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 磊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意识形态性,还是政治性?
——与石书臣《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及其把握》商榷
陶 磊
(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南京 210098)
石书臣在《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及其把握》一文中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直接指认为意识形态性,不仅同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相违背,且这一指认与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规定性也不相符合。正确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要求实现方法论和研究视角的转换,即必须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出发,而不是从直接移用相关学科概念出发,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而不是从纯粹的概念思辨出发,以实现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理性地具体把握。
意识形态性;政治性;思想政治教育本质
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始终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亟待完成的任务,近年来,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理论探讨的深入,学界出现了这样一种思维路径,即将哲学、政治学中常用的本质和意识形态等概念移植过来,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是意识形态性,因为意识形态性同时符合了事物本质理论的3个基本条件(详见石书臣《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及其把握》,发表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1期,以下简称书臣文)。书臣文对意识形态性为何优越于政治性提出了新的理解:“阶级性和政治性主要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却难以体现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受政治制约的思想、道德等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笔者对石书臣同志的探索精神深感敬佩,但对他的这种理解却不敢苟同,因此提出几点看法与石书臣同志商榷。
书臣文开宗明义指出弄清思想政治教育本质问题,“关键在于弄清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随后将哲学上事物本质规定的3个基本条件直接移植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来,得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意识形态性。用书臣文的话说,“因为只有这一属性才满足了上述3个基本条件(指哲学上关于事物本质规定的3个基本条件——笔者注)”。
书臣文的这一判断实在是难以令人满意。主要因为:第一,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究竟是本质在先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在先?根据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总是先有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然后才有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理性认识。但令人遗憾的是,书臣文开头却直接给出了这样一个判断:“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主要在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随后引用哲学上关于本质规定的3个条件作为论据。照此认识逻辑,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无需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入手,直接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加以预设,然后再移用哲学中关于事物本质规定的条件作些论证即可。问题是,这样一来,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和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究竟谁为先在?实际上,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根本不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神圣的父亲”。恰恰相反,它是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进行理性思考的结果。由此可见,我们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把握应当避免主观论。第二,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究竟是从思想政治教育自身出发,还是从直接移用相关学科概念出发?具体来说,将哲学中关于事物本质规定3个基本条件直接移用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来合适吗?在回答“是”或“不是”之前,必须先研究一下书臣文中“关于事物本质规定3个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哲学上关于事物本质的认识是否已经很清楚?事实上,本质在哲学界也是不大清楚的。正如哲学家罗素所说:“本质这一概念是自亚里士多德以后直迄近代的各家哲学里的一个核心部分。但我的意见则认为它是一种糊涂不堪的概念。”[1]苏联有些哲学家对此也颇有同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哲学都没有像本质范畴那样,在具体学科史和哲学中引起那么尖锐的争论。”[2]退言之,即便是哲学界关于本质规定的3个条件已经达成共识,那么它也不能简单照搬(直接移用)到思想政治教育中来。我们知道,哲学中关于本质规定的3个条件是从“个别”中提升出来的“一般”,因此,人们常用“一般”来指导“个别”,但是“一般”不可能完全契合“个别”,因为任何个别都是独一无二的。也就是说,哲学上关于事物本质的“一般”规定不一定完全适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这个“个别”。
第三,意识形态性是否恰如书臣文中所言:“只有这一属性才满足了上述3个基本条件”?为了澄明书臣文中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意识形态性,有必要对书臣文论述的这3个基本条件作一详细分析。
“首先,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现象中共同具有的最一般、最普通、最稳定的属性。”书臣文在作了这一判断之后,紧接着讨论了意识形态的含义,得出了“阶级性是意识形态性的本质特征”、“在意识形态诸形式中,由于政治最能直接体现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所以政治是核心,是主导”。但为何不用“阶级性”或“政治性”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而使用“意识形态性”呢?书臣文认为:“虽然阶级性和政治性是意识形态的主导属性,但阶级性和政治性主要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却难以体现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受政治制约的思想、道德等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或者说“意识形态性则比较全面地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我们以为,书臣文的这一判断尚需推敲。因为书臣文赞同对意识形态这样的理解:它“是社会的思想上层建筑,是一定社会或一定阶级、集团基于自身的根本利益对现存社会关系自觉反映而形成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体系包括一定的政治、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等社会学说、观点”。由此可见,意识形态作为一个总体,它的含义极其丰富。意识形态性作为意识形态理论本身的一种属性,是标志意识形态所涉及、关注的范围的概念。因此,意识形态性所涉及、关注的范围同样极其广泛。书臣文用它来指认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不是比较全面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而是易使思想政治教育丧失其本质规定。因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在意识形态性规定下不仅要包括政治思想、法律思想、经济思想,还要包括社会思想、教育、伦理、艺术,甚至宗教。如此一来,书臣文所说的“其次,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不同于其他教育活动的特有的属性。”其特有属性又特有在何处?或者说在这一本质规定下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边界又何在呢?
“最后,意识形态性是思想政治教育根本矛盾所决定的根本属性。”书臣文认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矛盾也规定着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这一判断着实不错。但是书臣文认同的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矛盾却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对人们思想品德要求与人们实际的思想品德水准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事实上是对教育中的基本矛盾稍加修改后的移用。因为教育学上一般把教育定义为“教育者按照一定的社会或阶级要求,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受教育者身心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以使受教育者发生预期变化的活动。”[3]确切地说,书臣文所赞同的这一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矛盾并没有能够将思想政治教育同一般性的道德教育区分开来,从而磨平了思想政治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的差别。导致的将是思想政治教育仅仅作为教育学的基本命题而存在。仅仅作为教育学基本命题存在的思想政治教育何以得出其本质是意识形态性呢?此外,以书臣文所指认的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矛盾,思想政治教育就成了“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教育”[4]。一部分人何以能教育另一部分人呢?是因为他们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先知先觉?还是因为他们率先掌握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钥匙?实际上,马克思早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对这种教育观作了深刻的批判:“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因此这种学说一定把社会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凌驾于社会之上。”[5]55
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虽与哲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紧密关联,但这种关联不是通过对哲学、教育学、政治学等学科中相关概念的简单移用来实现的,这种关联更不是建立在纯粹的概念思辨之上。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不能“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是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5]54确切地说,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认识不是主体的静观式的思维活动,而是只有将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视为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认识的出发点,才可能科学地揭示出其本质。因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5]56进言之,认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5]92
首先,思想政治教育不只是一种(意识形态)观念的活动,归根结蒂它(本身)是作为一种政治实践而存在的。具象地说:一方面,现实和历史说明,“先有政治,而后才有、或至少同时就伴有思想政治教育。”[6]从整体性上考察,思想政治教育作为政治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服从服务于政治实践活动。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在其实践形态上,无不表现为是一定阶级或一定政治集团为实现其政治主张,实现其政治理想而进行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这里的思想工作、组织工作无不带有政治性烙印。因此,任何一种思想政治教育首先是以绝对的政治性教育实践出现。换句话说,思想政治教育产生的主旨不是为了开启人的心智,陶冶人的心灵,乃是对人的整个意识结构进行意识形态的掌控。任何个人在接受思想政治教育之前,他的大脑绝不可能是一块白板,他已经拥有一定意识,但思想政治教育就是要将其特定的意识形态渗透到一定历史时期、一定阶级的社会成员中去。而这些无不根源于一定阶级或一定政治集团的政治主张。这是就思想政治教育服从服务于一定阶级的政治需要的政治实践存在而言。另一方面,思想政治教育本身作为一种政治实践存在。如思想政治教育的传播机构、传播媒介、组织方式、政工队伍等,都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身作为一种政治实践而存在的反映。从这两个方面来看,书臣文将意识形态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导致的将是思想政治教育局限成了一种观念的活动。
其次,政治性是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进行理性思维的结果。人们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认识,总是从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现象开始,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属于感性认识,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认识才属于理性认识。书臣文在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把握中也首先强调要处理好“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与思想政治教育现象的关系”。可惜书臣文对思想政治教育“只是从客体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没有把思想政治教育“当作实践去理解”,更没有用理性思维来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实际上,对思想政治教育现象到本质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经过两个阶段:在第一个阶段上,“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在第二个阶段上,“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7]18。前者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理性认识的初级阶段,把握到的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质;后者是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理性认识的高级阶段,把握到的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思想政治教育的质的认识起点只能是思想政治教育的表象,它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表象的抽象。书臣文中所说的“实践性”、“阶级利益性”、“灌输论”、“转化论”、“意识形态性”等,无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表象的抽象。这些都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质的认识,还处于理性认识的初级阶段,因为它们无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某个片面的规定,但它们却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认识的思维切入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要通过对这些抽象的规定的质加以探索,上升到对整个思想政治教育这一有机整体的把握。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认识是要“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笔者以为,可以从思想政治教育主体来作为从抽象到具体的切入点。“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质主体是统治阶级,是国家。”[8]因此政治性中的政治有其特定内涵,即主要是指阶级或国家的政治。在我们国家,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思想政治教育不仅面向全党,而且面向全体国民。这一方面源于执政党只有将党的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才能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另一方面则是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这个意义上,思想政治教育的政治性是党的意志、人民的意志的需要、也是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根本要求。因此说政治性是具体的政治性,它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因此它在思维中表现为综合的过程,表现为结果,而不是表现为起点,虽然它是实际的起点……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7]18即是说政治性不是表象的具体,而是理性的具体,它包括了阶级利益性和社会管理性的统一,意识形态的观念和政治实践的统一,灌输论和转化论的统一等。
最后,政治性相比于意识形态性而言,不仅更加契合了思想政治教育自身的规定性,而且更能使思想政治教育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从内容上讲,思想政治教育除了政治教育、法治教育,还包括公平与正义观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等。书臣文正是基于此,认为政治性“难以体现意识形态中所包含的受政治制约的思想、道德等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笔者以为,这是对政治性的一种误读。因为人们的思想、道德教育乃至教育其本身的目的是为了政治共同体服务,即是说,思想、道德教育“并不局限于他们的私生活,它有个特别的政治含义的目的”[9]。但这里的特别的政治含义并不是只强调政治的阶级性一面,更多的是指政治所具有的公共性。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对于政治的理解,政治是“在特定社会经济关系及其所表现的利益关系基础上,社会成员通过社会公共权力确认和保障并实现其利益的一种社会关系。”[10]即是说,政治因其要通过社会公共权力来确认和保障人们的政治权利,因此政治是每个人都离不开的生活方式。具体地说,这种政治生活方式所意味的是“一种对于公共生活的热情态度和关切意识,一种形成和发展共同体的友爱、正派以及道德的品质”[11]。公平与正义观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等同政治实践一样,离不开公共生活领域。虽然这些教育中有的也需要通过个人生活领域,但公共生活领域教育则更为根本,因为个人的生活是离不开他人的,离不开社会的,也离不开公共生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思想政治教育要培养人的正义感、公共德性、理想信念、政治立场与政治态度等,无不需要通过政治的公共生活来实现。不仅如此,政治性超越于意识形态性,还表现在政治性这一本质规定能更好地使思想政治教育适应时代的要求。书臣文洞察了“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与思想政治教育时代要求的关系”,并提出了两个重要的观点:即“时代发展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形态发展”、“时代发展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内容发展”。这也与意识形态的先导性相吻合。但是书臣文忽视了意识形态的滞后性一面。所谓意识形态的滞后性具体是指:即“意识形态作为社会存在的反映总是落后于社会存在的,社会存在即人们的生活过程总是处于不断发展和变化中,而意识形态一经形成就具有相对稳定性,直到社会存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时,意识形态才会或迟或早地发生剧烈的变化。”[12]因此,意识形态性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相对于日新月异的时代发展,思想政治教育却日趋成为一种保守的精神活动。但是思想政治教育本质在政治性规定下,就必须通过政治的公共生活展开,从而使思想政治教育日益成为一种公共事务,因此它就必须关注如何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进步的政治生活问题,关注公民的公共精神的健全发展。特别是就我们国家思想政治教育而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决定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阶级性代表了最广泛和最真实的公共性,也就是说,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熔铸在一起。
应该说,现有的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政治性认识大多停留在革命时代的语境之中,甚至将政治性等同于极“左”时期的政治,结果是政治性被阶级性所置换,于是思想政治教育被视为某一政治集团的阶级统治的工具,从而政治性又堕落为工具性。应该说书臣文中对政治性的理解也未能超出这一语境。在政治性被视为工具性时,实际上也就否定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存在。一部分学者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他们提出了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人、最终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并呼吁要推进思想政治教育的人学范式转换。然而,“思想政治教育最终却被这一所谓的人学范式所遮蔽了”[13]。显然,政治性的污名化并不能通过人学范式的“鸵鸟政策”所能正名。重新理解政治性这一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需要对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的政治性作一历史考察。
但问题是,对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规定的政治性作一历史考察的出发点在哪?明确历史考察的出发点,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阐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之今”,而不是“叙思想政治教育本质之古”。马克思的“从后思索法”启示我们,思想政治教育本质规定的历史考察应该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结果”出发的。当然,从现实社会去“透视”、反思过去的社会形式,并不是说要“抹杀一切历史差别”,因为“早期形式的各种关系”在现实社会中往往是以“发展了的、萎缩了的、漫画式的种种形式”出现的[14]。具象地说,对于政治性这一思想政治教育本质的历史考察的出发点是着重考察从近现代社会以来的历史。
近现代社会之前,人类社会由农业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政治是宫廷中少数人的游戏,或者说是“肉食者谋之”。身份与等级是这一时期的政治的鲜明烙印。但近现代以来的社会则打破了身份与等级制,随着“‘工具理性’成为社会行动(制度)正当性的最终标准”、“个人权利观念的兴起”[15],政治权力由神坛走向大众,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讨论的主题。从历史上看,近代中国政治由封闭走向开放起始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原先旨在“富国强兵”的洋务运动,结果却引发了社会观念的变革。1911年的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帝王专制,缔造了近现代中国历史新的开端。自此革命的政治话语在20世纪成为强势话语,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在动员民众参加革命、并在革命运动中对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革命队伍的教育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1978年以来的中国第三次现代化运动,使人们告别了革命的政治狂热,进入后革命时代。“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再转向当下的重视社会建设,虽然政治由封闭走向开放后导致的政治和思想之间的紧张与矛盾产生依旧,但政治和思想之间的紧张与矛盾的内容与结构却发生了变化。正如同虽然山还是那座山,但山的内容和结构却发生了变化。后革命时代的政治权力和思想权利之间的冲突与紧张虽然如旧,但与革命时代却截然不同。政治权力由于和强制力乃至暴力总是联系在一起,不仅令人可怕,甚至使人厌恶。但后革命时代的政治权力的暴力开始渐渐让位于理性的认同,这种理性的认同只能通过理性的说服加以实现。书臣文所说的“一定社会、一定阶级要怎样怎样”显然与后革命时代的国家治理中的政治不相符合,因为他忽视了受教育者的思想观念。后革命时代的政治不是阶级的政治,而是公共生活中的政治。即人们在参与公共政治生活过程中,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大众媒介、对话沟通实现对多元价值观的引领与塑造。商谈与对话取代了革命时代的整风与运动式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政治性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这不论是就其领导力量,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中所获得的相对独立的空间(这也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独立性之所在),无不反映了政治性之所在。
[1]罗素.西方哲学史: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59.
[2]瞿葆奎.元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9:137.
[3]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编写组.教育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19.
[4]黄菊,蓝江.作为意识形态国家的机器的思想政治教育:一个思想政治教育元问题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89-93.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6]张增孝.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的理论创新[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3(4):41-44.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8]李合亮.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判定[J].求实,2010(7):74-78.
[9]纳坦·塔科夫.为了自由:洛克的教育思想[M].邓文正,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307.
[10]王浦劬.政治学基础[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9.
[12]俞吾金.意识形态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7.
[13]陶磊.批判与探索:思想政治教育人学范式分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8(2):239-242.
[14]杨耕.为马克思辩护:对马克思哲学的一种新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204.
[15]金观涛.探索现代社会的起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6.
D64
A
1671-4970(2011)04-0013-04
2011-04-08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0Y JA710055)
陶磊(1979—),男,安徽当涂人,博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研究。