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平
(石家庄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
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灰、渣土等,现阶段拆除的旧建筑多属砖混结构的民居;废弃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建筑,混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旧工业厂房、楼宇建筑是此类建筑的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水平的越来越高,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会发生变化,主要成分由砖块、瓦砾向混凝土块转变。
建筑垃圾按照当前常用的填埋堆放的处理方法,其一般需要经过很长时间其物理、化学特性才可趋于稳定。在此期间,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使渗滤水呈强碱性;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为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有机酸;废金属料可使渗滤水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从而污染周边的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和空气,受污染的地域还可扩大至存放地之外的其他地方。而且,即使建筑垃圾已达到稳定化程度,堆放场所不再有有害气体释放,渗滤水不再污染环境,大量的无机物仍然会停留在堆放处,占用大量土地,并继续导致持久的环境问题。
(1)占用土地,破坏土壤
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经处理而直接运往郊外堆放。据估计,每堆积1万t建筑垃圾约需占用67m2的土地。我国许多城市的近郊常常是建筑垃圾的堆放场所,建筑垃圾的堆放占用了大量的生产用地,从而进一步加剧了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城市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人们居住条件的提高,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会越来越大,如不及时有效的处理和利用,建筑垃圾侵占土地的问题会变得更加严重。甚至于还出现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侵占耕地、航道等现象。2006年7月,重庆巴南区李家沱码头被倾倒了1万余吨建筑垃圾,侵占了约30m长江航道,一旦长江出现大雨或洪水,它将会使过往船舶陷入搁浅危险。
此外,堆放建筑垃圾对土壤的破坏是极其严重的。露天堆放的城市建筑垃圾在外力作用下进入附近的土壤,改变土壤的物质组成,破坏土壤的结构,降低土壤的生产力。建筑垃圾中重金属的含量较高,在多种因素作用下会发生化学反应,使得土壤中重金属含量增加,引起附近农作物中重金属含量提高。
(2)污染水体
建筑垃圾在堆放和填埋过程中,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废砂浆和混凝土块中含有的大量水合硅酸钙和氢氧化钙、废石膏中含有的大量硫酸根离子、废金属料中含有的大量金属离子溶出,同时废纸板和废木材自身发生厌氧降解产生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有机酸,堆放场所建筑废弃物产生的渗滤水一般为强碱性并且还有大量的重金属离子、硫化氢以及一定量的有机物,如不加控制让其流入江河、湖泊或渗入地下,就会导致地表和地下水的污染。水体被污染后会直接影响和危害水生生物的生存和水资源的利用。一旦饮用这种受污染的水,将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的危害。
(3)污染空气
建筑垃圾在堆放过程中,在温度、水分等作用下,某些有机物质会发生分解,产生有害气体。例如废石膏中含有大量硫酸根离子,硫酸根离子在厌氧条件下会转化成具有臭鸡蛋味的硫化氢,废纸板和废木材在厌氧条件下可溶出木质素和单宁酸并分解生成挥发性的有机酸。垃圾中的细菌、粉尘随风吹扬飘散,造成对空气的污染。少量可燃性建筑垃圾在焚烧过程中又会产生有毒的致癌物质,造成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4)影响市容
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很低,许多地区建筑废弃物未经任何处理,并被施工单位运往郊外或乡村,采用露天堆放或简易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未能及时转移的建筑垃圾往往成为城市的卫生死角,混有生活垃圾的城市建筑垃圾如不能进行适当的处理,一旦遇到雨天,脏水污物四溢,恶臭难闻,往往成为细菌的滋生地。而且建筑废弃物运输大多采用非封闭式运输车,不可避免地引起运输过程中的废弃物遗撒、粉尘和灰砂飞扬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容貌和景观。可以说城市建筑垃圾已成为损害城市绿地的重要因素,是市容的直接或间接破坏者。
(1)建筑垃圾减量化
建筑垃圾的减量化是指从源头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和排放量,是对建筑垃圾的数量、体积、种类、有害物质的全面管理,亦即开展清洁生产。它不仅要求减少建筑垃圾的数量和体积,还包括尽可能地减少其种类、降低其有害成分的浓度、减少或消除其危害特性等。减量化是防止建筑垃圾污染环境优先考虑的措施。
对我国而言,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展清洁生产,开发和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充分合理利用原材料等,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的。
(2)建筑垃圾资源化
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指采取管理和技术从建筑垃圾中回收有用的物质和能源。它包括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物质回收:指从建筑垃圾中回收二次物质不经过加工直接使用,例如,从建筑垃圾中回收废塑料、废金属、废竹木、废纸板、废玻璃等;物质转换:物质转换是指利用建筑垃圾制取新形态的物质。例如,利用混凝土块生产再生混凝土骨料;利用房屋面沥青作沥青道路的铺筑材料等。能量转换:能量转换是指从建筑垃圾处理过程中回收能量。例如,通过建筑垃圾中废塑料、废纸板和废竹木的焚烧处理回收热量。
(3)建筑垃圾无害化
建筑垃圾的无害化是指通过各种技术方法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处置,使建筑垃圾不损害人体健康,同时对周围环境不产生污染。建筑垃圾的无害化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分选出建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成分;建造专用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对分选出有毒有害成分后的建筑垃圾进行填满处置。对于无害的建筑垃圾,石家庄市配合城市市容建设,在柏林公园、时光公园、滹沱河储灰厂和滹太新区南高基村等地利用建筑垃圾堆山造景,既节约土地资源又美化了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排污收费”政策
“排污收费”是根据固体废物的特点,征收总量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固体废物产生者除需承担正常的排污费外,如超标排放废物,还需额外负担超标排污费。目前我国尚未对不同建筑类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排放量进行统计和分析,缺乏建筑垃圾产出和排放标准。
(2)“生产者责任制”政策
“生产者责任制”是指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产品被消费后所产生的垃圾的管理负有责任。建筑施工垃圾中废包装材料占25%~30%,由此可见,如果严格实行“生产者责任制”,建筑垃圾尤其是建筑施工垃圾的产量可以大大减少。
(3)“税收、信贷优惠”政策
“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就是通过税收的减免、信贷的优惠,鼓励和支持从事建筑垃圾管理规划和资源化的企业,促进环保产业长期稳定的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是无利或微利的经济活动,政府要建立政策支持鼓励体系,一方面,对从事垃圾资源化的投资和产业活动免除一切税项,以增强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自我生存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对从事垃圾资源化投资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的优惠。
(4)“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
“建筑垃圾填埋收费”政策是指对进入建筑垃圾最终处置的建筑垃圾进行再次收费,其目的在于鼓励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率,以减少建筑垃圾的最终处置量,同时也是为了解决填埋土地短缺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普遍过低,如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置收费标准为1~2元/t;北京市收费标准为1.5元/t。如此低廉的排污收费标准,很难达到鼓励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的目的,因此提高建筑垃圾填埋处置收费标准是当务之急。
(1)要有科学的发展政策。政府职能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城镇化进程中的建筑垃圾处理问题,在政策上对建筑垃圾的科学化处理进行支持,比如,制定建筑垃圾单位必须缴纳处理费,科学处理建筑垃圾的政策;限制使用黏土砖,推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生产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等。
(2)在财力上进行扶持。对科学处理建筑垃圾并实现建筑垃圾环保型转化的生产企业,不仅要在税费方面实行减免,更要推行财政补贴和政策扶持。要在依法严惩不科学处置建筑垃圾行为的基础上,突出奖励科学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和企业。
(3)对建筑垃圾处理分类改革。提倡高级利用,将建筑垃圾还原成水泥、沥青;推广中级利用,将建筑垃圾处理和加工成骨粉,再制成各种建筑用砖,用作建筑物或道路基础材料;限制低级利用,减少现场分拣分类利用和一般性回填,禁止随意处置和不经处理露天堆放、随意填埋。
[1] 朱东风.城市建筑垃圾处理研究[D].华南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10.
[2] 王鲁湘.城市建筑垃圾与环境保护[J].环境科学导刊,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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