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十二五”时期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2011-08-15 00:49再,胡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1年7期
关键词:安居工程保障性十二五

李 再,胡 惠

(武汉纺织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浅析“十二五”时期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李 再,胡 惠

(武汉纺织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住房问题,是关系到民生废举、社会安定和谐的基本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房地产开发给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使人民住房与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十二五”规划中,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主旋律。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步伐,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有着重大意义。

十二五;保障性住房;建设;意义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1]同时,他还进一步指出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2]这是党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门提及住房保障制度,并且第一次谈到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这也意味着党和政府将继续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将以更大的力度关注和解决“安居”等民生问题。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就“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议:“强化各级政府职责,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增加中低收入居民住房供给。加强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机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3]

2011年“两会”上,温家宝指出:“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加快推进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为重要内容的民生工程,是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保持社会和谐安定,成功实现“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的重要战略任务。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弊端日渐突出,社会经济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一方面,经济发展过度依赖以房地产为重要内容的投资和加工贸易为主的出口,内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低迷,经济发展方式亟待转变;另一方面,房地产的高速发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拉大了贫富差聚,加剧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给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要战略部署,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再次确立了正确指南。作为牵动经济社会发展主旋律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对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力。首先,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利于改善房地产产业的内部结构,使房地产行业回归到科学合理的发展状态,从而抑制过度集中的投资,使投资转向科技研发、高水平制造、社会服务等领域,为人民群众消费提供良好的市场条件和住房服务质量,为释放人民群众消费欲望,提升隐藏消费力,扩大消费提供了有利的条件,进而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使我国房地产行业未来长期稳定的发展。其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改善民生,减轻人民生活负担,促进合理消费,使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得到增强,消费支出多元化,从而达到提升内需,振兴国内市场的巨大效应,为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添砖加瓦。最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就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完善、更加充沛的生活保障,为人民群众的艺术文化和科技的创作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提升我国的科技文化水平,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的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未来长期健康稳定的发展。

二、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1.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明确提出,和谐社会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4]在当前诸多社会问题中,最突出的莫过于住房公平的问题了,再加上近几年来房价不断的上涨,让已经难以承受住房压力的中低收入家庭雪上加霜。因此,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必要条件。

首先,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解决公平问题。近几年,社会公平的缺失在我们社会生活中体现的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政府在切实保障人民利益的同时,必须维护好社会的公平。住房公平在社会公平问题中占有很重要的一部分。住房公平的缺失直接关系着民生工程的建设,关系着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利益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急迫解决的问题。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正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和主要任务的体现。在刚刚过去的2010年,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 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6万户,基本竣工108万户,解决了许多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5]为“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维护了人民群众的住房公平。其次,人们的安全感是评价社会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当前尤其体现在住房问题上,现在房价和租金已经远远超出了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不但可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安全的住房,而且所需费用完全在其承受范围之内。它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稳定、安全的住房,人们的切身利益得到了保障,安全感并油然而生,人们对于社会的信任度和认可度就会上升,这对于构建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必不可少的条件。

2.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

在党的十七大上,胡锦涛强调:“我们已经朝着十六大确立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迈出了坚实步伐,今后要继续努力奋斗,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6]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要包含两方面目标任务:一是经济发展在不断改善质量的同时保持较快的速度,实现2020年经济总量比2000年翻两番;二是促进经济与政治、文化、社会协调发展,使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升。

在过去的十年中,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保持着较快的速度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成绩斐然。但是我们还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我们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所达到的小康社会是不全面的、低水平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想要真正到达全面小康的社会我们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当前社会现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温饱已经不能满足当前人民群众需求,其需求层次已经向更高的一个档次上升即住房需求,住房问题已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迫切解决的问题。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的需求,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住房条件。马克思说过:“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它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但是为了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7]因此,只有当人民群众物质文化需求得到了保障,才能追求更高的层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建立在此理论基础上,而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恰恰就是将这种理论付诸于实践的证明。因此,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紧迫任务。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体现了对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尊重,也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表现。人民群众在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之后,将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发挥自己的创造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保障了人的基本权益,为和谐社会主义的构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十二五”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转型

当前,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发展,我国政府为适应时代的需求,与时俱进,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务,就必须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转型。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代表着我国政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为着实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而不断努力。因此,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利于推进服务型政府转型。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刘熙瑞:《中国行政管理》2002.7)。其内含“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公众需求导向的服务模式及回应民意的政府责任”。(姜晓萍:《社会科学研究》2007.4)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服务型政府是以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首先,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恰好体现了服务型政府以人为本的根本治理理念,体现了服务型政府的职能方向。使各级政府在全面履行应有职能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公共服务,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为科学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社会基础。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中政府不能以赢利作为自己的首要目标,应该至始至终以服务人民大众为宗旨,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推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执行政策的落实。其次,政府应转变角色,使政府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唯一参与者,转变到保障性安居工程良好发展环境的创造者、优质公共服务提供者和公平分配的维护者,切实减少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源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最后,政府应转变观念,使各级政府树立更加牢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十二五”计划中,2011年制定了1000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任务,对于稳定房价工作不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不完成、影响了社会稳定的地方,根据国务院要求,中央将同监察部等部门对这些地方的负责同志进行巡查、约谈,甚至问责。政府在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应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进行根本转变,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的落实,真正地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提升政府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技能水平,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四、结语

“十二五”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资金跟人力都是前所未有的,在以后的发展中,还会进一步的加大力度,这表明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关系着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李克强强调,住房是居民的大事,也是政府的大事。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从投资、土地、财税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尽快增加基本住房供给,使群众有房可租、有房可买。[8]因此,作为一个服务型政府应该继续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坚决抑制投机炒作等不合理需求,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巩固调控的初步成果,保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较快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

[1][2][6] 胡锦涛.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 求是杂志,2007,21.

[3]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J]. 求是杂志,2010,21.

[4]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J].求是杂志,2006,20.

[5] 让公租房造福群众[N]. 光明日报,2011-1-10.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 人民出版社,1995.

[8] 加快建设保障性住房,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J]. 城市规划通讯,2010,16.

D6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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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427(2011)07-0055-02

2011-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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