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 重在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安全责任,关键在于落实。
有这样一个公式:安全责任+不落实=零。所以说,没有落实的责任是无效责任,等于不负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一些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可谓不重视,安全制度不可谓不完善,安全责任不可谓不明晰,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为什么?关键还在于责任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
任何好的政策、任何严格的制度、任何完善的措施,如果不去真正落实,都只不过是一纸空文。只有把口头上讲的、纸上写的付诸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工作才叫落实,才能取得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针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去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随即,省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比较实在和过硬的配套措施。加上省委、省政府2009年下发的安全生产三个重要文件和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形成了我省涵盖机关、企业和社会各个层面、富有湖南特色的“4+1”安全生产法制政策体系,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工作重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方面都有了明确规定。
然而,作出科学决策、制定好的政策,事情只算做了一半,还有更加重要的一半,那就是狠抓落实。俗话说得好:“千招万招,不抓落实也是没招;千条万条,不抓落实也是白条。”政策有了,制度有了,责任明确了,接下来的关键就在于落实了。
落实安全责任是每一个企业、企业每位管理者和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责任。每个企业都应该学习好、领会好、落实好国务院《通知》和“4+1”政策法规的各项要求,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制度措施,确保落到实处。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好文件精神,在企业内部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要严格督促企业按要求完善本企业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措施,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要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企业对落实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花开要有果,掷地要有声。任何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是抓落实的结果。没有落实,再完善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再理想的目标也不会实现,再正确的政策也不会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来说,政策、制度一旦确定,关键问题是要落实、落实、再落实。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罗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