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军
(北京电视台,北京 100022)
菲律宾人质劫持事件中电视媒体的负面作用
——论电视媒体应如何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直播
鲁 军*
(北京电视台,北京 100022)
以电视为代表的现代媒体以其快速、真实、直观等优势,在人们获知突发事件中起到重要作用。然而在菲律宾人质劫持事件中,我们又看到这些优势却成了双刃剑。本文以该事件为切入点,深入探讨电视媒体在处理重大突发事件中,如何避免不利局面,以媒体的力量,使事件向人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
电视;重大突发事件;媒体良心
2010年8月23日上午9时左右,一辆装载25人,其中包括22名香港游客的旅游大巴,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市中心基里诺大看台附近,被菲律宾前警察罗兰多·门多萨劫持。中国政府对此事件高度重视,立即要求菲方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全力开展营救行动。经过谈判,6名香港游客于中午前获释。然而不幸的是,当晚7时40分左右,菲律宾警方突然实施粗暴的解救行动,导致香港游客中8人死亡,6人受伤。香港特区政府于2010年8月24日下半旗向遇难同胞志哀,8月25日菲律宾全国哀悼香港遇害游客。
这一事件中人们有着各种评论与反思。第一是认为菲律宾政府无视人的生命与尊严,没有谈判技巧,拖延最佳营救时间;第二是强烈反对菲律宾警方没有基本的解救方案和工具,居然用野蛮粗暴的方式强攻旅游大巴,并有猜测认为许多人质的死亡是被菲律宾警方误杀的。种种评论中有一种声音是值得我们每个媒体人深刻反思的,那就是媒体在这一人质事件中的作用,以及媒体在突发事件中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先让我们回顾一下当时的一些情节:香港立法委员谢伟俊24日早在接受香港电台采访时说,据康泰旅行团获救的团员陈述,劫匪门多萨原本很平静,并且把大巴上的一些老人和孩子放走下车,但是当他从电视中看见他的弟弟被警方带走的画面后,情绪突然变得缴动,改变了他的想法,成为这起事件的转折点。另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菲律宾警察证实,门多萨是看到弟弟被捕的画面后才开枪射击的,否则谈判应该能取得成功。这些情景被媒体反复播放,门多萨在大巴上的电视机中都看的一清二楚,一次次地激怒着他,最终使门多萨由一个劫匪变成为杀人恶魔。据菲律宾政府说,事发时,警方曾要求该国电视媒体不要直播警方与劫匪谈判和采取行动等敏感场面,但是为了追求高的收视率,电视台没有听从警方的建议。据英国媒体报道,菲律宾内政部官员杰西?罗多雷夫说:“不幸的是,门多萨可以通过看电视预测警方下一步的行动。我们完全不能让他惊讶。”
我们不禁要想,假如门多萨不知道其弟弟被逮捕?假如电视台没有对逮捕画面直播?假如车载电视没有卫星信号?假如大巴上没有车载电视?这出惨案能否被避免呢?一时间所有的人对大巴上的电视议论纷纷,电视直播无疑成为了本案的最大帮凶。下面就菲律宾人质事件,我谈谈在重大的突发事件中如何处理好电视媒体的作用,并且进行一些相关思考。
重大突发新闻事件是指那些难以预见、突然发生、影响重大、冲击力强、对国际国内产生广泛影响的事件,包括: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地震、台风、海啸、瘟疫等;国内政治性群体事件,如非法的集会、游行、示威等违法聚众事件;恶性犯罪事件和恶性重大事故,如劫持人质、凶杀、爆炸、飞机失事、交通事故、矿难等;民族纠纷、宗教纷争引发的冲突,如部族冲突、打斗等;国际外交事件,如边界冲突、武装侵略、干涉主权等。
重大突发事件涉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群众情绪和民族感情,影响国际形象和国家主权,政治上十分敏感,如果正确处理可以舒缓矛盾,解决纷争,取得共赢。如2008年我国各电视媒体对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的连续报道,随着地震及救援的进展,每次突发事件的报道都使全国人民提高了士气,使世界各国看到了中国政府的英明领导和中国人民强大的凝聚力。但是如果处理不当,轻则可能造成骚乱,在人民群众中产生不良影响,破坏社会稳定,重则影响国家形象,有损国际关系。
随着观众文化素质的提高和获取信息意识的增强,尤其对民众知情权的重视,如果单纯采取封锁消息等回避式的冷处理方式,已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处理不好反而会增加解决问题的难度。人们希望第一时间与事件同步地了解事态进展、前因后果、相关背景等。这些极大地催生了电视直播、互联网、卫星电视、车载电视、手机电视等产业的飞速发展,使事件传播和观众达到零距离。而这一系列传媒形式,无不是以电视直播信号为平台进行转播,所以电视直播在这条传播链中起到决定性作用。于是,报道思想的价值取向,现场导演的取舍抉择,摄像人员的镜头指向,无不代表了一种观念,一种价值观,一种社会导向,成功与否都基于媒体人的道德和良心。因此,研究和总结重大突发事件直播的经验和教训,把握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维护社会各方的稳定和平已经成为媒体,特别是电视媒体面临的刻不容缓的现实课题。
目前,世界上电视台、报社、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数以万计,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更是以雨后春笋的速度不断涌现。然而,人的关注度也就是“眼球”是有限的,社会的财富也是有限的,于是强大的竞争压力诞生了所谓的“眼球经济”,各传媒机构纷纷追求重大、轰动、爆炸性新闻以吸引受众,抓住人们的眼球,而各大商家只以收视率作为广告投放的依据,各传媒机构只有不择手段地提高收视率才能赚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钞票,于是早期资本主义新闻业盛行的“煽、色、腥”重又回头,许多传媒机构不惜牺牲社会效益,不计后果地播出庸俗、低俗、媚俗的内容。
本次菲律宾劫持人质事件的电视直播可以说是一次非常失败的典型案例,没有整体策划,没有直播方案,更没有一个以尊重人的生命为前提的直播思想,只是一味地追求现场血腥的场面,十几个小时的直播使善良的观众蒙受了心灵上的创伤和视觉上的伤害。
(一)现场混乱,指挥失当
8月23日上午,劫匪门多萨宣布将康泰旅行社的大巴劫持,同时要求警方恢复他的职位(按:两年前,门多萨因勒索等指控而遭解职),并赔偿损失。随团导游谢廷骏躲在后排座位给远在香港的旅行社总部打电话,通报了劫持事件。此时,菲律宾政府组成了由副市长指挥的领导小组,由警方、医疗、谈判专家、电视媒体等组成,然而据当时现场情况来看,是相当混乱,指挥失当的。首先,警方没有采取有效的封锁措施,无数人围在事发现场,给救援行动带来极大的阻碍,以致后来有围观者被流弹所伤;第二,当劫持事件发生后,菲律宾ABS-CBN、GMA-7和ABC-5三家当地电视媒体以“神奇”的速度赶在警方、医疗等部门之前到达现场,并在没有和其他部门充分配合的情况下,为抢收视效果,开始了电视直播。与此同时香港凤凰卫视、TVB、CNN、BBC、俄罗斯电视台以及我国中央电视台等几乎各大国际性媒体都进行了直播,而许多台是在转播菲律宾电视台的信号。
(二)不顾播出效果,刺激劫匪行凶
据马尼拉警方发言人称,门多萨一直在与警方的谈判人员合作,态度很“客气有礼”。谈判期间,他还让警方为人质提供食物,并为大巴提供汽油,以确保空调能继续运转。门多萨还对车上的香港游客表示,不会杀害他们,并释放了两名女游客、三名小孩和一名糖尿病患者。直到中午12点气氛还相对轻松,香港游客和世界上每一个善良的人们都在祝福着奇迹的发生。然而,这时情况发生了急剧变化。下午16点,为劝说门多萨投降,他的2个兄弟和妻子被带到现场,门多萨的弟弟格里高里奥也是警察,他手持一支手枪试图靠近大巴,但遭警方扣押并解除武装,当着记者的面,把他家人给抓了,还电视直播了,而那个旅游巴士上居然是有电视机的。当这紧张刺激的画面通过电视信号传到门多萨眼中后,红了眼的野兽终于露出了狰狞的面孔,开枪射杀了2名香港人质。
(三)盲目直播,曝光解救行动
傍晚19点,警方开始采取行动,突袭人员包围了被劫持的旅游车,门多萨通过车上的电视看到这一情况后,情绪变得紧张起来,他威胁说,如果警方人员继续靠近,他就将采取“更激烈的行动”。突击队员曾打破旅游车的窗户玻璃,试图从前部进入车内,但是车内传来枪声,警方随即后撤并暂时停止了行动。门多萨与警方通话说:“我看到许多特种部队靠近,我知道他们会杀死我,他们必须离开,不然我随时会杀死人质。”警方在短暂地停止后再度强攻,由于菲律宾警方的装备太不专业,竟用大锤砸了一个多小时的玻璃,而这一切都在通过车上的电视反复地刺激着嗜血恶魔门多萨的神经,于是当警方开始强攻时,门多萨出于绝望朝着无辜的人质开枪射杀。
(四)车载电视直播,成为最大帮凶
车载电视本是现代传播的一种新的形式,带给人们快乐的旅途心情,并同步了解最新的新闻,而8月23日康泰旅行团车上的电视却成为罪恶的帮凶。这起人质劫持事件以不幸的方式结束了,下面我们来反思在此事件中电视直播的严重错误:作为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菲律宾有关部门根本没有意识到旅游大巴上会有电视,也没有要求拍摄中注意不拍摄那些会使事态恶化的镜头,更没有屏蔽旅游车周围的电视信号。当强攻开始时,利用门多萨在车内能看到电视直播,电视台完全可以配合警方播放一些假画面,让门多萨做出错误判断,声东击西,使人员损失降到最低,然而这一切的假设都无法挽回无辜的8条鲜活的生命。菲律宾总统阿基诺三世在当晚召开的记者会上表示,他批评电视台全程直播过程,使枪手得知警方部署。
重大突发事件总是具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种种因素,并常常违背善良人们的意愿而发展。针对这些事件,媒体应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是“冷静”旁观,争抢观众眼球,还是积极参与其中,为维护社会稳定尽绵薄之力,是每个媒体从业者需要考虑的问题。
2002年10月,在莫斯科轴承厂剧院人质劫持事件中,俄罗斯电视直播节目无意中播出了救援部队的行动部署,使恐怖分子通过电视了解到剧院外的俄军行动。救援部队不得不改变对恐怖分子的攻击计划,造成了时间延误和更多人员伤亡。事后,俄电视媒体汲取教训,并签署了自律公约,如不能直播对恐怖分子的采访,恐怖事件期间不采访受害人家属,不报道部队调动情况等。
2004年9月,在俄罗斯北奥塞梯共和国别斯兰的又一次人质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成熟的、人性的、负责任的电视媒体应有的职业精神。在整个直播过程中,俄罗斯电视媒体始终以一种人文关怀的态度关注着事态的发展,积极地配合救援部队,尽力不渲染血腥暴力的画面,不给劫匪任何帮助。俄罗斯著名电视评论员东杜列伊在《俄罗斯报》发表文章指出:恐怖分子劫持人质并不单纯是为了杀死人质,而是企图通过媒体传播尤其是电视画面威吓俄罗斯和世界人民。恐怖分子的这个目的被预先列入行动计划。俄媒体在别斯兰人质事件中基本上履行了自律公约,从而没有给事件的发展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是由其政治、社会属性决定的,确切地说,媒体的社会责任包含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两方面。19世纪初,新闻工作者只是以信息提供者的形象出现,近百年来,新闻业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广泛而深刻。同样,新闻媒体对社会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并非一开始就有深刻的认识,而是随着传媒事业的发展不断完善和进步的。
新闻媒体有其双刃剑作用,既可以传播道德良知、弘扬社会责任,也可以扩散社会不稳定因素、伤害善良人们的感情。著名社会学家拉扎斯菲尔德在《大众传播的社会作用》中指出:“大众媒介是一种既可以为善服务、也可以为恶服务的强大工具;总的来说,如果不加适当的控制,它为恶服务的可能性更大。”在当前众多媒体争抢受众的年代,有些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不免会去满足受众潜在的、猎奇的阴暗心理,而不加取舍地一味追求新闻的“真实性”,以博取高的收视率,换取更多的钞票。我们说这是有悖于媒体存在的社会属性的,我们希望的媒体应该是在尊重客观的真实性的同时,又能给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带来更多的推动作用。一个优良的社会秩序和人文环境,才是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全体人民的福音,否则任何部门的、短期的经济效益都无法弥补社会效益的损失。
针对菲律宾人质劫持事件,有些人会说该国电视媒体是在尊重人们的知情权,那么在这里我们就探讨一下公众的知情权问题。知情权源于有关国际法及大多数民主国家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知情权作为特指一种权利主张的法学概念,是由美国新闻编辑肯特·库泊在1945年1月的一次演讲中首次提出来的,其基本含义是公民有权知道他应该知道的事情,国家应最大限度地确认和保障公民知悉、获取信息、尤其是政务信息的权利。20世纪中期以来,知情权更是作为保护新闻自由的原则依据,被众多学者理解为一种广泛的社会权利和个人权利,即我们今天广泛讨论的各种各样的知情权。
然而,面对菲律宾人质事件中穷凶极恶的门多萨和随时会遇难的无辜的20多条生命,电视媒体手中的摄像机、话筒已经成为帮凶之时,任何有良知或者说对弱者有最起码的同情心的人,都会抉择出人的生命和公众的知情权孰重孰轻。新闻媒体既是新闻的报道者,更是社会的一份子,维持社会良性运转是社会每个人的社会责任,既有政治责任也有道德责任,对于媒体从业者来说就是所谓“媒体的良心”。当然,这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新闻媒体的基本要求,人们希望的媒体是社会政治秩序的监督者和道德秩序的倡导者,当人民有危难之时,更是有着人文关怀的良心发现者。
(一)尽快完善法规体系,是媒体传播社会良知的基本要求
1996年,美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制定的《伦理规范》中,针对新闻工作指出:“品位要高尚,不迎合无止境的好奇心;记者还应负起责任,将新闻媒体的不道德行为曝光。”如今,很多国家不仅有健全的新闻法规,还制定了明确的媒体从业者道德规范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比如媒体负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不得损坏报道对象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不得传播色情、暴力等内容。1991年,在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上,通过了新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其中规定新闻报道要坚持真善美,抵制假丑恶的舆论导向,不得宣扬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二)媒体建立应急机制,是做好突发事件直播的制度保障
重大突发事件具有难以预见的偶然性,但并非毫无发生的迹象,关键在于思想上要高度警觉,措施上周全严密,这样就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电视媒体负责人要科学地分析国内外形势,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各种事态的苗头。抽调各部门业务骨干成立专门机构,在日常工作中多学习、多观摩、多演练,使每个参与者对所负责的岗位烂熟于心,对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和道德准则严格遵守。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人民最需要的时刻,才能冲锋在前、把握导向、准确报道。
(三)培养人们的媒体素养,是每个电视从业者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公众是电视媒体传播的对象,反过来,公众的需求和兴趣又直接影响着媒体的好恶与格调,于是电视媒体还承担着用高尚的、健康的内容教化公众,提高社会文明水平的神圣职责。随着电视、互联网等各大媒体的不断融合,视频点播和互动节目会越来越多,个人发布的新闻也会带来正反两面的社会效果,传播者与接受者逐渐一体化,这就要求每一个专业的媒体从业者更应该自觉、文明地成为传播主体,用媒体从业者的良心对待每一个新闻事件,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提高人类文明为己任,使新闻媒体真正成为人类社会进步不可缺少的积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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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elevision,as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modern media,with its rapid,real,visual and other advantages,plays an important role for people to get information about emergencies.However,the results brought by television in Philippine hostage incident shows that their advantages are sometimes double-edged.This paper explores how to avoid negative effects in emergencies when doing live broadcast and help the event develop in the desired direction.
Key words:TV,major emergencies,media conscience
On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Television in Philippine Hostage Incident——On Television Live Broadcast in Emergencies
LU Jun
G229.2
A
1009-5152(2011)01-0075-04
2010-02-22
鲁军(1966- ),男,北京电视台记者,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