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一步规范有序进行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
一、土地流转规模扩大 30个监测县的数据显示,土地流转面积331.65万亩,比2009年同期增加23.57万亩,增速为7.65%。其中,耕地流转面积286.98万亩,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86.53%;耕地流转面积占耕地面积的14.57%,比2009年同期高近1个百分点。农村土地流转以耕地流转为主,规模逐步扩大。
二、土地流转形式多样 按土地流转形式划分,转包170.52万亩、出租105.43万亩、转让14.06万亩、互换8.94万亩、股份合作8.54万亩、拍卖2.02万亩、其他形式22.10万亩,分别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1.42%、31.79%、4.25%、2.70%、2.58%、0.61%、6.66%。以转包、出租为主要形式的格局仍未改变。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了租赁经营、互换重组、股份合作、组织代耕、基地带动、托管经营、转让经营等新型模式,引导农村土地向种植能手、经营大户适度集中,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和核心示范园建设。
三、土地流转用途合法 土地流转以农户间的流转为主,流转面积达226.99万亩,占上地流转总面积的68.44%;流向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来业主以及其他经营主体的面积分别为34.81万亩、26.63万亩、30.06万亩和13.16万亩,分别占耕地流转总面积的10.50%、8.03%、9.06%和3.97%。总体上看,流转耕地主要用于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基本上保证耕地的农业用途。
四、规模经营面积微降 据30个监测县的数据分析,土地流转后进行规模经营的面积为193.59万亩,占土地流转面积的58.37%,比2010年同期下降近7个百分点。土地经营规模在500亩以上的比2010年同期减少了0.38个百分点,经营规模在100~499亩的增加了6.1个百分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逐步趋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