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王祎汉史批评发覆

2011-08-15 00:49朱志先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5期
关键词:大事记史实汉武帝

朱志先

(咸宁学院 人文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

明代王祎汉史批评发覆

朱志先

(咸宁学院 人文学院,湖北 咸宁 437005)

王祎系明初史界文坛之佼佼者,他承接南宋吕祖谦《大事记》,著有《大事记续编》,其中有四分之一的内容在论析两汉史实,其特点在于缕清汉史文本之差异及还原汉史原貌。

王祎;《大事记续编》;汉史批评

王祎(1321-1372年)字子充,浙东金华义乌人,与宋濂同为明初史界文坛之佼佼者,他曾以总裁身份参与修撰《元史》外,《大事记续编》是他主要的史学代表作。王祎的学术源于“婺学”,“婺实吕氏(祖谦)倡道之邦,而其学不大传”[1](P443)。王祎的《大事记续编》即是在吕祖谦《大事记》的基础上进行的,《大事记续编》共77卷,起于汉武帝征和四年(公元前89年),止于周显德六年(959年),其中前20卷是专论两汉史实。王祎在《大事记续编》中以其独到的理解对两汉迄周的历史予以论析,本文试以其评析两汉史实为例,探究其史学批评的特点。

一、“考订同异”:缕清汉史文本之差异

王祎《大事记续编》在撰写方法上借鉴吕祖谦《大事记》,并有所改进。吕祖谦在撰写《大事记》时,比较关注《史记》、《汉书》及《资治通鉴》的差异,并进行详细的辨正,王祎灵活地继承了这一特点,且能做到“考订同异”[2](P662)。

1.辨析《史记》、《汉书》、《后汉书》、《汉纪》、《后汉纪》以及《资治通鉴》等史书对同一史实记载之差异,提出自己的看法

第一,比较《史记》与《汉书》所载之不同。关于《资治通鉴》所载汉孝武皇帝后元二年齐王泽、中山王长与燕王旦谋反,杀谏者韩义等十五人。八月泽等伏诛,旦勿治一事,王祎评道:

《史记》世家武帝年长老,而太子不幸薨,未有所立,而燕王旦使来上书,请身入宿卫于长安。孝武见其书怒曰:“生子当置之齐鲁礼义之乡,乃置之燕、赵,果有争心不让之端见矣!”于是使使斩其使者于阙下(班固不书此事)[3](P16)。

王祎指出《史记》记载了汉武帝在太子死后,处理燕王旦之事,而“班固不书此事”。王祎又详细转述了汉昭帝即位后,如何处理燕王旦等谋为叛逆之事,最后总结“昭帝之喻旦先之宗正,以尽其情,次之御史,以举其法,终之经术士,以申其义,故旦服罪谢过,而大臣又和合骨肉不忍伤之以法,曲尽情状,褚少孙载之甚详,班固皆削之。”[3](P17)王祎比较了《史记》、《汉书》的详略之处,但其深意不在于此,主要是说明《史记》有关燕王旦一事的记载,很好体现了帝王如何处理藩王叛逆之事,后世可以从中汲取经验教训。

第二,合理推断史实记载之不确。王祎根据荀悦《汉纪》叙述道汉孝宣皇帝元康元年复高皇帝功臣绛侯、周勃等百三十六人家。而“《通鉴考异》按:《功臣表》诏复家者,皆云元康四年,不容尽误,故载于四年。今考《汉纪》书于元年,当是元年即下此令访求,至四年事方竟耳,今从《汉纪》。”[3](P38)

同样,汉桓帝时白马令李云之死,《后汉书·汉桓帝纪》和《后汉书·杨秉传》李云死于汉桓帝延熹三年,《后汉书·李云传》李云死于延熹二年,王祎认为同书一事,而记载“庶不抵牾”,因此推断李云“上书在二年,其死则在三年耳。”[3](P325)

再者,对于邳彤归顺光武帝之事,《后汉书》、《通鉴考异》、《东观汉记》和《后汉纪》皆记载不一,主要是对字面的理解不同,这样造成对史实的阐释各异。王祎指出:

邳彤云邯郸成.民不肯背成.主,而千里送公,此范史也。袁《纪》云邯郸和城民不捐弃和城,而千里送公。《通鉴考异》谓城皆当作成,邯郸成谓邯郸势成也,成主谓王郎为已成之主也。胡铨谓光武驰赴信都,王莽和戎卒正邳彤举郡降。《彤传》彤初为莽和.戎.卒正。注: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东观汉记》或作和戎,或作和成。考之袁《纪》,则和成为是,特以成为城耳,邯郸和城者,和成与邯郸也,城主者,和城之主也,谓王郎也。[3](P113)

王祎通过多种史籍的比对认为邳彤所云“邯郸成民不肯背成主,而千里送公”,可依袁宏《后汉纪》记载,理解为“邯郸和城之民,不肯背其城主王郎,而千里送公”,这种解释要比《通鉴考异》所载更符合历史原因,尽管王祎在史实记载上把握不是太准,但这并不影响对史实的理解。

王祎对不同史籍对同一史实记载的差异,通过合理分析来推定事实的真相,其依据:一是意断,即尽量复原历史之原貌,根据上下文之意进行推定。二是以正史为主,运用本证与互证的方法分析历史现象。

2.依理分析汉史记载之间的差异

汉武帝临危之时,遗命金日磾、霍光等为辅政大臣,较好地完成了权力的交接。汉宣帝病危时任命乐陵侯史高为大司马,萧望之为光禄勋,周堪为光禄大夫,辅佐汉元帝。王祎认为此做法:“踵武帝故事也”,因“宣帝不信儒学,宜于经生学士落落不合,然以望之经明持重,材任宰相,又使之与周堪傅相太子,临终选大臣可属者,遂付以受遗,不可谓无所见者”。但以“史高乃居其首,卒使之表里恭显,以危正人,诒厥孙谋以燕翼子,宣帝岂能知之耶?”[3](P49)王祎指出汉宣帝虽然像汉武帝一样,在病危时授权于辅政大臣辅佐太子,但其却信任史高,终使权力落入宦寺之手。鉴于同样的措施,却因任人不当,出现异样的结局,因此,王祎感叹“宣帝岂能知之耶?”

再如,王祎对于英布和彭宠尽管都是外来之士,在其归顺之时,由于汉高帝和光武帝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接待方式,最终出现了迥异的结局,认为其因在于,“光武之待彭宠,正与高祖之待英布相反,布之始至,意望甚高,高祖倨傲以折之,布悔恨欲死,及供张服御如汉王,始大喜过望,此盖自薄而至厚。彭宠遣兵转粮助讨王郎,光武倚以为北道主,又遗以所服剑,及来,上谒接之,乃不能满其意,此盖自厚而至薄。此布所以终为高祖用,而宠反不旋踵也。”[3](P112)王祎通过比较汉高与光武驾驭臣子方法的不同,得出英布终为汉高所用,而彭宠反复叛逆之原因。

3.辨析考订汉史记载的牵强之处

有关隗嚣、申屠建等规劝或是谋劫更始让位于光武帝的记载如下:

其一,“更始诸将惧赤眉至,申屠建等、御史大夫隗嚣共劝更始让帝位,更始不应。建等谋劫更始,未行其计,侍中刘能卿知其谋,告之。更始召申屠建斩之”[4](卷三);其二,“流闻光武即位河北,嚣即说更始归政于光武叔父国三老良,更始不听。诸将欲劫更始东归,嚣亦与通谋”[5](卷十三);其三,“张卬、廖湛、胡殷、申屠建等与御史大夫隗嚣合谋,欲以立秋日貙膢时共劫更始,俱成前计。侍中刘能卿知其谋,以告之。更始托病不出,召张卬等。卬等皆入,将悉诛之,唯隗嚣不至。更始狐疑,使卬等四人且待于外庐,卬与湛、殷疑有变,遂突出,独申屠建在,更始斩之”[5](卷十一)。

由以上三则材料可知,隗嚣、申屠建等先是规劝更始归顺光武帝,在更始不听劝说的情况下,才准备劫持其归依光武帝,《后汉纪》与《隗嚣传》的说法是一样的。但王祎认为:

按袁宏《汉纪》更始诸将惧赤眉至,申屠建、隗嚣共劝更始,不应谋劫更始。司马光《通鉴考异》不取而从范晔书。范书《隗嚣传》,流闻光武即位河北,嚣即说更始归政于光武叔父良,更始不听,诸将欲劫更始东归,嚣亦与通谋。盖赤眉将至,群情震恐,张卬、廖湛辈以盗贼规模,故欲东归,申屠建、隗嚣所见差高,故劝之避位,及更始不从,然后建、嚣与卬等通谋耳。[3](P118-119)

可见王祎认为《后汉纪》和《隗嚣传》是记载不一的,而《通鉴考异》误从《后汉书·隗嚣传》的说法是比较牵强。

二、“瑕瑜不掩”:还原汉史原貌

王祎对两汉历史不仅有精辟的考证,亦有深层的分析,可谓“瑕瑜不掩”[2](P662),其主要是对汉代有为之君得失的探讨,以及对汉代历史史实的规律性研究,借以达到以史经世之目的,实现“为士者当与世推移,因其所宜变而通之,以润国家为务”[6](P491)的理想。

1.对汉武帝的评判

汉武帝使西汉版图得到极大的扩张,后世以秦皇、汉武并称,即说明其丰功伟绩,亦鞭笞其穷兵黩武。王祎在《大事记续编》中对汉武帝的论断较多,主要从其执政的弊端入手展开论析。

对于汉孝武皇帝后元元年,夏六月,御史大夫商邱成有罪受诛一事,王祎认为这是汉武帝迷信方士之言所致,商邱成之“坐祝诅也,古者王官有奇衺之禁,而执左道以乱政者杀,所以正人心而谨防范也。武帝纵诸巫往來上林中,而又为方以祠祝匈奴、大宛,非其道矣。晩年意多忌恶,群臣多坐祝诅诛,民转相诬死者前后数万。至于皇后、太子、公主皆不相保,其祸不可胜言。”由于汉武帝迷信左道,且多忌恶,导致宗亲不保,因此王祎感慨“先王维持世道之具,其不可踰也如此。”[3](P13)

同样,汉孝武皇帝后元二年,汉武帝立八岁皇子弗陵为皇太子,任命霍光为大司马大將军,金日磾为车骑将军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桑弘羊为御史大夫,与田千秋受遗诏辅政。王祎指出这样的人事安排,最终导致“政事壹决大将军,而丞相为具员,其势然也。然武帝平时虽不委任宰相,而权犹自己出,卫、霍虽贵盛,未尝敢侵宰相之权。今宰相失职如此,宜乎外戚相踵当国,而汉遂以亡也。”[3](P14)即政归外戚,而宰相丧失实权,起不到震慑外戚的作用。再者,立太子较晚,在帝崩之时,“朝廷之间皆未知嗣天子为何如人也?燕王怪之,遂有邪谋,使帝以至公为心,早建太子行顾命之法,决不至此。”[3](P14)汉武帝在位时宰相无实权,没有早立太子,临危遗命,又使大将军专权,终致霍光以“外廷之事并治之,宰相特具员而已。武帝建置之失,其势必至是也。”[3](P23)王祎反复讲不能使宰相无权,应该早立太子,避免政局混乱,应该是有感于明初之政局。

2.依据史实,寻求其规律及本质所在

王祎对汉宣帝地节元年十二月,任命水衡都尉于定国为廷尉,断道:“定国父于公为县史、郡决曹,定国学法于父,亦为狱史、郡决曹,补廷尉史,以选与御史中丞从事,治反者狱,举侍御史,迁御史中丞,由水衡都尉超为廷尉十八岁,汉用人之途如此。”[3](P31)王祎根据于定国任廷尉的过程,看到汉代的法吏父子相袭,是有家学渊源的。

王祎在分析史实时,不仅能做到瑕瑜不掩,而且还是有所感发的。他对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遣使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一事,感叹道:“汉世徙羗于三辅,置匈奴于云中,至晋而其患始见,大抵人之虑患,苟不在数百年之后者,乌足以处天下事哉。”[3](P151)而汉孝章帝建初八年,下梁竦狱,杀之,杀皇太子母梁贵人。王祎论道:“梁、窦素交结,所以窦后不子宋贵人之子,而子梁贵人之子。及子肇既立,梁氏方私自相庆。而窦氏又移其所以陷宋氏者陷梁氏,作为飞书置竦死地,贵人姊妺亦以忧卒,利之所激,则深宫之女皆仪、秦也。吁,可畏哉!”[3](P176)王祎根据后宫窦、梁两家的争权夺利,感慨利益之争,即使深宫之女,亦可变为苏秦、张仪之流。

总之,王祎对两汉史实的论断,在体例上借鉴吕祖谦之《大事记》,而在内容上,不仅广征博引,而且时时有自己的精彩论断。但是生活于明太祖时代的王祎,有感于文字狱的威慑,在论析汉史时,基本是依史实而论,没有敢于结合明代的社会现实进行阐发。但这并未说明王祎是专为学术而治学,因为在他心目中,学问之道的主要目的“无非明民至理,经世大法,推而广之,足以尊主而庇民;引而远之,足以立教而垂世。盖禀之既厚而养之者复深,取之既博而成之者复备。”[1](P163)即其论说就是为经世致用,使天下人从中获益。亦如他对谨守辞章之道的批判,“儒者之道,其果尽于训诂辞章而已乎?此其为儒也,其为世所诋訾,而蒙迂阔之讥也,固宜。谓之为无用,固诚无用矣,而又何怪焉?”[1](P381)这也说明王祎对为儒之道的理解,有用之儒,应资于经世,不应恪守辞章训诂而已,也袒露了其治汉史的终极目标在于为天下利,为王者用。

[1] 王祎.王忠文集[M].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122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2] 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钦定四库全书总目[M].中华书局,1997.

[3] 王祎.大事记续编[M].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33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4] 袁宏.后汉纪[M].中华书局,2005.

[5] 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1974.

[6] 宋濂.文宪集[M].四库全书文渊阁影印本,第122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K207

A

1008-7427(2011)05-0079-02

2011-03-17

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十一五”规划资助课题“明人汉史学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0]153。

作者系咸宁学院人文学院讲师,历史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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