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贺 琴 张 媛 冯建杰
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对中小企业贷款融资的影响分析
长安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 贺 琴 张 媛 冯建杰
目前,中小型企业占中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提供了近70%的进出口贸易额,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对中国GDP的贡献率超过60%,对税收的贡献率超过50%。但是,由于中小企业存在抗风险能力弱、信息披露不充分、缺乏有效担保、贷款交易成本较高等问题,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需冒较大的融资风险,这限制了中小企业从银行取得金融支持,使得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银行一贯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由于存款准备金率上调,银行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不但不会缩减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资金安排,反而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短、频、急”特点,需要的主要是短期流动资金,而非中长期的大项目贷款支持;银行从资金流动性和成本角度考虑,则会把银行业务转向中小企业,有望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随着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宽,其对于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依赖程度降低,面对银行减少对其中长期贷款的行为,并不会提出太多异议。
由于近年的金融危机,中小企业的发展遇到很多挫折,经过努力,现在中小企业又处于新一轮的发展期,正需要大量的发展资金,银行贷款的支持对企业的发展壮大影响深远;而存款准备金率的上调,直接影响了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致使银行不愿增加贷款发放量。
此外,中央银行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银行超额准备金的持有比例,调整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银行在权衡中小企业贷款和超额准备金间的风险利益后,必然选择无风险的超额准备金,放弃高风险的中小企业贷款。
1. 企业自身。
(1)健全企业财务制度,提高自身财务信息透明度。一个企业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财务信息是否透明,对其贷款融资的成败有着重要影响。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信用基础薄弱或信用缺失的现象,加之因其管理机制不健全而引发的资产管理粗放、账目数据模糊失真、财务制度不完善且缺乏监管等问题,都会使银行降低其信用等级,导致企业融资困难。因此,中小企业必须强化其内部管理,特别是要规范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财务信息透明度。具体来说,一方面要通过设置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时发现财务问题,避免出现财务信息漏洞;另一方面,财务主管人员一定要随时注意观察市场情况变化,及时调整企业财务制度,以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适应时代发展。
(2)加强信用管理,解决融资难题。信用等级作为判断贷款方信用可信度的标准,是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判断是否为某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促使银行提出了更严格的企业信用评判标准,而我国中小企业因为自身信用体制不完善,信用管理水平不高,致使银行无法及时真实地了解能反映企业基本信用状况的信息记录,如纳税记录、信贷记录、合同履约情况、是否遵守法律等,因而不轻易对其提供贷款。因此,面对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企业必须适时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用管理,提升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等级,着力解决企业融资难题。
2. 银行方面。
(1)银行应完善中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目前,一方面我国中小企业自身实力较弱,资产规模较小,信用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向银行提供完整的贷款所需信息,没有从银行贷款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条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难以评定少数中小企业的信用。这些都是制约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放贷的关键因素。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也逐渐使银行信贷考核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显露了出来,即针对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体系不健全、不完善。银行作为企业信贷资格的考核者和贷款发放者,需不断完善其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体系,建立独立、高效的信贷评审机制与管理系统,完善对中小企业贷款评审机制,准确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使达到信用考核标准的企业及时获得银行贷款,支持中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适度放宽中小企业贷款标准,提升中小企业贷款能力。存款准备金率的频频上调,使银行的信贷供给减少,相应的,银行就会提高企业的贷款标准,减少贷款的发放量。在当前银行信贷的发展中,我国4 000多万家中小企业并没得到足够的金融支持,甚至有不断被边缘化的倾向。其中,贷款的高标准成了中小企业银行成功取得贷款的最大制约因素,贷款融资难仍然是企业发展中的瓶颈问题。虽然政府对企业进行了一定的标准划分,但是商业银行在遵循“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原则下,不可能简单地按照企业大小来划分企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而主要是按照企业的综合经营指标来确定贷款目标客户群体。中小企业经营的高风险性与商业银行所要求的稳健性经营相矛盾,在考虑到中小企业的综合经营指标时,银行往往会设置较高的贷款标准,限制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因而,适度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标准,对于盘活广大中小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3. 政府方面。
(1)政府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首先应制订并实施一系列有别于对待大企业的差异化政策,全面、系统解决影响和制约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税收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多种措施来减轻中小企业税收负担,包括降低税率、税收减免、提高税收起征点、加大税收宽限期等;还可对特定行业、特定地区的中小企业制订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贷款利率方面,政府应适当降低中小企业贷款利率,鼓励各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监管方面,政府应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敦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关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政策。
(2)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目前,中小企业对市场信用担保的需求与所有信用担保企业所能提供的总担保额度之比约为12∶1,信用担保机构实际担保贷款额仅为申请额的10%左右。因此,不断加强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政策性、商业性等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同时,合理确定担保放大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设立包括中央、地方财政和企业联合组建的多层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政府落实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准备金提取等政策,建立一种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的专项支出为主体,按照商业银行贷款数量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为辅助的特别基金,对欠发达地区的信贷投入实行政策性补助,解决其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