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首义前夜史事考略*

2011-08-15 00:46冯天瑜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1年4期
关键词:孙武武昌汉口

冯天瑜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

辛亥首义前夜史事考略*

冯天瑜

(武汉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2)

本文通过对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的分析、比对、取证,对辛亥首义前夜的一段革命史进行了详细的考证。

辛亥革命 史事

一、1911年10月9日宝善里机关失事

汉口宝善里机关失事时间,有农历八月十七日(10月8日)、十八日(10月9日)两种说法。

(一)八月十七日(10月8日)失事说

宝善里政治筹备处八月十七日失事说,见诸胡祖舜《六十谈往》、居正《辛亥札记》(居正后在《梅川日记》中改为八月十八日),但胡、居均非宝善里事件当事人,所写文字也多有抵牾之处,不足信。孙武长女孙莒凡亦说宝善里八月十七日失事。其证据是:民国年间,遵照其父之意,孙家每年于八月十七日设治酒宴,请亲友为父亲压惊,直至孙武逝世始止。这毕竟是家属所言,并未得见孙武本人的记述。另外,黄玉山于1912年4月7日所写《黄玉山事略》说:“至十七日,宝善里总机关事泄,孙君因炸受伤……玉山以孙君为主动首领,不可疏于保卫,即护来家调治。”[1](P612)但黄玉山也非宝善里事件在场人,所述不能作据。

(二)八月十八日(10月9日)失事说

宝善里八月十八日失事说,则多见于各种著述和回忆录。其中尤其值得重视的是当事人李作栋和邓玉麟、刘燮卿的回忆。

湖北沔阳人、共进会员李作栋(又名春萱,1888—1958)在1954年12月8日举行的一次座谈会上说:“八日,汉口机关遭到破坏时,我正在汉口,孙武受伤到医院去还是我送去的。”[2](P13)然而李氏后来在《辛亥首义纪事本末》中,又将宝善里爆炸发生的时间认定为“八月十八日(十月九日)上午”[3](P13)。

湖北巴东人、共进会员邓玉麟(1875-1951)1912年10月16日交给湖北革命实录馆的《邓玉麟革命小史》中更具体写道:

十八日下午四时,孙武因制炸弹硫酸过分爆发,伤面部甚剧。震动邻居,机关败露。[1](P224)

武汉人、共进会员刘燮卿(即刘炳)在交给湖北革命实录馆的《刘炳事略》中说:“十八日,武在总机关楼上制炸弹,失慎,药陡爆烈,身受重伤。”[1](P321)

李作栋、邓玉麟、刘燮卿都是当日宝善里活动的参加者,邓玉麟在失事后还担负到武昌小朝街军事指挥处传递消息的任务,且所写回忆文字系事后一年,故可信。刘燮卿则是10月9日宝善里被捕者之一,其一年后的回忆更值得重视。

此外,熊秉坤提供给湖北革命实录馆的《前清工兵八营革命实录》称:“八月十八日汉[口](法应为俄——引者)租界总机关破坏……杨洪胜、邓玉麟通信来,谓:今日总机关不戒,于火弹料燃发。”[4](P25)熊氏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直接从邓玉麟处获悉宝善里失事消息,故其说亦可靠。

又据湖广总督瑞澂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给清廷的报告称,在俄租界查获革命党是八月十八日,文曰:

昨夜(指八月十八日——引者)七点钟,据侦探报称:本夜十二钟,该匪准定在武昌为变,并探知该匪潜匿各地。正饬防拿,复据江汉关道齐耀珊电称:于汉口俄租界宗兴里(宝善里之误——引者)查获匪巢 ……[5](P167)

综合多种原始材料的《湖北革命实录长编》载曰:“八月十八日,武昌革命之事,同时泄漏于汉口及省城。”又说:“汉口俄租界宝善里内,有寓居鄂人四,其内三人无辫。十八日先出[有]二人外出,忽闻炸裂声,火光冲屋而出,当有俄巡捕至寓查问”,又说,孙武于“八月十八日下午一句钟,在俄租界宝善里亲(身)自装置炸弹,因管心有未净之硫强[磺]稍许与炸药相接,登时爆烈。”[6](P619-622)

前苏联学者库金所写《中国的1911年革命》一文在援引沙俄驻汉口总领事的报告后说:“汉口俄租界宝善里的同盟会党人的秘密工作处……在10月9日大约三点钟时有炸弹偶然爆炸。”[7]

此外,日本驻汉总领事松村贞雄1911年10月10日致电日本外务大臣说:“十月九日下午,革命党人在本地俄租界秘密制造炸弹,有两名被捕。”[8](P2)

依以上几方面(革命党当事人,清朝在汉官员,俄、日驻汉领事)材料推断,宝善里机关失事当在10月9日(八月十八日)下午1~4时之间。

二、宝善里炸药来源两说

(一)李白贞购买说

共进会员、湖北黄陂人李白贞(又名伯桢,1886—1966),汉口大英医院药物专科毕业,曾任药房经理,后开荣昌照相馆。辛亥夏秋之际,他受孙武委托,“密刷军民通用钞票,以裕军需”。“仿效西人电气刻铜法,铸成中华民国军政府鄂省都督印一颗”[1](P454)。又受刘公、孙武指令,购买制炸弹的原料,并组装简易炸弹。李白贞后来在回忆文中说:

有人说我在药房很久,采买原料配制炸弹,一定可以负责。我当时表示,对西药懂得一点,但对制造炸弹却是外行。孙武说:“不必客气。”我只好接受下来。所喜这时炸弹原料还不甚难购……当托内弟陈叔芹向各家药房采购盐酸、硫磺、酒精等,另外又收购黑铅、铁片、香烟听、罐头盒之类……其方法是将镪水、黑铅置于玻璃管内,封紧两端,然后装入铁盒中心,上下四围用硫磺粉,外用盐酸和多角铁片塞满后,加盖封口。爆炸时一方丈内效果极好,邓玉麟同志曾在洪山试放一次。我一天可制五十枚,逐日由杨洪胜同志分运武昌各标营,以供发难之需。[2](P158-159)

李白贞是购药制简易炸弹的操办者,所述平实可信。依李说,孙武试制炸弹所用材料并非李白贞提供。

(二)汪精卫、黄复生遗留说

据居正回忆:辛亥年初,居正“在武汉,出入于长清里、胭脂山、黄土坡之间”[9](P125)。二月间,孙武(号摇清)——

出一大包黄色药交余,余曰:“此炸药也,何自来?”摇清曰:“前年黄复生等携来,乃与汪精卫、陈璧君拟在汉口制弹丸,用以飨端方者。适汪等到,而端方未来,汪等去,而药留此。”余曰:“此有用之物也”,乃藏之。[9](P126)

由居正说可知孙武所用火药的来龙去脉:1909年,黄复生(1883—1948)与喻培伦(1886—1911)等在北京设立暗杀机关(喻培伦有“爆炸大王”、“暗杀大主”称号),汪精卫(1883—1944)、陈璧君(1891—1959)参与其事。因端方改变行程没有抵汉,刺杀未果,汪精卫、黄复生等离汉前将炸药及弹壳留下,交孙武,孙武于1911年春交居正,藏于汉口长清里机关备用。这便是孙武在汉口宝善里机关制造三枚炸弹所用材料。

(三)两说各有所指

李白贞购买药品,在汉口文艺俱乐部二楼密室配制的炸弹(以香烟听、罐头盒为外壳,内装炸药、铁条的简易手榴弹),由杨洪胜输送给各标营革命士兵及小朝街军事指挥部,供发难时用。10月9日夜刘复基在武昌小朝街军事指挥处向清军投掷未爆的炸弹,便是李白贞所制。

而孙武等在宝善里政治筹备处制造三枚炸弹,所用火药、弹壳等材料,则是汪精卫、黄复生、喻培伦1909年拟炸端方未成遗留下来,交给孙武的,又由孙武托居正保存于长清里。居正的《辛亥札记》对此确记无疑。

孙武等于辛亥秋急于制造炸弹,直接目的是谋炸湖广总督瑞澂。居正《辛亥札记》称:

至八月十八日,孙武、邓玉麟等,谋将黄复生、喻培伦等前炸端方所遗之炸弹,配制装置,从武昌帽店楼上,抛入总督署后院,炸瑞澂卧室。[9](P142)

然孙武配制炸药失慎,八月十八日(10月9日)引发爆炸,宝善里机关暴露。

三、宝善里失事经过

八月十八日(10月9日)午后,刘公、孙武等多人在汉口俄租界宝善里十四号政治筹备处工作,孙武临窗而坐,用洗脸盆检验炸药,丁立中、李作栋(春萱)在室中一小圆桌上加盖钞票印章;王伯雨在清理文件,邓玉麟出去购表未回;刘公胞弟刘同适于此时到机关部来,站在孙武旁边看检验炸药(一种说法是,刘同抽烟不慎落下火星,引起火药燃烧。以往多种论著采用此说。然据邓玉麟等当事人回忆,是孙武配药过激,引起火药燃烧。另一当事人谢石钦也称“尧卿以瓷匙和炸药用力过大,瓷触火花”。邓、谢之说可信),还有两位军队同志做些杂事。

据邓玉麟、谢石钦等在场人回忆,配制炸药的孙武因硫酸过量引起炸药矬爆,呼哧一声响,浓烟突起,孙武面部和右手受伤,飞溅的炸药,使王伯雨的右眼也被灼伤。李作栋急忙站起来在屋角衣架上取下长衫蒙在孙武的头上,与丁立中及两位军队同志从后门扶出送往法租界同仁医院就医。其他在场者准备把文件、名册带走,无奈钥匙不在,打不开柜锁。[10](P67)同仁医院院长是日本人河野治之,其翻译徐凤梧乃孙武故交,经徐凤梧介绍,孙武入院治伤,河野表示保证安全。

宝善里机关爆炸后,“浓烟从窗户、屋顶冒出,四邻大呼救火。俄捕四处奔集,夺门而入”[11](P525)。俄国巡捕赶到现场时,曾碰到刘公出门,刘公谎称是煤油爆燃,随即避走长清里。俄巡捕进入宝善里十四号,“即将前后门监守,向楼上各处搜查”,发现炸药等物,又“用斧把大柜砍开”[11](P525),找到旗帜、袖章、名册、文告、盖印纸钞,俄巡捕将“所有各物搜洗一空,并将未逃出的刘燮卿带走”[11](P525)。俄巡捕一面传讯居民,一面密布岗哨。

邓玉麟购表归来,走到巷口,见此情况,知道出了乱子,不敢进屋,只向附近看热闹的人打听一下,就赶往长清里,在那里见到刘公和李作栋。李作栋对邓玉麟说:孙武现已送入同仁医院医治,亟欲与你一谈,要你快去。

邓玉麟走后,刘公想到他的宝善里一号宅中,尚存有文件和零星用品,怕落到俄巡捕手上,叫弟弟刘同陪嫂子李淑卿去取回,叔嫂俩正用钥匙开门,被俄巡捕逮去。俄巡捕还逮捕了几个同里居民。刘公等闻讯后,感到事态严重,因为刘同虽非党人,但以乃兄关系,知道很多机密,在清官吏威逼之下,难免吐露真情,势必危及汉口、武昌各革命机关,及住在同仁医院的孙武。刘公令人先把孙武转到德租界公和里十九号黄玉山家中[1](P612)。王伯雨、丁立中当夜乘轮船东下。

孙武转移前,邓玉麟在法租界同仁医院找到孙武。孙武交待:“宝善里失事,机密全泄,名册抄去,清吏必按名搜捕。只有马上动手,还可死里求生。”邓玉麟也赞同此说。孙武要邓玉麟马上过江通知武昌小朝街军事指挥部,请立即行动。邓在过江船上与谢石钦、梅宝矶、邢伯谦等相遇(邢等原拟到宝善里办事,在汉口街上听说机关出事,又折回江汉关,乘舟回武昌,遇邓)。邓玉麟向谢、梅、邢介绍情况后,相邀一同奔往武昌小朝街八十五号。

宝善里机关被破坏,虽是孙武检验炸药失慎引起的,具有偶然性,但也包蕴着必然性。

据前苏联学者库金所写的《中国的1911年革命》一文援引的沙俄驻华公使库罗斯托维茨1911年11月25日的报告说,武昌起义前若干天,清方风闻革命党人起事消息,曾请俄驻汉总领事予以协助,其中包括“请求……领事馆证实关于他们(指革命党人——库金注)中某些人可能隐藏在俄租界的揣测”[12],汉口俄租界当局就大力协助中国警方搜寻革命党。汉口俄领事奥斯特洛维尔霍夫(旧译敖康夫)在给清湖广总督瑞澂的文件中“指出的住宅,正如后来表明的,就是革命党人的住宅”[12]。可见,八月十八日失事前,宝善里一带已在清政府和俄国驻汉口总领事的监视之下,而炸药着火则促使俄国巡捕房和清地方当局采取断然的破获措施。

宝善里失事后,俄国驻汉口总领事奥斯特罗维尔霍夫(敖康夫)立即令俄巡捕进行搜查,抄去宝善里机关党人名册及印信旗帜等物,并逮捕李淑卿、刘同、刘燮卿及同里居民王可伯、谢坤山、陈文山等人,“复由俄领事通告江海[汉]关监督齐耀珊。是时耀珊亲到俄领事馆晤领事,并查看革命宣传品等件。即据情呈报总督瑞澂”[13]。瑞澂得报,大为震恐,一面向俄总领事“致函申谢”,一面下令紧闭城门,调集巡防营、守卫队、教练队巡查街巷,又“当派荆襄水师巡防队与徐提来署审讯”[5](P167)。将李淑卿、刘同等押解武昌湖广总督督署,当即开庭审讯。王可伯、谢坤山、陈文山系宝善里普通居民,本与革命无关,故没有口供。刘燮卿虽为党人,但一副市民模样;李淑卿系妇女,均未严加审讯。刘同年少,洋学生装束,清吏较为注意,但有关对刘同的审讯情况,未见记录(查《湖北革命实录长编》,仅见清方审讯彭、刘、杨及龚霞初等人的记录,并无审讯刘同的任何记载),而辛亥首义后由湖北军政府拟定,北京稽勋局1913年6月3日公布的“辛亥八月十九日起义人员”685名,分甲乙丙丁四种,刘同列甲种第90名。[4]依据上述,不能肯定刘同有对清方“供认不讳”的事实。

因为在宝善里机关搜到革命机关地址和党人名录,瑞澂下令当夜进行搜捕。于是武昌小朝街八十五号、雄楚楼十号、胭脂巷十一号、巡道岭同兴学社、三道街数学研究所、巡司河陈子龙寓所,以及杨洪胜杂货店等处,均在清方军警包围搜查之列。

由于八月十九日(10月10日)晚新军暴动,此后两三天武汉各报停版观望,故少有关于10月9日汉口俄租界爆炸事件的报道,惟英美主办之英文《汉口日报》继续出刊,并详载10月9日汉口俄租界爆炸事件,其题为《俄租界大事件·革命机关之暴露·炸弹与革命宣传品已被查获》的报道,有如下几点较有价值:

下午4时,俄国租界当局附近的巡捕为强烈的爆炸声所惊恐,响声显然来自德国屠宰场后面的土著民房……

立即戒严并搜查了房间,革命党机关因而全部暴露。已经制成的炸弹,作为原料的酸粪,革命小册子和一个名单,很像是党员名册,这些都说明了弄堂和房间的作用。[14](P249-250)

这些报道可与其他记述相呼应。

四、小朝街军事指挥部发出10月9日夜半起义指令

1911年9月底、10月初,湖北革命党人的军事指挥部作出10月中旬起义的决定,并加紧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派人通知随军驻扎湖南岳州的蒋翊武立即回武昌主持起义大计。蒋翊武向官长托词告假,从岳州匆匆出发,于10月9日早晨赶至武昌小朝街(今武昌复兴路)八十五号军事指挥部。其时刘复基、王宪章、彭楚藩、蔡大辅、陈磊等人已聚在小朝街八十五号。刘复基向蒋翊武汇报了半个月来事态的发展,转述了黄兴关于各省准备工作尚未完成,起义日期宜于推迟的意见。蒋翊武赞同这一意见,并立即在小朝街八十五号召开各标营代表会议,说服各代表同意将起义日期展延至阴历九月底(11月下旬),与十余省同时并举。[15]散会时,已至10月9日下午。蒋翊武、刘复基留下续议。

正当蒋翊武与刘复基等具体商议行动计划时,有人前来报告汉口宝善里机关失事的消息。刘复基认为,宝善里失事,起义计划一定会被清政府得知,应当立即起事。蒋翊武则认为情况不明,主张持重。正在争执不下之际,邓玉麟与谢石钦、梅宝玑、邢伯谦来到小朝街八十五号,“备述宝善里机关败露,同志遭擒,党籍脱落于诸吏手,苟不今晚举事,明旦按名捕拿,恐无一人获保首领者”[1](P224)。但蒋翊武觉得起义准备不足,仍然犹豫不决。刘复基十分不满,“拔手枪示之曰:‘不可!君为总司令,今事势危迫如此,而独犹豫,岂畏死耶?’邓玉麟曰:‘刘同年少,恐一经刑讯,尽情吐实,吾辈无噍类矣。’楚藩抚翊武首曰:‘诚如邓君所言,公之首领,岂能久保耶?’翊武勃然作色曰:‘君等真以我为畏死耶?大好头颅,同拼一掷。’遂下令于夜半发动”[16](P26)。

军事指挥部诸人取得于10月9日夜半发动起义的一致意见,刘复基当即起草起义通知,蒋翊武阅后表示同意。现在这个通知的原文已无法得见,综合李春萱、李西屏等人回忆文字,该通知对起义事宜作了如下规定:

1、十八日夜十二点钟城内外同时起事,以城外炮声为号;

2、起义部队左臂系白布为标志;

3、炮队攻中和门,据楚望台及蛇山而击督署及藩署;

4、工程营夺弹药库;

5、第三十标专攻该标第一营之旗人;

6、第二十九标以一营助攻第三十标第一营旗人,以二营助攻督署及捕捉伪督;

7、第四十一标及第三十一标留省各部,分攻藩署及官钱局。[2][16]

通知拟定后,蒋翊武令人抄写若干份,派同志分头向各标营代表及机关传递。“陈树三分赴二十九标晤蔡济民、高尚志、王宪章、张廷辅、陈人杰、黄瑟轩”[1](P224-225),蒋翊武还派人前往测绘学堂、三十标、三十一标、四十一标传达起义通知,邓玉麟“偕杨洪胜通知工程营同志,复至山后胭脂巷胡祖舜、潘善伯所搬运炸弹”[1](P224-225),邓玉麟与杨洪胜将这批炸弹“运至十五协附近杨洪胜家中,嘱其伺隙运至营内,分授诸同志”[1](P224-225)。

10月9日晚10时,邓玉麟向城内各军营革命党人通知完毕,“偕徐万年、艾良臣,各手炸弹一个,拟出文昌门至炮队八标。不料城门戒严,搜缉甚苛”,据邓玉鳞本人一年以后陈述,面对紧急情况,他的反应是——

将炸弹弃置道傍沟内,乃得出。十二时抵南湖,则营门紧闭,不得入。与徐、艾分路逾营墙而入,幸其人为同志,得无恙。乃引至马房,招集代表蔡汉卿、孟华臣、王鹤年、杜鼎、王广聚、张抚国,告以汉口总机关败露,今晚务为破釜沉舟,并力一举……拟城内炮响,即督队轰保安、中和二门,进攻督署。不幸时候仓猝,消息不灵,城外各营,则俟工程营举事,然后响应;城内各营,又俟炮队举事,然后响应。两方面误会,遗[贻]误事机,天已大明,不克动矣。[2](P225)

邓玉麟传信至城外炮队,已是半夜时分,士兵入睡,虽逾营墙通告少数代表,然炮队举事已不可能。故出现城内诸营等候城外炮队炮响,城外诸营等候城内工八营开枪举事,出现“两方面误会”,故小朝街军事指挥部10月9日晚发难的计划未获实现。

五、小朝街机关破坏,彭、刘、杨慷慨就义

10月9日傍晚,邓玉麟等人出发下达起义通知后,蒋翊武、刘复基、彭楚藩、陈宏诰、牟鸿勋、龚霞初诸人在小朝街八十五号等候各营举义。当晚此处往来党人络绎不绝,刘复基担心暴露,从街上叫来一个放留声机的人,播放戏曲唱片。外人不知,这个传出悠扬乐声的不起眼的房屋,竟是一次大规模武装起义的指挥所。

心细胆大的刘复基认为,此处既为起义司令部,当然应有人接应一切,但无须多人留此险地。刘复基几次催促同志离开,可是大家不肯散去,说要“有祸同当”。当日曾在小朝街机关的潘善伯以后回忆说:“我于八月十八日夜九时前去小朝街,本想就在那里不走的,可是刘复基说多一个人即多一个人的危险,硬把我推下楼去,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在门外徘徊了一阵才走。”

10月9日晚,清方湖北军政当局也极为紧张,该晚十一点钟,第八镇统制张彪还“在司令处查防,当有炮队退伍正目邓某驰报,有革党密居小朝街八十二号、八十五号、九十二号”[6](P619),张彪禀明瑞澂,亲率巡防兵、督院卫兵数十名,至小朝街围捕党人。

10月9日深夜,小朝街八十五号党人忽闻急促的叩门声,刘复基意识到情形有变,对其他同志说:“你们赶快翻越楼窗逃走,我去对付。”说着手持炸弹,站在楼梯口等着。清军破门而入,刘复基向上楼的清军投弹,因炸弹没有来得及上栓,未爆,清军一拥而上,刘复基被捕,连同牟鸿勋、陈宏诰、龚霞初及所有文件,一起被带到楼下。

蒋翊武、彭楚藩从楼窗跳下后,被围在一个巷子里,蒋翊武因为蓄有长辫,身穿白布长衫,貌似三家村先生,他对警官说:“我是来看热闹的,抓我做甚?”警官对这个满脸村气的人物未加注意,随便将其押在花园里。蒋翊武趁警官走开,立即逾墙逃走,避入蔡大辅家中。彭楚藩身着宪兵服,本可冒充前来拿获党人的清方军警,但他决计与被捕同志同生死共患难,自称革命党人,与刘复基等一起被逮。住在楼下的张廷辅妻贺氏,以“窝匪”罪被捕。

杨洪胜负责输送子弹、炸弹,他将炸弹装在买菜的提篮里,上面盖以青菜,先由胭脂巷运到他的小杂货店,再运到工程营。10月9日下午五时送第一次时,正当熊秉坤这一棚任门卫,顺利交接后,杨对熊说:稍晚我再送炸弹来。七时许,如约再去,不料门卫换人,遭到盘诘,杨洪胜说他给某人送点小菜来,某人不在就算了。支吾着往回走,距其杂货铺不远,见有军警张望,转身走避,清军警见其形迹可疑,尾追不舍;杨回头掷弹受伤被捕,押到总督衙门。

王宪章运炸弹回营,闻小朝街出事,乘夜越墙逃走。王守愚因蒋翊武逃出时曾到他的住处,故于送蒋之后,也潜往汉川。胡祖舜匿居沔阳学社。其他各旅栈、学社和居民中被捕的还有四十多人。10月9日晚间,实为最恐怖之夜。

清总督瑞澂,见捕获多人,大为震惊,立命组织军法会审。以参议官铁忠为主审,双寿和陈树屏(双寿时为武昌知府,民国改名王松如;陈树屏安徽望江人,前任武昌知府,其时任督署文案)为陪审,瑞澂坐在签押房内指挥一切。

最先提审彭楚藩。铁忠见彭着宪兵服,想到宪兵营管带果兴阿是自己的妹夫,宪兵营出了革命党,不仅连累果兴阿,自己也不好看,便有意开脱,于是向彭楚藩递话:“你是宪兵,何得在此,是去捉革命党的吧?”但彭楚藩并不理会铁忠,大声宣称:“我就是革命党!我就是要为祖宗报仇的,除了满奴汉奸,都是革命党,你们杀也杀不完。”铁忠语塞,禀明瑞澂,判以斩刑。

第二个提讯刘复基。刘一进入会审公堂即高声说:“要杀便杀,何必多问。”推出时,刘复基大呼:“少数满人压制四万万汉人,同胞呀,大家起来革命。”

接着提审杨洪胜,只见他面被炸伤,焦如黑炭,问过姓名后,未讯一句,铁忠等私语少许,即写就斩首旗牌,杨洪胜怒吼:“好,只管杀,你们的末日就要到了。”

10月10日凌晨,彭楚藩(1884—1911)、刘复基(1883—1911)、杨洪胜(1875—1911)三人被斩首于督署东辕门外。[17](P83)三烈士皆湖北党人的优秀分子,其中湖南武陵人刘复基更为卓越的领导人,他顾全大局、足智多谋,有“小诸葛”之称,在文学社、共进会联合及各项起义准备工作中卓有贡献,多年后李西屏等人仍对其追怀不已。

三烈士的慷慨就义,显示了湖北革命党人的英勇气概和献身精神。革命报人胡石庵于辛亥首义后撰诗云:

龟山苍苍,江水泱泱,烈士一死满清亡,掷好头颅报轩皇,精神栩栩下大荒,功名赫赫披武昌。

呜呼三烈士兮汉族之光!永享俎豆于千秋兮,与江山而俱长。[18]

彭、刘、杨被杀,已至10月10日凌晨五时。铁忠又将张廷辅妻贺氏及牟鸿勋提出讯问,贺氏坚称房屋分租,她与房客并无来往,毫不知情。清吏只得将贺氏暂行押下。督署文案陈树屏对牟鸿勋多少有点维护,没有多问,即令收押。陈宏诰的父亲是督署文案,事先已经私放。龚霞初看到彭、刘、杨被斩首,心胆惧裂,被提讯时,将所知情形和盘托出。

10月10日上午,清军警继续搜捕革命党人。张廷辅10月9日在军营值勤未回家,10日在操场被捕;陈子龙外出未归,其妻王耀英和张玉山、张得胜、陈明太、胡文卿在巡司河被捕。被捕的还有朱孔扬、许炳炎、孙百常、赵高朗、任明陔、朱至刚、顾庆云、朱明廉、陈赓扬、张国藩、周祖濂、陈霈霖等。这次大逮捕,当然与刘同的供词有关,而更重要的是俄捕在宝善里搜获的秘密文件被转交给清方湖北当局,使清吏得以“按图索骥”。

革命机关被破获,湖广总督瑞澂一面布告武昌全城“可以安堵一方”,一面向清廷发电告捷:

本月初旬,即探闻有革命党匪多人,潜匿武昌、汉口地方,意图乘隙起事,当即严饬军警密为防缉。虽时传有扑攻督署之谣,瑞澂不动声色,一意以镇定处之……张彪、铁忠、王履康、齐耀珊各员,以及各员弁警兵,无不忠诚奋发,迅赴事机,俾得弭患于初萌,定乱于俄顷。驻汉俄总领事于租界拿匪,极为协助,用得先破匪策,以寒匪胆,此皆仰赖朝廷威德所致。瑞澂借免殒越,惭幸交并。现在武昌、汉口地方,一律安谧商民并无惊扰。租界教堂,均已严饬保护,堪以上慰宸廑。此案破获尚早,地方并未受害。[19](P289)

清廷随即回电表彰:

该督弭患初萌,定乱俄顷,办理尚属迅速,在事文武,亦皆奋勇可嘉。[19](P290)

瑞澂报功、清廷复电奖谕,当然只是表面文章,清当局深知形势严峻,在汉口、汉阳,尤其是武昌,严加防范,“下令戒道途,搜察行人,禁学生不出学门,防兵士,不与兵器,将兵器一一收藏于楚望台军械局。独信任工程营,调令戍守”[16](P25)。

清当局可谓“尽法惩治”,而革命党人已决心破釜沉舟,奋起抗争。此刻的革命成败已不系于个别领导人物决策,而在于千百士兵群众的自觉行动。经过10月9、10日两天的大搜捕,刘公避于汉口不能出,孙武因伤就医,蒋翊武在逃未返,彭、刘、杨三人已成烈士,但军中党人的起义准备并未中断,大家在悲愤之余,更激起百倍勇气,终于一声枪起,诸营响应;一夫左袒,三军尽甲,在1911年10月10日这个黑暗的时刻,鸣奏起中国近代史上辉煌、激越的乐章。

[1]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中卷[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2.

[2]辛亥首义回忆录:第一辑[M].湖北人民出版社,1979.

[3]辛亥首义回忆录:第二辑[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

[4]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上卷[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5]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一辑[M].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

[6]武昌起义档案资料选编:下卷[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3.

[7]1905年亚洲的觉醒和东方革命(论文集)俄文版[M].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8]日本外交文书选译[M].邹念之编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0.

[9]辛亥革命在湖北史料选辑[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10]蔡寄鸥.鄂州血史[M].龙门联合书局,1958.

[11]辛亥革命回忆录:第一集[M].中华书局,1962.

[12]库金.中国的1911年革命[A].1905年亚洲的觉醒和东方革命(论文集)俄文版[C].北京大学图书馆藏.

[13]吴兆麟.辛亥武昌革命工程第八营首义始末记[J].近代史资料,1982,(1):64.

[14]刘望龄.黑血·金鼓——辛亥前后湖北报刊史事长编[M].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

[15]咏簪(龚霞初).武昌两日记[M].1912年编刊,1947年辛亥首义铁血伤军委员会再版.

[16]辛亥首义回忆录:第四辑[M].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

[17]李廉方.辛亥武昌首义记:上[M].湖北通志馆,1947.

[18]胡石庵.三烈士赞:其一[M].湖北革命实见记,扉页之一.

[19]辛亥革命:五[M].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K257

A

1671-2803(2011)04-0003-07

2011-04-13

冯天瑜(1942—),男,湖北红安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理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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