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首先,张 俊
(1.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四川绵阳621000;2.成都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四川成都610083)
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的困境与培育
张首先1,张 俊2
(1.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四川绵阳621000;2.成都医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四川成都610083)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需要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的现实担当,这种担当主要是通过政府、企业、环保NGO、公民个体等多元主体的观念、行动的“生态化”过程来体现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的现实担当还存在着一定困境,因而,寻求多元主体生态责任的缺失原因与培育路径,对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生态责任;生态文明建设;多元主体;困境与培育
政府理念的生态转型已成为克服政府生态责任困境的必然需要。我国生态危机的日益加剧促使政府必须实现从“全能”的管制型政府向服务的生态型政府的角色转换。那么,何谓“生态型政府”呢?黄爱宝认为,“生态型政府是指将实现人与自然的自然性和谐作为其基本目标,将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促进自然生态平衡作为其基本职能,并将这种目标与职能贯穿到政府制度、行为、能力和政府文化等诸方面之中的政府”[1]。具体地说,生态型政府追求的目标是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同时并举,当三者发生冲突时,生态效益应优先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生态型政府培育的能力是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形成的体制是生态管理体制,生态管理要求“自然—经济—社会”系统的综合平衡、稳定、健康的发展,因而,生态管理体制具有综合性、动态性、协调性的明显特征。
由于我国政府的管理体制正处在转型过程之中,过去过分浓厚的管制色彩还难以褪隐,政府运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权力惯性,政府的“全能”角色必然带有自身的“主观性”和对人—自然—社会关系的“强制性”。事实证明,政府自身“主体性”的过分发挥必然表现出政府生态责任的确立还将面临着一定困境。
第一,权力本位较强,生态理念比较淡薄。我国建国初期到改革开放以前,强力政治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政府的权力意识消解了本应具有的服务意识、生态意识、廉洁意识等。改革开放后,权力控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开始逐渐松动,权力—利益关系不断调整。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权力本位”“GDP崇拜”的影响,政府的角色转型起色不明显,尽管我国学者与高层决策者有较强的生态理念,但是地方政府的生态意识还比较淡薄。
第二,部门条块分割,环保措施难以协调。我国的环保行政问题比较突出,“公地悲剧”现象十分明显,部门“婆婆”多而复杂,环保单位各自为政,导致政府的生态管理难以作为,生态能力十分低下,生态理念难以生根。以我国的水资源管理为例,长期以来“九龙治水”的局面反映出我国环保行政的力量分散、难以整合,力量之间相互抵消、效率低下、效果极差。
第三,有效监督不到位,环保政务过于朦胧。有效监督不到位是我国政府的生态责任难以落实的重要原因,环保信息不对称,环保民意难以表达,环保形式主义盛行。政府与民众在生态环境问题上的矛盾比较突出,一方面是民众不断吞食环境污染的苦果,另一方面是当地政府环保措施不得力,甚至出现了严重的环保腐败,两者之间的张力难以消除。政府的生态管理难以在阳光下运行,难以适应信息化时代民主政治的要求。
如何增强政府的生态责任、实现政府理念的生态转型呢?
第一,淡化权力本位,强化政府的生态理念。政府的生态责任主要体现在,政府应成为环境保护的“代言人”和“先行者”。政府应通过各种媒介强化生态优先的话语权,采取各种措施把生态理念贯穿到社会生产、生活之中。比如,可以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作为政府公务员报考的必考内容,将各地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作为政府官员政绩考核、职务升迁的重要参照。大力推行绿色GDP,科学设置资源、环境的评估、评价指标,让生态政绩考核真正成为“生态型政府”建设的助推器。政府自身应成为环境保护的“先行者”,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对社会公众主体的认知、评价来说,是最直观、最敏感、最活跃的元素。政府应以身作则,关心环保、节约资源,不断塑造和展现出政府良好的环保形象,这必将对广大社会公众产生巨大的辐射力和示范效应。
第二,立足公共服务,整合政府的环保资源。由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持续性、依存性等特征,政府应改变在环保问题上的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立足公共服务,改变传统服务方式;倾听社会公众的环保呼声,疏通各种环保表达渠道;遵循市场发展规律,加大生态研发投入;建立自主创新体系,形成绿色产业链条;整合各种环保资源,为社会提供优质生态公共品。
第三,健全立法、执法、监督机制,促进政府的生态转型。完善环保立法机制,规定环保主体各方的环保责任和义务;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决不手软;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建立“生态行政”专家决策参与机制;健全环保监督机制,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专家监督、媒体监督、公众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企业是社会财富的主要创造者、先进技术的主要应用者,也是资源、能源的主要消耗者、环境污染的主要责任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一方面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巨大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行为也对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影响。据《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0》的资料记载,2009年,全国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 214.4万t,其中工业来源的排放量1 865.9万t;全国污水排放总量589.1亿t,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34.4亿t[2]。企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源自于自身生态责任的缺失。在现实生活中,企业作为一个社会实体,它始终承载着某些特殊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因而,单个企业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者说,为了自身的直接存在,并把这种存在当作唯一目的,面对自然暂时地默默无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对自然的无情和暴力。
企业对自身生态责任的忽略或漠视主要源自于对自身行为本质的误解,那么,企业行为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呢?从一般情况来看,大多认为追求利润是企业的本质,因为追求利润是企业直接存在的体现,诚然,没有利润企业就无法生存,但是,以破坏资源、浪费能源、污染环境等手段所获得的利润只能是暂时的,以这种手段在获得暂时利润的同时,也为消灭利润、毁灭自身创造了条件。利润作为企业的直接存在,并不等于企业行为的本质。
黑格尔认为,“事物的直接存在,依此说来,就好像是一个表皮或一个帷幕,在这里面或后面还蕴藏着本质”[3]。那么,怎样从直接存在去把握事物的本质呢?黑格尔认为,“本质的观点一般地讲来即是反思的观点”,“反思作用或自身映现构成本质与直接存在的区别,是本质本身特有的规定”[3]。追求利润是企业直接存在的基本要素之一,直接存在是具体的存在,因而也是历史的存在,企业的利润链条一旦中断,其直接存在将受到威胁。
第一,企业的利润是一种财富,财富是通过劳动获得的,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中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信息、能量变换的过程。企业利润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依赖于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信息、能量变换的状况,由此看来,自然的状况与企业利润直接相关,企业利润和企业的直接存在必须充分利用和借助自然力,“自然力不是超额利润的源泉,而只是超额利润的一种自然基础,因而它是特别高的劳动生产力的自然基础”[4]。马克思从多种角度阐述了自然对生产力、剩余劳动的影响,“撇开社会生产的不同发展程度不说,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如人种等等)和人周围的自然。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渔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奔腾的瀑布、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5]。
第二,自然是一切剩余劳动产生和占有的基础,是最终决定企业生存发展的根基。“自然就以土地的植物性产品或动物性产品的形式或以渔产等产品的形式,提供必要的生活资料。农业劳动(这里包括单纯采集、狩猎、捕鱼、畜牧等劳动)的这种自然生产率,是一切剩余劳动的基础,因为一切劳动首先而且最初是以占有和生产食物为目的的”[6]。保罗·霍肯认为:“自由市场资本主义若要在新世纪完成自身的转变,它就必须彻底承认,记录企业最为辉煌灿烂的成功纪念碑投下的阴影最为黑暗。无论企业曾经代表过怎样无限的机会,无论公司的成功曾带给我们怎样的光荣与梦想,现在是承认我们所知道的那种企业该结束的时候了。它结束了,因为它轻率地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没有尊重那些将自己的呼吸、皮肤和心灵与地球的呼吸、皮肤和心灵紧紧相连的千姿百态的生命”[7]。美国海洋生物学家、现代环境保护运动先驱蕾切尔·卡森在《寂静的春天》中向人类的生态环境危机发出了第一声呐喊,并对影响环境的化工公司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是,卡森的正义的呐喊,却遭到了化工公司同样猛烈的攻击,“几家大型化工公司都试图禁止《寂静的春天》出版。当该书摘录在《纽约客》杂志发表时,马上出现了反卡逊的大合唱,指责她歇斯底里,是极端主义者”。“《时代》周刊另加一条指责,说她使用了煽情的语言。她被别人藐视为自然的女祭司。她的科学家的声誉也同样遭到攻击”[8]。企业对自然的“非法”,在一定程度上是自身直接存在的理由,但这种直接存在掩盖了企业的本质,企业的本质其实是面向人与自然的生态本质,但并不是说,追求利润不能成为企业的价值取向,而是因为企业利润的基石是由自然生产力和社会生产力共同构筑的,因而,企业追求利润的价值取向应建立在人与自然关系合理调节的基础之上。如果企业丧失了其生态本质,其利润的生命力必然是短暂的。
那么,企业如何在理念和行动中担当起自身的生态责任呢?一是要强化企业主体的法制意识,增强企业主体的生态责任。二是要吸收和借鉴国外企业的生态环保经验,推行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产品成本。三是要加强企业的道德约束,转变经营理念。扩大传统道德的关切视野,增强企业经营者的生态意识、未来意识和整体意识,正确认识企业行为的生态本质,尊重自然、善待自然才是企业不断发展的根基。
环保NGO的诞生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是生态责任的必然担当者。1824年,世界上第一个民间环保组织“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在英国成立。20世纪80年代NGO在全球范围兴起。中国NGO主要集中在环保领域、妇女领域、扶贫领域等,虽然发展时间较晚,但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环保NGO的发展势头更加强劲。其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生态环境危机的不断加剧,妨碍了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客观上激发了环保NGO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党和政府对生态环境危机的高度关注,给环保NGO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三是国际环保NGO的示范效应和友好交流,促进了我国环保NGO的生长和成熟。我国环保NGO的成长对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绿色传播、绿色行动、绿色效果方面有着良好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首先,在绿色传播方面,它是中国环保理念、环保知识传播的先行者。比如,1997年的“垃圾分类”、1998年的“绿色消费”、1999年的“以自行车族为荣,支持发展公共交通”、2000年的“绿色社区”、2001年的“绿色电力”、2002年的“可持续消费”、2003年的“宣武区绿袋子工程”、2004年的“26℃空调节能行动”,等等。其次,在绿色行动方面,我国环保NGO的成员是绿色行动的开路先锋。此外,在绿色效果方面,它弥补了环保问题上的“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
但是,我国环保NGO在发展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三难”压力,“出生”难,生存难、发展难的现象还比较突出。一是由于外部制度的约束,我国环保NGO的“准生证”难以办理。环保NGO的注册难,降低了我国环保NGO的“出生率”。二是资金短缺、供血不足,导致了我国环保NGO难以做大做强。除了那些具有品牌效应的少数NGO外,大多数民间环保组织资金来源有限,加之社会公众对我国环保NGO的认同度不高,一些影响力较弱、规模较小、名声不大的组织获取资金支持的难度很大。三是由于部分环保NGO自律机制不健全,“内部崩溃”加大了自身的发展难度。我国的民间环保组织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组织定位不准、方法失当、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社会信任度差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自身的发展。
环保NGO的发展虽然存在着上述“三难”现象,但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必将为环保NGO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内部环境。环保NGO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积极建立环保NGO与政府的互动关系。政府通过生态管理职能的合理定位,为环保NGO的发展拓展健康、有序、持续的生存、发展空间;环保NGO通过自身的健康发展积极推动政府生态管理能力的提高和生态管理制度的完善。[9]二是扩大组织运行的视野,拓宽资金渠道,做到产血和供血相结合。通过有效方式加强同其他组织团体,特别是国际环保NGO的信息沟通、交流合作,以多种方式开展环保活动,降低成本,形成合力;三是加强自身管理,健全自律机制。学习、创新先进的管理模式,吸引优秀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人才参与组织管理。由于非政府组织的“民间性”特质,自律机制在环保NGO中就显得特别重要,要防止环保NGO的“民间性”异化,真正体现环保NGO的“志愿精神”和“奉献精神”。
公民的生态行为与公民生态责任意识密切相关,原苏联科学院院士索科洛夫曾直截了当地将环境污染等同于“人类意识的污染”[10]。公民的生态行为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条件。《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绿皮书(2005年度)》的调查报告反映,从教育程度来看,教育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公民对生态环境的感知度、关注度。在我国,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度得分最低,仅为49.57分;从经济状况来看,无固定收入的群体得分最低,仅为53.30分;从不同社会角色来看,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中高层干部和办公室职员、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军人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度得分较高,得分均在60分以上;相对而言,个体商户、小摊主、普通勤杂人员、下岗人员、农民等对环境问题的了解度得分较低,均低于平均值。总体来看,中国公众对环境问题的了解程度得分为57.69分,处于不及格水平[11]。从我国公众环保关注指数来看,目前我国公民生态责任的培育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12]:一是公民生态意识发展不平衡。社会经济发展程度、公民个体素质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发展程度。二是公民生态环保的参与度较低。从目前的情况看,鼓励和支持公民参与的相关制度较为缺失。三是公民生态环保的公共理性尚未形成。
如何增强生态责任、促进公民生态行为的养成呢?一是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强化公民的生态环保意识。根据年龄差异、经济发展程度等不同情况,通过各种媒介,搭建不同层次的传播平台,传播生态环保知识,强化公民的生态环保意识。二是要完善法律政策,为公民的生态行为提供法制保障。通过生态法律制度规定公民的生态环境权利与义务,通过生态行政法规制定区域生态治理目标和具有区域特色的环保管理措施。三是要降低公民环境保护的参与成本,拓宽公民参与环境决策和治理的渠道。健全生态评价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扩大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及诉讼权,提供多种公民参与的制度设计和途径(如听证会、公民陪审团等)。总之,公民个体生态行为的养成是一项基础性的系统工程,由于公民个体的多样性、层次性、具体性,决定了公民生态行为的养成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总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多元主体的生态责任的培育,离不开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现实国情,必然具有当代“中国特色”的崭新形态。随着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社会主义社会自身的前进方向和发展力量必将把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推向更高层次。
[1]黄爱宝.“生态型政府”初探[J]. 南京社会科学,2006,(1):55-60.
[2]中国环境统计年鉴2010.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194.
[3][德]黑格尔.小逻辑[M].第2版.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42.
[4]资本论[M].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728.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60.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43.
[7][美]保罗·霍肯.商业生态学[M].夏善晨,余继英,方堃译.上海泽文出版社,2007.7.
[8][美]蕾切尔·卡森.寂静的春天[M].吕瑞兰,李长生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
[9]黄爱宝,陈万明.生态型政府构建与生态NGO发展的互动分析[J]. 探索,2007,(1):57-61.
[10][苏]彼得梁诺夫·索科洛夫.还自然之魅:对生态运动的思考[M].三联书店,2005.65.
[11]姬振海主编.生态文明论[C].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41-43.
[12]卓越,赵蕾.加强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建设的思考[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7,(3):106-111.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Predicament and Cultivation of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of Multi-body
Zhang Shouxian1,Zhang Jun2
(1.School of Law and Social Science,Mianyang Normal University, Mianyang Sichuan 6210001;2.Department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Teaching,Chengdu Medical College,Chengdu Sichuan 610083)
The China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s success needs the real act of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of multi-body,which is manifested by"ecological" process of the ideas and motion of the government,enterprises,NGO,citizen individual and so on.In the primary stage of socialism,real act of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of multi-body has certain predicament,thus seeking the reasons and cultivating methods of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of multi-body has certain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socialist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ecological responsibility;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construction; multi-body; predicament and cultivation
X24
A
1008-813(2011)03-0013-05
10.3969/j.issn.1008-813X.2011.03.005
2011-05-31
张首先(1970—),男,四川西充人,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政治学院,法学博士,绵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建设、马克思主义中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