略)
(五)统筹协调是推进农机化发展的基本原则。(略)
(六)依法行政是促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保证。(略)
(一)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为农机化发展提供坚实的社会、经济基础。(略)
(二)现代农业与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快速发展农机化。(略)
(三)政策环境持续向好,为农机化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略)
(四)国家和省重大战略的实施,对农机化发展提出了刚性需求。(略)
(五)农民投资热情高涨,为农机化提供了最根本的发展动力。(略)
(一)当前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限制了农机规模化作业的发展。(略)
(二)农机化跨入高级阶段之后,向更高目标发展的难度加大。(略)
(三)农机化基础设施条件差,公共服务能力薄弱。(略)
(四)农村劳动力知识和年龄结构,不适应农机化发展要求。(略)
(一)农机化发展由粮食生产机械化向经济作物及农村各业机械化转变。(略)
(二)农机作业由单户机械作业向有组织的规模化作业转变。(略)
(三)农机化作用由单纯替代劳动力向促进土地流转规模经营转变。(略)
(四)农机化推广由技术推广创新向推广与装备研发创新并举转变。(略)
(五)农机化管理由依法监管为主向监管与促进并重转变。(略)
“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机化发展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战略要求,以转方式、调结构、抓创新、促发展为重点,通过农机、农艺和农业经营方式的协调融合,探索符合国情省情的农机化发展模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科学发展型的新型农机化发展道路;通过健全农机化公共服务和支撑保障体系,促进农机化发展重点的战略转移,推动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全面发展;通过实施现代农机化水平提升计划,增强农机科技创新能力,突破农机化发展的制约 “瓶颈”,优化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档次;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策扶持、项目带动、市场引导、法律保障作用,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为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和保障粮食安全,加快现代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原则。把加快发展作为农机化工作的中心任务,围绕实现量的增长、确保质的提升,不断转变发展方式,走总量增长与结构优化相协调的路子,在总量增长中推进结构优化,在结构优化中实现总量增长,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农机化工作的着力点,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创造性的开展好农机社会化服务,通过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缩小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使广大农民实现文明生产、体面生活、家庭富裕,维护和发展好农民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创新发展原则。把工作创新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围绕突破难点、攻克重点、解决焦点、发展亮点,凝聚创新力量,搭建创新平台,营造农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的浓厚氛围,破解农机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关键技术难题。
(四)坚持包容性增长原则。把农机农艺融合作为农机化工作的重要课题,围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通过农机的标准化,促进先进农艺措施的大范围实施,通过农艺的标准化,为机械化生产创造条件。同时,注重立足全局确定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农机化发展重点,使农机化更好地适应农村各业发展的需要。
(五)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把依法管理、依法促进作为农机行政的根本方法,围绕提高行政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职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农机执法体系,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六)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把因地制宜作为农机化发展的重要准则,围绕推进不同地区农机化的发展,在分类指导上狠下功夫,引导各地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状况、经济条件、种植习惯、耕作制度等客观要求,确定不同的发展重点、工作思路和技术路线。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农机化上全面推进、先行一步,支持欠发达地区在主要作物和关键生产环节上实施重点突破。
(七)坚持市场导向原则。把市场引导作为推进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围绕构建农机化发展的长效推进机制,实行政策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社会资本、技术和人才等要素投入,通过加大农机购置、使用补贴力度、落实财税、金融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多方面积极性,形成发展农机化的强大合力。
(一)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1.4亿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以上,其中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继续提升,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以上,重点经济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65%,设施农业、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得到全面发展。
(二)机械化水平。2015年,我省主要农机化水平要达到以下目标:
1.主要农田作业
——机械耕地:在适宜玉米机械化免耕播种地区已基本实现保护性耕作的基础上,小麦机械化保护性耕作面积由“十一五”末的798.66千公顷,发展到1300千公顷。机耕地水平由89.1%提高到94%。
——机械播种:由8170千公顷,增加到8800千公顷。播种机械化程度由76%提高到83%。其中,花生、马铃薯、棉花等大宗经济作物的播种基本实现机械化,小麦免耕播种覆盖率力争发展到40%左右,玉米免耕播种达到85%以上。
——机械收获:由6687千公顷,发展到7600千公顷。收获机械化程度超过70%,其中,玉米收获机械化程度提高到90%以上;经济作物机械化水平达到65%以上,其中花生、马铃薯、棉柴收获达70%,生姜、大蒜、大葱“三辣”蔬菜播种、收获机械化和棉柴加工处理机械化实现重大突破。
——设施农业生产:温室面积由28.4亿平方米,发展到32.7亿平方米,电动卷帘机械由13万台,发展到18万台,耕作机械由2.3万台,发展到4万台,微滴灌机械由7.23万台套,发展到10万台套。
2.林、牧、渔业
——畜牧业:重点推广秸秆和牧草的机械收获、青贮技术和饲料加工技术,机械化畜禽养殖技术和畜禽粪便及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技术。到2015年,秸秆和牧草的收获、青贮、加工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大中型畜禽养殖场的基本实现设施化、机械化,其中废弃物机械化综合利用程度达到50%以上。
——渔业:继续发展远洋捕捞机械化和淡水养殖、滩涂养殖及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机械化。到2015年,淡水养殖、滩涂养殖、水产品的保鲜、冷冻储运基本实现机械化。
——林果业:重点推广山区开发建设使用的林业机械和果树植保机械,大中型林场整地造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基本实现机械化,其中飞机植保作业程度有大幅度提高。
3.农产品加工、运销
——农产品加工:重点发展粮、棉、油及果蔬、畜禽、水产品的精深加工机械化,使农产品向加工及制成品方向发展,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安全化、优质化方向发展,为形成具有山东特色和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做贡献。到2015年,粮食、油料、水产品机械初加工程度提高到70%以上,果品、蔬菜机械初加工程度提高到45%以上。
——农业运输:到2015年,农机运输作业量由234亿吨公里,发展到264亿吨公里,农村运输实现机械化。
(三)主要农机拥有量
1.农用拖拉机。由“十一五”末的244.23万台、3079.38万千瓦,发展到265万台、3700万千瓦,其中大中型拖拉机由42.56万台、1420.85万千瓦,发展到60万台、2000万千瓦。
2.配套机械。由410.49万台,发展到457万台,其中,大中型配套机械由84.94万台,发展到117万台。
3.联合收获机。由18.07万台,发展到23万台,其中,玉米联合收获机发展到10万台。
(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1.乡村农机从业人员。由675.07万人,发展到723.11万人。
2.农机作业组织与农机协会。农机作业组织由1.65万个发展到 2.4万个;其中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由3450个,发展到1万个。农机作业专业户由62.81万个,缩减到52.45万个;农机原值20万元以上的农机大户由3.55万个,发展到5.5万个。到2015年农机协会发展到1800个。
3.农机修理网点。在不断完善、规范、提高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期间农机维修网点达到2.4万个,其中,二级以上达到1800个;农机维修从业人员达到6万人。
4.农机化学校及人员培训。到2015年,农机化学校稳定在120家,其中省级示范农机校达到60家,省级重点农机校达到20家。通过认证的农机社会化驾驶员培训机构达到200家以上。农机化学校和各类农机培训机构年培训能力达20万人次上。
(五)农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1.农机产品试验鉴定和质量监督机构。主要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能力覆盖率达到90%以上;市、县农机投诉站发展到156个,基本覆盖所有农业市、县(市、区)。
2.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县以上农机监理站全部实现监理业务大厅改造,监理人员发展到2300人。拖拉机挂牌率、检验率、驾驶员持证率均达到85%以上。
3、农机标准化建设。制定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技术规范,建立农机更新报废制度,出台农机报废标准。
(六)农机化经济效益
——农机作业收入由384亿元,增加到450亿元。
——农机服务增加值由280亿元,增加到370亿元。
——农机服务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由8%,上升到10%左右。
(一)围绕国家和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重点提升粮食生产机械化发展质量。转变发展方式,优先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复式作业机械,加快老旧机械的更新报废,着力发展配套机具,改善配套比,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利用率,避免低水平重复购置。巩固小麦、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发展成果,积极推广联合作业,大力实施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和深松整地作业,集成应用精量播种、化肥深施、节水灌溉等新技术,推动粮食生产机械化向更高层次发展。重视山丘地区玉米收获机械化的发展,积极推广适用中小型收获机械,通过多点突破,着力解决发展滞后问题。在水稻产区重点普及育插秧和收获机械化技术,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突出抓好全省85个国家和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县建设,积极发展高端机械,加快常规机械更新换代,增强装备实力,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由产中向产前和产后延伸。
(二)围绕特色农业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推进经济作物、设施农业机械化发展。积极参与实施十大农业产业振兴规划,按照《关于推进全省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的意见》,以花生、两薯(马铃薯、红薯)、“三辣”(大蒜、生姜、大葱)、棉花、黄烟、茶叶等经济作物的机械化种植、收获等关键作业环节为突破口,着力建设八大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推进区。启动棉花收获机械化试验研究项目,加快花生联合收获等相关装备的研发生产和推广应用步伐。围绕蔬菜、林果种苗、花卉等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在大力推广田园管理、电动卷帘、保温被、微喷灌、分级筛选、贮藏加工等机械设施的基础上,加快发展育苗嫁接、工厂育秧、生态植保和病虫监控、温度湿度控制、物理增肥等高科技技术和机械设备,推动设施农业向建设标准化、控制精准化、生产机械化、管理现代化、服务产业化迈进。围绕种植特色,积极研发推广适用机械和装备,提高特色种植的机械化水平和经济效益。
(三)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重点发展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化。以牧草收获、饲料加工、畜禽养殖、生鲜乳收集和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搞好相关机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围绕盐碱地治理、滩涂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大力发展高效生态、节能环保农业机械。适应现代水产养殖业发展需要,围绕“低碳”和“绿色”健康养殖、海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饵料加工、水面增氧、保鲜贮藏加工等相关机械设备,提升现代渔业科技和装备水平。
(四)围绕现代农业“五化”(产业化、标准化、科技化、国际化、组织化)建设,重点完善农机农艺融合协调机制。适应农业科技化发展需要,整合农机产、学、研、推、企等技术研发力量,提升农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水平。适应农业标准化发展需要,建立农机农艺协作机制,加强农机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的配合,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机械作业规范和农艺标准,推广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品种和种植模式,为规模化生产、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多层次培育农机服务市场主体,拉长农机服务链条,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搞好全方位服务。
(五)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十二五”期间,全省着力完善“八个体系”:
1.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机服务组织创新,发展一批设施完善、装备齐全、管理科学、效益显著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培育农机作业、维修、租赁等市场。加强抗旱排涝、农林病虫害防治等农机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加强机耕道规划和建设,改善农机作业、通行条件。
2.完善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完善以各级农业机械化学校为骨干,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和高中等农业院校为依托,社会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农机化教育培训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农机化专业人才。注重农机工程基础教育,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农机制造、工艺设计、使用管理等相关学科建设。
3.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立健全服务公益、支撑有力、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实人员,改善条件,增强手段。创新推广机制,加强示范指导,普及实用技术,满足农民需求。实行省级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发布制度。
4.健全农业机械质量监督体系。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实行农机产品推广目录管理制度,对重点推广的农机产品依法进行质量跟踪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注重省级实验室建设,新建400千瓦的大功率拖拉机PTO实验室,添置先进适用的便携式试验设备,新建设施农业机械实验室,新增经济作物机械试验设备,进一步提高产品检验能力。开展农民满意农机产品调查评选活动。加强农机作业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机作业质量标准体系。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网络,以省级为中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基础,建设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农机产品“三包”规定,加大对私自改装农业机械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等坑农害农行为。逐步建立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加快淘汰老旧及高耗能农业机械。
5.强化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法规和制度,强化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农机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深入开展 “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形成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理顺农机安全监理体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理队伍正规化建设,建立农机监理执法训练基地,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电动卷帘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农业机械挂牌率、年检率和驾驶员持证率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
6.发展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实行农机维修行业准入制度,严格农机修理者从业资格和维修网点开业技术条件。推进“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健全农机维修网络,规范服务程序,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7.完备农业机械流通体系。鼓励大型农机制造骨干企业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相结合,建立新型农机营销网络。实行农机流通品牌服务,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龙头企业、农机“4S”店、品牌农机店、连锁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强化农机零配件供应,利用农机维修网点、农机专业合作社、农资超市等渠道,推行送货上门、服务到田间等销售服务模式。依托重点生产和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搭建农机产品信息服务平台,提高技术指导和服务水平。积极研究国外市场特点,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组织企业开发拓展国外市场,完善服务体系,扩大国外市场销售规模。
8.壮大农机化服务信息体系。利用山东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搭建信息应用、交流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信息联网和资源共享,发展电子政务,提升、完善农机推广目录、补贴目录申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等应用软件,努力实现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及时发布农机管理和市场分析、形势预测、政策动向等信息,推进农机政务公开。
全面实施 “现代农机化水平提升计划”,努力推进六大工程。
继续增加财政专项投入,促进农机化关键技术创新与示范推广,积极探索农机化技术推广方式创新。推进农机化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到2015年,建立省市经济作物机械化生产创新示范基地100个,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适用技术组合集成,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农机化技术路线和模式。推进农机化科研机制体制创新,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生产、教学、科研、推广等单位紧密衔接的农机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完善多方协作、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农机科技创新机制。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产品应用开发相结合,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发展的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集中力量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新型农机产品。重点支持发展经济作物机械化,开展花生、棉花机械化收获、马铃薯机械化播种和收获技术,以及作物移栽等项目的试验研究和示范推广。鼓励支持土地规模集中度较高地区大规模应用农用航空技术,提高飞防灭蝗效率。
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资金规模,并向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倾斜。支持适宜地区购置国内尚不能批量制造的大马力拖拉机、大型喷灌机等农机装备。合理确定补贴对象,加大对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的支持力度。逐步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引导,农民和农业经营服务组织投资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与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工作紧密结合,优先补贴报废更新农机具,研究以旧换新办法,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差的老旧农机,促进安全、节能、环保的农机推广应用。
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在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社“五有”即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较大的服务规模、有显著的综合效益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200家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依托各类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大力组织开展跨区作业、合同作业、订单作业等农机服务,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机共同利用。鼓励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农机服务组织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抓住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省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的有利机遇,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支持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督、安全监理、教育培训和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技术推广装备和试验鉴定能力建设,创建国家级农机安全监理装备示范县和农机具测试中心,重点建设50个现代农机化新技术推广基地。开展“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四星、五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300个。建立全省农机跨区作业指挥调度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农业机械化信息网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强化服务功能,积极开展农机电话服务和手机短信服务,免费为机手提供天气、供求、价格、交通等信息,增强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针对性,促进作业机械有序流动。加强山东平阴农用航空站建设,争取后续投入,完善农用航空站设施装备,搞好经营管理,全面提高农业植保和防灾等服务能力。
加强农机化培训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农机化学校重点搞好“阳光培训”、“金蓝领计划”等政策性培训和农机化新技术培训。推动驾驶员等常规性培训市场化,主要由社会办学承担。到2015年,通过认证的社会农机化培训机构达到200家以上,重点建设30家省级农机化培训基地。将农机培训作为“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的重要内容,搞好农机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农民的就业技能。整合培训资源,以农机技术、农艺种植和经营管理为重点,大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发挥其在发展粮食生产、建设现代农业中的带头作用。充分利用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培养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
根据机械化保护性耕作“西突、东扩、南伸、北延”的工作思路,全省重点建设四个发展区:一是以济南、淄博、潍坊3市为主体,加上青岛的一部分,构建 “济青高速公路沿线保护性耕作链”。结合秸秆禁烧,主推小畦种植模式和大沟双行播种机具,以秸秆还田技术的推广,带动保护性耕作的快速发展。二是以菏泽、济宁、聊城、德州、滨州、东营6市为主体,构建“鲁西北沿黄保护性耕作带”。结合高产创建,主推大畦种植模式和大行距、宽苗带播种机具,力争在发展上率先突破。三是以烟台、威海、青岛、日照4市为主体,构建“环半岛保护性耕作圈”。结合农民省工省事的需求,以沿海滩涂开发和提高耕地质量为重点,积极探索保护性耕作的技术模式和机具配置。四是以临沂、枣庄、泰安、莱芜4市为主体,构建“南部山丘保护性耕作区”。结 合中低产田改造,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免耕播种等技术,推进保护性耕作的全面发展。围绕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2009-2015 年)》,重点抓好33个项目县建设。同时,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全国农机土地深松作业规划要求,我省宜深松作业面积为7000万亩。计划2011年实施深松作业1000万亩,力争到2015年全省适宜地区的耕地深松一遍。特别是深松项目县,要想方设法争取支持,千方百计落实资金,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努力当好农机土地深松作业的排头兵。加强土地深松作业技术体系研究,注重农机农艺融合,总结符合实际的作业模式和技术路线,保证实施效果。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强机惠农政策,争取进一步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农机化重大技术推广等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制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农机补贴资金规模和补贴范围,加大高新技术、新型农机装备的补贴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适宜地区实施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等农机作业补贴试点。积极开展农机安全保险业务,研究对农业机械的保费补贴办法。全面落实国家免征农机机耕和排灌服务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政策。继续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协调金融机构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合理确定抵押率,采取灵活的贷款期限与还款方式,为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
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组织好“学法、守法、用法”活动,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和多种形式的专项行动,创造性的做好依法管理和依法促进工作。继续重视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工作,依据上位法,对现有农机化法规、规章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同时,针对农机报废更新、农机安全监理装备、拖拉机交强险补贴、农机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出台《山东省大中型农业机械报废标准》等一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层次分明、上下衔接、保障有力的农机化发展扶持政策体系和监管制度体系,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法规政策保障。
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注重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推进农机化教育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形式多样化。深入开展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加快建设农机人才队伍。第一,以提高行政能力、发挥职能作用为核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政策执行力,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管理能力强、乐于奉献的农机化管理人才队伍。教育和引导农机化管理人才加强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强化贯彻执行各项农机化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第二,以提高创新转化能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为核心,加强产学研推用结合,培养和造就一支国内领先、能进入世界前沿的农机化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充实行业专家库,在工作上给予关心支持,充分发挥高级专家的领军作用、带动作用和示范作用。以科技成果直接到田、技术服务直接到机、操作要领直接到人为目标,促进科技人员与农机手建立稳定而又长期的业务指导联系?。第三,以提高增收致富能力、提升作业质量为核心,搞好农机驾驶操作员、维护修理员、管理技术员、经营服务员、设施操作员等岗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农机使用、操作、维修、保养、经营、管理等实用技能,培养和造就一支带头致富本领强、作业服务能力高的农机化实用人才队伍。突出抓好新购机农民的培训,努力使培训的内容贴近农民,培训的手段适合农民,培训的形式方便农民,培训的效果富裕农民。
重点组织实施 “现代农机化水平提升计划”,启动“保护性耕作工程”和深松作业补贴等项目,加强项目研究储备与管理,积极参与高效生态经济区、蓝色经济区建设,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农机化发展等方面不断提出新的项目课题,并积极争取支持和组织实施。充分发挥项目扶持政策的推动和导向作用,引导全社会发展农机化的热情与积极性,促进新型高效、节能降耗机械推广应用,促进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作物和农村各业机械化的发展,实现农机化发展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高。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规定,以实施《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和《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以及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为契机,抓住机遇,加大对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鉴定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基层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各项公共服务能力与水平。同时,要把农机化示范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层面上抓紧抓好,推进示范区成为体制健全、机制完善、具有较强依法行政能力的农机化管理典范;覆盖面广、服务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的农机社会化生产服务典范;农机科技推广、教育培训、维修管理、安全监督等全面、协调发展的典范;技术先进、装备优化、创新能力强、特色突出,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能力的农机化科技创新典范,带动全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
各级农机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改革促统筹、强项增后劲”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认清历史使命,明确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发展目标,加强组织协调,不断提高依法促进农机化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把大力发展农机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措施来抓,把农机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农机化发展纳入县域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把农机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努力推动全省农机化跨越发展、全面发展和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