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江
(牡丹江市公路管理处)
(1)从建设规模和施工特点上看,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往往里程较短、工程投资小,点多面广分散,施工技术难度不大,建设周期、施工工期短。
(2)从建设主体看,农村公路是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民群众是农村公路建设的直接受益者,地方一些资质等级不高、未参加过高等级公路施工的施工企业参建农村公路的积极性较高,当地施工单位和农村劳力将成为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力军之一。因此,既要发挥地方参建农村公路的积极性,又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造价合理、施工能力优良的施工队伍,是建设好农村公路的重要因素。
(3)从建设资金和养护管理水平上来看,农村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分散,资金来源少,道路建成后,养护资金相对匮乏,养护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的矛盾比较突出,因此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建设质量都不能忽视。
(4)从建设条件上看,各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理地质条件差异很大,建设等级标准的制定也不宜一刀切,需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就地取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原则。
综合评估法是招投标中最常用的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通常由商务标评分和技术标评分两部分组成,两者分别占有一定的分值。综合评分法的关键分值商务标评分通常是围绕标底进行的,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造成标底失真,进而影响施工队伍的选择和中标价的确定。若采用“A+B”招标法可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成功。“A+B”招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评标标底是各投标单位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A)与业主招标审定的标底(B)的平均值。为了确保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围标"现象及确保好中选优,应当控制投标企业的数量,准确确定有效投标报价的范围,防止正常标“脱标”或“恶意标”中标。
合理低价法是单因素评分法的一种,其特点是无标底评标,即作为招标人的建设单位(业主)不组织编制标底。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细则中规定的评分办法,通常投标报价最低者的商务标得分最高,如果能够满足技术评审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工期、企业信誉和业绩等评审指标均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并且其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个别成本,则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合理低价法的优势:(1)公开性好,操作性强,无泄密之忧患;(2)可合理确定工程造价;(3)杜绝人为调控评分,确保公正。劣势是由于业主未事先编制标底,因此,在评标中能否做到心中有数,有效控制造价,成为无标底评标成败的关键。
通过对以上两种招投标方法的对比,结合农村公路建设特点,笔者认为采用合理低价法更加实用。首先,综合评分法适用于规模大、技术复杂、投资大的工程项目,需要资质等级高的施工企业;而农村公路建设规模一般比较小,工期短,技术难度不大,投资额小,对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相对偏低。其次,合理低价法的评审过程简单明了,通过适度的增加投标价格竞争性,可以节约建设资金,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促进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发展。
(1)招标前期工作要细致周到,勘察和设计文件图纸全面准确,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详实,招标文件的编制要十分细致,才能保证投标单位做出的报价考虑全面,不至于在最低价中标后通过各种索赔使最终工程总价增加,而失去最低价中标的意义。
(2)要求投标人提供齐全的投标保证措施,最主要的是要有工程担保措施(现金担保),一旦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工程进展出现问题,业主仍可以有补救措施,避免被动。因此投标人拥有独立的估价信息,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按照自己的内部工程造价标准进行报价十分重要。
(3)建立投标企业资信和履约情况登记备案制度。由于客观原因,农村公路建设的招投标工作往往几个甚至十几个项目同时评标,提供给专家的评标时间过于短暂。一般情况下,临时通知专家的评标规定使专家事前对拟参加评审的工程几乎一无所知,只能在评标开始前听取招标单位的简单介绍,在如此仓促的情况下,专家很难对各家的投标文件做出全面的评审,所以就很难体现招标工作中所要求的择优选择中标人的原则。通过建立企业资信和屡约情况的备案就可以使专家的评审更加客观。
(4)防范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出于自身需要,有意压低报价,采用微利标、无利标,甚至亏损标以达到中标的目的。为了避免不平衡报价问题,在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中加入限制投标人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的有关条款,如:投标单价与正常价格水平偏离过多时,将被视为不合理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