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元,王晓雨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中国经济问题研究
中国收入分配的现实偏误及政策反思
张志元,王晓雨
(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世界经济已趋于好转,但距实现稳定增长还存在一定距离。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源于政府投资和房价飙升,民间消费和投资不足成为启动内需的难题,而这一难题产生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不公,过于强调效率,过于向资本倾斜,调整政策落实不到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分配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和落实,初次分配要切实体现公平,再分配要进一步强化公平,合理调整政府支出结构。
收入分配;民间需求;产业结构升级
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使世界主要经济体的宏观经济指标剧烈下降,实体经济经历了二战以来最严重的冲击,同时也使中国连续几年高涨的外部需求突然出现急刹车。虽然在中央政府政策的强力支持下,中国经济增长率基本实现了保增长的目标,但还是从此前13%以上的增长速度放缓到2009年的8.5%左右。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尤为显著的是出口贡献率快速回落,2009年净出口下拉经济增长3.6个百分点,第四季度以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和外贸出口状况的改善,2010年进出口总额增速保持在20%以上,但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仍为负。
回首近百年的世界经济发展历程,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中诞生了凯恩斯主义,以罗斯福新政为标志的国家干预主义开始大行其道;70年代的世界经济滞胀过后,经济自由主义东山再起;此次美国次贷危机后的迹象表明,一次意义重大的监管调整即将到来,政府干预增强的影响范围将会相当广泛,一个金融保护主义新时代即将出现。这将进一步扩大全球金融协调和增加透明度,但相伴而生的是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有所抬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经济全球化在局部范围内将经历一系列调整。
市场竞争的结果是优胜劣汰,强者生存,只有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企业才能保持旺盛的经济活力,不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国际知名企业之所以能在动态竞争环境中保持强大的竞争优势,获得持续发展,就在于他们能够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在全球经济已经度过金融危机恐慌的后危机时代,技术创新仍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持续技术创新将为身处生存与发展困境的企业带来无限生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的技术创新能力在世界各国排名中尚处中等偏下位置,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将影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虽然在各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经济刺激政策的作用下,目前世界经济已趋于好转,中国工业品出口也开始回升,但是危机产生的根源并没有消除,世界经济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距离经济恢复和实现稳定增长之间还存在一定距离。当前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源于政府的投资和房价的飙升,民众消费不足已成为拉动内需的难题,同时也制约着中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提升。而民众消费能力弱的根源在于收入分配存在偏误,因此,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居民收入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然而其背后却隐藏着一个深层的结构性问题——收入差距持续扩大。1978年,中国基尼系数仅为0.180 6,2009年达到0.49,大大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0.4,财富集中度跃居世界第一位。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收入分配结构逐渐扭曲为金字塔型,伴随着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中国民间消费和投资需求不断下降,经济发展过多地依赖政府投资和出口。20世纪80年代,中国最终消费率为62%,2008年则下降到48.6%,其中还包含着民间消费占GDP的比重直线下降和政府开支占GDP的比重直线上升,内需不振加之全球金融危机导致的外需萎缩,使中国民间投资一路下滑,2009年第一季度虽然有所回升,但仍比危机前的水平低了7个百分点。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中国政府就提出要扩大内需,如今十多年过去了,国内消费占GDP的比重不仅没有增加,反而每年都在下降。由于收入差距过于悬殊造成的大多数人需要消费又无能力消费的问题,[1]成为民需难以启动的根本原因。另外,农村基础设施薄弱,财政对农村转移支付力度较小,农民缺乏社会保障,不敢超前消费,总体承债能力偏低,流动资金较少,也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消费信贷在农村的“真空”,制约了农村消费信贷的发展。[2]碎片化、不可流转和不可接续等问题突出,难以实现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由于收入差距持续拉大,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现象已成为现实,低收入群体不断扩大,他们的消费能力难以提升,致使相对于民间消费需求不足而言,消费品市场呈现供过于求,企业就会逐步缩减产量,这就导致就业岗位减少和失业增加;失业的增加又会进一步降低有效需求,致使民间投资需求持续不振。
当前中国分配格局无论在城乡之间、部门之间、行业之间还是企业内部都存在着严重的失衡问题。1985年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9∶1,2009年则上升为 3.3∶1,其中差距最小的天津也达到了 2∶1(21 430元,10 675元),绝对差距超过1万元;而差距最大的贵州省和云南省则达到4.3∶1;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上海市(28 838元)与最低的甘肃省之间的(11 929元)绝对差距达16 909元,其收入之比为2.4∶1;1992年以来,政府部门、企业部门在中国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稳中有升,而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持续下降。但我们也要认识到,某些民营企业在改变组织行为惯性、突破路径依赖锁定、匹配企业发展战略以及整合组织结构及组织流程等方面存在诸多难点,导致企业员工陷入低收入恶性循环。[3]目前,房地产、电力、通信、能源、医药、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而在同一企业内部,不同岗位、不同部门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相差少则十倍,多则上百倍。分配格局失衡的一个严重负效应就是抑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要体现在经济增长将依托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发展环节,实现从“加工”到“制造”再到“创造”的跃升,逐步推进制造业发展模式转型升级。没有产业结构升级就没有经济增长质量的提升,地区经济发展必将遭遇“天花板”,并面临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双转移”困境。[4]而产业结构升级有赖于需求结构升级,需求旺盛的产业会实现持续的创新升级,而需求不足的产业将会呈现萎缩低迷。需求结构是由收入水平决定的,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的需求结构会不断地优化,从而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影响投资结构,由于中国分配格局长期失衡,中、低收入群体日益扩大,无法与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结构相匹配,他们的消费能力受到抑制,需求欲望难以得到满足,很多技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产品始终充斥着市场,无法通过消费市场的自发调节机制实现落后产能的淘汰,产业整体素质不高,进而影响企业技术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分配格局不合理也制约了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科技创新能力是当今世界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已成为各国重要的发展战略。然而中国当前的科技创新能力在世界排名中还处于中等偏下位置,技术创新能力远不符合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要求,这必将影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严重制约经济社会发展,使中国经济在竞争更加激烈的后危机时代处于劣势。中国企业技术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弱,科研机构效率低,除了科技投入不足之外,分配制度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中国在分配领域存在着诸多不利于技术创新的问题,如:垄断行业的企业不用努力经营和创新即可获得极高收入;从事创新的科研人员难以致富,能致富的人又很少需要进行创新;整个社会缺乏一种有效的分配监督与调节机制,个人收入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不是取决于个人的努力程度和创新贡献,而是取决于就业行业和企业类型。[5]分配领域公平原则缺失的问题严重制约着创新主体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因此,建立一套对创新主体构成激励的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已成为加速技术创新、争取中国在世界经济新格局中占据有利位置的必要而紧迫的任务。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为了打破分配领域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倾向,中国分配政策长期过多地强调效率而忽略了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收入分配政策开展了几次调整,由“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到“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再到“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中国经过市场取向的改革后,起初提出“兼顾效率与公平”,此时还把公平与效率放在同等地位,但十四届三中全会很快就改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此后的十五大报告和十六大报告反复强调收入分配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政策虽然打破了以往分配领域中存在的严重的平均主义倾向,在调动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但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效应。在效率与公平的不平等博弈中,公平屡屡做出让步,“效率优先”导致了对效率的片面追求,实践中不择手段地敛聚财富的不公正、不合法的现象大量出现,通过垄断经营获取暴利、利用职权的便利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从事各种非法活动致富等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削弱了改革的公正性,致使效率与公平双缺失,财富两极分化之势日见严重。
在中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劳动所得占整个社会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偏低,各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比例不合理,初次分配中的收入不平等使劳动者收入长期在低位徘徊,同时,资本剥削劳动问题严重。[6]企业财富过于向资本倾斜,劳动所获收入并不真正能够体现其贡献多少,劳动者工资增长与企业利润增长不匹配已成为社会普遍现象,造成收入差距过于悬殊,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市场化的改革使得人们的分配观从“平均原则”过渡到“应得原则”,当前分配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倾斜”,即向政府、垄断企业和非劳动者倾斜。当然,在引入市场经济体制以来,由于多年经济快速发展的财富累积,目前中国70%的财富掌握在0.4%的人手中,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的差距超过了合理的限度,就容易引发诸多群体性社会事件。尽管中国大多数企业主要以劳动密集型、资源密集型为主,但资本过于强势的分配关系,直接导致“人对物的支配的人力产权客观本质或规律”,“被彻底异化为物对人的支配的社会经济规律。”[7]这不仅使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迅速拉大,也极大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进而使经济与社会运行效率难以得到应有的提高。
为了扭转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这一局面,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虽然政策指向由“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逐步转变为“更加注重公平”,但是由于缺乏具体有效的执行措施,实践中公平原则并未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如果起点和过程不公平必然会直接带来结果不公平,导致中国居民收入差距仍在继续拉大。当前中国过大的收入差距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由起点和过程中权利、机会分配不均造成的。新旧体制的摩擦和矛盾不可避免地导致收入分配上的混乱,由于制度缺陷以及政策缺位现象,易形成公共权力的异化。[8]在国家独资和国家控股企业中,一部分单位和个人参照私企标准分配劳动报酬,导致普通员工的收入与最高管理层人员相差几百倍;对于劳动贡献的大小没有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工资增长机制也不健全,具有很大的随意性;虽已出台最低工资制度,但实施情况并不尽如人意。公平收入分配尚需强有力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是当前中国推动改革和利益调整的难点,应着重从初次分配、再分配和政府支出结构三个层面(环节)进行调整。
中国初次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不仅成为居民收入差距悬殊的根本原因,也成为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瓶颈。初次分配是收入分配的第一个环节,是整个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基础和决定因素,它更能体现人们机会和权利的平等。如果这一环节出了问题,后续的再分配调节很难矫正到位。因此初次分配一定要切实体现公平。一方面,要整顿、规范初次分配秩序:打破行业垄断,治理市场的无序和混乱,堵塞初次分配的不合理漏洞,确立机会均等、平等竞争的机制和环境;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劳动报酬在要素分配中的比例,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不同部门和不同产业间不合理的劳动报酬,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的增长同步。推进劳动法的贯彻和实施,在员工与企业之间建立利益协商机制,在实现企业信息公开化基础上,鼓励员工持有企业股份,获得年终企业利润分红,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另外,农村地区要抓好农业产业化发展,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提高土地产出率和粮食转化效率,增加农民务农收入,提升经营能力,造就新时代的新型农民。
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问题的出现与中国再分配调节能力弱密切相关,当前,急需进一步强化收入再分配的宏观调控力度。一方面,社会保障程度低且覆盖不均。社会养老基金在全世界只占1%,与一个有13亿人口的大国极不相称。适当提高企业特别是政府负担的比例,在关系民生的养老、医疗等方面加大政府支出力度,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增加向居民的经常转移。努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特别要建立和完善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慈善制度,让广大民众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带来的丰硕成果,以纠正基于力量博弈的市场竞争所潜含的不公平。另一方面,加大税收调节力度,调整非生产税税制。对遗产税、赠与税和奢侈品消费税,应提高征收比例和额度,将富裕阶层的大量收入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措施,以支持不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建立个人收入与纳税档案,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把个税征收中的高收入群体列为重点税控对象,加强税收监管机制建设,适时对特殊人群的收入来源进行监管审核,对偷税漏税加大惩罚力度,坚决杜绝逃税现象的发生。还应适时开征财产类税种,避免上一代人的财富差距在下一代人身上持续蔓延,这不仅能够合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占有关系,防止财富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出现极端的两极分化,同时也能够鼓励其继承人的独立奋斗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立场和姿态,做好收入分配的矫正和调节,有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和国家竞争力的提升。
政府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增加对落后地区、偏远山区居民的生活补贴,增加政府消费中的实物转移,增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的比重,通过政府支出的拉动效应进一步激活居民消费。加快制定并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增加对落后地区和农村公共服务投入,继续鼓励各级政府开展廉租房建设。扩大公积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对公积金制度实行收入层次分段制,不断完善公积金制度与公共住房协调配合的机制。[9]通过调整政府支出结构,为中低收入家庭减免审批程序设计的相关费用,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程度。政府治理理念逐步由“经济建设型”转化为“公共服务型”,坚持以人人共享、普遍受益为基本宗旨,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实现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和公共服务供给均衡化。
中国收入分配制度的调整是一项系统工程,并不是简单地重新切割“蛋糕”,而是要将健全、完善市场体制机制和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统一起来,只有建立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并规范收入分配政策,收入分配格局才能得到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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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ual Bias and Policy Reflection of China's Income Distribution
Zhang Zhiyuan,Wang Xiaoyu
The world economy is becoming better but there is still some way to go before the steady growth is achieved.The power of China's current economic growth is mainly from government investment and soaring housing prices.Deficiency of private consumption and investment are the barrier against the expansion of domestic demand.The root cause is the unfair distribution.Too much emphasis is on efficiency and capital while the adjustment policies have not been implemented.The key to this problem is the further adjustment and strict implementation of the distribution policies.The initial distribution shall be fair enough and the redistribution shall improve the fairness and adjust the expenditure structure.
income distribution;private demand;upgradation of industrial structure
F014
A
1007-2101(2011)02-0058-05
2010-12-20
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09BJL056)阶段性研究成果;吉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ZD08001)阶段性成果
张志元(1979-),男,山西介休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王晓雨(1970-),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孙 飞
责任校对:张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